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抓捕马杜罗的正当性和有效性
2026年伊始,美国出兵越境抓捕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无疑是非常重大的国际事件。一则这是现代国际社会之前从未发生过的事情,正所谓“千万军中取上将首级”,“擒贼先擒王”,“兵不血刃”、零伤亡;二则必定将引发地缘政治格局的重大变化。现在就可以说,这绝对会被评选为2026年十大国际事件之一。

但美国这一行动也引起广泛的争议,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不少。但总体来看,支持者多于反对者。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支持美国的这一行动,有明确表态的,而含糊其词的国家实际上也是持支持立场的,明确反对的国家是少数。
以我之见,美国的这一行动具有正当性。委内瑞拉马杜罗政府直接或间接地参与针对美国的毒品贩运和攻击行动,美国如果采取军事入侵推翻马杜罗政府符合国际法,是自卫反击。就如哈马斯绑架以色列公民,以色列对加沙哈马斯组织的军事打击一样,是自卫行动,符合国际法。至于战争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意或无意的违反战争法,是另一回事。以色列对加沙的入侵是合乎国际法的。
但考虑到动用地面部队军事入侵的代价太大,双方的损失都更大;再者后效不好,会造成委内瑞拉权力真空,社会混乱,还可能增加委内瑞拉人民对美国的反感,就更难短时期过渡到一个不再损害美国利益的政府。第三,发动军事入侵的决策过程更复杂,需要经国会批准。考虑到这些因素,将国际法下合法的军事入侵转化为遵循美国国内法律的执法行动,显然成本低得多,效果也更好,决策也更快捷。因而执行抓捕比军事入侵推翻马杜罗政府,建立新政府,由新政府或美国来审判马杜罗是更为明智的选择。后一种方式有美国出兵推翻萨达姆政权的前车之鉴。
美国的抓捕行动符合美国的国内法律。首先,美国政府没有承认马杜罗政府,不承认马杜罗在总统选举中获胜了。所以,从美国政府的立场来看,马杜罗不是委内瑞拉的现任总统,因而马杜罗不享有美国法律对外国现任元首的豁免权;第二,马杜罗有直接或间接针对美国的犯罪行为,纽约检察官据此向纽约联邦法院起诉了马杜罗及其夫人等;第三,美国军方在纽约联邦法院的请求下,抓捕了马杜罗。显然,FBI或缉毒局没有越境抓捕马杜罗的实力。
那未经罪犯所在国同意,越境抓捕对美国人犯下罪行的罪犯是不是违反了国际法呢?从一般性原则而言,是侵犯了罪犯所在国的主权。当然所在国同意了,就不存在侵害了所在国的主权。但如果所在国庇护罪犯,或两国没有引渡条例,那完全遵守国际法不得侵犯他国主权,就实现不了正义,就不能阻止利益受到持续损害,就违背了更高的正义法则。如果支持以色列千里奔袭抓捕居住在阿根廷的纳粹战犯,那就应当支持美国越境抓捕马杜罗。两者性质相同。显然,马杜罗政府不会将马杜罗交给美国,美国要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就只能单方面采取行动。或者,马杜罗政府内的高级官员与美国政府达成了一致,也未必可知,这也可以视为委内瑞拉同意或授权了美国的抓捕行动。或者以后的政府追溯承认。
国际法本身也在发展之中,目前主权至上的原则已受到削弱。针对上世纪70年代红色高棉大屠杀、1994年卢旺达大屠杀,波黑战争期间斯雷布雷尼察大屠杀等种族灭绝事件,国际社会对主权至上,不得干涉他国内政的绝对性提出了质疑,提出了“保护责任”概念。一个国家有保护其人民免受种族灭绝、战争罪等严重危害的义务;如果一国没有能力行使此义务,国际社会可以根据《联合国宪章》采取军事干预,阻止犯罪。
有能力维护自身利益,如果受条条框框的束缚,而不去维护自身利益,那未免有些迂腐了。所谓以大欺小,搞“霸权主义”,也是歪理邪说。难道实力强者,面临弱小者损害其利益,就应当任由弱小者损害其利益,而不出手制止吗?另一方面,弱小者面临被强大者侵害利益,也应当反击。但也不要不计代价。美国对委内瑞拉有降维打击的能力,及时阻止其继续侵害美国的利益,完全正当和适宜。
美国这种成本极低的抓捕行动,适应性很低,要满足很苛刻的条件。第一是可行性,只适用于军事水平和实力差距很大的两国之间。可能当今世界,只有美国具有这个军事水平。而且美国针对军事实力更强的国家,就不适用了。比如,期望美国对俄罗斯或中国采取类似的行动,就完全不可能;第二,是有效性。马杜罗是改变委内瑞拉政策,不再损害美国利益的关键人物,权重极大。抓捕了马杜罗,就有极大可能导致委内瑞拉的政策转向,不再损害美国的利益和有益于美国。这基于委内瑞拉存在巨大的分裂,反对马杜罗政府的力量与支持力量不相上下。粗略判断,支持马杜罗的力量占60%,反对力量占40%。这样外部的低成本干预很容易导致力量对比翻转。而如果支持马杜罗的力量超过了80%,那把马杜罗抓走,对改变委内瑞拉政策,阻止侵害美国利益就没有什么作用。只是惩罚了首犯而已。那要扭转局势,就得发动战争,推翻整个委内瑞拉政权。但这样成本就高得多了,不一定合算,可能付出的代价比继续承受委内瑞拉对美国的毒品贩运等其它利益损害更大。采取其它减少损害的行动更为合算,如加大封锁和堵截毒品流入。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国家,又严重损害到美国利益的国家不多。可能哥伦比亚算下一个。
有观点认为,美国此举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比如说,如果中国也效仿美国,把台湾赖清德总统也抓捕走;如果支持美国的行动,那也不能反对中国如此举动。这完全是无稽之谈。台湾及赖清德又没损害中国的利益,又没向中国输入毒品或资助损害中国利益的军事行动,中国怎么可能以美国同样的理由抓捕台湾总统呢?以台湾搞所谓的“台独”作为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得不到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支持。再说,也没有可行性。中国相对于台湾,军事水平和实力的差距小得多;也不具有有效性。抓走了赖清德,也不能使得台湾人民和继位的总统变得愿意接受中国的统一。
特朗普和美国抓捕马杜罗,当然也不是因为他是独裁者。如果委内瑞拉因此转变为实质性的民主国家,那也是附带的结果。独裁政权,只要不严重损害美国的利益,二则国内不存在强大的反对力量,美国是不会采取强力的干预行动的。比如沙特,是独裁政权。但与美国利益一致,互惠互利;国内也不存在强大的反对力量。美国就不会去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如果两者占其一,美国才可能会去做支持颠覆现政权的事。当然也得评估代价与收益。特朗普上台后,这一外交政策更为加强,只在意那些与美国直接和切身利益相关的风险。而要求直接和切身利益风险相关更高的国家承担起他们自身的责任,负主要责任和更多的责任。要求欧洲国家主要负担起欧洲的安全责任;要求日本和韩国对自身的安全和利益负担起更多的责任。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