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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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里向罪死,向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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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里向罪死,向神活(上)

——罗马书论成圣(1)

 

文/蒋虹嘉

《生命季刊》第111期

 

音频为郭光明弟兄朗读:


 

生活在一个日益堕落的社会里,不少信徒也会对自己生命中的罪日渐不敏感。诚然,没有任何信徒能够在今生达到完全的圣洁。但是,教会有否常向信徒传讲福音的全部内容?福音所处理的问题——正如耶稣的名字所揭示的:拯救祂的子民脱离罪恶 (太1:21)——这不仅意味着罪的赦免,而且意味着从罪的奴役中解脱出来。前者处理的是罪咎和刑罚(the guilt and the penalty of sin),后者处理的是罪的权势和腐败(the power and the corruption of sin)。当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作了替代性的赎罪时,祂不仅一次永远地为我们的罪付上了全部的赎价,而且也一次永远地摧毁了罪的权势,救我们脱离罪的奴役。

 

神将我们从罪里拯救出来,涉及以上这两方面。在罗马书中,使徒保罗从3:21到5:21讲解了借着因信称义,神使我们脱离罪咎,不被定罪。接着以六、七、八章三章的篇幅,论述了信徒的成圣,就是神使我们脱离罪的权势,按着基督的形象被更新,愈来愈向罪死,向义活。1 故此,“称义”和“成圣”也被称为救赎的双重恩典(duplex gratia)2

 

成圣是神的恩典透过圣灵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是以信徒与基督的联合为基础。神最大的恩典就是将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赐给一切相信的人,使他们与基督联合,在基督里得着福音的益处。保罗用以贯穿这三章经文的主轴,就是信徒与死而复活的基督的联合。3 从第6章一开头讲我们受洗归入基督,同死同复活,到第8章结尾宣告没有任何事或被造之物使我们与神在基督里的爱分开,都围绕着这个主轴。本文作为这个系列的第一篇,先对第6章深入查考,明白为什么与基督联合是成圣的基础。

 

罗马书第6章:恩典与罪

 

罗马书中最多讲到神的救赎恩典是第5章和第6章,两章连在一起对比了罪和恩典:在亚当里,世人都在罪的权势之下,结局只有一个,就是今生和永远的死;唯有神在耶稣基督里丰盛的恩典,透过基督的顺服为我们成就了救赎,使我们今生和永恒的结局都完全彻底地被扭转。这恩典是借着基督的死和复活所彰显,不仅仅使我们称义,也使我们成圣。

 

第5章总结了称义,第6章开始讲成圣。第5章介绍了基督作为代表元首,与所有蒙神恩典的人之间的代表性联合关系(representative union),为第6章讲信徒与基督联合作铺垫。第5章结尾再次引入律法、罪和恩典的关系,作为对第6章的过渡。5:20-21说,“律法的出现,是要叫过犯增多;然而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加增多了。罪借着死掌权;照样,恩典也借着义掌权,使人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进入永生”(新译本)。

 

对于神在基督里的恩典,罪人会不会产生错误的理解?律法若是叫过犯显多,过犯又叫恩典显多。那么,多犯罪不就多经历神的恩典?恩典不就纵容人继续犯罪?

 

 

保罗在第6章一开头就驳斥了这种谬误:“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我们可以常在罪中,叫恩典增多吗?绝对不可!” (6:1-2,新译本,本文很多经文引自新译本,不再一一注明)。“绝对不可”是保罗的惯用语,以一种强烈的感情和语气来警诫读者,在罗马书里多次出现。

 

为什么恩典不应该成为我们犯罪的许可证?因为这是与我们得救后的身份和属灵现实完全不符。保罗从两方面来解释,以此将本章分成两部分:(一)6:1-14我们与耶稣基督联合,同死同复活;(二)6:15-22我们作义的奴仆,必有成圣的果子。两大部分彼此平行,都以反问句开始,然后对比我们在亚当里的旧生命和在基督里的新生命。

 

6:1-14我们与基督联合,同死同复活

 

