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网友来稿

注册日期:2021-11-11
访问总量:4271926次

menu网络日志正文menu

高瞻:川普真的犯了煽动叛乱罪吗?


发表时间:+-

万维(Creaders.net)网友高瞻来稿

 

一、总统还真的会犯“叛乱罪”!


2024年10月2日,美国发生了一件具有震撼性的事情,几乎淹没了前一天晚上万众瞩目的本届两党副总统候选人辩论产生的新闻热度:在距离大选还有三十四天之际,特别检察官杰克·史密斯的一份有关川普干预和试图推翻2020年大选案的165页新动议被法院公布。在这份新的法律文件中,史密斯对之前的四项刑事指控提出了全新论据,说:“被告在 2020年总统大选失利时,企图诉诸犯罪以继续执政”、“被告与一群私人同谋合作,以候选人的身份采取多种犯罪手段,意图通过欺诈来破坏选票搜集和统计工作、推翻合法的选举结果”、“这一切都是他的私人犯罪行为,与总统公务无关,不受总统豁免权的保护”、“有足够和确凿的证据将他定罪”。主流媒体评论称:文件“披露了更多证据和细节以及大量尚不为人知的信息”,“是迄今为止有关川普罪行最完整的资料和最全面的结论”,提供了司法部认为川普“为保住职位而诉诸犯罪”的证据路线图。川普谴责这个文件公布的目的是要干涉和影响即将到来的11月大选,他在社交媒体愤怒的写道:“我没有操纵2020年大选,是他们干的!”;川普团队强烈抨击说:“整个案件都是一场党派性质的、违宪的政治迫害,应该与民主党所有剩余的骗局一起彻底被驳回”。

Picture1.jpg

“十月惊奇”(October Surprise)是一个美国政治术语,指在选举年10月发生的、有可能对11月大选产生影响的重要事件。史密斯文件,也许就是今年 “十月惊奇”里的第一只黑天鹅,或许会对川普艰难、蹉跎的总统之途,又凭空增添一个新的不确定风险。

 

自从2021年2月17日国会参议院否决了一个月前民主党占多数的众议院通过的以“煽动叛乱”(incitement of insurrection; sedition)罪对川普的弹劾案以来,迄今三年多的时间里,民主党始终试图通过联邦和各州的法律行动将川普送进监狱,或至少阻止他再次竞选总统。联邦层面是由独立检察官史密斯起诉川普“试图推翻2020年大选与煽动国会山叛乱”和不当处理国家敏感文件,州一级则是36个州发起禁止川普参加2024年总统大选的诉讼。然而,这些行动却屡遭挫折。史密斯去年8月以4项罪名起诉川普,今年7月最高法院裁决:川普在总统任内的公务行为享有豁免权,初审法院需要厘清史密斯起诉中川普行为是否属于公务;同是今年7月,佛罗里达联邦法官坎农判决:对川普“机密文件案”特别检察官的任命违反了美国宪法相关条款;今年3月4日,也就是科罗拉多州初选的前一天,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一致推翻了去年12月19日科罗拉多最高法院依据宪法叛乱条款做出的禁止川普参加州初选的裁决,恢复了川普初选资格,同时也禁止了其他州的类似尝试;而纽约的“封口费案”,虽然川普被陪审团判决有罪,但法官却把宣判刑期的日子推迟到了大选之后。在这一系列的挫败下,今天史密斯在大选最后的关头里急赤白脸的抛出新证据,一是要配合民主党的选情,二是要抢在11月5日之前造成既定事实,以防一旦川普胜选审判永远不会发生——“公布时间距离选举只有 34 天,此一事实比这个动议可能产生的影响更为突出”,这一点人人能看得清楚。

 

在墙内长大的中国人,对此本能的反应是资本主义国家果然太荒诞无稽、乖缪不经的都让人啼笑皆非了:有道是“朕即国家”、“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叛乱”、“叛国”是以下犯上和谋反行大逆的乱臣贼子等反贼之专利,一国之君、总统或者元首,万乘之尊,富有天下,国即是家,谈何“叛乱”?又“叛”的哪门子“国”呢?用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东魏孝静帝元善见回答权臣高澄质问“陛下何意反耶?”时的话就是:“只听说过臣下叛乱,没听说过主子谋反的——天下都是我的,我谋谁的反?”

 

实际上还真不是这样。按照民主政治的理念、逻辑和规矩,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也必须为全体公众的利益服务,总统或者国家元首只是由人民选举出来、而且定期更换重选的一个职务,职务上的人在一个规定的时期和特定的范围内或者替人民代为管理国家、或者替人民做国家形式上的象征。这个职务人与国家和公众是两回事,二者之间的利益当然有可能产生不同、对立甚至对抗,他也当然有可能背叛国家和公众,犯“叛乱”、“叛国”罪——1649年1月,英国特别法庭对国王查理一世被控的“叛国罪”进行审判;查理一世拒绝认罪,坚信审判是非法的,宣称从加冕起上帝、历史和英国法律就赋予了自己用武力统治英格兰的权力;他理直气壮的说:“看在祖国神圣法律的份上,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律师会认为审判国王是合法行为——因为他们都以国王的名义行事、他们的格言是‘国王永远不会犯错’”、“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权力、依据什么样的法律把我带到这里”;对此,法庭义正词严的反驳说:“正是根据英格兰的基本法律,国王并不是单独的行为个体,他是受托于所有国民、并且行使有限权力的国家管理者”,因此审判完全是合法合理的。

 

其实,也不光是民主国家,就是在半民主国家、专制独裁国家和共产极权国家,总统或者国家元首被判了“叛乱”、“叛国”罪的,也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呢!

 

1996年和1997年,在金泳三任总统期间,韩国法院因“主动参与军事叛乱和内乱罪、谋杀上司未遂罪及受贿罪”对领导和参与了1979年“双十二政变”并残酷镇压光州起义的韩国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分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22年6个月。随后两人上诉,被改判无期徒刑和17年监禁,并附带追缴赃款;到了1997年12月,总统金泳三在候任总统金大中的建议下对两人给予特赦

 

1989年12月15日,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爆发了骚乱,齐奥塞斯库的血腥镇压不但未能平息事态,反而使骚乱蔓延到全国。22日上午,原本支持齐奥塞斯库的军队开始倒戈,从首都市中心撤出,示威群众冲击并攻入党中央大厦;齐奥塞斯库夫妇乘直升机逃往布加勒斯特北郊,结果被刚成立的罗马尼亚救国阵线逮捕和迅速审判。25日他和妻子埃列娜被控五项罪名成立:大量屠杀人民,牺牲者超过6万名;利用秘密警察对付人民和国家,损害了国家力量,构成了破坏政权罪;在各个城市制造爆炸事件,破坏建筑物和公共财产,构成破坏公共财产罪,等等。判决后,二人被立即处决。虽然判决没有提到“叛国”、“叛乱”,但所列举的,基本都属于“叛国罪”和“叛乱罪”的内容。

 

