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枫叶

注册日期:2021-09-16
访问总量:1398684次

menu网络日志正文menu

《邓拓之死(上)》一文,坐实了邓拓违法政纲而畏罪自杀


发表时间:+-

偶读微信转帖这篇题为《邓拓之死(上)》文章(https://mp.weixin.qq.com/s/NIS_RS6W3_RBd9GMpM_Frw)之后,只要仅从法理逻辑之客观性就事论事或实事求是,而非预设政治立场而言,再进而辅之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道理逻辑,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话,那么,人们就会客观性不难发现:其实,该文中所涉及的历史当事人其具体表现,从头到尾,无不尽显邓拓当年那种书生政治幼稚病、且还涉嫌违法违规乱政乱纲之举……

      故而,通篇文章中所具体涉及的人和事,于法理逻辑就必然漏洞百出,而无法法理性自圆其说!

       一,设若“文革”以客观性民主政治性质和形式而言,仍被作者以其个人主观意识之政治立场,做非客观预置性代入法洗脑而诬蔑抹黑式所谓“文化大革命这场历史浩劫”的话,那么,又如何法理逻辑性自圆其说那“文革十年”过程中,所政治确保了其国民经济客观性全面突飞猛进式发展而达至“即无外债,又无内债”的境地呢?以及为何尖端科技之诸如两弹一星、运十大飞机、芯片厂之建立、光刻机等之研制成功以及农业粮食连续十几年大丰收呢?那是“浩劫”的因果效应吗?

       与此同时,为何“文革”结束之后,运十、芯片、光刻机等全都被自毁灭迹,而农业彻底被毁得面目全非而几乎不再产粮了呀?

       难道这先后之两者相较之下,难道客观上,后者还不正是比“文革”更为实事求是地“浩劫”得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吗?

       故而,仅凭这一点,作者不就显然被视为:仍在说假话谎言地政治欺骗老百姓了嘛!“文革”之所以民主政治性,不就是唯“浩劫”了邓拓这类反动政治思维的极少数嘛…

       那么,怎么还可以:以点代面、以偏概全或断章地涉及整个”文革”的巨大政治成功了呀?若非“文革”的政治成功,还能确保其经济成功吗?


       二,再进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是:作者文中这段所谓:“当时邓拓是《人民日报》的总编辑,少奇同志要求《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既不要左倾盲动,也不要右倾保守。当然,按照少奇同志的意思,主要是以反左倾冒进为主。这篇文章作为社论必须要经过总编辑发稿的,邓拓很明白,毛主席是不同意发表这样的文章的,所以夹在中间很为难。社论大样送到毛主席那里,毛主席批了一句:我不看了…”等整段客观性陈述式表达法,就已经侧面地从客观逻辑性、法理政纲性做实了:完全就是邓拓滥用职权而乱政乱纲之错,却仍未自我意识到已涉及触犯党纪国法的严重性…

       毕竟毛主席乃法理名正言顺的中共最高权力决策人,是监督整个党国政策的具体执行和落实是否合法法规之准确性,将承担全党问责制的责任的问题。然而,明明毛主席已经明确地按照党章国法之具体规范而决策了的事情,你邓拓仍旧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地罔顾之,而另行感情用事般去听去那本来同样也是毛主席手下的刘、周的话,那不就势必悖论党纪国法所明确规范之“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都服从中央”具体政纲条例了嘛!因为,党的政策之所以必须被完全地贯彻落实,那本来就是事先全党高层所一致表决通过了的嘛!即便他们刘周在主政中央一线期间,分别试图违反原先中央制定出的具体政策,而擅自另起炉灶,那么,作为党主席的下级并被委任为掌控党中央喉舌舆论的执行者的邓拓,理所当然必须最后依归毛主席的决策了!怎能悖论政纲而反其道而行之呢?

       与此同时,该文《邓拓之死(上)》中上述这一段落,不也客观历史性、佐证性地从侧面坐实了,当年那篇备受历史诟病的专题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之类悖论客观科学发展之逻辑规矩而尽显“浮夸风”性质的歪理谬论文章,八九不离十就是当时主政中央一线刘少奇或邓小平,背着毛主席而指示人民日报发表的主题文章了嘛……


       三,而作者上述客观性透视出的历史事实真相,恰恰客观性反过来做实了:邓拓当年政治之受挫,纯属悖论法理政纲,而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咎由自取!而他的这类纯属书生政治幼稚病式玩弄两面三刀或政治“两面人”的做法,即便搁在国民党内、抑或欧美任何政党政治之内,抑或任何私企公司等,那也绝对是不被法理政纲所容忍的!否则,就是政治法规之双重标准!

       而作者或丁一岚,却似乎还在试图悖论法理政纲式,强词夺理地为邓拓那明显乱政乱纲的错误性倒行逆施,做混淆感念是非性质的狡辩式文过饰非!足见作者和丁一岚之纯属私心杂念性思维或心态的作怪!完全有欠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法理逻辑性之公平公正、就事论事!

