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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如何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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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盗贼得救(2)

 

文 | 王明道

生命季刊专稿

 

请阅读本文上篇:

一个盗贼得救(1)

 

音频为李慕溪弟兄朗读:


 

(2)真悔改的人,他的心里必有三个觉悟

 

或者有人要对我说,我怎样知道我是真诚悔改了呢?请你注意以下所说的几件事:

 

 

甲、真悔改的人必定知道神是可怕的。这里不是叫我们总要怕神。一个真实的信徒会知道神是他的父亲。不过在他决心悔改那一天,神确是他所应该惧怕的。因为有许多罪恶,是发源于不怕神。因为不怕神,他便犯罪作恶了。但如果人能在什么时候识得惧怕神,他必定快快的悔改。所以悔改的头一步就是要惧怕神。请看卅九至四十节怎样说:

 

“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么?可以救自己和我们罢!”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么?”

 

请你们看,那个已经悔改的贼责备那个不悔改的贼,是怎样说呢?他责备他不怕神。请问当时他自己怕神吗?一定是怕的。因为他既怕神,便认他的同伴不怕神是一件可怕的事,所以才责备他。但是从前他怕神吗?不,如果从前他怕神,就决不至犯罪而有今日被钉十字架的事情了,就是因为他以前不识得怕神,所以才多行不义。但是到现在呢,他识得怕神了;因为识得怕神,所以才来到神的面前悔改。

 

各样罪恶的发生,都是由于不怕神。世界上最恶的是什么人呢?就是那些无神党。这些人是怎样的凶恶?他们于天理良心,人情,全都丧掉了。这是因为什么缘故?就是因为他们不怕神吧!人到了不怕神的地步,什么恶事也可以作了。崇拜假神偶像,固然是不好,但如果是真心敬拜的,他们还比无神党人好些。因为他们敬拜偶像,必惧怕偶像,所以恶事他便不敢为。

 

以前的人相信偶像,敬拜假神,还不敢行恶事。他们对于假神,尚且如此惧怕,那么对真神能不惧怕?但是那些残暴的无神派,是不怕神的。如果他们识得惧怕神,他们必要快快的悔改了。朋友!你有怕神的思想吗?我听闻有些蒙了救恩的人,当他蒙拯救的时候,他是怕神的;因为怕神的缘故,催促他到神的面前来。

 

乙、一定要悟自己是罪人。四十一节说:“我们是应该的,因为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

 

你看,他承认钉在十字架上是他所应受的。人如果能够知道自己的罪恶深重,他实在已经近乎得救了。阻碍人不能得救的,不是因为他的罪恶深重,乃是因为他不肯认罪。有了许多的罪恶而不肯认罪,他的结局就是没有希望。但是人能知自己的罪深重,不能再忍了,他就愿意到主的面前,他就可以得救。为什么我们要常常说及人的罪呢?就是因为人实在有罪。没病的人,你叫他到医院去,他是不肯去的;有病而不自知的人,你叫他到医院去,他也是不肯去的。但如果他知道自己患了病,而且所患的病极重了,那么,虽然要阻止他到医院去也是不行的。所以我现在不先叫你信主,只要你能够知道自己有了极大的罪恶,那么你便有希望了。今日许多传道人的错误是只说主要救罪人,但不能使各人自知他的罪,所以听的人就说:“主要拯救那些盗贼娼妓罢了,我是一个好人,用不到祂的拯救。”一个人如果不能够认识自己,他决不能叩那救恩的门啊!

