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良勇:《中共九大政治报告》是为文革招魂的政治宣言

纽伦堡“文革60周年研讨会”文件之五
《中共九大政治报告》是为文革招魂的政治宣言
——从现代政治文明审判林彪的九大政治报告
费良勇
1969年4月1日,林彪在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政治报告,4月14日获得大会通过。这份报告产生于文化大革命最狂暴的年代之一。刘少奇已经被打倒并开除出党,大批党政干部遭到冲击,知识分子受到迫害,全国原有党政体系遭到严重破坏,而毛泽东个人崇拜则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然而,林彪的九大政治报告没有反思这场浩劫,恰恰相反,它把已经发生的政治迫害、制度破坏和社会灾难重新包装成“伟大胜利”,把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理论提升为指导国家继续运行的政治真理。报告开篇便宣称,文化大革命摧毁了以刘少奇为首的所谓“资产阶级司令部”,加强了“无产阶级专政”,并为九大准备了“充分的条件”;随后又直接把文化大革命定义为“一场大规模的、真正的无产阶级的革命”。这些判断确实构成了报告的基本逻辑。
从现代政治文明重新审视九大报告,可以发现它的问题远不只是对一场政治运动作出了错误评价。它实际上形成了一整套反现代政治文明的政治逻辑:以阶级身份取代公民身份,以敌我划分取代法律判断,以领袖意志取代制度程序,以群众斗争取代司法程序,以思想改造取代思想自由,以政治忠诚取代事实判断,最后又以个人崇拜把所有这一切统一到一个最高领袖之下。
因此,批判九大政治报告,不能只说它“左”,也不能只说它犯了若干政策错误。真正需要追问的是:这份报告究竟建立了一种什么样的政治秩序?这种政治秩序为什么必然践踏人的尊严、权利、自由和法治?它又为什么能够把一个最高统治者的错误、偏执乃至个人斗争,转化为整个国家机器的行动?
一、最大的颠倒:把文化大革命的灾难宣布为“伟大胜利”
九大政治报告最根本的历史错误,是对文化大革命性质的完全颠倒。报告不仅宣称文化大革命是“真正的无产阶级的革命”,而且反复论证毛泽东关于文化大革命“完全必要”“非常及时”的判断,把此前三年的巨大社会破坏解释为革命胜利。
然而,历史的发展恰恰否定了这份报告。甚至中共自己在1981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也已经对九大政治报告作出了根本性的否定。该《决议》承认,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认为文化大革命的主要理论和政治判断是错误的,并明确指出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
这就形成了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历史对照。1969年的九大把文革宣布为“伟大胜利”;十二年以后,中共自己的正式历史决议却承认它是一场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因此,九大报告实际上不是对历史事实的客观总结,而是一份胜利者书写的政治判词。它的任务不是寻找事实,而是证明毛泽东正确;不是调查灾难,而是宣布灾难合理;不是追究迫害责任,而是把被迫害者继续宣布为敌人。
这正是极权政治语言最危险的地方:灾难可以被称为胜利,迫害可以被称为革命,摧毁制度可以被称为加强党的领导,剥夺人的权利可以被称为无产阶级专政。
当语言失去了事实标准,政治权力便获得了重新命名现实的能力。
二、把刘少奇定为“叛徒、内奸、工贼”,是以政治判决代替司法审判
九大报告对刘少奇的处理尤其暴露了极权政治与现代法治文明之间的根本冲突。报告使用极端侮辱性的政治语言,把刘少奇宣布为“叛徒、内奸、工贼”,甚至声称已经“查明”他早年“叛变投敌”,把一系列极为严重的政治和刑事性质指控作为既定事实写入党的政治报告。
问题是:谁调查?谁起诉?谁辩护?谁审判?证据在哪里?被告是否有公开答辩权?是否存在独立法院?是否允许律师辩护?是否允许质证?这些现代司法最基本的问题,在九大报告的政治世界中统统不存在。
一个人的罪名不是通过独立司法程序确定,而是由最高政治权力决定;政治组织既是控告者,又是调查者,又是裁判者;群众批判又进一步代替法庭审理。这从根本上违反现代法治所要求的无罪推定、程序正义、独立审判和辩护权。
更具历史讽刺意味的是,中共1981年的历史决议后来明确承认,强加给刘少奇的“叛徒”“内奸”“工贼”等罪名属于诬陷,八届十二中全会对他的政治结论和组织处理“完全错误”。
于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出现了:如果1969年九大报告能够在没有现代司法程序的情况下宣布一个国家主席是“叛徒、内奸、工贼”,十二年以后又能够宣布这些罪名是错误的,那么在这十二年之间,被剥夺尊严、自由乃至生命的人到哪里去讨回公道?
