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宛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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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女人能抵抗这种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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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开你美丽的中国眼睛(7,8) 

第七章一个中国男人追求一个中国女人的古老方式

不知不觉雪绒来到这个国家已有三个月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对于一个学生来说,那意味着从教科书的第一页走向最后的期末考试的试卷;而对于教学大楼外的大自然来说,则意味着万物从过去的绿叶葱葱走向如今的万物凋零——空旷的田野里只剩下了被遗忘了收获的南瓜和植被干枯的根茎。曾几何时,那些催生万物,令人无比陶醉的炙热阳光,现在却凝聚着无比的冷峻和落寂,好像时时刻刻在提醒着人们,如果秋天的果实已经走向消亡,那么冬天的雪花是不是会飘洒在明日?

人们身上的短袖汗衫早已换上了避风的秋衣,在横贯校园的小街上,还偶尔会看到有的路人已穿上了保暖的羽绒服,尽管此时还只有雨没有雪,但是寒意已经朝身躯和心灵袭来,它让人们早早地意识到冷酷的存在。

然而对于雪绒来说,这几个月,她的日子似乎是和自然朝着相反的方向在走:自然是由炙热向寒冷走过去,而她却是由寒冷朝着炙热走回来;她刚来时受人轻视,孤独无助,而现在却是朋友成群,满心温暖。甚至当她偶尔用手摸一摸自己的双颊的时候,指尖上都能触摸到肌肤上那烫烫的青春的温度。难道这一切都是在给自己暗示:她正在时钟老人的指点下,一步一步地走向爱情?

每当雪绒想到爱情这两个字的时候,心动会加速,头也会晕眩。那个让她在人生中第一次有这种脆弱得想哭泣的无力感的他,竟然会是那个让她既陌生又熟悉,既讨厌又好奇的英俊大男生蓝塞!

就是这样一个美国人,轻而易举地就攻破了她自认为坚不可摧的心理防线,走进了她万般期盼的美国新生活。表面上看起来,蓝塞的这条路,的确是走得有些轻而易举,但以美国男女关系大纲里的标准来看,他却走得十分艰辛。对于普通的美国年轻人来讲,三个月九十天的君子好逑期,已经可以算是地老天荒,极其不正常了。大多数这个年纪的年轻人,短则十分钟,长则三五天早就把对方搞定:要么谈恋爱上床,要么分道扬镳,干脆得很。哪像雪绒和蓝塞这样,磨磨合合,吵吵闹闹整整三个月,才有一个象征性的互相小小拥抱一下的伟大进展啊!

但就是这样,当雪绒仔仔细细地想起来,觉得这一切还是发生得太快,太速食化了。尽管自己来美国的目的明确:就是要找一个真正有良心的男人,但那个寻找的前提必须是妈妈所嘱咐的,要睁开眼睛去找,而不是闭着眼睛去撞。妈妈讲的睁开眼睛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雪绒的理解大概是她首先需要去学习各种各样的婚恋课程并且去阅读各种各样的启蒙书籍,并且在生活中,需要耐心地、慢慢地去观察和考验一个男人,绝对不能因为头脑发热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的选择。

那么,自己有没有像妈妈所希望的那样认真地去观察和考验蓝塞呢?当然没有。只有一点她是十分肯定的,就是在刚开始时,她的确是给自己筑起了一道心灵防线的。其实,这一道防线当她还在中国时,妈妈就早已帮她筑起了,这道墙过去让她抵御了所有对她有各种企图的男人的进攻。至于那道坚强的防线如今为什么在三个月之内就土崩瓦解了呢?她想来想去,能想出来的最合理的解释就是:蓝塞根本就是一个让她这种女人防不胜防的极品男人。

