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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日本高市政权通过“反间谍法”全面监视公民和战争准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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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日本高市政权通过“反间谍法”全面监视公民和战争准备(一)”(详见附后“相关链接”)
日本高市政权通过“反间谍法”全面监视公民和战争准备(二)

已有先例,日本政府监视与信息搜集行为已波及普通民众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于今年4月17日,在众议院内阁委员会审议国家情报会议设置法案时答辩称:“仅因参与反对政府政策的游行、集会,就让‘普通民众’成为调查对象,这种情况难以设想。”但她仅仅只是表示“难以设想”,并未明确表态不会开展此类调查。

自卫队情报保全队对普通民众开展监视、情报搜集工作

上述高市早苗这份答辩采用了措辞圆滑的表述,暗含一层意思:是否将相关人员列为调查、即监视与情报搜集对象,需视具体个案酌情判断。

此外,“普通民众”这一概念本身极其模糊。究竟由谁、依据何种标准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普通民众?相关界定极易交由当局凭主观随意裁量。很难认为这份首相答辩能够约束各类情报、谍报机构针对民众开展监视与情报搜集活动。

事实上,2003至2004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期间,曾发生过多起案例:各地参与反对自卫队派驻伊拉克游行、集会的普通民众,遭到陆上自卫队情报保全队(现自卫队情报保全队)的监视与信息搜集。

仅仅因为参与了反对政府政策的游行或集会,日本普通市民就被列为调查对象,也就是遭到监视、信息搜集。由此便能看出前文提到的高市首相的答辩根本不可信。

家住青森、岩手、秋田、宫城、山形、福岛东北六县的共计107名市民作为原告,于2007年10月5日向仙台地方法院提起“自卫队监视国民停止诉讼”。这些市民的真实姓名出现在陆上自卫队情报保全队用于监视、搜集情报的内部文件中,他们也曾参与过被该部队列为监视、情报搜集对象的团体举办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他们针对国家(政府)提起诉讼,主张其人格权、隐私权、知情权,以及言论与表达、集会与结社、思想与良心的自由——连同和平生存权——均受到侵害并因此遭受精神痛苦;他们请求法院发布禁令,制止“信息安全部门”的监控活动,并要求赔偿损失(即国家赔偿请求)。

◆监视市民、搜集情报属于侵犯隐私

此外,仙台地方法院判决(2012年3月26日)与仙台高等法院判决(2016年2月2日)均认定,情报保全队开展的情报搜集行为侵害人格权、个人信息自决权与隐私权,具备违法性及违宪性,并判令国家向部分原告支付损害赔偿金。

不过法院并未支持停止相关行为的诉讼请求。政府至今也未向遭受人权侵害的原告作出道歉。

今年4月17日,众议院内阁委员会审议国家情报会议设置法案期间,日共议员盐川铁也就众议院全体会议审议该法案时高市大臣作出的“各府省厅的情报活动均开展得当”这一答辩提出相关质询。盐川铁也提及前述陆上自卫队情报保全队监视市民、搜集民众情报一案,指出仙台高等法院已判定该案侵犯民众隐私权与言论自由、责令国家予以赔偿,并质问政府是否已向案件当事人致歉,但高市大臣未就是否道歉一事作出任何回应(《赤旗报》2026年4月18日)。

也就是说,政府既没有为仅参与过反对政府政策的游行、集会的普通民众列为监视、情报搜集对象一事道歉,也没有对此进行反思。高市早苗作出的“各省厅的情报相关工作均合规开展”这一答复缺乏说服力。而正是这样一届政府,设立了国家情报会议与国家情报局,该机构会强化对民众的监视与情报搜集,进而催生压抑窒息的社会环境。

2021年6月8日,在参议院内阁委员会会议上,日共议员山添拓提及前文提到的仙台高等法院判决,随后质询情报保全队“如今是否已经停止相关情报搜集活动”。时任防卫大臣政务官松川瑠衣并未正面回应,而是含糊其辞作出如下答辩:

