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偷偷锁国 」 了吗?护照申请不通过传言查证与新规真正危险的那三条
中国国务院令第 841 号 《 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 》 全文十九条,9 月 15 日生效 。 省级人民政府即可决定禁止公民出境,涉技术安全者未设期限上限;涉及国家安全或刑事侦查时,主管机关 「 可以不告知当事人 」。(示意图)
中国国务院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布 《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 841 号),这份文件其实在 6 月 29 日的国务院第 90 次常务会议通过,总理李强于 7 月 22 日签署,全文仅十九条,将自 9 月 15 日起施行 。 从立法位阶看,它是 2013 年 《 出境入境管理法 》 施行以来,出入境领域最重要的一部行政法规;从篇幅看,它甚至称不上厚重 。 但正是这十九条,在中国境內外同时点燃了 「 锁国 」 的恐慌,也让台湾舆论场出现 「 大批中国人申请护照被拒 」 的传言 。
法条真正改变了什么
新规最受瞩目的是第四条 。 它列出三类中国公民可被限制出境的情形:因骗取出入境证件或非法出入境而受行政拘留处罚者,移民管理机构可决定自处罚执行完毕起六个月至三年不准出境;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者,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经驻外机构核实后由其境內住所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自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不准出境;违反出口管制 、 技术进出口管理规定,「 可能危害国家產业安全 、 技术安全 」 者,由商务等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其出境 ——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类没有设定期限上限。
第六条则规定,决定机关原则上应书面告知当事人不准出境的事实 、 理由 、 依据与救济途径,但 「 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 、 刑事案件侦查等情形的,可以不告知当事人 」。 第三条授权移民管理机构与签证机关在核实身分与申请事由时,要求当事人出示 「 文件 、 资料 、 电子数据等信息 」。 第二条建立出境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对前往 「 风险等级为最高级別 」 国家或地区的公民,必要时 「 应当劝阻其前往 」。 第五条则对外国人设立一至五年的入境禁令,並首次把反制清单 、 不可靠实体清单 、 恶意实体清单与签证核发直接掛鉤 。 第七条至第十三条佔了全文近半篇幅,建立出入境中介服务的备案制,禁止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內提供此类服务,並明定中介若遇公职人员 、 军队人员委託违规办理外国国籍或境外永居,不得办理並须向监察机关报告 。
换言之,这部法规真正的新意有三:把过去属于灰色地带的 「 边控 」 写成明文並下放至省级;把出口管制与人身流动掛鉤;把移民中介纳入监管並使其负有举报义务 。
「 护照申请不通过 」:传言 、 脉络与尚未证实之处
台湾多家媒体引述旅义华侨作家李颖(X 帐号 「 李老师不是你老师 」)转发的网红影片,称大量中国民众在线上预约办理普通护照时直接显示 「 申请不通过 」 且无任何理由,质疑新规已提前偷跑 。 这部分必须诚实说明:目前並无独立可查证的官方数据或系统性证据支持 「 大批 」 拒办的说法。BBC 中文在其 8 月 4 日的报导中,同样提到社群平台流传 「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 被阻止线上办理普通护照的贴文,但明白表示 「BBC 中文未能独立核实这些说法 」。
不过,把这则传言放进脉络,它並非凭空出现 。 中国对 「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公务员 、 部分国企与事业单位人员)申办因私护照须经单位同意,早在 2015 年前后的规范中就已確立,护照集中保管更是行之有年的做法 。《 纽约时报 》2025 年 8 月曾报导,部分地区将上交护照的范围扩及公立学校教师 、 医生 、 银行与国企员工 。 人权观察(HRW)2025 年 2 月的报告也指出,中国对申领护照权利的限制持续收紧 。 今年以来,中文网路上更陆续传出多地要求上交甚至註销护照 、 办理需层层审批的说法 。 因此,比较稳健的判读是:线上系统的 「 不通过 」 很可能反映的是既有备案审核机制在收紧 、 或是与新规衔接的系统调整,而非新规本身提前生效 —— 法规未生效前,行政机关並无援引它的法律依据 。 但这恰恰是批评者的核心论点:真正的边控从来不需要等法条生效,法条只是把既成事实合法化 。