2008年8月18日,通过政变上台、已经执政九年的穆沙拉夫因执政联盟、3个省议会以及军方的反对而被迫辞职,流亡伦敦。2013年4月18日,伊斯兰堡高等法院下令以非法拘捕大法官等罪名逮捕穆沙拉夫;隔天,已返回巴基斯坦的穆沙拉夫被拘禁于伊斯兰堡警察总部。不久,巴基斯坦参议院因穆沙拉夫在2007年终止宪法和实施紧急状态的行为对其提出“叛国”罪名;2019年12月17日,由三名法官组成的特别法庭裁定身在阿联酋的穆沙拉夫“叛国罪”成立并缺席判处其死刑。

 

2014年9月,也门胡塞武装夺取了首都萨那,总统哈迪逃到沙特首都利雅得避难。2017年3月,萨那一家法院以“叛国罪”判处哈迪和其他六名高官死刑。

 

2019年1月24日,在总统彼得罗·波罗申科任内,乌克兰首都基辅一家法院经过缺席审理,裁定前总统亚努科维奇“以蓄意非法行为侵害乌克兰国家主权基础”的行为犯“叛国罪”,判处13年监禁。

 

发生在秘鲁总统藤森身上的事情略有不同。1992年4月5日藤森发动“自我政变” (autogolpe),解散国会、中止宪法、重组全国机构,集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于一身,被国际舆论称为“民粹独裁主义”。政府长期滥用权力、压制民主、贪腐、国家情报局干预政治以及选举中一连串违宪贿赂舞弊等等,激发了越来越严重的抗议示威。2000年11月,强行胜选第三任的藤森最终决定下台,并借外访“自我流放”到日本。2006年9月,秘鲁政府以在任期间屠杀、挪用公款等为由将藤森从智利引渡;同年12月11日秘鲁特别法庭以滥用职权和指使他人非法搜查罪判决藤森监禁6年,2009年4月7日以参与两起绑架杀人案和犯有践踏人权罪判处其25年监禁、7月20日以盗用公款罪判处其7年半监禁、10月1日因窃听和受贿罪判处其6年监禁。后宪法法院将藤森特赦释放。虽然对滕森的判决并未提到“叛国罪”,但清算的原因和意义则完全相同。

 

在共产党国家的政治文化和政治实践中,表达同样性质的罪行,惯常用意识形态和政治化的称谓,如“反党”、“叛党”、“反革命”、“篡党夺权”、“野心家、阴谋家”、“叛徒、内奸、特务”。之所以这样,其中很有奥秘:第一、在党国和黑帮的思维下,有党无国、有帮无邦,因此反对和背叛组织就是最大的罪恶,根本没有“国”什么事儿;第二,这些称谓概念上含混、模糊、虚妄、随意和随性,而且都属于帮规、家法和组织纪律定性与处置的范畴,跟“法”不沾边儿,而“叛乱”、“叛国”则是有相对严格和严谨法律定义的罪名,涉及到举证、质证、辩护、判决等等一大堆麻烦事,惩罚也需要有法可依,不能像对秦刚一样让你消失就永远消失;第三、“叛乱”、“叛国”这些字眼太过触目惊心,让做贼心虚、提心吊胆、整天“稳定压倒一切”的共产党怎么听怎么觉得心惊肉跳,生怕造成政权不稳、军心动摇,更担心提醒了有心者起意效尤,因此一向讳莫如深。在毛泽东死后和习近平重新恢复共产党最高层专属罪名“野心家、阴谋家”之前的三十多年里,邓小平和之后几代领导人为了体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再搞“路线斗争”——共产党从来不承认自己有权力斗争——,已经很少对失势者冠以以上恶名,所以八九“六四”后给赵紫阳的定性是“犯了分裂党和支持动乱的错误”——“支持动乱”也可以说是贴近“煽动叛乱”——。这个定性一出,还是引起全国哗然:当年虽然还没有“两个维护”、“两个确立”,不过对几乎都受过“张国焘分裂党、另立中央”的党史教育的人来说:总书记就是领袖,领袖就代表党和党中央,和领袖相左的人那才是分裂党;总书记的决策就是党的意志、党的正统,动乱如果他支持了那就不成为动乱,怎么能荒唐的说领袖“犯了分裂党和支持动乱的错误”呢?洗地者当然不好说“邓小平才代表党、党中央和党的意志”,只好强词夺理的解释:我党中央是集体领导,赵紫阳违反多数意见单搞一套就是分裂党。

 

再其实,也不光是在现代的半民主国家、专制独裁国家和共产极权国家,就是在“君权神授”、“受命于天”的绝对皇权的古典时代,中外都不乏有皇帝和君主被指控为“谋反”、“叛国罪”和“叛乱罪”的呢!

 

据统计,不算春秋、战国时期三天两头遭到“弑君”噩运的诸侯王,中国历史上正儿八经、有名有号的皇帝,有四分之一、近一百个都死于非命。《五灯会元》里 “遇桀纣、呈干戈”提到和孟子口中“残贼”、“一夫”的桀和纣就不说了,仅举两个有名的例子:秦二世胡亥和隋炀帝杨广。

 

秦朝末年,秦二世胡亥暴虐、昏庸,宠信权臣赵高。彼时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国将不国,胡亥复又怪罪赵高,于是赵高决定杀掉二世,另立秦公子婴。其女婿咸阳县令阎乐带兵千人突入望夷宫,格杀数十人,径直来到秦二世前:“数曰:‘足下骄恣,诛杀无道,天下共畔足下,足下其自为计’,二世曰:‘丞相可得见否’,乐曰:‘不可’;二世曰:‘吾愿得一郡为王”,弗许;又曰:‘愿为万户侯’,弗许;曰:“愿与妻子为黔首,比诸公子’,阎乐曰:‘臣受命于丞相,为天下诛足下。足下虽多言,臣不敢报’。麾其兵进,二世自杀”。

 

隋朝末年,炀帝杨广骄横淫逸、穷奢极欲、劳民伤财,致使烽烟四起,十八路反王割据一方,江山摇摇欲坠,内部也众叛亲离、四面楚歌。618年4月11日,右屯卫将军宇文化及等发动兵变,包围并活捉了身在江都的炀帝。隋炀帝犹自委屈问:“我何罪至此?”叛将厉声回道:“陛下违弃宗庙,巡游不息,外勤征讨,内极奢淫,使丁壮尽于矢刃,女弱填于沟壑,四民丧业,盗贼蜂起,专任佞谀,饰非拒谏,何谓无罪?”遂将其缢弑。

 

不管出于何种动机、缘于何种原因、基于何种目的、处于何种形势、居于何种情境,干掉皇帝老子总归是一件惊天动地、惊世骇俗的举动,标准的作业程序是要对天下、同僚和皇帝本人讲出充分的理由,以昭告万民、说服群臣和让昏君哑口无言。而“弑君”百试不爽的借口即“今上无道”,用现在话说就是“统治者祸国殃民”,这多少有些类似现代“叛国”的意思。但是,被呵斥为犯了“叛乱罪”——“谋反”的皇帝,在中国历史上大概只有倒霉蛋东魏孝静帝元善见了。

 

孝静帝元善见是北魏分裂成东、西魏后东魏的开国和末代皇帝,由北魏权臣高欢拥立。高欢死后,儿子高澄更是权倾朝野、飞扬跋扈,视元善见如无物。元善见忍无可忍之下,设计要除掉高澄。事泄后怒不可遏的高澄带众进宫,当面大骂元善见:“陛下何意反耶?臣父子功存社稷,何负陛下耶?”——“皇上你他妈为什么要谋反?”

