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废除宗族权力: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最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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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宗法家族制度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组织单元,不仅维系着乡村社会的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权力向基层渗透的阻碍,形成了“皇权不下县”的治理格局。五四新文化运动作为一场深刻的思想启蒙运动,其核心目标之一便是对传统宗法家族制度进行意识形态上的解构与批判,旨在将个体从家族束缚中解放出来,为建立一个能够有效动员全国资源的全能国家奠定思想基础。然而,新文化运动在乡村社会的实际动员能力和改造深度上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但在后续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所推行的土地改革运动,则以更为彻底和暴力的方式,直接触及了宗族权力的物质基础——土地,并通过阶级斗争和重新分配土地,瓦解了以地主乡绅为核心的乡村宗族势力。地主乡绅作为传统乡村社会的精英,不仅是经济上的拥有者,更是宗族组织和乡村权力的实际掌控者。土地改革的实施,不仅剥夺了他们的经济特权,更摧毁了其在宗族中的权威和影响力,从而为国家权力直接深入乡村基层、实现对社会资源的全面动员奠定了基础。本文认为,中共的土地改革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在乡村社会改造层面上的逻辑延续与最终成果,两者共同构成了中国从传统的“皇权下不了乡”的郡县制向现代权力高度集中和下沉的“党国制”转型的关键环节,深刻重塑了中国的社会结构与国家的统治能力。
一、五四新文化运动:对宗法家族的意识形态解构
自鸦片战争以来,面对西方列强的冲击与传统秩序的瓦解,中国的精英分子不断探索“救亡图存”之道。从洋务运动的“器物层面”改革,到戊戌变法的“制度层面”改良,再到辛亥革命推翻“帝制”,这些努力都试图以最小的改变来增强国力。宗旨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然而,这些尝试都未能取得预想的效果。于是,精英们终于认识到,中国积弱的根本在于儒家宗法家族导致的“一盘散沙”局面 1。二千多年的郡县制,以宗法家族为核心的基层治理结构,导致了朝廷权力与基层社会之间的隔阂。国家政权止步于县一级,即所谓的“皇权下不了乡”;而县以下广袤的乡村社会则主要由宗族、乡绅等进行自治。这种政治结构虽然能长期维持了社会的阶段性稳定,却也极大地限制了国家对社会资源的整合与动员能力,使得中国在面对现代民族国家竞争时不能发挥出整个国家的潜力和聚集起出整个国家的力量。
必须指出的是皇权并非不想“下乡”,而是受客观条件限制。中国最基本的政治规则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定于一尊”。只要天子或皇帝有够的控制手段,就会竭尽全力控制他名下的所有土地和臣民。周天子实行分封制,是因为在当时的生产力低下,交通和通讯落后,他只能直接支配京畿那么大一块地方,只得将他名下的土地分封给近亲和功臣,由他们高度自治。在周期早中期,人少地多,各诸侯国相安无事,分封制能保持相对稳定。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铁制农具的广泛使用和水利工程的修建,促使战国中晚期以后农业发生了重要变革。战国时期魏国李悝估计,一个农民耕种产出的粮食可够五人食用”2。农业生产的效率和产出提高,促进了人口增长,据人口专家估计,西周初年人口约为285万;春秋人口就增长到约1000万;到战国时期则激增至约3000万3。人口的激增,使得人地关系逆转。由周朝初期的人少地多转为了人多地少。这就使得各分封国为争夺土地而频繁发动战争。分封制趋于瓦解。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政治规则作用下,只能决出一个胜者,统一了天下,才能终止争战。各诸侯国纷纷采取措施鼓励生产和生育4。其目的就是为了统一天下5。本来统一天下,周天子名正言顺,就如汉初削藩一样;但因其地盘狭小,又被列国包围,处于不利的地缘战略位置,发展受到限制,遂无力成为统一天下建立郡县制完成者;而是由秦国来实现,将郡县制推行到天下。