但是,亲爱的妈妈,雪绒一直在心里不停地对母亲说,要是你也来过美国,你也像我现在这样生活在这充满激情和诱惑的密大校园,你也邂逅蓝塞,你也面对过一个美国大男孩那样新奇又浪漫无比的勇敢进攻,你也经历了我和蓝塞之间所经历过的一切的一切,你还能睁开一双美丽的眼睛,慢慢地、耐心地、头脑清醒地梳理这一切,置身于这个疯狂的漩涡之外吗?妈妈,心,不是以眼睛看到的一切来维持跳动的;心,是野性的、感知的、无缘无故的,甚至是愚蠢透顶的,但那就正是心的全部所有!对不起,亲爱的妈妈,我现在即便把自己的眼睛睁得再大再大,也是根本没有用的,真的是没有用的啊!因为我现在根本就没有了眼睛,我早已辨不清方向,看不清蓝塞,也看不见我自己了!妈妈,我该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有人说,生活是充满戏剧性的。对于雪绒来说,她的生活本来就是戏剧。当她在爱情的悬崖边就要跌下去的那一个瞬间,突然在半空中有人伸出一双手,要阻止她往下坠落,而伸出这一双手的人,就是中国男人吴雨。

那天下午,雪绒一直都在音乐系的琴房里练琴,她练习的是教授指定的巴哈的一首无伴奏奏鸣曲。这首曲子雪绒已经练了好些天了,但是效果总是连自己都不满意。她觉得自己最近总是把巴哈表现得太浮华,失去了巴哈本来应该具有的古典和严谨。可能是最近心情太浮躁的原因吧。

突然,嗒,嗒嗒!一声长两声短,有人这样在琴房的门上轻轻地敲了敲。雪绒一下愣住了,完全不需要转身去看看门上小窗口外的人是谁,她心里就已经知道:这一定是吴雨!她赶快走过去把门打开:果然是他!是吴雨!

如果说蓝塞是以一种美国式的浪漫和调皮硬闯入雪绒的生活的,并且他走向她的每一步都走得让她无比错愕和震动;而吴雨则是像水滴石穿那样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渐渐地渗透雪绒的人生的。就像今天一样,事先没有任何暗示,他就万里迢迢地从中国找到美国出现在她面前,就这样,雪绒也一点都没有感到惊奇。尽管由于雪绒出国然后又忙于适应新的生活,他们之间联络得比以前少些了,但是如果吴雨会因此就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从此不来美国敲门找她,那才会让雪绒真正感到吃惊呢。

现在吴雨端端正正地站在雪绒面前,由于琴房狭小,房间的门一关上以后,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这样反而使雪绒和吴雨都有一点不自在起来。

就在这短暂沉默的几秒钟内,雪绒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吴雨,时光像突然被拨回到小时候那些天真烂漫的岁月,雪绒好像又看到了童年那个嘴巴有点嘟嘟往上翘的平头小男孩子。

吴雨的爸爸是雪绒的小提琴启蒙老师。当初,吴叔叔和妈妈都在师范大学里教书,吴叔叔是音乐系里的小提琴老师,而雪绒的妈妈则是外语系的英文老师。雪绒记得在她四岁的时候,妈妈有一天把她带到吴叔叔家里,想叫吴叔叔教她学琴。说来也有趣,当时出来给她们母女开门的就是那个小吴雨。一看到他那往上翘的小嘴,雪绒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吴雨被雪绒这样一笑,马上把那翘起的小嘴一瘪,扭头就跑进屋子里去了。

这就是吴雨留给雪绒的第一个印象。

后来她才知道,不仅自己学琴,吴叔叔也逼着自己的儿子吴雨学琴。但由于吴雨比她大一点,当然也就比她早一些开始学,所以他们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师兄妹。当雪绒开始拉第一个音符的时候,吴雨已经在拉铃木的第二册了。可是过了半年以后,雪绒居然后来者居上,赶上了吴雨。

吴叔叔看到自己的儿子学习进度迟缓,想用雪绒来刺激一下他,就索性把两个孩子放在一起上课。由于家里房间小,两个孩子一起拉琴邻居嫌吵,吴叔叔就把他们两个一起弄到音乐系教学楼里的琴房里去学。

所以,这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渐渐地就成了音乐系大楼里的一道风景。每天下午四五点钟时,人们都可以看到两个孩子在那里一起进进出出。有时候吴叔叔不在的时候,两个孩子要么一起坐在楼梯上斗嘴;要么就是一起在外边的花园里边玩耍。所有那里的叔叔阿姨都管他们叫那两个小琴童