 

 

丙、一定要悟基督是救主。这个盗贼岂不是已经到了第三步吗?他对主说:“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这句话足以表明他已经认识主了,虽然在当时有许多人反对主,但是那个盗贼却承认他。所以人得救必定要有这第三步“认识主做他独一的救主”才行。盗贼因为能具有这第三步,故此他已得着救恩。你想像他一样的得着吗?只要你内心承认就可以了。但是内心的事情,也可以表现于外面的。请我们再看这个盗贼因为有这三步以后,他作了一些什么事情:

 

第一、是认罪人。刚才已经说过了,因为他能够向他人说,他是一个应该死的。一个人有了那三步觉悟,他是不怕认罪的,他也不再顾面子和荣辱的。

 

第二、是恨恶。你看他责备另外的那个盗贼,就是表明他恨恶罪恶的缘故。一个人已经悔改与否我们可以从他是否恨恶罪恶而定,如果他说自己已经悔改了,但是他不恨恶罪恶,他实在还未悔改。你现在对于罪恶怎样?未悔改的人看罪恶是他的朋友;已悔改的人,看罪恶是他的仇敌。朋友!你对于罪恶的态度是怎样呢?如你是不恨恶罪恶的,那么我要为你担忧啊!

 

 

第三、是承认救主。当时虽然有许多人是毁谤主,但他能够承认主。在罗马十章九节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我们可以看见许多信徒在他遇到好景况的时候,他便承认主,承认自己是信徒,但是当XX党来到了,反基督教的风潮到了,他便不再承认了!我看没有一件罪恶要比不认主的罪更重,现在我且用一个故事来说明罢:

 

有一个妇人,她的丈夫已经死了,只遗下一个幼小的女儿。一天,她的女儿正在床上睡着,她便到街外去。忽然她看见消防队忙着向她所住的街去救火,她还以为邻舍失了火,便急急的跑回去看,跑近了才知道是自己家里失火。在屋里还有一个睡着的女孩,除了这妇人以外是没有别人知道的,所以她要闯入里面去拯救她的女孩。当时火势很猛,然而这做母亲的,依然直闯到楼上去,把她的女孩包裹起来,抱出屋外。因为当时楼梯已经被火焚了,她奋勇的从火里向外边逃跑,到了外面的时候,她的眼睛和头发,面部全都受伤了。当时她因为受伤过重,知觉全都失掉了。到了后来清醒,她已经躺在一张病床上。她问看护:“我现在到了什么地方?”看护对她说:“你昨天因为受伤的缘故,现在已经被送到了医院来了。”她既明白了以后,她接着再问说:“我的女儿怎样,可以带给我看吗?”看护把她的女儿带来,是一点没有受伤的。那位母亲便得着安慰。经过两个月以后,这个妇人的伤势渐渐痊愈,但是她的面目从此也变为怪难看的样子了。以后她靠着洗衣服来度活,把赚得的金钱拿来供给她女儿的学费。十六年以后,她的女儿已经升入中学了。做母亲的依然勤苦的洗衣,要供给她的女儿。有一天,这位母亲携了一大包洗净的衣服要送给别人,她所穿的是一件破旧的衣裳,面貌更是难看。那时她的女儿正穿着一身很漂亮的衣服从学校里出来,她的母亲看见自己美丽的女儿,心里非常的快乐。只是女儿遇到貌丑的母亲,心里反觉作难。当她的母亲跑近的时候,母亲便叫她的女儿:“马利亚,你放学了吗?”但是那个女儿一句话没有回答就走了。后来有些同学追问她说:“那个妇人是谁呢?”这个女儿回答说:“她是我家里的一个洗衣的女仆。”当时她的母亲离开她还不甚远,她听了这句刺心的话,她不能再向前跑了,只得唤了一部车回到家里去,从此她的心碎了。不久,她不愿再吃东西了,再过不久的日子,她便死了。你们看:这个女儿的罪是怎样的重啊!人得了主的救恩,而不肯承认主也是一样没有分别!

 

最后,那位盗贼还须求主的拯救,所以他对主说:“求你记念我。”你们已经得着救恩的,我替你们喜乐,如果是对于救恩还未能弄清楚的,愿你能有这样的觉悟。主既愿意拯救了这个强盗,在今日祂也必愿意拯救你。

 

王明道(1900-1991)中国家庭教会领袖。本文选自《王明道文库第4册·余粮》第8章“余粮",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获网络播发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权。本文欢迎弟兄姊妹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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