郡县制虽然集中了权力,通过官僚体系来治理地方;但却丧失了分封制对基层的管控能力。分封制下,诸侯和大夫的领地较小,权力就比较容易下沉。郡县制下,对于广阔的土地与分散的小农经济,中央集权的朝廷受财力和管控手段的限制,就只能将政权末梢延伸至县一级。在县以下的乡村,则只好交给由儒家亲亲观念支撑的宗法家族自治。通过儒家的“忠孝”观,将“孝”移情于“忠”,建立起“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从而能实现郡县制阶段性的稳定,周而复始地持续了二千多年。
当近现代的知识精英认识到,大量分散的宗法家族是导致中国大而不强的根本原因时,就发起了新文化运动。其主旨便是对传统儒家伦理和宗法家族制度进行彻底的批判与解构,以提高整个国家的动员和整合能力;提出了“打倒孔家店”,倡导“个人解放”和“民主和科学”等口号。并通过推广白话文的使用,将对儒家纲常礼教的批判,对民主和科学理念倡导传递给更广大的受众。因之,具有“启蒙”的意义。
在运动发起者看来,正是这种以家族为本位的伦理观念,要求子女无条件服从父母,束缚了中国社会的进步,阻碍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中提出的“独立而非奴隶”、“进步而非保守”、“进取而非退隐”等六大期望6,无不指向对传统家族束缚的批判,呼唤个体的觉醒与解放。即便最具个人主义精神的胡适也说过,“把自己铸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会”,“ 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8。在胡适那里,个人仍然是实现国家独立的工具。“为国家争自由”实际上就是为国家争独立。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对“吃人”礼教的控诉,更是将宗法家族制度的压迫性推向极致,揭示了其对人性的摧残。
但要求个人放弃自身几乎所有的权利,来为国家的强大而奉献牺牲。批判儒家伦理和提倡民主与科学只是实现国家强大的手段。这就与西方启蒙运动“以人为目的”相反。启蒙的本质是“以人为目的”,从这个意义而言,“五四新文化”运动并不是一场真正的启蒙运动。在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逐步替代了传统社会中儒家的“忠孝”观。新文化运动说是批判儒家的“三纲”,但实际上主要针对“父权”和“夫权”,把对“君权”的批判虚置了,而将“忠于君主”转化成为“忠于国家”。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最先在城市、在受教育的年轻学生中得到确立。当中国在巴黎和会上受到了外交挫败后,便引发了由学生发起和主导的“五四运动”。
“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之间存在着必然的逻辑关系。前者是思想基础,后者是前者从思想领域延伸到政治领域的结果。并存在什么“救亡压倒了启蒙”,实际上“启蒙”本身就是为了“救亡”。“救亡压倒了启蒙”割裂了“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之间的逻辑关系。当将新文化运动的主旨认定为“民主和科学”,就解释不了中国后来为何走向了专制。这是必然的,要求个人放弃权利来实现国家的强大,国家的权力就必然为少数人所垄断,就必然会导致专制。割裂两者的关系是为了保留对新文化运动的正面评价,又要解释中国走向了专制的困惑,于是就粗暴地将“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割裂开来,认为外部侵害导致“救亡”成为更迫切的任务,从而中断了了“启蒙”。
五四新文化运动对儒家伦理和宗法家族制度的批判,其深层意义在于瓦解传统中国社会中以家族为核心的自治群体,为国家权力直接动员个体扫清了思想障碍。但五四新文化时期,仅限于鼓励年轻人从家族和家庭中脱离出来,投身于促进国家强大的运动中去,而并没有触及到遍布在广阔乡村的宗法势力。仅靠思想启蒙和文化批判,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瓦解宗法家族权力,打破“一盘散沙”的局面。但这为后续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废除以乡绅为核心的宗族势力,建立起农村基层政权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二、土地改革:宗族权力的物质基础与社会结构的彻底铲除
在传统乡村,人们以血缘宗族关系而聚居,宗族构成乡村社会的基本单元。而拥有功名或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的乡绅是享有声望和影响力的精英群体,是宗族权力的实际掌控者和乡村自治的核心。他们既是儒家纲常礼教的维护者,也是乡村秩序的维护者,还是连接官府与乡村社会的中介桥梁。郡县制正是依赖乡绅维护分散而庞大的乡村社会,才保持了社会基础的稳定。