照常理来看,像吴雨和雪绒这样两小无猜的孩子到头来都会成为所谓的青梅竹马,而事实上,这两个小琴童并没有成为那种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因为从看到吴雨的第一眼起,雪绒就讨厌他那张翘嘟嘟的嘴。后来听别的孩子讲,吴雨的嘴是因为吃奶嘴吃得太多了才吃成那个样子的。小时候,吴雨太爱哭,一哭起来,谁都哄不住,只有往他嘴里塞一个奶嘴,他才会马上停止大哭大闹。不仅如此,听说他大到不能再吃奶嘴的时候,就又开始吮手指,饿了的时候要吮,困了的时候要吮,连不高兴的时候都要吮。就这样,他的嘴就慢慢地吮得翘起来了。

听到这些传说之后,雪绒当然是从内心十二分地鄙夷这个爱吃奶嘴的小男生,每次看到他的脸就会想到他吃奶嘴的样子。好在随着时间的推移,雪绒渐渐不像小时候那样讨厌吴雨了,那是因为一些大人们永远无法知道的只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情。

第一次是在雪绒九岁那年,她和吴雨一起去参加本市少年宫的才艺比赛,他们俩正好又是拉同一个曲目。照平时的功力来看,所有的大人,包括雪绒自己都认为,吴雨肯定是会赢的了,因为吴雨是个天才的表演家。在以往的汇报演出里,只要他一站在舞台上,总会比平常发挥得要好很多。再加上他个性沉稳,下边观众再多,压力再大,他也绝不会慌乱以致忘谱,弹错,犯那些小孩子经常会犯的错误。

记得在比赛的前夕,雪绒和吴雨都在琴房里练琴,练着练着,雪绒突然把琴往地上的琴盒里一放,走过去照着吴雨的背上就打了一拳!还没等吴雨知道是怎么回事,雪绒又马上坐到地上抱着膝盖哭了起来。吴雨被她的举动吓住了,马上蹲下去问她:你这干嘛呢?”“你干嘛要哭啊?雪绒还是哭,并且越哭越厉害。吴雨又问:你不要哭了嘛,好不好?好不好?没想到吴雨越这样说,雪绒哭得越大声。这时吴雨也急了,好了好了,你不要哭了嘛,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只要你不哭!听到这话,雪绒这才抬起头来,抽抽泣泣地说:你明明知道我要什么,你还装傻!大笨蛋!大傻瓜!大嘟嘟嘴巴!说完,她就收起自己的琴跑出琴房去了。

第二天比赛时,在最后的总决赛关头,跌破众人的眼镜,吴雨拉错了一个音:失误了!比雪绒差一分。雪绒赢了!她马上成了本市少年乐团的第一小提琴手,所有的小天才小神童的头衔也接踵而来。雪绒因此踏上了一条职业小提琴手的人生道路。

比赛之后,吴叔叔对儿子失望透顶了,而雪绒的妈妈则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女儿的确天生就是学音乐的料子,这辈子非音乐莫属。然而在雪绒和吴雨之间,虽然彼此心里都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雪绒事后从来也没有向吴雨印证过她的判断,也更从来都没有对他说过谢谢。雪绒对吴雨态度上的唯一改变,就是她不再那么讨厌他的那个翘嘴巴了,也决定从此不再骂他大笨蛋、大傻瓜了。对雪绒来讲,吴雨既不笨也不傻,那可是明摆在那儿的事了。

到慢慢再长大一点之后,雪绒的爸爸已经跟她妈妈离婚了。由于雪绒和吴雨的琴艺日见精湛,吴叔叔就给他们找了个更有名望的小提琴老师,他们俩还是继续在一起学琴练琴,直到后来先后考大学,吴雨考取了北京一流的科技大学,主修机械工程,从此就与职业音乐绝缘了;而雪绒由于妈妈身体的原因,就在本地一所大学念音乐,好就近照顾妈妈。虽然是在不同的城市里,他们几乎就像小时候一样,从来没有真正分开过。吴雨还是像哥哥一样,每次寒暑假甚至连长周末,他都会从北京赶回来看雪绒,陪她练琴,带她出去吃好的,还帮雪绒家做许多体力活。

