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地生

注册日期:2025-01-14
访问总量:262053次

menu网络日志正文menu

我经历的三次”全过程民主”


发表时间:+-

我经历的三次”全过程民主”

在深圳工作生活二十多年,我从来没有被“来了就是深圳人”这句官方宣传口号感动过。

虽然2000年就在深圳成家买房,户口很早也迁到深圳,但很长时间里,我始终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居住者,而不是这个城市真正的主人。直到三十多岁儿子出生后,我对深圳才多少有了一点“家”的感觉。

不过要说参与感,我倒是经历过三次社区居委会选举,印象格外深刻。

这些年官方提出“全过程民主”概念,大意似乎是民主不能只看投票那一天,而是要贯穿酝酿、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全过程。我以前没认真研究过这些理论,直到回想起自己的三次社区投票经历,突然觉得:原来我也是“全过程”的亲历者。

每次社区张榜公布居委会主任候选人名单,我都不认识上面的人,也从来没听说过他们是谁,不知道其为何方神圣。

既然如此,我当然不会投票给他们。

于是,我在候选人名单之外,另外郑重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理由很简单:在本选区,我唯一真正了解的人,就是我自己。

记得前两次选举,社区还公布了投票结果。

结果很有意思:我榜上有名,得票一张。

那一票当然是我自己投的。

现在回想起来,我忽然意识到,我其实完成了一个完整民主流程:我先了解候选人,再经过认真思考,然后自主作出判断,最后庄严投票。至于候选人为什么是这些人,我不知道;他们如何产生,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值得被投票,我还是不知道。

但程序上,我确实参与了。

后来的一次选举,没有再见公布结果;再后来,基层社区居委会选举也消失了。

小区隔壁邻居们大概觉得我有点狂妄,一个普通人居然还选自己。有时候能感受到别人若有若无的指指点点。家人也责备我,说我不该总这么特立独行。

我只是笑笑。

多年后,因为参与社会治理项目调研等工作,我开始频繁接触所在街道及社区党委和居委会。接触多了,慢慢知道,那些候选人大多是事先安排好的。

这时我才明白,当年自己那一票,其实不是为了当什么居委会主任,也不是故意搞行为艺术,只是因为面对陌生候选人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投。

刚到深圳不久时,我曾看过一些蛇口早年的历史。那时候蛇口还不是特区,而叫工业开发区。据说初创时期,袁庚除了自己由上级任命之外,其余管理人员都实行过选举。我不知道后来为什么没有继续。

至于为什么后来基层直选越来越少,也有各种民间说法。坊间甚至流传一个故事:说新时代伟大领袖在福建时,某次被事先安排好的候选人都居然落选了,从此对选举的不确定性留下深刻印象。故事真假,我无从考证。但我知道,选举这件事最大的特点,也许恰恰就在于它不应该完全可预见。否则,那就更像考试答案,而不像投票结果。

我只记得,在深圳经历的三次社区选举中,我曾连续三次投票自己。其中前两次都有张榜公布,我得一票;后一次没有后文。


浏览(2008)
thumb_up(7)
评论(6)
  • 当前共有6条评论
  • 太山 回复 frank_ly

    墙国一党专制,权大于法、官大于法,律师和媒体都是党的奴才,不可能实现法治。

    ================

    你还对呢? 怎么着,不是全球一国专制啊?还“法制”呢?

    当今世界是航母飞弹轰炸机,集束弹,子母弹,真空弹,白磷弹,钻地弹“制”!知道波?

    屏蔽 举报回复
  • 太山 回复 frank_ly

    不同于古代的选举民主,现代民主已的核心是法治和在法治下平等。墙内在党的专制下搞的选举,不过是假民主罢了。

    =================================

    “现代民主”?先说什么“现代”?

    为财富资源,为势力范围争夺,控制,占有而爆发着疯狂军备竞赛,肉弱强势食的战争和武力威胁的,远比原始丛林发法则更残酷血腥的世界?

    在这样的世界,“民”能“主”什么?主经济,主战争?主货币?如果都不能,那一定不叫“民主”,而仅能叫“民参”!即,民众参与某种形式的国家政治活动!这样的世界,除了【霸主】,连一个国家的总统都不能“主”!国家的人民能“主”什么!

    你还对呢,“三权分立”?三权分立,“相互监督”?会把整个国家分出几十万亿元的烂债无人认领?

    屏蔽 举报回复
  • frank_ly

    不同于古代的选举民主,现代民主已的核心是法治和在法治下平等。墙内在党的专制下搞的选举,不过是假民主罢了。

    现代民主是法治的充分条件。三权分立、多党竞争、司法独立、律师与媒体独立,是现代民主的基本特征。墙国一党专制,权大于法、官大于法,律师和媒体都是党的奴才,不可能实现法治。

    屏蔽 举报回复
  • 太山

    人类可以存在完全统一的【价值观】,但在非理想世界,绝不存在各国完全相同的【价值标准】(主动阉割自己国家例外)!道理很简单,前者属于一个不涉及任何条件,手段,代价的绝对主观概念,而后者则是一个有具体条件,代价,手段,时空范围实现的局部范围内,有特定【标准】客观存在。【价值观】不等于【价值标准】。但有人往往在偷换概念。

    屏蔽 举报回复
  • 太山

    设想,一个信奉【好战必亡】的国家,如果采用一种与信奉【无战必亡】的国家完全相同的国家【自由】标准,制度标准,将意味着什么后果!?

    屏蔽 举报回复
  • 太山

    非理想世界存在的一些基本常识。

    人类采用一种完全统一的(理想的)“自由”,“民主” 程度,形式或标准的充分必要条件是:人类已经已进入一种理想的,肉弱强食的原始丛林法则已经在人类世界彻底消失以后,方有可能。

    否则,在一个远非理想的丛林世界,自由的程度,一定存在【条件变量】。而所谓“民主” 也根本不存在实质性的“人民做主”,而仅仅只能属于【民参】,即民众参与某种形式的国家政治活动,与“主” 无关!

    员工参与某个企业的某种工作,不等于“民主”,因为这个企业的经济大权的分享与员工无关!而仅与股东有关,而且必需是大股东!或其委任者。

    这就是为什么当今世界“民主”的最高裁判者绝不允许任何其他国家的军事,经济,金融,货币超越。

    屏蔽 举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