 

再来看外国古代的。

 

1789年7月14日巴黎人民攻入巴士底狱,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国王路易十六被迫签署《人权宣言》,并在当年10月从凡尔赛宫迁出。1791年6月20日路易十六和全家化装成平民出逃,被发现后扣押在杜伊勒里宫。1792年4月法国对奥地利宣战,8月10日巴黎发生“二次革命”,路易十六被捕。不久,国民公会判决路易十六犯“叛国罪”,并于1793年1月21日将其送上断头台

 

1642年,第一次英国内战开始,克伦威尔领导国会军击败了国王查理一世的军队,逮捕了查理一世。1648年7月,监禁中的查理一世又挑起了第二次英国内战,不久国会军再次获得胜利。1649年1月,英国下议院通过法案建立特别法庭对查理一世进行审判,起诉罪名包括“叛国,战争造成的谋杀,掠夺,焚毁,破坏,废弃,毁坏以及对国家的损害”。1月27日,法庭宣布查理一世“叛国罪”等罪名全部成立并判处死刑,1月30日查理一世被斩首。

 

前面所讲述的古今中外、是非成败,就是要说明:不管是帝王天子、圣主神上、至尊万岁、君临天下、千秋万代,还是万众膜拜、五洲崇敬、亿兆仰望、一言九鼎、生杀予夺,不管是伟大领袖、英明统帅、万国星辰、民族慈父、人类红太阳,还是有史以来全世界最有权力的人——美国总统,都可能和可以被判处、裁决“叛乱”和“叛国”罪。

 

“叛乱罪”、“叛国罪”真的名副其实吗?

 

严格来说,上述这些“乱哄哄你方叛罢我登场”的总统、元首和皇帝都是被他人或者对头“判了”“叛乱罪”和“叛国罪”,而并非真有“叛乱”和“叛国”的事实。他们基本上都是从先前和本朝“推动了祖国强大、发展、统一、安定”的天纵神勇的超级爱国者变成了后来和新朝嘴里“叛乱”、“叛国”者和“无道昏君”的,关键取决于还在不在台上、为什么不在台上和后面谁在台上。当然,在主权在民、“政治正确”的当代世界,人民的态度、人心的向背、民意的潮流是最重要的。但是,人民的态度、人心的向背、民意的潮流变得太快,“初一十五不一样”,你根本无法把握。四年前心中的救世主,四年后就是眼睛里的贼寇仇——这一点,南亚一次次“城头变幻大王旗”的选举太典型了。也正因为如此,穆尔西放着好好一个教授不做,偏要当“狗官”,结果“反误了卿卿性命”。2012年6月24日,代表穆斯林兄弟会的穆尔西在埃及“1.25”革命、穆巴拉克下台后的大选中当选为埃及史上第一位民选和没有军方背景的总统。当他一呼百应、大获全胜、春风得意、如日中天的时候,当军方领导人祝贺他当选、声称这是人民意志的时候,当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美国总统奥巴马、欧盟外长和英国外长以及土耳其、以色列伊朗等众多国家齐声赞美的时候,当他在最高宪法法院宣誓就职、承诺建立世俗、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国家的时候,他有没有想到自己已经注定命不久矣?“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一年前横空出世、天下云集,一年后千夫所指、人民公敌,2013年7月4日埃及军方出手,逮捕总统、暂停宪法、成立过渡政权,穆尔西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监狱。2015年4月他因“以暴力对待示威者”被判处20年徒刑,5月因“越狱罪”被判处死刑(后来重审),2016年6月因“间谍罪”、“泄露机密文件罪”被判处25年和15年徒刑。2019年6月17日,年仅67岁的穆尔西在监狱的虐待下死于非命。

 

历史和现实中,远比总统、元首和皇帝“叛乱”和“叛国”司空见惯的多得多的以下犯上、“乱臣贼子”式的“叛乱罪”和“叛国罪”,就更是如此。“成者王侯败者贼”是颠扑不破的政治公理和是非标准,同样一个破坏、改变、颠覆和推翻既有政权、秩序、制度与法律的行为,成功了是起义、革命、拯民水火、解民倒悬、挽救国家、恢复秩序、替天行道,失败了或者后来失败了,就成为或者追认为“叛乱”、“叛国”;今天判处别人“叛乱罪”和“叛国罪”的人明天自己就可能犯了“叛乱罪”和“叛国罪”——1649年以“叛国罪”处死查理一世、后来成为英国“护国公”、不可一世的克伦威尔,在1658年病死的当年,就被复辟的查理二世同样判以“叛国罪”,掘墓、绞尸、砍头、长矛挑首游街示众,最后脑袋被钉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顶上整整25年。不光是成败与否,人、立场和视角相异,观点和结论也会完全不同;一个中国内战,共产党叫“解放”,国民党叫“戡乱”;黑命贵占领西雅图市中心成立自治区、赶走执法人员、攻击地方法院、捣毁警察局,更不说打砸抢烧建筑、商店、银行、民宅和汽车了,在川普心中地地道道的叛乱,在民主党眼里就是“美丽的风景线”;一群人心中的“起义”和“革命”在另一群人眼里就是“叛乱”和“叛国”,十恶不赦、罪不容诛;判处别人“叛乱罪”和“叛国罪”的行为在相反、对立的场景与环境下本身就是在犯“叛乱罪”和“叛国罪”。最后,即便是同一个人,也始终有着今天人们爱说的“双重标准”:黑命贵之所以在民主党嘴里不是暴乱,是因为它是在川普当政期间发生,深受其害的也是川普;如果黑命贵们明天再度施暴于民主党任上,那拜登和贺锦丽可就绝不仅仅是“要放最凶恶的狗出来咬”这么简单了。

 

古往今来,无论是野蛮岁月还是文明时代,无论是专制极权还是光荣法治,也无论是法西斯、人民当家作主还是三个代表,试图用非程序手段取得权力特别是国家最高权力都是罪大恶极、大逆不道的行为:古代皇权文化下这叫“谋反”、“谋大逆”,无产阶级专政话语里这叫“阴谋篡党夺权”,民主制度中这叫“叛乱”、“叛国”。多少世纪以来,法律的原则、精神、宗旨、标准、条文不管如何演变、进化、人性甚至天翻地覆,唯有这一款内容历经千年持久不变。这说明,不懂或不按规矩的觊觎和图谋江山社稷,是立法者多么忌惮和痛恨的恶行——也不奇怪,法律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而大位则是统治者的命根子。当然,分析实证法学者和任何时代都不缺的即有秩序的永恒敬畏、维护者们对此有更加正面的评价,因为它的惩罚对象们动摇了现存公认的规则和国本。

 

就像哥德所说的“生命之树常青,而理论是灰色的”,历史的呈现和结果远远不是一厢情愿和法律教科书式的。上述用金庸话来说的“泼天大罪“和“血海的干系”不但从来没有吓倒过此伏彼起的一拨拨革命家、野心家、阴谋家、反贼叛逆在“破人之国者千万倍利”的“吕不韦算式”激励、诱惑、鼓动和鸡血下前赴后继的去赴汤蹈火、谋朝篡位,去“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去“彼可取而代之也”,去“将相王侯、宁有种乎”,去“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而且他们的行为是罪是善、是邪恶是正义、是臭万年是昭千秋、是名列逆贰是彪炳青史,他们的结局是死是生、是刑场是九重、是下阿鼻还是上天堂,是株连九族是鸡犬升天,也绝不是现任的立法者和统治者自家可以说的算的。一切,最终得看力量的对比。