保罗首先在第2节以反问的形式表达了坚定和清晰的论点:“我们向罪死了的人,怎么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这句话常被误解为如同死人没有了知觉,对任何外来的刺激不再有反应;“向罪死”也如此,对试探不再有反应,就不会再犯罪。4 其实,这明显与信徒的实际经历不相符,我们不但感受到试探,还会犯罪!而且,这与保罗在后面12-13节的劝诫也不兼容;如果对试探不再有反应,为何还要劝诫我们不要把身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兵器。

 

要正确理解保罗的意思,就必须跟着保罗的思路走。首先,第3-4节告诉我们向罪死是怎么发生的,是借着在基督的死、埋葬和复活上与祂联合。然后,第5-10节解释为什么是如此。因为我们的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被罪所统治的旧人被钉死,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5-7节)。所以,向罪死是向罪的权势死。而且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祂同活,因为基督复活了!祂的复活战胜了死亡,也意味着摧毁了罪的权势,因为5:21说“罪是借着死掌权”。所以,基督的复活是完全得胜了罪和死亡(8-10节)。我们若活在基督复活的生命里,就必定不在罪的辖制之下。

 

在明白了保罗的总体思想之后,我们来详细看这段经文里的几个要点。

 

1.洗礼的真谛:与基督联合(6:3-4)

 

 

我们蒙恩得救之后没有犯罪的权利和借口,是因为我们已经与基督联合,与基督的死和复活认同,这个属灵现实是以洗礼作为外表的记号和印证。第3节说,“我们这受洗归入了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了祂的死”。“归入”基督,或更贴近原文的翻译是“进入”基督(希腊文介词ει??),表达了与基督合而为一,强调洗礼的最主要意义是表明与基督联合,与基督联合也就意味着在祂的死上有分。

 

接着第4节说:“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与祂同葬,为的是要我们行走在新生命里[直译],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 。我们在基督的死上有分,目的是要在祂复活的生命上有分,使我们在今生就活出永恒的属灵新生命!基督从死里复活是借着圣灵的大能(1:4, 8:11),彰显了神自己的荣耀;照样,神荣耀的权能借着圣灵也临到我们,使我们从灵里死亡的状态中苏醒,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林后5:17)。

 

“行走在新生命里”,意味着不仅与从前行走在过犯和罪恶里的旧生命作对比,而且是以这旧生命的死亡为前提(弗2:1-5,西2:13),因此就解释了第2节所说的,我们是已经向罪死了。可见,基督的死和复活不仅是历史上的事实,我们借着与基督联合得以经历其救赎的功效,使我们的生命状态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我们的新生命不仅在基督里开始,而且也是持续地活在与复活的基督的相交中。5

 

 

既然保罗提到了洗礼,我们就有必要认识洗礼的本质和意义。洗礼是恩典之约的记号和印章(sign and seal  罗4:11):作为记号有象征意义,作为印章具有证实与坚定的功用。因此,洗礼不仅象征我们进入与基督的联合,也印证了所象征的现实:与基督联合、拥有基督、并得着祂所成就的一切救恩益处。6 如保罗在加拉太书3:27所言:“你们所有受洗归入基督的人,都是披戴基督的”。披戴基督就是归属于基督,一同承受恩典之约的应许(加3:29)。

 

洗礼虽是一生一次,它的意义却是一生之久。7受洗所表明和所印证的与基督联合的属灵现实,对于我们一生的成圣旅程来讲,是最为根本和关键的。保罗接下来在第二小段第5-10节详细解释。(待续)

 

注释:

1.《西敏小要理问答》第35问。

2. 加尔文(John Calvin),《基督教要义》第三卷, 第11章, 第1部分。

3. 表达与基督联合的短语反复出现:“在基督里”(6:11, 23, 8:1-2, 39)、“归入”基督(6:2, 7:4),“与基督一同”(6:4-6, 8) 。在保罗书信中,“在基督里”或“在主里”共出现大约130次。

4. 斯托得(John Stott), 《罗马书》,校园书房,222-224页。

5. 慕理(John Murray),《再思救赎奇恩》Redemption Accomplished and Applied, 天道书楼, 140页.

6. 《西敏信条》27.1, 和28.1, 6。

7. 《西敏大要理问答》第167问。

 

蒋虹嘉 现居美国,毕业于在费城的西敏神学院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目前参与神学教育并从事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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