这就是程序正义存在的意义。程序正义不是保护坏人的障碍,而是防止掌权者把好人宣布为坏人的屏障。
三、“敌我矛盾”理论打开了任意剥夺公民权利的大门
九大报告的另一个理论基础,是把社会成员划分为“人民”与“敌人”,并把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及所谓“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理论奉为文化大革命的重要理论基础。
问题不在于社会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者或者危害他人的行为。任何现代社会都有犯罪,也都有必要依法制裁犯罪。真正的问题在于:谁有权定义“敌人”?
现代法治首先判断行为,然后依法追究个人责任。一个人不能因为家庭出身、阶级身份、思想观点或者政治立场而天然成为法律上的低等人。而阶级斗争政治却恰恰相反。它首先给人分类,再决定不同类别的人应当享有什么待遇。
九大报告公开使用“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现行反革命分子”、“资产阶级野心家”、“两面派”等大量政治标签,并把这些不同性质、甚至没有明确法律定义的人群共同纳入“敌人”的政治范畴。一旦这种政治分类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便无从谈起。
一个人不是因为实施了某种经过证据证明的犯罪行为受到处罚,而可能因为被归入某个政治类别而遭受歧视、监视、批斗、拘禁乃至剥夺生命的暴力。
这就是为什么现代政治文明必须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国家可以依法惩罚犯罪行为,却不能制造世袭的、身份性的政治敌人。
四、“继续革命”理论把正常社会变成永久斗争场
九大报告的理论核心之一,是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按照这种逻辑,即使旧的统治阶级已经被消灭,阶级斗争仍然不能结束;新的资产阶级还会不断产生;党内还会不断出现“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思想文化领域也存在资本主义复辟危险。因此,革命不能停止,斗争不能停止,敌人也不能消失。
九大报告甚至要求这种阶级斗争教育必须“反复讲,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社会永远不能进入正常政治。
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方向,是把革命时期的非常政治转化为和平时期的制度政治:冲突通过法律解决,权力通过程序产生,政策通过讨论调整,政府通过制度更替。
“继续革命”却把这个过程倒过来了。它把和平社会重新革命化,把普通政策分歧阶级斗争化,把政治意见敌我化,把组织内部争论路线斗争化。于是,“敌人”必须不断被发现,“斗争”必须不断继续,“革命”必须不断发动。一个没有敌人的政治体系,甚至必须不断制造敌人才能证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这不是现代政治,而是一种永久动员、永久斗争、永久寻找敌人的政治结构。
五、反右与庐山会议:不同意见为什么一步步变成“反党”?