 

中国古典时代革命、造反、起义、暴动、内乱、入侵、兼并、叛逆、僭越、政变,败了是千刀万剐的巨奸大恶、成了是贵不可言的天命之选的故事数不胜数,以至于胡适之引入西方现代历史研究方法之前的《二十四史》等中国史书,基本上就是几千年来少数人争夺国家最高权力你死我活、“是非成败转头空”的文字记录。这种黄炎培所谓的“历史周期律”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失的迹象,“而今已觉不新鲜”。而中国之外的世界里,这一切,也不遑多让。

 

在十八世纪末瞬息万变、“你方砍头我又来”的法国大革命的血雨腥风中,执政的吉伦特派被雅各宾派发动政变推翻并统统处决,继而执政的雅各宾派又被热月党人发动政变推翻并统统处决,而被处决者的罪名空前一致的均为“叛国”——一个个大义凛然、浩气冲天的指控和判决别人“叛国罪”的人,相继的自己全都成了“叛国罪”犯。对路易十六来说统统都是蛇鼠一窝、罪大恶极的匪徒奸佞,居然理直气壮、面无惭色的互相指责对方“叛国”。彼时被窝里斗的各方共同指控“叛国”而横遭灭顶的路易十六,天堂里额庆仇家相残、同室操戈、同根相煎而令自己大仇得报之余,未免仍留遗恨:逆贼们叛国罪确有,但所叛之国殊异;其真正所叛之国并非被判所叛之国。

 

在十九世纪中叶,林肯领导了南北战争,以60至75万鲜活生命的代价维护了联邦统一。对南北战争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存在着争议。每次大选后,美国多州就会掀起一阵嘴上独立潮,2020年世纪之争后相信更多的人会同情此途。由此,各州究竟有无权力脱离联邦的议题一遍遍浮出水面。其实,美国宪法对此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也造成了当年南北双方截然不同的认知——更别说美国还曾有个“九八原则”呢——。不过在北方以武力平息了南方的分裂后,就很少再有人质疑这一议题。1869年,以林肯政府原财政部长Salmon Chase为首席大法官的联邦最高法院在有关德州诉怀特案(Texas v. White)判决中明确表示:各州的联合是永久的、不可分割的。但是,判决里还特地提到一句:“There was no place for reconsideration or revocation,except through revolution or through consent of the States”,意思是:通过革命或者在所有州都同意的情况下脱离联邦还是可能的。可以想象,当年如果南方的“革命”保持了开始时势如破竹的气势并最终获胜,即便美国肯定会分久必合,但对历史的评说就会完全两样了。

 

在20世纪末短时间内疾风暴雨式急剧转型的俄罗斯,历史积淀和现实新生的矛盾、冲突使临时结成同盟的总统叶利钦和议长——最高苏维埃主席哈斯布拉托夫以及副总统鲁茨科伊毫无悬念的迅速产生了剧烈冲突,最终彻底决裂。在双方斗争中,叶利钦一方的一系列行为明显违反当时的《俄罗斯联邦宪法》,这有宪法法院院长、总检察长的裁决,而且叶利钦本人也曾赴议会检讨才勉强躲过弹劾。不久,叶利钦再次违宪解散议会、最后干脆宣布废除宪法。议会随之依法将叶利钦弹劾并由鲁茨科伊接任。在强大民意和部分准军事人员、少量正规士兵的加入下,议会与叶利钦强硬对抗,哈斯布拉托夫和鲁茨科伊公开呼吁民众占领市政府、电视台并冲进克林姆林宫活捉叶利钦。与川普同样“舍我其谁”但受过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大风大浪的锤炼和考验,在阶级意志、斗争勇气、革命经验、政治胆略、暴力习惯、专政手段、野蛮思想、阴谋伎俩、冒险精神以及赌性、讹诈与胁迫水平上都远远胜过川普的叶利钦,相信“暴力是历史的火车头”、“江山是打出来的”,在法理和民意都不占上风的局面下,毅然决然依靠在最后关头才勉强效忠的少数部队,用大炮和机枪,以600至2000人死伤的代价赢得了胜利,使刚刚摆脱极权制度才几年的俄罗斯又上演了一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恒古活剧。刺刀出鞘前,叶利钦还发出“讨逆宣言”:“这些人,攻击和平的城市、进行血腥的杀戮,他们是罪犯。但是,他们并不单单只是强盗和屠杀犯:莫斯科过去和现在正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武装叛乱;是共产主义复仇者、法西斯领导者、一部分人大代表和一些前苏联众议员,是他们策划了这起叛乱。在谈判的借口下,他们筹集力量,招募那些谋杀人民的雇用匪军。这一小措政治团体试图用武力改变整个国家和人民的意愿。他们想如何管理俄罗斯,我想整个世界已经明了:就是靠愤世嫉俗的谎言、贿赂、鹅卵石、削尖的铁棍、自动武器和机枪。这些挥舞着红旗的人想再次让俄罗斯血流成河。他们希望时局难以预测,无耻并残忍的在这片土地散播恐惧与混乱。” 毫无疑问,如果议会最终能以实力说话,他们可以像冯玉祥一样把这份宣言仅仅换上叶利钦的名字就原封不动的发表,当然同样奉还叶利钦的一定还有“叛乱”和“叛国”的罪名。

 

正因为看的太多了千百年里这种翻云覆雨的鬼把戏,普通民众有他们自己一套评价体系而不盲从正统性、权威性和合法性的结论。他们更相信纳粹军官派普说的“胜利者就是英雄,失败者就是纳粹”、更相信丘吉尔说的“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更相信斯大林说的“胜利者不受谴责”、更相信中国古人说的“成王败寇”——如果非要说历史最终由人民书写,那这些就是人民书写的终结文本。

 

就像经济学的定理“高收益伴随高风险”,“千万倍利”的“破人之国”行为,风险和代价是无法估量的,这不光是对叛乱方,而且也是对被叛方。莎士比亚说:“如果你去杀一个君王,就一定要杀死他”。叛乱失败了,叛乱者固然粉身碎骨,成功了,被叛乱者也必然有杀无赦。不过,虽然“历史由胜利者书写”、“成王败寇”的准则千百年来原地踏步,但毕竟人类越来越文明、世界越来越进步、社会越来越进化、政治越来越昌明,所以今天和黑暗时代已经大有区别,一个重要、显著的区别是:取得国家统治权、实现政权更迭的方式从依仗武器、暴力和军队更多的转为诉诸法律、程序和民意;另一个重要、显著的区别是:正因为冒犯“王者之剑”的行径极度敏感和高危,不论挑战者或被挑战者都易于受到胜利者残酷、超限、不公正和无法保证应有权利的报复与清算,进而导致国家、人民和族群的撕裂与对抗;为了不再以暴易暴、不再循环杀戮、不再父帐子还,不再历史周期律,不再将来“平反昭雪”,不再无止无休的复仇,不再一代代的“狮子王”,不再像彭德怀说的“世世代代结冤仇”,因此在许多现代民主法制国家和微民主法制国家里,各方渐渐的基本默认了一种“权力和政治斗争不再不共戴天、双方都不得对失败者实施过度惩罚并尽可能的宽大与和解”的规则、法律和政治文化——这种规则、法律和政治文化类似于传说中陈云提出的“党内斗争中不得杀人”的约定。另一方面,在现代民主法制和微民主法制国家里,涉及宪政、权力来源与合法性、正义和正当性、各类权力的边界与平衡、解决冲突的机制、言论自由、人权和公民权力等等法律的概念、定义、内涵和外延普遍过于原则、抽象、模糊、宽泛化和具有争议性,难以面面俱到和精确细化、缺少经验判例和与时俱进,结果当事诸方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各执一词,也都能找到自己行为的法理依据,因此司法机构在对权力和政治斗争中的法律责任进行认定时不得不极为谨慎和严格:帽子可以随便扣、口号可以尽管喊,但正式定谳则“疑罪从无、确罪从轻”。