       故而,邓拓生前非但没有正确、深刻意识地从党章国法所具体规范的政纲的角度,去认识自己那些胡作非为的严重错误,而坦诚认错之,却还以自寻短见的手法自绝于党国人民,这就恰恰客观性反过来可以被视为:畏罪自杀!否则,假设你邓拓理直气壮的话,干嘛要自寻短见呀?为什么不以先烈们为榜样,以共产党人的钢铁意志来顽强地活下去呀?人家非但从未非法暴力逮捕或关押或司法起诉你或判你个“莫须有”的罪而迫害你!而是:工资、高干待遇生活不变的情况下,撤了你德才不配的岗位职责而已,而并非剥夺你其它工作的人权,怎就不行啦?

       那不就客观性反过来印证了邓拓这类人心态独裁霸道而欠缺民主嘛…老虎屁股摸不得嘛!难道毛主席就没有法理权力撤换他邓拓啦?他邓拓明明犯错就不能批判吗?


       四,而作者文中这一段所谓“批吴晗的时候,我们就考虑到要批邓拓了;他保吴晗也没保住。1965年底、1966年初,党内在北京范围内就批邓拓了,北京市委不能不批邓拓。因为已经在内部点了北京市委的名,说北京市委包庇反党集团。大家都是组织纪律性很强的嘛,北京市委能不执行党中央的意图吗?大概在批判邓拓以后不久,北京市的领导彭真、刘仁同志就受到批评。我们也已经知道,这一场批判真正的对象是谁了……”的客观性陈述,不就恰恰客观性再次做实了:完全就是邓拓不自量力之错而咎由自取了嘛……

       因为,当年吴晗之种种严重的错误行径,今天已经被客观党史之不断披露而有根有据地被证实!故而,他邓拓当年还居然书生政治幼稚病性质的肤浅短视而看不懂……还试图以个人感情用事的形式去所谓“保吴晗没保住……”的行径,不就客观事实性做实了他邓拓活该被撤职打倒了嘛……因为,党国的事业,实乃客观性公事公办的事业!又不是个人小团体的私事!怎么能因私包庇祸国殃民的人和事呢?而睁着眼睛说瞎话般谬论所谓吴晗那《海瑞罢官》没问题者,不是沆瀣一气于当年蒋统国民党的政治舆论,就是典型政治不懂装懂!

       而无论任何政党政治,无不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论处。故而,既然自己的岗位职责都被撤掉了,那么,不让再继续享有“大参考”的高层阅读资格,又有什么违法违规而不行了呀?而非得双重标准地继续任由邓拓享用不可呀?完全就是邓拓以及丁一岚之不讲法理逻辑了嘛!


       五,而作者文中所援引的丁一岚这段所谓“……我想,人民公社是不是办早了?大炼钢铁是不是得不偿失?毛主席说过,我们的粮食多了怎么办?  即使我们先进入共产主义,我们也不要宣布,我们还是推崇苏联老大哥,把他们摆在前头。这个提法对不对?毛主席常常说,小资产阶级容易头脑发热,把事情搞糟,毛主席自己是不是也有些头脑发热了?我把自己的想法如实在座谈会上谈出来,这些话太尖端了,在当时这么说话,实在是有点冒犯了。可是我想,经过1957年反右,许多党外人士都不说话了,我16岁就到了延安,也是老党员了,这个时候我们共产党员不挺身出来讲真话,好像从良心上也说不过去。我真觉得,党很想了解下面的意见和情况,我确实也是以向党交心这种心态来谈这些问题…”等说道,就更是类似历史虚无主义般张冠李戴式,将刘少奇或彭德怀说过的一些话,扣到了毛主席的头上了……

       因为,根据今天党史的客观性披露,那所谓“我们的粮食多了怎么办?  即使我们先进入共产主义,我们也不要宣布,我们还是推崇苏联老大哥,把他们摆在前头…小资产阶级容易头脑发热,把事情搞糟…”等说道,根本就不是毛主席说的!完全就类似断章取义历史式歪曲事实而误导视听嘛!怎么能不令自己不被倒霉、政治不遭到挫折呢?

       而“人民公社”的提法,本来就是基层老百姓首先提出并实践之,而被毛主席所赞赏,还完全客观性经得起社会实践的检验而印证其科学可行性而正确性,则纯属客观实事求是性顺应民意而民主政治了嘛!而客观实践也照样是渐进式走向了成功嘛。否则,怎么会产生后来连续十几年的农业粮食大丰收呢?

       而若非经历大炼钢的那种从无到有的摸索性交织着挫折中而点滴积累的模式而走向成功,又何来今天钢产世界第一呀?

浏览(284)
thumb_up(1)
评论(0)
  • 当前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