两家的大人,甚至包括对女儿严加管教的妈妈都很放心这两个孩子在一起。特别是雪绒的妈妈,她知道雪绒从小就不喜欢吴雨的翘嘴巴,照她的判断,如果这两个小孩要是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发展成恋人的话,早就成了,也等不到现在。他们俩的的确确像是兄妹,谁也不会把他们那种纯纯的友情想歪了去。

大学毕业以后,吴雨以极其优异的成绩考取了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的研究生,留学去了美国,那是雪绒和吴雨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分开,但那也只有短短的两年。研究生毕业以后,吴雨被美国三大汽车制造厂之一的公司聘用,很快就被外派到公司在中国上海分部的技术开发部并委以重任。后来也是他应雪绒妈妈之托,帮雪绒联系到密大的。在雪绒母亲去世的那一段时间里,他正被公司派往德国做一个合作项目,以后又频频出差,以致雪绒在出国之前,他们俩都没有机会再见一面。但是雪绒知道,她和吴雨之间是不需要说什么再见的,妈妈去世之后,吴雨就是她的亲人,就是哥哥,无论她走到这个世界上的哪个角落,他们都是会再见面的。

所以,当吴雨现在突然出现的时候,她只从敲门的声音上就能判断出那是吴雨,一切全在她的意料之中,她并没有多少惊奇。

你来之前为什么没有先跟我讲一下,我好去接你?雪绒打破了沉默。

我走得匆忙,要在短时间内处理很多事情。吴雨不经意地回答。

只有在跟他说话的时候,雪绒才有机会更仔细地观察一下他。这个当年的小毛头现在的确变了好多,首先,那翘嘟嘟的嘴巴早就不见了,现在这张嘴虽然还算不上什么棱角分明,但是由于两个嘴角都有些往旁拉,反而显得比小时候有男人气了。另外一个比较大的变化是他的近视眼镜不见了,可能是用了隐形眼镜吧,所以雪绒才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他的眉毛、眼睛和鼻子。还好,他的眉毛很有些厚度,很像他的爸爸吴叔叔;他的眼睛看人时虽然不像美国人那样直截了当,但也绝对不躲躲闪闪。他脸上最有个性的地方应当算是他的鼻子了。雪绒听别人讲过,男人之美,美在鼻梁。正是因为那笔挺而又不显傲气的鼻子,让吴雨的整个人都显得很有一股中国传统文化人的儒雅气质。

你呢?来了还习惯吗?吴雨问道。

刚来时不太习惯,现在好多了。雪绒很随意地回答道。

那你现在还缺什么吗?吴雨再问。

还好。如果我缺什么会告诉你。他们好像又在进行着过去吴雨在北京念大学放假回家来看她时的那种例行对话。如果这场对话还是在中国,雪绒一定会觉得很温馨很亲切,然而现在是在美国,吴雨还是用这老一套的方式跟她说话,不知怎样,她心里感到有点没劲。

你还在用那把琴吗?吴雨一眼看到了雪绒放在凳子上的那把小提琴。雪绒扑哧笑出声来。当然,难道你还想收回去不成?雪绒说完,他们俩都一起咯咯地笑了起来。当年吴雨的爸爸吴叔叔好不容易托人从国外买来了这把小提琴来给他这个宝贝儿子,结果雪绒拉了一下以后也非常喜欢。没想到吴雨就对他爸爸说,他恨死了这把小提琴,他和这把琴之间完全没有化学反应。如果爸爸还要强迫他拉这把琴的话,他就从此不要学小提琴了!在儿子的威胁下,吴叔叔终于让步,把自己儿子恨死了的这把小提琴给了不恨这把小提琴的雪绒。

这也是吴雨和雪绒之间许多的小秘密之一。雪绒知道,这天下无论是什么东西,只要是吴雨有的,如果她要,吴雨就一定会给她。

绒儿,你以后可是要靠拉琴谋生的,还是需要换一把好琴的!

听到这话,雪绒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在美国,职业小提琴手的琴至少都是上万的,她同学手上的琴还有好几万块钱一把的。这对于一个穷学生的她来说,简直有些天方夜谭了。想到这里,雪绒马上把话转了开去:你这次出差待多久?我带你去我们校园里好好逛逛!