乡绅的权力来源是多方面的。首先在思想意识上,他们是儒家道德的解释者和维护者,能识字读书,享有很大的话语权。其次,在经济上,他们掌控着乡村的经济命脉。他们享有免税等特权,容易积累起土地与财富,让长短工和佃农依附于他们;再者,他们拥有政治资源。一方面他通过功名和文化交往与地方,甚至朝廷的官员有着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官府也依赖乡绅协助办理征税、征兵、兴修水利等事务。依仗官府的背书和支持,更增强了他们在乡村和宗族中的权力,巩固其在乡村社会的地位。
乡绅是乡村宗族维持自治核心人物。在宗族内部,他们往往是族长、祠堂管理者或家塾教师,掌握着解释儒家伦理、解释和执行族规的权力,并在家族祭祀、婚丧嫁娶等重要仪式中发挥主导作用。发挥着维护、传承文化和习俗的作用;通过兴办义学、义庄、修桥铺路、赈济灾民等,他们提供了一些基本的公共服务;通过族规、乡约、调解纠纷等方式,他们维持着乡村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在官府需要征税、征兵、兴修水利等事务时,乡绅利用其在地方上的影响力,在协助官府完成任务,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地方利益。但宗族的自治就比诸侯国或大夫的采邑的自治程度弱得多。群体的规模小,聚居地面积小,提供的公共服务有限,只具有部分的司法权、没有防卫功能。谈不上构成一个“共同体”。只能说有一定的自治功能。
而宗族一定程度的自治则阻碍了皇权专制对资源的获取。乡绅作为宗族利益的代言人,并不会完全响应国家的动员和指令。就形成了孙中山所说的“一盘散沙”的局面。这使得中国在近代面对列强的干预,难以有效地组织起全国的力量进行抵抗。
五四新文化运动虽然在思想上对宗法家族制度进行了深刻批判,但对乡村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更未能触及宗族权力的物质基础。在马列主义传入中国后,早期的倡导者便意识到马列的阶级理论和列宁式政党的组织形态最适合于解构宗法家族,从而将整个国家整合起来。随着马列主义的中国化,中国共产党自觉和不自觉地深入到乡村,运用阶级斗争理论来瓦解传统宗族权力对农民的束缚。这一过程的核心,便是将农民的认同从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转向阶级关系,通过暴力手段剥夺地主,也就是乡绅的土地,并将其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从而彻底摧毁农村的土地所有制,重构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毛泽东对运用阶级理论废除宗族权力的认识最早和最深。他在1927年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打倒土豪劣绅,一切权力归农会”,“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农民在乡下怎样推翻地主的政权,已如前头所述。地主政权,是一切权力的基干。地主政权既被打翻,族权、神权、夫权便一概跟着动摇起来”7。
传统的宗法社会中,农民的思想观念、经济活动和社会关系都深受家族的制约。宗族内部虽然存在贫富分化,但在“同宗共祖”的观念下,对宗族的认同高于贫富差距带来的离心力。中共的农民运动、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首先从思想上瓦解农民的宗族认同。中共向农民宣传,他们的贫困是由于地主的剥削,而非自己不勤劳或命运不济。当农民意识到自己与同村的贫苦农民有着共同的阶级利益,而与同宗的地主有着根本的阶级矛盾时,传统的血缘认同便开始瓦解。
在建政初期的土地改革中,中共通过派遣工作队深入乡村,划分阶级成分,发动贫苦农民,并建立农会、贫农团等农民组织。这些组织成为土地改革的领导核心和执行机构。工作队通过组织农民“诉苦”和地主批斗大会等方式,给农民灌输阶级意识。这种斗争往往伴随着人身攻击和伤害,旨在通过制造阶级对立和仇恨,使得他们只能坚定地跟随中共,没有退路。而通过“打土豪,分田地”,农民不仅不劳而获得到了经济利益,还免除了罪恶感和获得了道义感,心安理得,于是积极投入到中共领导的土地改革中去。