 

由是,在最近几十年里,尽管总统与国会之争、执政党与在野党之争、民选政府与军队之争、政府与民间力量之争、现任政府与未来政府之争、府院之争甚至最高法院和国会之争、政府与宪法法院之争不胜枚举,动枪动炮也多有所在,但是我们同时看到:前面讲的哈斯布拉托夫和鲁茨科伊尽管在叶利钦的宣言里“罪大恶极”、尽管在全世界电视观众前被五花大绑斧钺加身地推出被大炮摧毁近半的议会大厦押上装甲车,然而仅仅过了四个月后他们就被特赦,之后继续在活跃政坛:哈斯布拉托夫曾经竞选祖国车臣的总统、鲁茨科伊成功当选伊尔斯克州长。我们还看到:2009年伊朗的穆萨维竞选总统,以33.75%比62.63%的大比例败于现任总统内贾德,但穆萨维可比川普不规矩、没教养和谱大得多了——不但不接受选举结果,反而立即在不具备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强烈指责选举结果“舞弊”、“违规”,第二天就向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要求取消选举结果;而伊斯兰专制下邪恶轴心伊朗的宪法监护委员会可比美国的相关机构爽快、利落、大方和“四个自信”的多了,火速就接受了穆萨维的投诉、答应马上重新计票和调查事实;穆萨维连这个也干脆拒绝,直接煽动大批支持者上街示威抗议,引发自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伊朗最大规模的骚乱;而伊朗官方对穆萨维是如何处置的呢?即便在强硬派提请司法机关控告他“煽动叛乱和破坏国家安全”的罪行后,政府也只是解除了他担任多年的艺术院院长职务,还让他转任于更重要的政治仲裁机构。我们又看到:韩国民主派上台后,一方面以儆效尤式的以“叛乱罪”等判处全斗换、卢泰愚死刑,另方面又予以特赦;巴基斯坦每次走马灯似的政变后,前总理都会被控告贪污腐败和滥用职权等刑名、被剥夺再次参加选举和担任公职的机会,但很快就不了了之、王者归来。我们更看到:2004年3月的中华民国第十一任总统、副总统选举,时任总统陈水扁、副总统吕秀莲以不到3万票的微小差距胜选连任,国亲候选人连战、宋楚瑜拒绝承认失败,提出当选无效,要求立即封票验票,并号召全台湾泛蓝支持者发动抗议行动;3月27日、4月2日、4月3日,在总统府前、在凯达格兰大道、在中正纪念堂,集会、游行、示威、绝食等等大规模抗议活动接连不断,引起一轮又一轮警民冲突;4月10日在凯达格兰大道的十二万人集会场面失控,爆发剧烈骚乱,警方出动镇暴车和镇暴部队,民众则推倒大型鹰架和拒马冲撞警察和封锁线,用汽油弹、木棒、石块攻击警方,攻占了派出所,并破坏供电设施和警方指挥系统……如此“壮举”,比起1月6日美国国会冲击案不知要波澜壮阔、震天撼地多少倍。结果呢?仍然一无所获,对选举结果没起到任何作用,但所有的煽动者、组织者和参加者,从连宋到普通一兵,事后屁事儿都没有。

 

可见,在文明世界逐鹿天下的角斗中,如果不是像萨达姆那样血债累累、恶贯满盈、罪无可绾、恶不容恕,如果不是像卡扎菲那样在兵荒马乱中又倒霉的错过正规军而遭遇一伙乱兵拳匪和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里的“痞子”、流氓,如果不是像齐奥塞斯库那样不幸赶上罗伯斯庇尔说的:“路易必须死,因为共和必须生”(Louis doit mourir, parce qu'il faut que la patrie vive),失败者就不会被斩尽杀绝、被除恶务尽、被痛打落水狗。文中最早提到的那些因“叛国罪”被处以极刑但都得以善终的现代各国领袖们,他们最后所以没有被减刑特赦,恰恰是因为对其死刑本来就无法执行,判决更多是徒有虚名,为了立威壮胆、威慑从众、敲山震虎、以儆效尤,并非真要惩罚、报复和斩草除根。

 

美国是如何对待“叛乱”和“叛国”罪犯的?

 

在民有、民享、民治的美国最初,总统既是一个大号的老板,也是一个大众的公仆,不但不可能富有四海,常常连收益和付出都不成正比。因此,美国没有那么多大位的觊觎者,同时任何人又都有可能通过合法途径拥有国家最高权力;也因此,美国对“叛国”和“叛乱”没那么忌惮敏感、讳莫如深和如临大敌,相关法律、罪名和惩罚也远没有那么繁复、细密、严苛和恐怖。

 

美国宪法第3条第3款将“叛国罪”定义为:“只有发动反对美国的战争,或拥护美国的敌人,并给予他们任何形式的援助,才能被认定为叛国”。根据美国法律,叛国罪可以高至死刑,但一般很少实行,更多的比如判5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罚款至少10000美元且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公职。自美国开国以来,有关叛国的起诉不超过40宗。其中,第一起叛国罪发生在1794年:一些美国人由抗税开始酿成一场暴动,两名领导者被以“叛国罪”判处死刑,但总统华盛顿将其赦免。1800年同样因抗税酿成暴动,几名领导者同样被以“叛国罪”判处死刑,总统亚当斯也同样将其赦免。另外一起是美国第三任副总统亚伦.伯尔在卸任后因为被怀疑“将美国新购得的土地据为己有和试图非法向西班牙开战”遭到“叛国罪”起诉,但最终无罪释放。

 

那么,美国法律中对“叛乱罪”和“煽动叛乱罪”又是怎样定义的呢?

 

1807年美国通过了一部《反叛乱法》,但它的目的是授权美国总统在特定情况下——即发生叛乱——可以于美国各州和全国境内部署联邦军队和国民警卫队以及明确实施部署的条件、情形和程序,并没有直接说明究竟什么属于“叛乱”。勉强找出的答案,只可能存在于下面两句话里:“当总统认为非法阻挠、联合或集结,或反抗美国权威的叛乱,使得在任何州通过普通司法程序执行美国法律变得不切实际时,他可以征召任何州的民兵加入联邦军队,并使用他认为必要的武装部队来执行这些法律或镇压叛乱”、“或总统应通过使用民兵或武装部队,或同时使用两者,或以任何其他手段,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镇压一国境内的任何叛乱、家庭暴力、非法联合或阴谋,如果它反对或阻碍美国法律的执行,或阻碍这些法律规定的司法程序”。也就是说:“非法阻挠、联合或集结,或反抗美国权威”、 “反对或阻碍美国法律的执行,或阻碍这些法律规定的司法程序” 都可能构成“叛乱”,而“叛乱”的恶劣程度,竟然与“家庭暴力”属于同一级别!

