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什么?——从主体神话到关系自由 (《后启蒙政治哲学》之九)
自由是什么?——从主体神话到关系自由
(《后启蒙政治哲学》之九)
现代政治哲学最神圣的词汇或许不是国家。
不是人民。
甚至不是民主。
而是自由。
几乎所有现代意识形态都以自由为自己的合法性来源。
自由主义追求自由。
社会主义声称自己实现真正自由。
民族主义宣称捍卫民族自由。
共和主义强调公民自由。
即使最强大的国家,也很少公开反对自由。
问题在于:
自由究竟是什么?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
实际上极其困难。
因为近代以来关于自由的所有理论,都建立在同一个前提之上:
存在一个主体。
自由是主体的属性。
霍布斯认为自由是不受阻碍。
洛克认为自由是免于专断统治。
卢梭认为自由是服从自己制定的法律。
康德认为自由是理性的自我立法。
伯林区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但无论他们如何争论。
有一点从未改变:
自由属于某个主体。
总有一个“我”。
总有一个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意志。
总有一个能够说“这是我的选择”的人格。
于是自由被理解为主体的能力。
主体越强。
自由越多。
主体越独立。
自由越充分。
然而,一个奇怪的问题始终存在。
这个主体究竟在哪里?
现实中的人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
语言来自他人。
知识来自他人。
身份来自他人。
机会来自他人。
财富来自他人。
甚至所谓“自我”本身,也是在关系之中逐渐形成的。
没有家庭。
没有朋友。
没有社会。
没有文化。
没有历史。
所谓主体根本无法存在。
于是近代自由观陷入一个悖论。
它把自由理解为独立。
但人恰恰通过依赖而存在。
它把自由理解为自主。
但自主本身依赖无数外部条件。
它把自由理解为主体性。
但主体本身是关系的产物。
自由因此变成了一种神话。
一种孤独主体的神话。
这种神话最极端的形象,就是现代政治哲学中的自然状态。
一个孤独的人。
站在社会之外。
站在历史之外。
站在关系之外。
然后自由地作出选择。
问题在于。
这样的人从未存在过。
因此,自由也许需要被重新理解。
自由不是主体的属性。
自由是关系的性质。
这听起来十分反常。
因为我们习惯于说:
“我自由。”
而不是说:
“关系自由。”
但如果仔细观察。
真正压迫人的往往不是某个抽象主体。
而是某种关系结构。
奴隶不自由。
不是因为他缺乏主体性。
而是因为他处于支配关系之中。
农奴不自由。
不是因为他缺乏意志。
而是因为他无法退出某种关系。
囚犯不自由。
不是因为他没有人格。
而是因为他的行动空间被关系性限制。
因此,自由的关键从来不是主体内部发生了什么。
而是主体所处关系中发生了什么。
自由不是一种心理状态。
不是一种道德品质。
不是一种哲学本体。
自由首先是一种关系状态。
从这个角度看。
自由的反面并不是约束。
而是支配。
一个孩子受到父母约束。
但这种约束未必构成压迫。
一个病人受到医生限制。
但这种限制未必构成不自由。
一个登山者受到绳索约束。
但绳索恰恰让他获得行动能力。
因此问题不在于是否存在限制。
问题在于限制是否能够被质疑、修正和退出。
自由不是没有关系。
自由是没有不可退出的关系。
这意味着。
真正自由的社会并不是约束最少的社会。
而是退出权最强的社会。
能够更换工作。
能够迁移居住。
能够改变信仰。
能够退出组织。
能够挑战权威。
能够重新协商关系。
这些能力构成自由。
自由不在主体内部。
自由存在于关系之间。
于是现代政治最重要的区分也发生变化。
过去人们区分国家与个人。
集体与个体。
权威与自由。
仿佛自由总是在与某种外部力量对抗。
但新的视角则关注另一件事:
哪些关系允许退出?
哪些关系允许协商?
哪些关系允许修正?
哪些关系变成永久支配?
自由不是消灭关系。
而是防止关系固化。
因此,自由与信托逻辑天然联系在一起。
信托关系之所以不同于主权关系。
就在于它预设了终止可能。
代理可以撤销。
委托可以收回。
授权可以变更。
责任可以追究。
而主权关系则倾向于永久化。
它要求服从。
要求忠诚。
要求不可撤销。
要求最终决定权。
因此,真正威胁自由的并不是权力本身。
而是不可撤销的权力。
不是组织本身。
而是无法退出的组织。
不是共同体本身。
而是要求绝对忠诚的共同体。
自由并不反对秩序。
自由反对的是永久支配。
于是,一个不同于启蒙传统的自由观开始出现。
启蒙把自由理解为自律。
施密特把自由理解为政治决断中的归属。
现代自由主义把自由理解为选择空间。
这些理解都抓住了一部分真相。
但它们都仍然停留在主体逻辑之中。
它们都在问:
主体如何获得自由?
而新的问题则是:
关系如何保持开放?
因为人并不首先作为主体存在。
人首先作为关系中的人存在。
自由也不是孤立主体的胜利。
自由是关系不被封闭。
是授权能够撤销。
是责任能够追究。
是合作能够重组。
是任何人都无法永久占据主人的位置。
因此,自由的最高形式或许不是自治。
也不是自我实现。
而是没有任何关系能够把人永久锁定。
没有任何组织能够要求绝对服从。
没有任何共同体能够垄断归属。
没有任何权力能够取消退出。
在这种意义上。
自由并不是主体的独立。
自由是关系的开放。
自由不是一个人的成就。
自由是一种社会结构。
它意味着所有关系都保持可协商、可修正、可退出。
如果说过去的政治哲学一直在寻找好的主人。
那么现代自由主义试图消灭主人。
而未来的自由哲学或许会更进一步。
它不再关注主人是谁。
而是关注:
如何让任何人都无法成为主人。
因为自由真正开始的地方。
不是主体获得了绝对自主。
而是所有关系都失去了永久支配他人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