我不是出差,我要求公司把我调回底特律总部工作了。吴雨还是像拉家常那样随便说着。

天啊!那你爸爸妈妈呢?雪绒这下才真的惊呆了。

他们现在身体很好,又请了保姆,你就放心吧!

雪绒现在真的无语了。她不知道吴雨这样突如其来地来到她身边,自己的准确感受究竟是什么。一方面,她觉得挺高兴,高兴的是她从此在美国有个亲人可以依靠了;但另一方面,又有些淡淡的担忧,直觉告诉她,她好像从此不能再像一只出了笼子的鸟儿,在这美丽的土地上毫无牵挂随心所欲地飞翔了!

第八章哪个女人可以抵抗得了蓝塞?

雪绒也说不清楚,自己当时是以什么样的心情接受蓝塞的舞会邀请的。从小到大,她参加过不少派对,但是这种美国学校里举行的正式慈善舞会她还是第一次参加,所以她感到有些紧张。那不是因为她对自己没有自信,也不是因为不知道自己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化什么样的妆,头发又要怎么打理。真正让她感到不知所措的是蓝塞,是蓝塞邀请她作为自己的舞伴带去的。在蓝塞面前如何自处?这才是让她真正觉得紧张的地方。如果她跟蓝塞去了以后,两个人又要一起相拥跳舞,要那么近距离,长时间地与蓝塞在一起,自己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蓝塞那个冒失鬼又会对自己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别人又会不会把他们当成真正的情侣?

不行!这是雪绒反复思考了几天之后得出的结论。虽然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被蓝塞吸引住了,但无论如何,自己都不能说对这个男人有充分的了解。虽然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觉得蓝塞的确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人品也还不错,但越是在这种情形下,自己的头脑越不能发晕,还是要像妈妈说的那样睁开眼睛仔细地观察和耐心地寻找。喜欢也好,感觉不错也好,甚至是有点爱上了,但情侣这一步还是不能轻易跨出去的,如果跨出了这一步,可就再也退不回来了。她非常了解自己。

但是眼下摆在雪绒面前的问题是,自己已经头脑发热地接受蓝塞的邀请了,那要怎么样才能消除人们可能产生的这种情侣约会的印象呢?她立刻想到了吴雨。对,如果把吴雨带上,并把黑眼苏珊和莎拉也叫去,那么我们一群人一起出现在舞会上,大家都会觉得我们是一群要好的朋友,当然也就不会把我和蓝塞误会成那种一对一的情人了。

在接到雪绒的邀请的时候,吴雨心里一下猜到了这大概是怎么一回事,因为在他来美国之前,就在网上看到了有关蓝塞和雪绒的各种视频和相关消息。就像他出现在雪绒面前并没有让她感到那么吃惊一样,吴雨也没有觉得这些网络八卦有什么值得让他大惊小怪的地方。想到小时候那一次小提琴比赛之前,自己还被雪绒打过一拳呢,现在轮到这个美国白痴来尝尝雪绒这丫头的厉害了。以他从小到大对雪绒的了解上来判断,雪绒是属于那种外柔内刚的女孩子,她美丽,但有刺。更重要的一点是,她在对待男人上,一点都不糊涂!

可是,在网上看到的蓝塞和在慈善舞会上亲眼看到的蓝塞却有天壤之别!吴雨吓了一大跳!

当蓝塞从华丽的镀金大门外走进来时,几乎全场的女性都对他投去了注目礼。在网上看到的蓝塞是湿淋淋的、狼狈的、傻乎乎的;而在现实中的看到蓝塞则是英俊的、器宇轩昂的、极有贵族气派的。其实和舞会里其他男士相比,他并没有比他们穿得更华贵。他上身只穿了一件泛着暗暗银光的黑衬衣,两个袖口都在手腕那里认认真真地扣上,脖子上系了一条银灰色的领带,衬衣在齐腰以下全掖在一条裁剪得十分精致合体的黑色长裤里。

吴雨听到他身边的一位白人女生悄悄地对她的一个女伴说:我的上帝啊!他来这里干什么?他应该待在电影里!