九大报告把1957年的反右运动和1959年庐山会议对彭德怀的斗争列为毛泽东革命路线的胜利,并把它们解释成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斗争。从现代政治文明来看,这恰恰揭示了另一个严重问题:政策分歧被转化成政治忠诚问题。
1957年反右运动中,大批知识分子、教师、干部和专业人士被划为右派。研究显示,约55万人被划为戴上帽子的右派分子;加上没有戴帽子的右派分子、中右分子、内控右派等,一共高达三百多万人受到程度不同的迫害。
这场运动造成的最严重后果之一,不仅是具体的人受到迫害,而且是社会从此得到一个危险的政治信号:批评最高权力可能随时受到迫害。
庐山会议则进一步把这一逻辑带入最高领导层。彭德怀原本针对大跃进中的问题提出批评,但政治讨论最终演变成“反党集团”问题。相关史料显示,他写给毛泽东的信原本是私下表达意见,却随后被扩大为政治斗争。
一个制度如果不能允许批评,它就无法获得真实信息;不能获得真实信息,就无法纠正错误。因此,反右和庐山会议最大的制度后果之一,是使说真话的成本越来越高。当说真话危险,而说假话安全的时候,整个国家的信息系统就会发生逆向淘汰:越接近最高权力,越可能只剩下最高权力愿意听见的话。
六、“斗、批、改”不是现代治理,而是政治权力对社会的全面践踏
九大报告专门设置“认真搞好斗、批、改”一章。所谓“斗”,是继续政治斗争;所谓“批”,是继续思想批判;所谓“改”,则是按照毛泽东规定的政治方向改造组织、教育、文化、经济乃至人的思想。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报告要求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置于各项工作首位,并把亿万人随身携带《毛主席语录》、“最新指示一发表,立即宣传,立即行动”称为应当巩固的“最宝贵的作风”,甚至提出要把全国办成“毛泽东思想大学校”。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政治领导的范围。
一个现代政府可以制定公共政策,却没有权力规定全国人民应当拥有什么世界观;一个政党可以宣传自己的理论,却不应利用国家权力消灭其他思想;一个领导人可以发表政治观点,却不能把自己的著作变成亿万人必须学习的精神教科书。
这实际上是把政治权力扩张到人的精神领域。国家不仅要求你服从法律,还要求你接受一种思想;不仅要求你遵守公共秩序,还要求你改造自己的世界观。这就是思想专制和精神控制。毛泽东是地地道道的精神强奸犯。
七、从《武训传》到《海瑞罢官》:文艺批判成为政治整人的工具
九大报告还公开赞扬毛泽东发动的对电影《武训传》、胡风、《红楼梦研究》以及《海瑞罢官》等一系列思想文化批判,并把这些批判描述为意识形态领域的革命斗争。
这同现代文明所要求的学术自由、艺术自由和思想自由完全相反。文学作品可以批评,历史研究可以争论,艺术作品当然也可以接受尖锐评价。但是,学术批评和国家政治运动之间存在一道必须坚守的界线。
批评一部电影,不应决定导演的政治命运;批评一种历史观点,不应把学者变成阶级敌人;批评一篇文章,更不能成为发动全国政治运动的入口。
一旦专制寡头亲自规定什么文学作品正确、什么历史研究反动、什么艺术形式代表哪个阶级,文化便不再是人的自由创造,而变成政治权力的附属物。最终结果不是“无产阶级文化繁荣”,而是文化荒漠化。
八、中央文革的崛起,是正式制度被非常权力取代
九大报告高度肯定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声称它“坚决执行了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
然而,从制度角度看,中央文革的崛起恰恰是文化大革命破坏正常组织秩序的重要象征。
中共1981年历史决议后来承认,文革开始后党中央领导机构受到错误改组,中央文革小组掌握了中央很大部分权力,原有党组织大量陷入瘫痪或半瘫痪。
这里出现了极权制度一个十分典型的规律:当正式制度不能完全满足最高统治者的政治需要时,就建立非常机构;非常机构依靠最高统治者授权获得实际权力,再反过来冲击正式制度。
于是,制度没有正式废除,却被架空了。这与现代政治文明要求的权力法定、职责明确、程序公开、相互制约恰好相反。
九、红卫兵运动:暴君与暴民邪恶共振
九大报告把红卫兵的兴起描述为革命青年的壮举,并特别赞扬毛泽东八次接见来自全国的一千三百万红卫兵和其他群众,认为这“鼓舞了全国人民的革命斗志”。但最高统治者公开赞扬“造反”、为群众运动提供最高政治合法性的时候,就不能把随后出现的大规模暴力简单解释成下面的人“执行歪了”。政治权力具有示范和授权作用。
尤其是在正常司法和行政机构已经受到冲击、群众被不断告知社会中潜伏着“阶级敌人”的情况下,最高统治者对群众斗争的鼓励很容易成为暴力升级的政治许可。关于1967年全国性武斗和接近内战的混乱,Michael Schoenhals等研究特别强调最高层政策和毛泽东本人对于暴力升级所负的重要责任。