 

单看这个《反叛乱法》,美国的“叛乱罪”有点像中共法律里“寻衅滋事罪”的口袋罪,而不是如同“谋反”罪那完全样聚焦在觊觎和颠覆政权和国家最高权力上。不过必须承认,虽然表面上美国“叛乱罪”的范围有些漫无边际,但实质里他们还是区分对待了“谋反”性质和图谋国家最高权力的“叛乱”与非“谋反”性质和无关于国家最高权力的“叛乱”:尽管2020年春夏之交黑命贵占领了西雅图市中心成立自治区、捣毁警察局、赶走执法人员、攻击地方法院、打砸抢烧商店银行民宅汽车,属于地地道道美国版的“叛乱”,但因为不威胁大位和涉及国家最高权力,也因此并不致命和十恶不赦,所以后来轻拿轻判,倒不完全是民主党的一味偏袒,就连川普也不为己甚;2021年而1月6日的则是奔着大位和国家最高权力去的,直接关系到了谁主沉浮,所以获胜方一定要穷追猛打、除恶务尽;要是有一天黑命贵们不但要“等贵贱、均贫富”,而且还要“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是黄金甲”,那么执政的民主党政府一定会再说“这是无法容忍的和不可接受的无法无天、骚乱、暴力与违法”、“必须将这场暴动的罪犯绳之以法”,从而毫不留情、绝不手软;同样,尽管支持巴勒斯坦和反对以色列的人众也闯入和占领了国会,但由于原因、目的和结果与1月6日完全不同,所以待遇和后果截然相反——可见民主国家和专制政府对最高权力一样的呵护备至、对最高权力篡夺的企图一样的虎视眈眈。

        

Picture2.jpg

支持巴勒斯坦和反以的人众也闯入和占领了国会,但待遇和后果与2021年1月6日截然相反。

 

按1807年《反叛乱法》的标准,不但1月6日国会山暴动者犯了“叛国罪”,而且黑命贵、六十年代的民权和反战运动也都犯了“叛国罪”,不但川普犯了“煽动叛乱罪”,而且给黑命贵下跪的拜登、佩洛西和再早的马丁路德金也都统统犯了“煽动叛乱罪”。

 

除了上面最显赫的法律,在美国浩如烟海的法典中,关于“叛乱”、“叛国”、暴乱、颠覆活动及其处罚适用的法律条款还有不少,比如:

 

——叛乱或造反

任何煽动、实施、协助或进行叛乱或造反以反对美国当局或其法律,或对上述行为给予援助或表示支持者,应判处最高至1000美元罚款或最多1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不得再担任任何美国公职。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07页)

 

——煽动暴乱阴谋

在美国任何州或领地或其管辖下的任何地方,凡二人或二人以上伙同阴谋以武力推翻、瓦解或摧毁美国政府,或对其发动战争,或以武力反抗美国当局,或以武力阻止、妨碍、延误美国任何法律的执行,或不顾美国有关当局的反对以武力夺取、获得或占有美国任何财产者,应分别判处最高至2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08页;1956年7月24日法案第678章第一条,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70卷第623页)

 

——鼓吹推翻政府

任何人蓄意或故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暴乱或通过暗杀政府官员,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或任何州、领地、特区或占领地政府,或任何下级政治机构或政府;任何人企图导致推翻或摧毁任何上述政府而印刷、出版、编辑、发表、传递、出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以鼓吹、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暴乱推翻或摧毁美国境内任何政府或图谋如此行事;任何人组织、协助或图谋组织一切讲授、鼓吹、鼓励以武力或暴乱推翻或摧毁任何上述政府者之社团、小组或集会,或其本身就是此类由具有上述明确目的分子组成的社团、小组、集会的成员或分会会员,均应判处最高2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内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 机构录用。如果二人或二人以上伙同阴谋进行本条所列罪行,应分别处以最高至2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刑满后5年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构录用。

(1948年6月25日法案第645章,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62卷第808页;1956年7月24日法案第678章第2条,载《美国联邦法规汇编》 第70卷第623页;1962年6月19日法案,载《公法》第87—486页及《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76卷第103页)

 

如果依据上述这些当代法典中显然更加严谨、细致、清楚和精确的定义,2021年1月6日川普手无寸铁的支持者们没有实施任何叛乱行为,川普也完全不存在“煽动叛乱”。撑死了,他们也只是触犯了1798年美国制定的《煽动叛乱法》——而这个《煽动叛乱法》在当年就是一部被大多数人反对和谴责、严重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臭名昭著的短命法律。

 

1798年,美国与法国关系极为紧张,似乎战争一触即发。为应对形势,在6、7月间第五届美国国会陆续通过了四个法案,合称《外国人与煽动叛乱法》(Alien and Sedition Acts of 1798)。其中的《煽动叛乱法》规定:任何人“撰写、印刷、谈论、出版任何反对美国政府和国会的错误言论、谣言以及恶意文字,以此诋毁、污衊政府及国会或煽动美国人民对政府的仇恨,都要受到两千美元以下的罚款和两年以下监禁的惩罚”。看上去是不是像极了前不久拜登、贺锦丽、佩洛西呼吁的惩罚“谣言”的立法?只不过,当年的《煽动叛乱法》只是临时和战时举措,有效期只有三年,到1801年就自动失效了,在此期间也仅仅影响到了二十个人。

 

虽然像前面说的,“叛乱”、“叛国”与否最终取决于成败和立场,但毕竟在众目睽睽之下,美国又是世界灯塔,也不能太不靠谱吧?可是民主党近年来在川普的威逼下疯了,有点饥不择食、穷凶极恶、不管不顾、霸王硬上弓的乱来。手无寸铁加节日盛装和野牛头造型的老百姓进入了人民的殿堂,去请愿、示威、表达诉求、抗议不公、要求公正的选举,外加观光、自拍、出风头、发朋友圈,就算没经过业主允许还打碎了门窗,但是“进行叛乱或造反以反对美国当局或其法律”吗?是“以武力推翻、瓦解或摧毁美国政府,或对其发动战争”吗?是“以武力反抗美国当局,或以武力阻止、妨碍、延误美国任何法律的执行”吗?是 “不顾美国有关当局反对以武力夺取、获得或占有美国任何财产者”吗?是“以武力或暴乱或通过暗杀政府官员推翻或摧毁政府”吗?议员们说自己当时四下逃窜就是感到了生命威胁在即,但那也是他们自己胆小如鼠和做贼心虚,始终并没有一个人想要伤害他们呀!