亲眼看到了蓝塞,又听到这番话,吴雨突然对自己和雪绒都感到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你好!蓝塞向吴雨先伸出了手,我是蓝塞,很高兴认识你!

其实我在网上就认识你了!吴雨很幽默地说,两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蓝塞一把把雪绒拉过来,搂着她的肩对吴雨说:听雪绒说你们从小就在一起练琴,是多年的老朋友。欢迎你到密西根来!以后我们大家都是好朋友了!

蓝塞的开朗和得体更让吴雨刮目相看。当初在网上看到雪绒和他的那场闹剧时,吴雨根本没把这个星巴克洋男看在眼里,想来他最多不过就是个美国白人混混罢了。但现在从他的穿着谈吐来看,蓝塞是一个家世相当不错,聪明过人的男人。从他身上看不到美国富家子弟常有的浮夸和自以为是,而更多的是诚恳、幽默、有教养和绅士派头。在那么多女生的注目礼下,蓝塞目不斜视,时时处处呵护着雪绒。就在这一瞬间,吴雨甚至怀疑自己放弃一切这样来美国是不是来错了?

从六岁起,当他开门第一次见到这个小姑娘的时候,他就喜欢上她了。但是他也清楚地知道雪绒并不喜欢他,并且雪绒妈妈那种对所有接近雪绒的男生像老母鸡保护小鸡那样的防备态度,也让吴雨万万不敢跨越雷池半步。他心里明白,只要他斗胆跨出一步,雪绒就会永远从他身边消失。所以这么多年来,他只是像一个哥哥那样帮助她,像一个男人那样远远地望着她。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就是《伟大的盖茨比》,盖茨比就是他心目中的英雄。他幻想着自己就是盖茨比的中国翻版,雪绒就是露西。等他长大了以后,也要像盖茨比那样拼命赚钱,然后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顶天立地地站在雪绒面前向她求婚。当然,他和雪绒的结局不会像盖茨比和露西那样悲惨。他会和雪绒像很多很多幸福的夫妻那样,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一起幸幸福福地变老。现在雪绒的妈妈走了,不喜欢中国男人的那个保护者走了,他也如愿以偿,通过炒股获得了大笔的钱财。雪绒现在只身一人在美国,是他应该像盖茨比那样出现的时候了。哎,没想到,露西的身边已有了一位白马王子,而且这位白马王子绝对不是那个像垃圾一样的汤姆!

这时,随着音乐的华丽旋律,蓝塞邀请雪绒跳舞。就在蓝塞牵过她的手,扶着她的肩的那个瞬间,雪绒的全身震颤了一下,心脏好像突然缩成了一把小锁。在开始的几分钟里,雪绒的眼睛完全没有办法去对视蓝塞,她眼里看到的是舞会大厅里豪华的落地大窗和用流苏稍加挽起的紫色金丝绒的落地窗帘;是璀璨的枝形吊灯和有着乳白色浮雕的天花板;她甚至还看到身边伴随着她和蓝塞一起翩翩起舞的金色气球——她觉得自己的头开始晕眩,呼吸开始急促。

小时候,因为妈妈是英文老师,所以妈妈给她讲的启蒙故事几乎完全是外国童话故事;看的电影,也几乎全是迪斯尼的原版电影。稍稍大点以后,她开始读小说,当然读得最多的又是那些称之为英美文学中的经典之作。雪绒最喜欢和读得最多的又数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艾玛》和夏绿蒂?勃朗特的《简爱》。

现在在舞会上,雪绒觉得小时候那些在心中遥不可及的白马王子,那些奥斯丁小说里风度翩翩、魅力十足的优雅男人都突然从书中走下来,走到她身边和她一起共舞。她忘掉了和她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个粗鲁野蛮的蓝塞,忘掉了在星巴克被他泼得湿淋淋的那个狼狈可怜的蓝塞,也忘掉了在电脑上向她不停地发送小猪鬼脸的那个谦卑调皮的蓝塞,现在在她面前的蓝塞才是一个真实的从梦幻世界中走出来的蓝塞。

雪绒全身的血液此刻都涌上脸颊,又从脸颊迅速奔向了全身!她觉得自己的整个身心都快要融化了,连握着蓝塞的那只手也开始出汗。她一会儿觉得自己像是伊丽莎白,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又像是艾玛。当第一支舞曲骤然结束的那一瞬间,雪绒的眼睛一下定格在蓝塞的脸上,她那双美丽的眼睛似乎在说:谁能抗拒得了这个男人?

