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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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取得政权有初始的合法性,但不等于有永久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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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的宣传中,“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和“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被不厌其烦地反复申明。从教科书到学术论著,这一论断被反复阐述,用来说明中共取得政权具有坚实的合法性。客观而言,如果抛开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标签,这个判断基本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并非仅仅是某种偶然的军事胜利,更不是纯粹外部力量的强加,它确实是中国社会在经历了百年动荡、尝试了多种方案后,由社会精英主导、大多数底层民众追随而共同选择的。 

然而,政权的合法性并非永久的,初始的合法性不等于永久的合法性。不然历史上的王朝就不应当覆灭。中共的“初始的合法性”来自于解决了民族生存与国家统一的迫切问题,这是那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的诉求。但这并不能理所当然地推导至“永久的合法性”。历史的选择是那一时刻中国人的选择,既不意味着这种选择是所有中国人的选择,也不意味着能够剥夺现代中国人重新选择的权利。 

长期以来,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中共的胜利主要归功于苏联的支持和共产国际的操纵。这种“外因论”试图将中共的崛起简化为一场精心策划的境外代理人战争。但这种解释在历史事实面前缺乏说服力。其背后的意图在于,将中国未能在近现代化实现民主宪政的责任归于外部原因,而不是自身原因。天真地设想,如果没有苏联人传来马列主义,中国就能实现自由民主。但历史现实是,实现自由民主,不可能有什么完美的环境,就如人不可能在没有病菌的环境下生活一样。要想不得病,只能靠自身有强大的免疫能力,不可能将病菌排除在外,生活在真空之中。 

同样,将中共取得政权简单地归结为中国人被骗了,也是不愿直面事实的推诿。真实的情况是,对于中共的追随者而言,与其说是受中共欺骗,不如说是受自己的欺骗。这个解释背后的潜台词是,如果中国人没受中共的欺骗,中共就不会成功,中国就能实现民主宪政。其推论是,未来只要建立起一个真正追求自由民主的组织,就能带领中国人民实现自由民主。问题是,如果民众仍然没有独立的批判能力,仍然会上当受骗。而现实是,不可能杜绝假冒自由民主之名的组织出现。即使假设真出现一个真正追求自由民主的组织,面对容易上当受骗的民众,那肯定也竞争不过冒牌货。前者要么争取不到信众而灭绝,要么放弃初心,也采用欺骗手段来吸引信众。如此才能发展壮大。至于说,先不择手段,等夺权成功后,再来推行民主宪政,那就是自欺欺人的鬼话。 

从1921年成立至1949年建政,中共在大多数时间内处于极端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从“四一二”被国民党清党,到反围剿失败被迫逃窜,遭围追堵截,再到抗日战争时期的敌后蛰伏,如果没有深厚的本土根基,任何外部援助都不足以支撑一个政党从几百人发展到数百万武装力量。 

中共的初始合法性,首先源于它成功地动员了中国社会最底层的力量—农民。农民占到了中国当时人口的80%以上。谁能动员组织起农民,谁就获得了政权的基本盘。通过“打土豪、分田地”等斗争和组织手段,中共将原本“一盘散沙”的众多农民编织进了一套高效的动员体制中。 

除了底层民众,许多知识分子也被中共所吸引。马列主义被当时一些中国知识分子视为“最先进、最科学”的救国良方。它不仅提供了一套解释世界的理论,更提供了一套组织民众的具体方法。对于那些渴望国家富强、民族独立的知识分子来说,中共表现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牺牲精神,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从众多国统区的年青知识分子投奔延安,到许多知识分子在1949年前夕选择留在大陆,甚至从海外归来,说明中共政权在当初确实深得人心。 

比较基督教与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传播结果,也能说明马列主义是中国人主动选择的,并不是苏联人强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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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20年代,在华传教士人数达到高峰,约有6000至8000人。相比之下,共产国际派驻中国的顾问在绝大多数时期仅有个位数。传教士们不仅深入通商口岸,更遍布偏远的乡镇,建立了严密的社会服务网络。 

基督教对中国投入了大量和教育与医疗资源。传教士在中国建立了13所著名的教会大学,如燕京大学、圣约翰大学、金陵大学等,和数以千计的中小学,以及数百所现代医院。根据1920年的统计,中国超过一半的高级医疗资源和相当比例的高等教育资源由西方基督教会建立和资助。很难说,基督教对中国投入的资金比共产国际对中共的金援少。 

况且,基督教及其传教士进入中国的时间比马列更早,有先入为主的优势。更重要的是,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是西方列强强加的,受到了清廷和后来政府的保护。《天津条约》签订后,传教活动在中国被允许和受到官府的保护。传教士在地方上拥有超国民待遇,其人身安全有清廷和后来的民国政府背书。而马列主义则只是苏俄送来的。苏俄并没有使用武力强迫中国人接受马列主义。相反,马列主义的传播自始至终受到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严酷镇压,加入共产党有被逮捕和掉脑袋的风险。 

