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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一个政治社会学观察——信仰、社会组织与国家权力之间 艾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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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一个政治社会学观察——信仰、社会组织与国家权力之间

艾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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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真正恐惧的究竟是法轮功的“教义”,还是法轮功证明了中国社会可以在党组织之外形成大规模的信任与认同?法轮功之所以值得政治社会学研究,并不只是因为它与中共发生了长期冲突,而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观察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特殊窗口:一个没有国家权力、没有军队、没有财政机器的民间信仰群体,为什么能够在1990年代末被国家视为如此严重的政治挑战?答案可能不完全在“它做了什么”,而在于它形成了什么——一种独立于党国组织体系之外的社会信任、身份认同和组织网络。

我大约在2000年前后开始接触法轮功学员,此后很多年,我也曾经使用他们开发的翻墙软件获取境外资讯;2017年至2018年间,因为项目和社会学田野调查的关系,我又走访、接触过不少法轮功学员,也阅读、研究过他们留下的大量资料。这些经历使我对法轮功形成了一种比较复杂、但总体正面的判断。

我理解他们,也同情他们遭受的长期压制。在我的观察中,这个群体中有不少人具有很强的道德自律、家庭责任感和对信仰的坚持。他们中有普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退休人员甚至中共退休干部,也有各种不同社会背景的人。把如此庞杂的人群简单归结为某种政治标签,在我看来,并不足以解释这个群体真正的社会面貌。

当然,我与法轮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不完全相同。但政治社会学研究最有价值的地方,恰恰在于:我们不必相信一个群体的全部信仰,才能认真研究它为什么能够吸引人、为什么能够形成认同,以及为什么会与国家权力发生如此剧烈的冲突。

如果把法轮功仅仅当作一个“宗教问题”来看,我们会错过很多东西;如果把它仅仅当作一个“政治反对派”来看,同样会错过很多东西。它真正值得观察的地方,是处于信仰、社会组织与国家权力三者交界处的那个位置。

法轮功首先是一个社会现象,而不仅仅是一个政治事件

法轮功在1990年代初兴起于中国的气功热潮之中。当时中国社会正经历巨大的转型。计划经济逐渐瓦解,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传统单位制社会开始松动,城乡人口流动增加,个人生活选择增加,而原有的意识形态体系对社会生活的解释能力却在下降。因此,1990年代中国出现了大量寻找健康、精神寄托、传统文化和人生意义的社会实践。从社会学角度看,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任何一个具有生命力的社会运动,都不可能凭空产生,它必须进入一个已经存在的社会需求。

有学者从新宗教运动的角度研究法轮功,认为其兴起与1980—1990年代中国社会的规范失序、意识形态真空以及社会转型有关。换句话说:法轮功的出现首先说明的是中国社会发生了什么,而不仅仅是法轮功本身发生了什么。

这是理解这个群体的第一个入口。

为什么是法轮功,而不是其他气功组织?

1990年代中国并不只有法轮功。气功、香功、养生、传统文化和各种民间宗教实践曾经形成一个相当庞大的社会空间。但为什么是法轮功成为最具持续性的组织之一,并且最终与中共国家政权发生如此激烈的冲突?这里需要从“社会组织能力”来理解。

一个信仰体系能够传播,并不只是因为它有一套教义。它还必须能够建立人与人的联系。共同练功产生联系;共同阅读产生联系;共同的信仰语言产生联系;共同的道德实践产生联系;共同面对压力,又会进一步产生联系。当这些联系达到一定程度,一个原本分散的个人集合,就可能变成一个具有共同身份认同的社会群体。

这就是政治社会学特别关注的地方。国家面对的从来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信仰,而是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

真正敏感的东西,也许不是信仰,而是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组织能力

如果一个人独自在家信仰某种宗教,国家可能并不会认为这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但如果大量的人在国家组织体系之外形成稳定的社会联系,情况就不一样了。中共长期以来最重要的政治组织能力之一,就是把社会纳入组织体系。单位、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学校、基层党组织等,构成了党国体系连接社会的重要渠道。这种制度安排的核心逻辑是:社会可以存在,但社会组织不能轻易脱离国家的组织能力。

法轮功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形成了一套不同于党国组织体系的社会联系。这种联系不依赖行政命令,也不依赖国家财政,它建立在信仰、共同实践、个人关系和组织认同之上。这也是为什么,从政治社会学角度看,法轮功的重要性不能仅仅用“宗教人数”衡量。真正重要的是:它证明了中国社会仍然能够在国家组织体系之外形成具有相当动员能力的社会网络。