现代政治文明要求国家垄断合法强制力,同时以法律严格限制这种强制力。文革却在相当程度上把政治斗争权下放给群众组织,同时又由最高权力决定谁属于可以被斗争的政治对象。这是极其危险的组合。毛泽东是名副其实的政治教唆犯、暴力教唆犯、恐怖教唆犯、破坏教唆犯。
十、所谓“夺权”,最终并没有把权力交给人民
九大报告把1967年以来的“夺权”描绘成无产阶级从“走资派”手中夺回权力。但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足以检验这种说法:夺来的权力最后归谁?普通工人是否因此获得自由选举政府的权利?农民是否获得独立组织的权利?学生是否获得真正的言论自由?人民是否可以公开反对毛泽东?群众组织是否能够脱离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独立存在?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此,所谓群众夺权,并没有建立人民主权。
群众可以在专制寡头号召下打倒某个干部,却不能通过稳定制度决定谁来统治国家;可以“炮打”毛泽东指定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却不能炮打毛泽东本人;可以造反,却不能真正建立独立于专制寡头的政治权力。这种“造反”不是人民获得权力,而是最高权力利用群众重新分配权力。
十一、“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说法掩盖不了法治的崩溃
九大报告一方面承认存在所谓“清理阶级队伍”,另一方面又强调“一个不杀、大部不抓”、“严禁逼、供、信”等政策。单独看这些词句,似乎体现某种克制。问题在于:当整个法律制度、司法程序和公民权利保障已经受到政治运动严重破坏的时候,这种“政策性宽大”根本不能代替法治。
现代文明不是要求暴君少抓一点人,而是要求政府没有法律依据就不能抓人;不是请求掌权者少杀一点人,而是国家剥夺生命必须受到最严格的法律程序约束。权利不是统治者的恩赐。
“一个不杀、大部不抓”仍然预设了一个危险前提:最高政治权力有权决定哪些人属于敌人,然后再决定对他们宽大多少。现代法治恰恰否定这个前提。
毛泽东是最典型的大骗子。在毛泽东的恐怖暴力煽动和驱使下,文革中明明杀人无数,抓人无数,却恬不知耻宣称“一个不杀、大部不抓”。文革从头到尾都充满了血腥暴力,从“红八月”,“道县大屠杀”、“广西大屠杀”、武斗,都是乱斗、乱抓、滥杀。公开反毛就杀,私下不满也可能被抓。文革死难者至少高达数百万人,甚至高达两千万人(叶剑英说法)。毛泽东是好话说尽,坏事干绝的恶魔。
十二、九大把个人崇拜正式制度化
九大政治报告最荒诞、也最危险的部分之一,是对毛泽东个人的无限神化。报告宣称,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成就”都是毛泽东英明领导的结果,并声称“谁反对毛主席、谁反对毛泽东思想,就全党共讨之,全国共诛之”。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政治赞扬。它实际上取消了批评最高领袖的合法性。如果反对最高领导人就等于反对党、反对国家、反对革命,那么这个领导人事实上已经超越了制度,成为无法无天的暴君。
1969年九大党章甚至把林彪作为毛泽东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直接写入党章。中国官方后来回顾历次党章时也承认,九大党章充满个人崇拜,取消了八大党章中关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集体领导等重要规定。这就是制度人格化发展到极端的标志。
党章不再限制领袖,而开始歌颂领袖;制度不再规定权力继承程序,甚至把领袖指定的接班人写进最高组织规范。原本应当高于个人的制度,最终变成了个人权力的说明书。
十三、把毛泽东思想变成全国唯一思想,是从精神上控制全国人民
九大报告宣称,毛泽东思想在七亿人口中国得到广泛普及,是文化大革命“最大的收获”,并要求全国继续学习、宣传和运用毛泽东思想。
这里必须区分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一个思想家有权提出自己的理论,一个公民也有权相信、研究和传播毛泽东思想。但是,国家不能利用政治权力强迫所有人接受一种思想。
真正的思想必须通过自由讨论证明自己的生命力。一个思想如果需要依靠政治运动、组织纪律、学校教育、单位学习、群众批判乃至政治惩罚才能维持“正确性”,那么它已经从思想变成统治工具。
思想自由意味着人不仅拥有相信毛泽东的权利,也拥有不相信毛泽东、批评毛泽东甚至彻底否定毛泽东思想的权利。没有后者,就没有真正的前者。
用权力和暴力推行,要求全国人民绝对服从的思想,是精神强奸犯思想。毛泽东思想就是彻头彻尾的精神强奸犯思想!