土地改革不仅没收了地主乡绅的土地,还没收了宗族的宗祠和族产。宗祠不仅是宗族祭祀祖先、维系血缘认同的场所,也是宗族议事、执行族规、举办公共活动的中心。族产,如族田、义庄、学田等,则是宗族经济实力的体现,为宗族的公共开支、赈济贫困、兴办教育提供了物质保障。在土地改革中,许多宗祠被改造或拆除,其功能被新的公共空间所取代,如村委会、学校、文化站等。宗祠作为宗族精神象征的地位被彻底否定,取而代之的是以国家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新的公共文化空间。族产的没收和重新分配,则彻底摧毁了宗族的经济基础。族田被分配给贫苦农民,义庄、学田等公共财产也被收归集体或用于公共事业。这使得宗族失去了维持自身运转的经济来源,也失去了通过经济手段对族人进行控制的能力。宗祠、族产的没收,意味着宗族作为相对独立的自治组织的存在基础被彻底瓦解。宗族不再拥有独立的经济实体和公共活动空间,其在乡村社会中的影响力被极大削弱。国家权力通过对这些公共资源的接管,实现了对乡村公共生活的全面渗透和控制。
“土改”通过没收地主乡绅的土地和财产,不仅使得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也使得他们失去了对宗族成员进行经济控制的手段。经济地位的丧失,直接导致了乡绅在乡村社会中影响力的急剧下降。更重要的是,土地改革通过思想宣传和政治斗争,彻底摧毁了乡绅在宗族中的权威和合法性。在斗争大会上,地主乡绅被批斗、羞辱,他们的“剥削罪行”被公之于众。这种政治上和声誉上的打击,使得他们失去了在宗族内部的道德权威和精神领导地位。曾经被视为宗族楷模、乡村贤达的乡绅,一夜之间变成了被批斗的对象,其在宗族中的神圣光环彻底消失。
“土改”对地主乡绅阶层的铲除,意味着传统乡村权力结构的彻底瓦解。宗族失去了其核心的领导力量和组织者,其在乡村社会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功能也随之丧失。农民不再需要通过乡绅来与国家政权相连接,国家权力可以直接触及每一个农民。这标志着传统“皇权下不了乡”的统治模式的终结,相应地,国家权力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全面控制。
三、历史的逻辑演变:从文化批判到政治运动
五四新文化运动与中共土地改革在废除宗族权力、建立全能的极权国家权力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呈现出一条清晰的演进轨迹:新文化运动是先行的文化批判;五四运动是新文化运动初步的政治结果,建立起了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而土地改革则是中共运用阶级斗争理论完成了对宗法家族权力的彻底废除。
新文化运动是这一历史进程的开端。它通过对传统儒家伦理和宗法家族制度的深刻批判,在思想文化层面动摇了宗族权力的合法性基础。新文化运动倡导的“民主”、“科学”、“个人解放”等思想,为个体摆脱家族束缚、转向国家认同提供了意识形态上的准备。它揭示了宗法家族制度是对国家集中力量的阻碍,为后续的政治运动锁定了方向,产生了路径依赖。然而,由于其主要停留在思想文化层面,只影响到少数城市中和进入城市的知识青年,对广大的乡村几乎没有产生影响。
五四运动则是新文化运动的初步政治结果。五四运动的主要力量是北京及大城市的青年学生,他们深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在意识上和行为上摆脱了宗法家族和父母的管束,树立起了要为国家的强大和独立而奋斗的牺牲精神。当中国在一战结束后的巴黎和会上外交受挫,收回战败国德国对青岛的管辖权的要求未能得到英美等列强的同意后,就激起了青年学生的强烈反弹。于是北京的学生们结群上街,示威游行,向政府及列强驻中国使馆请愿和抗议。抗议浪潮迅即扩大到全国的学生,随后城市工人、市民也加入进来。国内强大的政治压力最终迫使中国代表拒在巴黎和约上签字。如果没有新文化运动,特别是《新青年》杂志对儒家礼教和宗族权力的批判,宣扬个体应舍弃“小我”,成就“大我”,就不可能爆发“五四”运动。但“五四”运动作为政治运动,影响范围也仍然只局限于城市,并未波及到广大的乡村。在由乡绅掌控宗法权力的广大乡村,大多数人仍认同传统的儒家道德和遵循儒家的礼法,未能树立起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更没有被纳入国家权力的管辖范围。
中国共产党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和共产国际的支持下成立。为了获得共产国际的支持,表面得宣扬其目的是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但其真实的目的或被自身也没有觉察到的目的在于引进列宁式政党的组织模式来废除宗法家族,建立一个能动员和汲取整个国家资源的强大政权,以排除列强对中国事务的干预。按中共自身的宣传,就是所谓“推翻三座大山”,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和反对官僚资本主义。实际上,终极目标就是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和反对官僚资本主义都是为反对帝国主义服务的。只有废除了宗法家族和资产阶级,每个个体都不拥有足以对抗国家政权的财力和影响力,才能将所有人都顺畅地纳入国家权力的管辖之下。因而,社会主义所致力于的消灭私有财产也是为国家主义服务的,为建立一个强大的政权服务的。