1999年之后冲突为什么如此剧烈的可能解释

1999年以后,中共政府对法轮功展开了全面镇压。美国国务院的宗教自由报告以及其他国际机构长期记录了拘押、监禁、酷刑和其他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重人权问题;中共政府则将法轮功定义为非法组织,并以“邪教”等法律和政治概念进行治理。

这里存在一个非常值得政治社会学研究的问题:为什么一个以修炼、健康和道德实践起家的社会运动,会最终被中共国家政权视为如此严重的政治挑战?一种解释是意识形态冲突,另一种解释是组织动员能力;我认为还有一种更深层的解释是:它构成了一种独立的社会权威。

国家权力的基础之一,是告诉社会: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什么值得相信;什么不值得相信;谁可以组织人;谁不能组织人。而宗教或准宗教性的社会运动,一旦拥有独立的信仰权威,就可能在某些领域与国家政权的意识形态权威产生竞争。尽管这未必意味着该群体一开始就具有政治夺权意图。事实上,关于法轮功的研究恰恰指出,它早期具有明显的非政治性特征,而国家与运动之间不断升级的冲突反过来推动了其政治化。

因此,一个很重要的社会学命题是:一个运动未必因为一开始想成为政治运动而政治化;它也可能因为国家把它作为政治问题处理,而逐渐获得政治性质。这是一种典型的“冲突反向塑造组织”的过程。

国家的镇压,也可能成为组织身份的一部分

社会运动研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外部压迫有时候反而会强化群体内部的身份认同。

当一个人只是参加一种普通的健身活动时,他对组织的认同可能并不强;但如果因为这种活动而遭到拘捕、失去工作、家庭承受压力甚至遭受酷刑,那么“我是这个群体的一员”就不再只是一个生活选择。它可能变成一种身份,而这种身份又会产生新的意义:“我们为什么被压迫?”“为什么别人不理解我们?”“我们如何证明自己?”“我们为什么必须坚持?”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就产生反馈循环。国家越把它定义为危险对象;这个群体越容易把自己理解为受迫害的群体;群体内部的身份认同越强;国家又越容易认为它具有政治危险性;最终形成一种非常难以打破的循环。

有研究正是从这种“冲突放大”机制解释法轮功从早期健康实践逐渐转化为具有明显政治行动特征的运动。

为什么镇压可以持续如此之久的解释

很多人可能会问:既然中共拥有如此强大的国家机器,为什么法轮功的问题几十年以后仍然没有解决?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如果一个组织完全依靠物质资源,那么国家可以没收财产、关闭机构、抓捕领导人,它很可能很快消失。但信仰型社会运动并不完全依赖这些东西,它的资源可能有很大的一部分存在于人的内心和人与人的关系之中。这就是中共国家治理最困难的地方。它可以关闭一个办公室,却不能简单地关闭一个人的信仰;可以删除一个网站,却不能删除一个人对过去经历的记忆;可以切断某些通讯渠道,却未必能够彻底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甚至可以说:现代国家最擅长管理“可见的组织”,但最难管理的是“不可见的社会关系”,这也可能解释为什么对法轮功的压制具有长期性。

相关研究认为,中共政府持续反法轮功运动的一个原因,就是长期投入形成了巨大的沉没成本,而镇压本身又没有完全消除抵抗活动,因此国家很难轻易退出这一政策轨道。

法轮功究竟是不是政治组织?

这是一个容易陷入二元对立的问题。有人认为法轮功是宗教,有人认为法轮功就是政治组织。从政治社会学角度看,这两种分类可能都过于简单。一个社会运动完全可以同时具有宗教性、社会性和政治性。

早期法轮功具有明显的修炼和健康实践性质。后来,由于与国家政权发生剧烈冲突,它逐渐发展出政治抗争、信息传播、人权倡议等活动。因此,与其问它究竟是不是政治组织,不如问“它在什么条件下获得了政治性?这种政治性是怎样形成的?”这是一个更有解释力的问题,因为政治性并不一定等于夺取政权。一个群体争取宗教自由、反对国家镇压、传播自己认为真实的信息,同样可以成为政治行动。政治社会学真正关心的是:谁拥有定义公共现实的权力?