“情报保全队的业务均在防卫省管辖事务范围内开展,但如若公开各项具体活动内容,可能会对相关工作造成妨碍,因此不便予以答复。”

外界普遍认为,自卫队情报保全队这种无法公开具体行动细节的监视、情报搜集工作至今仍在持续开展。

个人信息在本人不知情、未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收集

正如本连载(一)中所指出的,在高市政权推动出台的《国家情报会议设置法》中,明确将各类情报与谍报机构(含国家情报局、公安警察等)搜集的情报,核心划定为两大范畴:一是“重要情报活动”相关情报(涵盖安全保障、反恐、紧急事态应对领域);二是“应对外国情报活动”相关情报(即防范境外间谍相关情报)。

各类信息均可被列为收集对象的制度架构

日本《国家情报会议设置法》在“重要情报”的范畴中新增了“其他有助于本国重要政务运营的相关信息”,由此构建出一套隐蔽机制:只要相关部门认定某类信息与政务事务相关,那么所有信息都有可能被列为收集、调查的对象。

政府在国会答辩中,也证实了这种无边界的信息搜集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今年5月12日,参议院内阁委员会会议上,立宪民主党议员盐村文夏提出质询,内阁官房内阁审议官冈素彦作出答辩。其表示,若为开展国家情报会议主导的“重要情报活动”(收集安保、反恐等相关情报)以及“应对外国情报活动”(处置间谍相关事务)确有必要,相关部门向各省厅调取被调查人员税务、医疗、福利、教育领域的个人信息,“在法律层面不存在限制”,同时还称“各省厅从地方自治团体、民间企业获取的信息也包含在可调取范围内”(摘自《东京新闻》2026年5月13日晨报)。

此外,在今年5月21日的参议院内阁委员会会议上,日共议员大门实纪史就《设立国家情报会议法案》中一项规定提出质询:法案允许国家情报会议、国家情报局要求政府各省厅移交其持有的个人信息。对此,内阁官房内阁审议官冈素彦答辩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原则上禁止超出使用目的的信息利用与对外提供,但依据《国家情报会议设置法》,相关个人信息“可以予以移交”(引自《赤旗报》2026年5月22日报道)。

从高市政府的上述答辩内容不难看出,相关条款存在令人不安的隐患:国家情报会议与国家情报局可违背《个人信息保护法》禁止超目的使用、提供个人信息的立法初衷,在当事人毫不知情、更未取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调取各政府部门掌握的各类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会源源不断流入一个无从知晓用途、也无法开展核查的信息黑箱。

经日本国会审议相关流程已明确,各政府省厅移交至国家情报会议、国家情报局的信息,视需求会包含个人编号相关个人信息,以及依据《主动网络防御法》收集的网络通信记录。

◆对个人信息保护态度消极的政府

日本《国家情报会议设置法》中未设置任何有关个人信息、隐私及人权保护的相关条款。因此,在国会审议阶段,在野党方面出于对隐私遭侵犯、人权受侵害等问题的担忧,纷纷呼吁在法案中增设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权相关条款。

然而,高市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于今年4月17日的众议院内阁委员会上表态,不考虑对法案进行修订、加入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规定,并指出“若相关机构因担心被认定为不当收集个人信息而畏缩不前,或将对国民安全与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引自《日本经济新闻》2026年4月18日早报)。

这无非是一种思路:相较于保护个人信息、维护公民隐私,优先保障以国家情报局为指挥中枢的各类情报、谍报机构顺利开展监视与信息搜集活动。相关机构还试图找借口将这种行为合理化,声称若各机关在信息搜集时有所迟疑,“可能会对国民安全与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然而,高市政权在当事人毫不知情、未取得其许可的情况下被大量收集、汇总的海量个人信息,究竟如何与“国民安全、国家利益”挂钩,既不存在具备说服力的解释,也未设立客观有效的核查机制。(未完待续,下转“三”,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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