雪绒的这个判断很快就被证明是百分之百的正确!

刚一放下蓝塞的手,跟她一起来的好朋友黑眼苏珊马上就走过去请蓝塞跟她跳舞。雪绒记得有一次在网上跟黑眼苏珊聊天时,苏珊也像莎拉那样对她说,如果自己放弃蓝塞的话,她就会马上去追求他。当时雪绒以为她是在开玩笑,但现在看来那不是一句玩笑,苏珊是认真的。不仅是苏珊,在舞会上毫不掩饰地想接近蓝塞并对他公开表示好感和兴趣的女生还多着呢!

看着这一幕,刚才被冲昏了头的雪绒现在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地平线上。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慢慢地把自己掩藏在人群之中。

绒儿,我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

吴雨突然出现在她身边,把她吓了一大跳,同时也有几分尴尬。她心想自己刚才和蓝塞跳舞时那种像灰姑娘的浅薄样子一定被吴雨看到了,现在真的不想再面对他。

又是一段抒情的圆舞曲奏起来了,在清新明快的节奏之中,吴雨牵着雪绒,从蓝塞和苏珊的身边滑过,这是他们俩连续跳的第二支舞了。雪绒看见苏珊的眼睛火辣辣地盯着蓝塞,既迷人又性感,雪绒心里隐隐泛起一种不安的感觉。

绒儿,你不觉得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好东西,不仅你喜欢,别人也会喜欢的吗?雪绒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也完全不想去回答任何问题。她开始讨厌这个舞会,好像这个舞会替她撕去了蓝塞的假面具,那个美国大白痴的假面具,让她看到了面具下掩藏着的一件稀世珍品。以前那个美国大白痴是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挑三拣四,呼来吼去,并且可以随心所欲地作弄一下子的;而现在这个白痴一下飞出她的圆周,突然离她十万八千里,变成一个让天下女人都要伸着脖子踮着脚尖去追逐去竞争的稀世宝贝。这种心理落差简直是太大了。雪绒突然感到很累很累,身心的疲惫里浸透着不可言喻的沮丧。

我想回宿舍去了!雪绒对吴雨说。

我们先到那边喝点饮料再回去吧!吴雨这样建议。

他们拿了饮料,一起走到一个比较安静的角落,雪绒慢慢地从吸管中吮着橙子汁,一句话也不想讲。

看着雪绒那落寂的样子,吴雨尽管心有千言万语,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在中国人眼里,特别是在中国男人眼里,雪绒是那种万里挑一的美眉。中国的老天爷给了她太多别的女人没有的东西:美丽、聪明、冰清玉洁并且自尊自爱——那是多少中国男人梦寐以求的女人啊!可是这是在美国啊,雪绒毕竟是属于有色人种,她的眼睛再妩媚也是黑色的,她的皮肤再细腻也是黄色的,她的身材再婀娜也不是那种性感得喷火的。美国人,特别是美国男人,他们眼里的东方女人全是一个样,他们能看到雪绒的美吗?他们能像中国男人那么珍惜她吗?

