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人匡子

注册日期:2024-12-13
访问总量:998346次

menu网络日志正文menu

新解诗经一国风(十五)豳风156东山


发表时间:+-

主话题:东山

解析:《诗经》一、国风(十五)、豳风之——

156、东山——我(自私)徂(殂cú:死亡)东(主)山(坟墓)【权】,慆(tāo隐藏,贪婪)慆不归(馈kuì:赠)【财】。

我(私货)来(lài慰劳)自(自然)东【盗】,零(零碎)雨(离散,落下)其濛(méng纷杂,含混不明)【骨】。

我东曰(称为)归(馈:送给)【贼】,我(私)心西(栖占)悲【掠】。

制(衣服之式样)彼(那)裳(外衣)衣(内衣)【活】,勿(粗)士(仕:官)行枚(树干)【死】。

蜎(yuān蜎蜎:蠕动爬行)蜎者蠋(zhú蝴蝶幼虫)【仙】,烝(zhēng众,多)在桑野【蚕】。

敦(duī堆,加)彼独宿(居处)【鬼】,亦(奕:多个,累)在(于)车(驾驭)下(自上而下)【级】。

 

我徂东山【权】,慆慆不归【财】。

我来自东【盗】,零雨其濛【骨】。

果(终将)臝(裸)之实(财物)【变】,亦(也)施(将尸体陈列示众,曝pù尸)于宇(疆域)【主】。

伊(那)威(威势)在室(坟墓)【鬼】,蟏(蟏蛸xiāo shāo:室内蜘蛛)蛸在(于)户(住户人家)【似】。

町(tīng田地)畽(tuǎn村落)鹿(粮仓)场(cháng场院)【人】,熠(熠耀:萤火)耀宵(夜)行【尸】。

不可(值得)畏也【主】,伊(那)可怀(留恋)也【自】。

 

我徂东山【权】,慆慆不归【财】。

我来自东【盗】,零雨其濛【骨】。

鹳(guàn水鸟)鸣(著称)于(在)垤(dié小土堆)【占】,妇叹(赞美)于(在)室(家庭)【婆】。

洒(散落)扫(清除)穹(终止)窒(堵塞)【王】,我(自己)征(证)聿(yù笔)至(极,最)【骗】。

有敦(堆,加)瓜(瓜葛)苦【权】,烝(众多)在(于)栗(裂)薪【独】。

自(原本)我(自私)不见(希望)【失】,于(取)今(金:钱财)三(多)年【夺】。

 

我徂东山【权】,慆慆不归【财】。

我来自东【盗】,零雨其濛【骨】。

仓(钱库)庚(更)于(由于)飞(散落)【主】,熠耀其羽(羽化)【尸】。

之(到……去)子于归【性】,皇(惶惑)驳(混杂)其马(筹码)【赌】。

亲(血缘)结(系,连接)其缡(lí纽带)【业】,九(鸠:聚集)十(什:杂,多)其仪(礼仪)【孝】。

其新孔(大)嘉(赞赏)【生】,其旧如(依从)之何(为什么)【死】?

 

 

即自私霸权之主子死后埋入坟墓,其贪婪隐藏陪葬之财物而不馈赠给后人。

那墓中私货所慰劳之盗墓贼乃自然是其新主人,旧主人之尸骨零碎离散落地而含混不明。

那死主之私货乃被称之为送给盗墓贼,其私心栖占之领地悲哀于被劫掠。

那主子活着时穿衣之式样乃如同兽畜品性者身着人神两层皮,其死后所把持之鬼权似乎排行于官位王权之上而类比粗大之树干。

参照蛾碟类之幼虫由蠕动爬行到破茧而飞乃死主幻想升天成仙,在那野外桑树上有众多蚕羽化为蛾而后交尾和产卵以及短命死去乃周期运作而无一蜕变为仙。

鬼法等级履制乃历代死主堆加罗列而都居处于那独裁霸权之王位,那多层或多重累积之鬼权现于自上而下之阶级驾驭。

 

自私霸权之主子死后埋入坟墓,其贪婪隐藏陪葬之财物而不馈赠给后人。

那墓中私货所慰劳之盗墓贼乃自然是其新主人,旧主人之尸骨零碎离散落地而含混不明。

个人财物终究归属于赤裸之主权变更,死主在其地下之疆域也难免被曝尸。

那死鬼在坟墓当中之威势,乃类似于住户人家墙壁间结网之蜘蛛。

田地村落粮仓及场院乃无不彰显人类自主劳动之迹象,夜里坟地之萤火乃不过是显现腐尸烂气不自主之运行。

不自主者不值得自主者畏惧,自主者值得那不自主者留恋。

 

自私霸权之主子死后埋入坟墓,其贪婪隐藏陪葬之财物而不馈赠给后人。

那墓中私货所慰劳之盗墓贼乃自然是其新主人,旧主人之尸骨零碎离散落地而含混不明。

在沼泽地里小土堆上乃有不同之水鸟轮番栖占而著称其主权,在家庭宗族当中乃有多年媳妇熬成婆而赞美其祖权。

旧主随王权之散落而被新主清除名份终止威望堵塞效忠,王法王道之匪类骗术乃都是用笔编写文章以证明自己高大极最之正统和优越。

因有历代死主堆加罗列之鬼权与现任王权辗转相连之瓜葛关系而使活主因苦于既依靠又摆脱死主之两难境地,鬼法等级并王法等级履制当中众多之主子分裂于其宗族薪火相传之主权唯一独占。

原本自私贪占者不希望其主权遗失,遗传主权乃代表被夺取多年所积攒之钱财。

 

自私霸权之主子死后埋入坟墓,其贪婪隐藏陪葬之财物而不馈赠给后人。

那墓中私货所慰劳之盗墓贼乃自然是其新主人,旧主人之尸骨零碎离散落地而含混不明。

钱库更换主人乃由于旧主财权之散落,棺中尸体之能力也只是羽化为烂气萤火。

从生来到死去之土匪骗子们都归于不自主之作主或被主者品性,其作主与被主混杂在一起而惶惑如赌徒之筹码。

血亲所结系之纽带本该是事业公心之传递,然而孝道却聚集多种杂样之礼数仪节去标榜主奴之关系。

生者新主子大加赞赏奴才效死殉身之气节,然而其自己为何不依从该气节去陪同死者旧主子下葬呢?

 

 

神法鬼法王法等级制度之履礼在现实当中施行不下去。

 

——(完)


浏览(88)
thumb_up(0)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