中共土地革命时期,通过深入乡村,发动农民运动,将阶级分析的方法引入乡村社会,打破了传统的血缘认同,建立起了农民的阶级认同。在抗战时期,通过“减租减息”政策,中共开始在乡村建立基层组织,初步削弱了地主乡绅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力。为后续的土地改革积累了经验和力量。而建政初期的土地改革是这一演进轨迹的最终环节,也是最彻底的环节。它通过阶级划分和使用暴力,彻底废除了宗族权力的物质基础—土地,进而铲除了以地主乡绅为核心的宗族权力。因而,土地改革最终完成了新文化运动所未能实现的社会改造目标,将文化批判的成果转化为了政治运动,实现了国家政权对个人和资源的全面控制。
结语
五四新文化运动与中共土地改革,虽然发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采取了不同的方式,但两者在废除宗族权力、增强国家政权的控制能力方面存在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关联。因此,我们可以将土地改革视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终结者”或“完成者”。土地改革在废除宗族权力的同时,则建立起了农村基层组织,奠定了中共权力的地基。相应的,中国的政治制度也在近现代由郡县制最终演化定型为了党国制。相对于郡县制,党国制能将政权末梢延伸到基层农村,解决了郡县制“皇权下不了乡”的难题,彻底结束了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从而使得国家权力能够直接触达每一个原子化的个体,建立起了强大的国家动员能力。
因而可以说,中共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都是服务于国家主义这一更高目标的。而国家主义是以牺牲个体的权利和个体差异来实现其整体利益和目标的。它要求个体整齐划一,标准化,具有统一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表征。中共通过阶级斗争剥夺私有财产的目的表面上是消灭剥削,但深层次则在于消除个体差异。个人财产占有上的差异既是能力和努力的结果,又是形成其它差异的基础。因而,消除个体在财产占有上的差异对国家主义的建立和维持非常重要。
但这个过程的代价极其沉重和巨大。国家主义通过消除个体差异虽然能在短时期内动员集中所有的资源来形成力量,但非常低效,缺乏持久性。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必须要最大限度发挥每个个体的创造性和能力。而国家主义消除个体差异的结果只能是就低不就高,阻碍和压制个体成长的空间,使得所有人都陷入平庸。长远来看,并不能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只会使得国家陷入贫穷和经济停滞。
完稿于2026年7月31日
注释:
1 孙中山:《民族主义》第一讲。原话为:“但是中国的人,只有家族和宗族的团体,没有民族的精神,所以虽有四万万人结合成一个中国,实在是一片散沙”。
2李延祥:《钢铁冶金与秦汉时期中华文明的发展》,光明日报2021年09月11日,第10版:光明讲坛)。
3 余同元:《中国历代人口增长与土地纷争》,苏州图书馆网站-苏州大讲坛。
4 姜涛:《中国历史上的人口观》,北京日报,2010年11月22日第20版。原文为:“兼具人口再生产和生活资料再生产两大职能的小农家庭,开始在春秋霸权的争夺中发挥出自己的功用。各诸侯国为了扩充军备,增强实力,多以行政措施强制早婚,鼓励生育”。
5 姜涛:《中国历代人口观(上)》,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网站。原文为:“‘广土众民’之说,是孟子在其论著中首先明确归纳总结的。他说:‘广土众民,君子欲之’(拥有广大的土地、众多的人民,是君子所希望的);‘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乐之’(居于天下的中央,安定天下的百姓,则是君子的乐趣所在)可见‘广土众民’确是战国时期一般政治家、思想家的共同追求,而其更进一步的目标,则是统一天下。
6 陈独秀:《敬告青年》,《新青年》, 1915年
7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