西方基督教组织在中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而且进入的时间更早。但中国人最终拒绝了基督教,接受了马列主义。将基督教和西方传教士赶出了中国,同时建立起马列主义共产政权。只能说明,中国人接受马列主义,中共取得政权是中国人自己的选择。当然不是所有中国人的选择,但是大多数中国人的选择。就整体而言,就是中国人的选择。 

根本的问题在于,基督教并没有满足当时中国人的需要。中国人需要建立一个强大的政权,将所有人都置于这个强大的政权之下,从而动员和凝聚全国的力量,以排除外国势力对中国事务的干预,将不受中国政权管束的外部势力全部从中国赶出去。而基督教致力于人的灵魂的救赎,对建立世俗政权不感兴趣和没有作用。当然就不对中国人的胃口,而马列主义和列宁式政党则能。 

中共早期确实完全受共产国际和苏共支配和影响。“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是一种机会主义和马基雅维利主义策略。但在“长征”之后,尤其是延安时期确立了毛泽东的领导地位后,苏共与中共之间就逐步转变为主次关系。后来中苏关系破裂,中共就完全摆脱了苏共的影响。 

毛泽东最先意识到苏俄那种依靠城市工人的暴动模式在中国是行不通的。他将革命的重心转向了农村,也就是中共所说的,“将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不仅是思想的“中国化”,更是权力的“本土化”。 

通过依靠农民夺取政权,中共实际上回到了历史上传统的“打江山,坐江山”模式。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一论断同样适用于中共夺得政权。这种模式基本依赖于内部力量来夺取政权,而少有外部力量的直接干预和帮助。中共夺取政权与东欧共产党取得政权不同。后者是苏联红军将政权送到他们手上的,移交给他们的。 

但是承认历史的选择,并不等同于承认选择的正确性。大多数人的选择不等于正确的选择。后来的发展不符合当时的期望,就是错误的选择。大多数中国人以为建立一个强大的政权,将外部势力赶走后,就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但历史发展恰恰相反,反而使得中国人遭受了更大的灾难。 

承认中共政权具有初始的合法性,也并不等同于承认其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是指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正当性则是以基本的道义对其取得政权的手段加以评判。中共军队围困长春,导致数十万人死于饥饿,就缺乏正当性。 

承认中共政权具有初始的合法性,也不等于承认其具有永久的合法性。如果“历史的选择”具有天经地义的永久性,那中国人现在应该仍然生活在秦朝的统治之下。后面的历次改朝换代都不应当发生。因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废分封行郡县,在当时也是“历史的选择”。 

中共前30年的统治,给民众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改革开放后,虽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增长,但人均收入仍然落后于置身现代化的国际环境中所应有的增长。更为严重的是,社会分配不公,司法不公,无法根治的系统性大面积腐败;为维护专制统治,不断扩大的官僚系统和食利阶层所耗费的经济资源的比例越来越大,已难以为继。社会矛盾不断扩大和加剧。主观判断,中共统治已越过了一半人支持的临界点,已丧失了统治的合法性。 

但专制统治并不会随合法性的丧失而立马垮台。民主社会,有定期的选举,政府能及时地建立在大多数人的支持上,基本上始终保持合法性。而专制统治,压制民意自由公开表达,而且专制统治具有资源和组织上的巨大优势,即使失去了大多数人的支持,也能凭借暴力和欺骗继续维持统治。如果说,民主社会仅依据简单多数,过半人的反对就能更换政府,那么专制统治可能就需要绝对多数的反对,需要三分之二或五分之四的人,甚至更多人的反对才能导致政权更替。假如搞民主选举,在过半反对的情况下,中共就会下台。但中共是专制统治,仅仅过半的反对还是不够的。如果中共继续维持和加强专制统治,无疑会继续扩大和加剧社会矛盾,民怨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由支持,忍受转为反对。迟早有一天,中共的统治会垮台。但是否能摆脱历史的循环尚是疑问。 

承认中共政权具有初始合法性,并不是为中共辩护,而是为了弄清中国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一步。承认曾经做过的选择,哪怕是错误的选择,是认清历史的必要前提。也才能明白需要什么样的改变。那就只能是人们的思想意识得到转变,大多数人具有自由平等的价值观念,才能建立起民主宪政制度。历史的沉痛教训是,以牺牲个人自由和权利为代价而建立一个强大的政权,必然带来巨大的灾难;造成个人发展受限、社会严重不公、社会停滞甚至倒退。与其取得的经济发展成绩相比,非常地得不偿失。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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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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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俞先生

    没有法定程序决定权力的定期委托,哪里来的合法性?一切以暴力手段夺权的行为都违反这个法定程序。即使有假定的多数人的支持也不合法。从头到尾都不合法。只有在宪政条件下,各个政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和平竞选获得多数选民的支持才具有合法性。任何所谓意识形态合法性或者所谓绩效合法性都不是真正的合法性。人民主权的原则就是要通过选举来体现。没有这一条,任何取得权力的形式都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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