我为什么仍然把它看作一种值得尊重的社会力量

我的判断并不是说法轮功的所有教义、所有主张和所有海外政治活动都没有问题。如果要做真正意义上的观察评论,就应该允许批判;一个成熟的社会也不应该要求:因为一个群体遭受国家压迫,所以这个群体的一切行为都天然正确,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所以我更愿意坚持另外一个原则:评价一个群体的具体行为,与维护这个群体作为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我可以不认同某些宗教观点;可以不接受某些世界观;可以批评某些政治表达;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应该因为自己的信仰而被任意拘押、酷刑或者剥夺基本权利。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法轮功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值得尊重。不是因为它“永远正确”,而是因为: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容纳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的信仰和价值,就很难称得上是一个真正健康的社会。

法轮功真正触碰到的,也许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深层问题

把问题再向前推进一步,我们会发现:法轮功问题其实并不只是法轮功的问题。它触及的是中国政治社会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国家与社会之间,是否允许存在真正独立的中间空间?一个成熟社会应该存在许多不完全属于国家的东西:宗教组织;慈善机构;社区组织;行业协会;大学;媒体;私人企业;地方社团;各种价值共同体。这些组织未必都与政府对抗,事实上,大多数时候,它们只是处理自己的事情;但它们存在本身就意味着:社会不是国家的简单延伸。这就是现代政治社会学所谓“社会自主性”的问题。

如果一个国家的组织能力越来越强,而社会自主组织能力越来越弱,那么国家可能获得非常高的治理效率。但与此同时,社会也可能失去自我调节、自我组织和自我纠错的能力。

从法轮功看中国,也可以重新理解“国家能力”

这与我们之前讨论“文革2.0”的问题其实是连在一起的。今天中共政权拥有1966年无法想象的国家能力:公安体系;基层组织;财政体系;数字治理;网络控制;视频监控;大数据;手机实名制;网格化治理。这些能力使国家可以比过去更加有效地管理社会,但法轮功的存在提醒我们:国家能力越强,国家与社会自主性之间的问题反而越值得研究。

现代治理真正面对的,不只是一个个可以被管理的个人,它必须面对公民的信仰、身份、记忆、关系、信任和意义。这些东西并不完全服从行政命令。国家可以控制一个人的行动,却不一定能够控制他的信念;可以控制信息渠道,却未必能够控制人们对信息的解释;可以打散组织,却未必能够消灭共同身份。这就是政治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

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

我对法轮功的理解和同情,最终并不是建立在“我完全接受它的世界观”之上;恰恰相反:我与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存在差异。但这并不妨碍我尊重他们,因为一个真正健康的社会,恰恰应该允许这种差异存在。我们真正需要警惕的,不是社会中存在多少不同信仰,而是国家是否开始要求所有人只有一种合法的思想、唯一的历史解释和唯一的价值答案。

从这个角度看,法轮功问题具有超越法轮功本身的意义。它提醒我们:社会不是国家的附属品;人与人之间形成的信任,也不是行政命令能够完全制造出来的;信仰也不是政治机关可以简单批准或者取消的。而一个真正有生命力的国家,不应该害怕社会拥有自己的声音。

国家可以压制社会,却无法完全取代社会

我在二十多年前开始接触法轮功,到后来因为田野调查而更深入地接触过其中一些成员,最大的感受并不是“我找到了一个完美的群体”。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社会群体,真正让我长期思考的是另外一件事:为什么一群普通人,仅仅因为拥有不同的信仰、不同的价值判断以及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联系,就会成为一个政治体系如此长期关注和压制的对象?这个问题可能比“法轮功到底是什么”更加重要,因为它最终指向的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法轮功可以被研究为一种宗教运动,也可以被研究为一种社会运动,还可以被研究为中国政治环境中逐渐形成的政治抗争力量;但在我看来,最值得研究的,是它作为一个社会现象所揭示出的东西:当国家试图把整个社会纳入自己的组织体系时,任何能够在国家之外形成信任、认同和意义的社会网络,都可能具有政治意义。这并不意味着这个网络一定正确,也不意味着它一定应该拥有政治权力,它只是说明:社会永远不会完全等于国家;一个真正健康的政治秩序,最终也不应该追求让社会变得没有自己的声音;一个有韧性的国家,应当允许社会拥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组织、自己的记忆和自己的声音。

真正强大的国家,不是把所有社会力量都消灭之后剩下的那个国家,而是即使社会拥有不同的声音,国家依然有能力与之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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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 当前共有2条评论
  • 白草

    国家与社会之间,是否允许存在真正独立的中间空间?


    这根本就是一个伪问题。什么是独立?社会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国家对领土边界政府有更清晰的定义。但两者本身就是概念重叠的,不存在独立性。而在两者之间再划分独立的空间,就是诡辩了。任何社会活动都有外部效应,不是圈内人想怎么干都行。连民主三权分立下还有法院判断是非,怎么能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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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angbin

    法轮功在中国发展与朱元璋之流没有什么 本质区别。也可以说是反对中共的前中共(指49年前的中共)。法轮功学员我还没有看到一位读过西方哲学史的,更不用说懂得西方社会科学的。其中的原因只有法轮功自己懂得。法轮功本身就是台湾民进党的影子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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