 

下面再说美国是如何对待“叛乱”和“叛国”罪犯的。

 

美国对“叛国”、“叛乱”罪的惩处是典型的“严定宽行”:纸面上声色俱厉,但在实践中不得不主动或者被动的顾及种种人权保障,再加上各式各样制衡、辩护和救济的制度与途径,最终定谳和执行是艰难的。何况“叛国”、“叛乱”如果仅仅停留在思想和语言上,还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每次总统选举后,结果要是没让德克萨斯州满意,他们就会掀起又一回的独立热潮;但因为每回都只是打嘴炮或者至多是组织声索而缺乏实际行动,所以也没人能奈他何。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第三条甚至周到的替叛国和叛乱者们想到了:如果因为叛国和叛乱罪而依法不能再担任公职,还可以要求国会予以豁免然后继续为国效力。上述之外,更为和最为关键的,就像当初汉密尔顿针对《煽动叛乱法》草案所说的“这个法案中的很多条款非同寻常,严重的话有可能会引起内战……我希望国会不要匆匆忙忙地通过它。我们不要建立暴政,政府的能力和暴力是两码事”那样,美国建国的初心、理念、原则和目标就是与它之前一切形式的传统政府及其暴政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正是这种初心、理念、原则和目标,才让后人看到了不可思议的历史:

 

南北战争后,南方叛乱政府罪魁祸首、伪总统戴维斯一开始被手带镣铐监禁在条件恶劣的炮台里,一年后遭起诉“叛国罪”,两年后在美国公民的抗议中被假释,三年后去欧洲旅行,四年后检察当局放弃提诉,五年后当上寿险公司总经理,十年后重又获选联邦参议员但拒绝就职。戴维斯死后丧礼规模在南方前所未有。每年6月3日他的诞辰日是阿拉巴马州庆祝日、是密西西比州国殇日、是佛罗里达州法定公假日。维吉尼亚州和肯塔基州有他的纪念馆,肯塔基州斐尔遇(Fairview)、佐治亚州费茨杰拉德(Fitzgerald)和哈佐赫斯特(Fitzgerald)、田纳西州孟斐斯、得克萨斯州奥斯丁、弗吉尼亚州里士满到处都有他的雕像——尽管2020年6月10日晚上他的雕像在里士满被黑命贵推倒。另一个罪魁祸首叛军首脑李将军,亡国当年就担任了华盛顿学院(今华盛顿与李大学Washington and Lee University)校长,并将一所不知名的小学校变成美国第一所提供商业、新闻和西班牙语课程的大学。他当年立下的“我们只有一条校训,就是每一个学生都是绅士(We have but one rule, and it is that every student is a gentleman)”在若干独断维持荣誉体系的学校垂范至今。一百一十年后,美国人还对他念念不忘,福特总统特地象征意义的对他发布特赦令,美国国会专门恢复了他的公民权。

 

回望延续超过四年、60万人战死的南北战争后货真价实的伪政权僭主戴维斯和叛军伪将军李将军的迅速重返社会,羡慕被林肯在第一时间宣布“战争结束了,美国人又重归一家,彼此还是兄弟姐妹”的南方士兵际遇,再看看2021年1月6日持续四个小时的国会冲击案后川普和支持者们的遭遇,我们几乎忘了今天的世界理应比一百六十年前更人道、今天的政治本该比一百六十年前更文明、今天的美国原当比一百六十年前更宽容,而只看到林肯时代的贵族气派与风度、绅士风范与尊严、古典道德与规格,只看到了进步主义、多元平权和政治正确的年头里三级会议中无套裤汉们的粗鲁野蛮、凶恶赤裸、暴戾恣睢、丧心病狂和厚颜无耻。

 

2021年1月6日刚刚过去一周,在全副武装的士兵铁桶一般保护中,大概连破碎的玻璃还没换掉,民主党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秋后算账。1月13日,众议院已经通过议案,正式以“煽动叛乱罪”弹劾川普,这是美国历史上最快弹劾成案的一次。参议院少数党领袖、民主党人舒默称:“川普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有两次被弹劾污点的总统当之无愧”、“即使川普离开了白宫,还要对他的罪行进行审判和表决”、“如果他被判有罪,还将投票阻止他再次成为总统候选人”;川普幕僚和共和党国会议员们丢盔卸甲、溃不成军,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前途,大选舞弊疑云早丢到九霄云外,“火烧眉毛、切顾眼下”的疯抢着表态、站队、同流合污,争相跟着一起急吼吼谴责“国内恐怖分子、暴力极端分子攻击我们的民主,他们绝不应被宽大处理”,唯恐落于人后的辞职、出走、切割;参议院共和党领袖麦康奈尔表示:“不反对罢黜川普,一则弹劾有根据,二则他一旦被弹劾就可以帮助共和党永久翻过川普这一页”。与此同时,对川普支持者的清查、举报、搜捕、审判立即启动、紧锣密鼓、一刻不停。这种对权力与政治斗争中的失利者和名正言顺的现任总统及其追随者急不可待、斩草除根、大规模毁灭性的清洗、清算和报复,在民主国家中绝无仅有。相比之下,1993年的叶利钦可比民主党宽容多了,民主党可比2009年的哈梅内伊狠辣多了。

 

2021年1月6日事件和后续的处置,无疑会在美国历史留下长久的分歧和争议;即便此刻,川普也还仍在一再谴责“对1月6日爱国者的追剿和迫害”。2021年1月6日事件和后续的处置,涉及到《独立宣言》字面上的民兵权、人民抗暴权、公民抗命、违法达义、自力救济、抵抗权力等等概念、理论和观点,有太多疑惑值得和需要认识与深究。在法律和法制史上,“恶法非法”的自然法学派和“恶法亦法”的实证法学派争斗了几百年。对自然法学派拥趸来说,在人间法律之上,还有一个更高、更善、更神圣、更庄严、更永恒、更终极的准则,这就是西方人信仰中的上帝意志、中国人心里面的天理人伦与世道人心、边沁表述上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违背了这些准则的人间法就是恶法,对恶法的抵抗不叫违法,叫替天行道。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原法》中说:“三代之上有法,三代之下无法”、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是“非法之法”,所以“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就是按照实证法学者说的“恶法亦法”观念,只要现行之法没有改变就必须遵守、再坏的法也胜于无法可依,但问题是:实证法主义者搞错了顺序和对象,他们不该先叮嘱人民如何要守法,而应该先教育、告诫立法者和执法者们必须守法;当法为良法,如果立法者和执法者肆意践踏,人民则欲遵守而不可得;当法为恶法,如果立法者和执法者视为无物,人民遵守又有什么用?

 

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说:“我们的宪法只是为有道德和宗教信仰者制定的,它远远不足以管理任何其他民族;这个宪法只适合于有道德和信仰的人民”。美国存在了二百五十年,今天的社会万象和最初相比已经面目全非,美国人已经参杂进太多“其他民族”,美国人民已经不全都是“有道德和信仰的人民”。因此,法律也必然有其过时、落伍和滞后性,需要释法、需要修正、需要补充、需要丰富、需要突破、需要创新。更何况,英美或者普通法系本身,就是以判例做为其鲜明特点。一直说美国有全世界最成熟的选举实践,但美国的选举制度和规则实际上远不如很多国家制定的细致、严格和前瞻,比如选民登记、查验身份、重新验票等等,其原因是美国一开始就相信自己人民的道德和诚信;而今天,当美国人民的出身和成分早就大异从前的时候,旧规显然不能适应新的环境。

 

           

Picture3.jpg

 