十四、所谓“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实际是政治权力侵入大学与知识体系
九大报告赞扬工人进入大学、学校以及文化教育机构,并要求以毛泽东思想改造这些领域。1968年的宣传材料也明确记载,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入清华等高校,并向学校、文化、新闻出版等领域扩展。
大学的使命是什么?大学首先应当追求知识、事实和真理,而不是证明某一位政治领袖永远正确。当政治忠诚成为学术评价标准,当政治组织进入大学决定教学方向,当知识分子必须接受政治“再教育”,大学便不再是大学,而成为意识形态训练场。
科学不能服从领袖讲话,历史不能服从政治路线,文学不能服从阶级斗争,哲学也不能预先规定唯一答案。没有学术自由,就没有真正的大学;没有思想自由,也不可能产生真正的科学。
十五、“政治挂帅”最终必然伤害经济和人的正常生活
九大报告还坚持“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强调“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并宣称文化大革命会推动生产力继续跃进。这套逻辑与大跃进时期“政治挂帅”的思维一脉相承。
经济运行有自己的规律。农业需要尊重土地、气候和农业技术,工业需要尊重工程和管理规律,科学需要实验验证,市场供求也不会因为政治口号改变。当政治正确压倒专业知识的时候,说真话的工程师可能输给喊口号的积极分子;真实产量可能输给政治需要的高指标;专业判断可能输给领袖意志。这正是现代治理强调专业主义、信息透明和政策纠错的重要原因。
十六、九大报告的世界观,是把整个世界理解成敌我斗争场
九大报告的外交部分同样充满永久革命语言。它把世界政治主要理解为帝国主义、修正主义、社会主义革命和民族解放之间的总体斗争,并公开赞扬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武装革命,宣扬“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种外交思想把国内阶级斗争逻辑扩大到了整个世界,破坏了世界和平。
现代国际关系当然存在利益冲突、战争和霸权,但现代国际秩序同时建立在国家主权、外交谈判、国际法、和平共处和避免战争的原则之上。如果一个国家把推动世界革命视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就容易把本国人民的资源投入意识形态外交,把外国社会内部的政治斗争理解为本国革命事业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1981年历史决议后来在总结对外关系时,强调的已经是维护世界和平,并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关系。这本身就说明九大时期那种高度革命化的国际政治语言并没有成为后来中国外交的正常模式。
毛泽东的外交,本质上是饿死中国人来援助外国人的主动卖国外交。由于毛泽东的折腾破坏,在其整个统治时期,中国人都极端贫穷,饥寒交迫。在1958年至1962年毛泽东制造的数千万人大饿杀期间,毛共还暴力搜刮农民的活命粮,大量出口粮食赠送给外国,导致全国饿殍遍野。1962年至毛泽东死亡的1976年,中国人缺吃少穿,在死亡线上挣扎。尽管如此,毛泽东为了他一个人的面子,以支援世界革命为名,大肆葬送中国人民的血汗援助外国流氓和白眼狼。
十七、刘少奇所谓“唯生产力论”的真正历史讽刺
九大报告猛烈攻击刘少奇关于发展生产、利用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一些观点,把所谓“唯生产力论”视为资本主义复辟的重要证据。
然而,历史在这里表现出巨大的讽刺性。九大之后不到十年,中国开始改革开放;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引进资本、发展商品经济和扩大市场机制逐渐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内容。