学者的忧虑集中在哪里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教授高树超(Henry Gao)是最早 、 也是措辞最激烈的评论者之一 。 他认为第四条大幅扩张出境禁令权,第六条更令人不安,因为当事人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限制出境,实务上等于剥夺了寻求司法救济的任何现实机会 。 他直言 「 趁你还能离开时就离开 」,並具体点名该规定印证了外界关于中国限制顶尖 AI 研究者与创业者出境的传言 —— 今年 3 月 AI 新创公司 Manus 擬以 25 亿美元售予 Meta 时,执行长肖弘与首席科学家季逸超遭发改委约谈並被告知审查期间不得离境,正是先例 。 他同时指出,权力下放至省级,将带来各地適用不一致与滥权的风险 。
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中心执行主任凯洛格(Tom Kellogg)则从言论控制角度切入,认为 「 境外危害国安 」 条款是控制中国公民在海外 「 做什么 、 说什么 」 的又一工具,未来任何人在海外批评政府都将 「 有法可依 」 地被禁止出境 。 他也提醒,这部法规適用对象远不止某一领域,而是所有中国公民与所有在中国生活 、 工作或计画前往中国的外国人 。
台湾时事评论员汪浩的批评最为政治化 。 他以 「 闭关锁国是真,改革开放是假 」 为题,称新规全文 「 看似行政配套,实则是为全社会拉下新铁幕的锁国授权法 」,核心危险在于边控权力的 「 极化与任意化 」,对科技与產业人才的强制留置暴露北京面对人才与资金流失的极度焦虑,「 这绝非自信的表现,而是统治危机感下的恐慌反应 」。 他並断言胡温时期 「 无条件申办护照 」 的宽鬆时代已告终结 。
曾遭中国以间谍罪驱逐的美国欧道明大学教授李少民则提供了另一个切角:「 毛时代谁能出国?当然是组织最信任的人 。 今天倒过来了:越是自己人,越不能让你隨便走 。」 他认为这说明的是不信任 —— 不只不信任老百姓,更不信任自己提拔的干部 。 中国网民的嘲讽更直白:「 以前管器官,现在管腿 。」
台湾人的风险:一个常被忽略的细节
汪浩点出 「 持台胞证的台湾人亦一体適用 」,这是台湾舆论最关切的部分 。 陆委会主委邱垂正 8 月 5 日在立法院已明確示警,称新规是 「 将既有管制明文化 」,是在既有箝制人民的手段上 「 加上一个法治化的外衣 」,並直言 「 他想禁止你出境就禁止你出境,没有法定的要件,没有清楚的法律规范 」。 民进党立委苏巧慧则提醒,第三条所称 「 电子数据 」 在中国实务上可能涵盖手机 、 电脑 、 社群媒体內容甚至云端资料 。
需要精確理解的是法理基础:中国在法律上将持台胞证入境者视为中国公民,因此第四条的出境禁令 、 第三条的资料查验在条文上確实可能適用于台湾人 。 但也应该指出,这並非 2026 年才出现的新风险 —— 过去多起台湾人在中国被限制出境的案例,本就发生在没有这部法规的年代 。 新规改变的是可预期性的方向:它让限制更有明文依据,却同时透过 「 可以不告知当事人 」 让救济更困难 。
几个值得后续观察的指标
第一,9 月 15 日后省级政府实际作出出境禁令的频率与透明度,以及是否出现各地标准不一 。 第二,中介备案制落地后,海外移民与留学仲介市场的萎缩程度 —— 这是最可能產生 「 事实上锁国 」 效果的环节,因为它切断的是资讯与服务通道,而非直接堵人 。 第三,第四条第三款(技术安全类 、 无期限上限)的適用范围会不会从半导体 、AI 外溢到整条產业链;高树超即认为,这种不確定性本身就会削弱人才流动,也让中国 2025 年 10 月才推出的 「K 字签证 」 引才政策显得矛盾 —— 一手向全球招手,一手锁住本国战略人才,能否並存是另一回事 。 第四,护照申办的实际通过率 。 这是检验 「 偷偷锁国 」 传言最直接的证据,可惜也是最不透明的一项 。
综合来看,把这部法规称为 「 锁国授权法 」 有其夸张成分 —— 它並未禁止一般公民出境,也没有恢復审批制;但把它说成纯粹的技术性修法同样不诚实 。 它真正的意义在于把出境从一种原则上的自由,重新定义为一种可被行政裁量收回的资格,而且收回时可以不说理由 。 对绝大多数只想去日本旅游的中国人来说,日常大概不会有感;对科技从业者 、 公职人员 、 海外异见者以及持台胞证往返两岸的台湾人来说,风险的天花板则实实在在地被抬高了 。 至于网路上流传的 「 大批申请不通过 」,在有更硬的证据出现之前,宜视为一则反映集体焦虑 、 但尚未证实的传闻 —— 而集体焦虑本身,往往就是这类立法最先產生的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