所有美国人,尤其是民主党人应该深刻反思。美国“巨大耻辱和蒙羞时刻”、“整个国家的悲剧”是如何发生的?是谁挑动起来的?是什么把以守法著称的传统美国人逼到了这个份上?最省心的回答是:“因为川普的煽动”,可是川普有多大的本事能让成千上万的美国人冒着失去名誉、前途、自由甚至生命的代价去不顾一切的置死地而后生?如果真能这样的话川普就不会败选了,而败选也更值得怀疑了。最简单的回答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操纵”——这种低级的老生常谈美国人听来可能新鲜,但对中国人已经不值得浪费口舌去辩驳了。

 

既走火入魔又昏庸浑噩的欧洲左派领袖们应该深刻反思。英国首相说“震惊、可耻、不光彩和让美国蒙羞”,北约秘书长说“这次民主选举的结果必须得到尊重,民主进程不能被非法者抗议者颠覆”,挪威首相说“华盛顿的场面难以置信,这是对民主不可接受的攻击”,欧洲议会议长说“国会大厦场景令人担忧,民主的投票必须得到尊重”、“川普和支持者最终应接受美国选民的决定,并停止践踏民主;煽动性言论导致暴力、蔑视民主会产生灾难性效应”,爱尔兰外长说“这是现任总统及其支持者对民主的攻击,试图推翻一场自由公正的选举”,欧盟外交事务高级代表说“暴徒是对美国民主和法制的一次无形攻击”。全世界各国冲击、占领国会的暴动此伏彼起,一涉及到外人你们就欢呼雀跃,众口一声说是官逼民反、政府的报应、人民的光荣、使人振奋和鼓舞,一关乎到自己你们就咬牙切齿,异口同声说是攻击民主、美国的耻辱、人民的丢人、令人作呕和心碎——这么双重标准,以后你们还怎么有脸面去谴责香港的镇压、迫害异己与香蕉国的作弊、选举不公?还怎么有资格去教训别的国家保障民主、自由、法治?难怪委内瑞拉窃选上台的流氓马杜罗都勇敢自信的幸灾乐祸说:“美国遭受了其侵略政策在其他国家造成的同样事情”。

 

“卑鄙”的美国主流媒体应该深刻反思。CNN愤怒揭露说:“川普赞扬了这些人,而这些人使用武力闯入国会大厦,从房间偷走东西,并在立法大厅摆姿势拍照”——这就是你们说的“叛乱”、“政变”、“暴徒”和“专制”吗?那黑命贵烧毁汽车建筑和洗劫商店银行、仇美者焚烧国旗和捣毁先贤塑像、安提法袭击和殴打无辜路人,又该算什么呢?彼时你们一言不发、无声无息,只有感同心受。从那一刻起,你们还有半点公信力吗?“叛乱,是对民主的攻击和动摇,他们失败了证明民主的胜利”,当对美国人民进行侮辱之后,你们再没有信用去鼓动别国的“颜色革命”了。

 

腐败的官僚、阴险的政客、伪善的学者福山、“浑身上下滴着血和肮脏东西”的华尔街、与资本沆瀣一气垄断和摧毁美国的硅谷新贵和大企业主以及左派党棍及其同谋走狗帮闲们应该深刻反思。“这场在首都发生的动乱在于:有人企图非法推翻一场民主选举的合法结果”,前半句听着耳熟,后半句颠倒黑白满。“暴动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国家的声誉”,更严重影响美国声誉的,是让一半选民认为不公正、不明白的选举,是对人民抗争的压制。“冲击国会大厦是无法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无法无天和骚乱”,民主的表现不是对手误寸铁的人民开枪,不是滥用“暴徒”——在同样针对选举结果的示威抗议中委内瑞拉和伊朗都没有开枪,台湾则从未使用过暴徒”二字——。“暴力和违法”、“必须将这场暴动的罪犯绳之以法”,当执法者对黑命贵与安提法的“暴力和违法”下跪、纵容和软懒散,而对天生的原罪人和软柿子“骄傲男孩”等绝不手软的时候,美国就不再是法治国家;不理解、不知道1月6日是对黑命贵和安提法压抑已久愤怒的集中爆发与反抗,不拔出造成这种不幸的根源,只懂得倒打一耙,如此比专制政府都愚蠢,总有一天会昨日重来。

 

三年多之前我曾经写到:“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川普变法在美外反动势力的联合围剿下失败了!但是,如果不汲取惨重的教训和进行真正的反思,只知道对异见和异己进行残酷斗争与无情打击、实现强力压制下的太平无事和升平安定,那么,一旦左派利多出尽、人民彻底觉悟,四年或者八年之后,要是美国还没有毁灭或者变成一党专政,他们将永远失败”。


浏览(1112)
thumb_up(10)
评论(6)
  • 当前共有6条评论
  • hechun 回复 渔阳山人

    道我们善恶不分,是非不分,主动暴力与攻击他人,和被动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都不分吗?

    在你的意识,与潜意识中都根本不存在,事情的源尾,整一事情的来龙去脉,谁是1.6事情的始作俑者,罪魁祸首是谁?谁才是 受害者,谁是事件的始作俑者?谁是真正的发起攻击的打砸抢偷,杀人放火的暴徒?

    为什么对于成千上万的美国选民对于“拜登曲线”的质疑,不及时做出认真严肃态度来处理,及时平息民意。而让事情故意发酵?我在我以前的文章中对1.6事件分析《1月6日国会事件要算到民主党的头上》,希望能够为你提供参考?

    屏蔽 举报回复
  • hechun 回复 渔阳山人

    请问渔阳山人“骄傲男孩”的街头“暴力和违法”?“骄傲男孩”是主动,抢劫,暴力攻击他人吗?还是保卫自己的社区,自己的企业不被打砸抢偷,抢劫,被逼迫条件下的自我防卫?

    难道我们善恶不分,是非不分,主动暴力与攻击他人,和波动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都不分吗?

    战争都是暴力,难道侵略战争,与波动的自卫反击不分吗?正义何在?公平何在?

    屏蔽 举报回复
  • 渔阳山人

    当执法者对黑命贵与安提法的“暴力和违法”下跪、纵容和软懒散,而对天生的原罪人和软柿子“骄傲男孩”等绝不手软的时候,美国就不再是法治国家;不理解、不知道1月6日是对黑命贵和安提法压抑已久愤怒的集中爆发与反抗,不拔出造成这种不幸的根源,只懂得倒打一耙,如此比专制政府都愚蠢,总有一天会昨日重来。


    ========================

    不对。“黑命贵”本是华人川粉的歪曲译法,正好说明作者并非客观公正。我很好奇,作者作为被白人至上主义者歧视的华人(不要以为你支持川普就可以例外),为什么要把“骄傲男孩”这样的白人至上组织说成”软柿子“?难道你比他们更硬么?街头“暴力和违法”和暴力冲击国会都是法治国家不能容忍的,难道因为当局处理街头暴力不力,你冲击国会就是合法的?中国大陆出来的人受共党思维毒害之深,总是要和别人比坏,“和尚动得,我动不得?” 这种思维方式必须改变。

    屏蔽 举报回复
  • zoun

    窃选窃国的不是叛乱罪,进国会和平抗议的成了叛乱,笑话

    屏蔽 举报回复
  • a9785

    川普那天说了什么了? 就算他说了什么,也没下令军队去干什么。

    屏蔽 举报回复
  • 奥维尔

    在纽约香蕉共和国的袋鼠法庭,就是叛乱罪了。

    屏蔽 举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