1981年中共历史决议甚至明确批评文化大革命期间反对所谓“唯生产力论”,认为国家工作重点必须转向经济建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因此,九大报告当年作为“资本主义复辟罪证”批判的一部分经济思想,后来却以不同形式成为改革时代政策的重要方向。历史由此反过来审判了九大的政治语言。
十八、九大报告真正维护的不是人民革命,而是领袖永不犯错的神话
把整份九大报告重新读一遍,会发现一个反复出现的结构:毛泽东提出判断——这个判断被宣布为真理;毛泽东发动运动——这个运动被宣布为革命;运动造成严重冲突——责任归于阶级敌人;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说明存在路线斗争;运动失败或者发生混乱——说明革命还不彻底;于是需要进一步贯彻毛泽东思想。
这个理论体系几乎形成了一个无法证伪的封闭循环。领袖正确,证明领袖正确。政策成功,证明领袖正确。政策失败,则证明敌人破坏,因此仍然证明领袖正确。有人拥护,说明群众觉悟提高;有人反对,则证明阶级敌人仍然存在。如此一来,最高领袖在逻辑上获得了永远正确的地位。而一个永远正确的人,也就不再需要制度监督。这正是个人崇拜最终必然摧毁制度主体性的原因。
十九、九大最大的罪恶,是把政治迫害制度化、理论化、正当化
文化大革命中的暴力当然不是林彪一篇政治报告创造出来的。但是,九大报告具有另一种非常重要的历史责任:它把此前已经发生的迫害进行了理论总结,并赋予其政治正当性。
它告诉全国人民,文化大革命是正确的;继续革命是正确的;刘少奇是敌人;阶级斗争必须继续;思想改造必须继续;“斗、批、改”必须继续;毛泽东思想必须统帅一切。因此,九大不是文化大革命的刹车,而是给文化大革命盖上党的最高代表大会印章。
1981年的中共历史决议对此其实说得非常清楚: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这可能正是评价九大政治报告最准确的历史定位。
二十、从现代政治文明看:九大报告究竟反对了什么?
九大报告表面上反对的是“资产阶级”、“修正主义”、“走资派”、“帝国主义”和“反革命”。但是,从现代政治文明重新审视,它真正摧毁的是另一套东西:它摧毁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人被划分为人民和敌人;它摧毁了无罪推定,因为政治组织可以先定罪再寻找证据;它摧毁了言论自由,因为反对最高路线可能成为政治罪过;它摧毁了思想自由,因为全国必须接受唯一正确思想;它摧毁了学术自由,因为知识必须接受政治路线领导;它摧毁了程序正义,因为群众斗争可以代替司法程序;它摧毁了权力制约,因为最高领袖被置于制度之上;它最终也摧毁了制度主体性,因为党章、党代会、中央委员会乃至国家机构都越来越围绕最高领袖的政治意志运行。这才是九大政治报告最值得后人警惕的地方。
结语:九大政治报告是一份极权政治的自白书
今天重新阅读林彪的九大政治报告,最有价值的已经不是逐句嘲笑它当年的荒诞语言,而是理解这种语言背后的政治结构。它告诉我们,当一个社会把阶级斗争置于人的权利之上,把领袖判断置于事实之上,把政治路线置于法律之上,把思想统一置于思想自由之上,把群众运动置于司法程序之上,把个人崇拜置于制度约束之上,会发生什么。
1969年的九大报告把文化大革命宣布为胜利,把刘少奇宣布为罪人,把继续革命宣布为真理,把毛泽东思想宣布为全国必须遵循的最高思想。十二年以后,中共自己的历史决议却不得不承认文化大革命造成严重灾难,刘少奇案件是冤案,所谓继续革命理论必须否定,九大的思想、政治和组织路线也是错误的。
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政策失误。它证明了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当一个政治制度失去独立纠错能力以后,错误不但不会因为造成灾难而停止,反而可能被最高权力重新解释为正确,被宣传机器包装成胜利,被党代会写入政治报告,被党章上升为组织原则,然后要求整个国家继续执行。
因此,九大政治报告真正留下的历史教训,不只是林彪说了多少荒唐的话,也不只是毛泽东发动了一场怎样的政治运动,而是一个更加根本的问题:谁有权说“不”?
如果知识分子不能说“不”,干部不能说“不”,大学不能说“不”,报纸不能说“不”,法院不能说“不”,党章不能说“不”,中央委员会不能说“不”,全国代表大会也不能对最高领袖说“不”,那么这个国家无论拥有多少制度、多少组织、多少庄严文件,最终都只剩下一个真正的政治主体——最高领袖。这样的最高统治者必然成为无恶不作的暴君歹徒。
当暴君意志能够通过整个党国机器主宰亿万人的命运时,制度失去主体性,暴君获得无限权力,错误制度化,灾难被宣布为伟大胜利。暴君继续作恶,邪恶共振,恶性循环,灾难不断。
这正是中共九大政治报告留给历史最沉重的警告。
2026年8月27日 写于纽伦堡
主要史料与参考文献
一、原始文献
1. 林彪:《在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69年4月1日报告、4月14日通过。报告明确把文革定义为“大规模的、真正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并以“继续革命”理论解释其必要性。
2.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969年4月14日通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把“毛泽东思想”写入总纲,并直接规定“林彪同志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
3.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27日。此文相当重要,因为它不是海外批判者的材料,而是中共自己后来对文革、刘少奇案件、“继续革命”理论以及九大所作的正式否定性评价。
4.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
5.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五一六通知”),1966年5月16日。
6.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1966年8月8日。
7.《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1956年。与九大文件形成鲜明对照。
二、专题史料和数据库
8. 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数据库》。这是研究文革政策文件、中央文件、地方材料、讲话和历史事件非常重要的资料库。
9. 宋永毅、丁抒等编:《中国反右运动数据库》。数据库收录反右相关官方文件、毛泽东讲话、知识分子鸣放材料、右派判决和后来平反材料等。
10.《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研究毛泽东本人在反右、大跃进、庐山会议、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文革中的决策演变时非常重要。
三、主要研究著作
11. 严家祺与高皋合著:《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9月
12. 胡平:《毛泽东为什么发动文化大革命》,2016年6月。
13. 刘国凯:《论人民文革——为文革四十周年而作》,北京之春,2006年1月号。
14. Roderick MacFarquhar & Michael Schoenhals, Mao's Last Revolu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研究文化大革命政治过程、毛泽东与中央政治斗争的重要综合性著作。
15. Michael Schoenhals, “Why Don't We Arm the Left? Mao's Culpability for the Cultural Revolution's ‘Great Chaos’ of 1967,” The China Quarterly, No. 182, 2005, pp. 277–300。该文特别讨论1967年暴力升级以及最高政治层与群众暴力之间的关系。
16. Andrew G. Walder, Agents of Disorder: Inside China's Cultural Revolu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9。对于理解群众组织、派系斗争以及文革政治动员机制很有帮助。
17. Andrew G. Walder, China Under Mao: A Revolution Deraile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5。可用于把文革放入整个毛泽东时代政治制度和经济社会变化中考察。
18. Frank Dik?tter,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A People's History, 1962–1976, Bloomsbury, 2016。文革社会史和暴力史研究。
19. 王友琴:《文革受难者——关于迫害、监禁和杀戮的寻访实录》。其价值主要在于受难者个案、学校暴力和基层迫害的记录。
20. Ning Wang, Banished to the Great Northern Wilderness: Political Exile and Re-education in Mao's Chin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17。该书详细研究反右运动中的政治标签、流放和“再教育”,指出一些人因政治批评、要求思想自由乃至单位内部矛盾而被划为右派。
21. 钟延麟:《彭真在1957年整风、“反右派”运动中的角色与作为》,《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第26卷第2期,2014年,第247–292页。文章将反右描述为从整风逐步转变为对党内外敢言人士的政治讨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