从头上顶个小蝴蝶结的小雪绒看到如今像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那样亭亭玉立的大雪绒,想着从小到大与雪绒之间的点点滴滴,吴雨心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动:无论是小雪绒还是大雪绒,对我来讲,有一点应该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这辈子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要向她证明,一个中国男人可以比任何美国男人更懂得珍惜他所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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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2)
  • 当前共有22条评论
  • 廖宛虹1
    有朋友告知,循着万维导读点进去进了论坛,读了小说连载,却完全没有看到我在博客上跟贴写的随笔。
    我在这里写了那么多,也希望大家能读到,觉得有点遗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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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宛虹1
    随笔写点有关浪漫的琐碎想法,没有别的什么意思,只是有感而发,希望对男士们也有一点点触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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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宛虹1
    补充一点:
    可能有网友会好奇,我女儿没有考上音乐学院,为什么在密大又念的双学位呢?
    当时在报考大学时,我女儿没有报考密大的音乐系,只是申请了他们的informatics专业。
    我当初是想让我女儿两边一起申请,如果能进茱丽叶或伊斯曼音乐学院,就去,如果进不去,就念普通学科了。当时想,音乐这个东西,要么就要做到最好,要么就不要做,如果不是一个顶尖的人材,学了出来很难找一份像样的工作。
    所以进密大的时候,女儿只有一个专业。
    没想到,刚才进去几天,女儿就开始在音乐系里晃荡,她看到告示栏里贴了一个招四重奏的通知,她就报了名,去面考的那天,教授告诉她,只有音乐专业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四重奏组合,但是他还是叫我女儿拉给他听了柴可夫斯基,当时就很震惊,把我女儿收到四重奏组合里,并且鼓励她参加下半年就要开始的入学面考。
    记得在申请日结束的那天,我女儿已经把申请表填好了。我很担心地问她,你说你在高中的时候在拉琴上花了太多的时间,现在,你的本专业就够难应付的了,还要加上音乐,又弄成一个双学位,你能行吗?
    我女儿想了想,然后对我说,妈咪,我知道那样很难,也许我还要多上一年的学,但是,I miss stage.
    那一句话,让我留下泪来。

    无论这孩子喜不喜欢音乐,但是那个音乐已经是渗透到她骨髓里边去了,我不知道是该忧还是该喜。
    就随她去了吧。她在第二年的二月只准备了两个礼拜就轻松考上演奏专业,然后一直咬牙切齿地拉琴拉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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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宛虹1
    作者:昭君
    ===============
    谢谢你的留言啊,一直都在打字,没有回过头去看。
    我看到你写的那篇Hilary Hahn的博文了,很喜欢,收藏了。希望你今后多写些类似文章,很多共鸣啊。虽然刚开始不喜欢音乐,但现在好像性情变了,反而有点离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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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宛虹1
    所以,就不要怪中国女人外嫁吧。
    像我女儿那种年纪的女生,对一个男孩子,基本上是不看重对方有没有钱,学什么专业,有没有看家本领什么的,她们只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看哪个男孩子cute,听他说说甜蜜的话,欣赏男孩子为她做的每一样富有情调的事。其实这跟人种一点关系都没有,那些被启蒙了觉悟了的中国男孩子,往往就找到中国女孩子中最漂亮的最优秀的作为伴侣,而那些过于木讷,不解风情的,就只有落单了。
    这就是情场上的现实,也是生活中的现实:如果浪漫是一盏危险的灯,女人也还是要灯蛾扑火,义无反顾的。
    所以,说来说去,像我这样的女人不要求,并不等于心里就不想要,就没有期望和怨言。因为我受过磨难,吃过男人的亏,所以,我在浪漫的男人和实在的男人之间,我觉得忠诚可靠的男人比较重要,那时可以托付终生的。
    但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终生呢?是以泯灭女人的欲望和虚荣心为代价的。
    哪怕是我老公开窍一点点,哪怕就是在我劳累了一天,把饭给他端上桌子时,对我说声谢谢你,那我也就是终生无怨无悔了。
    说句谢谢,说句我爱你,说句你幸苦了,送一朵小花,买一个小礼物,真的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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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宛虹1
    在我和我老公结婚十周年的时候,我对他说,你是不是要给我买一个结婚纪念戒指?老公说,好,没问题----如果那就是你真正想要的东西。
    我把他拉到珠宝店去,我想我们应该像别的夫妻那样,紧紧靠在一起,一起把头埋在柜台玻璃前面,手指着这样那样,把柜台小姐折磨得半死,最后挑中一件宝贝戴在手上,那也是一种心满意足的小市民式的浪漫。
    结果,我老公连柜台的边都不想沾,他对我说,我就在门外边等你,你挑好了后,我叫我一声,我过来付钱就好了。
    其实他的钱就是我的钱,叫我自己挑,很怪,我心里突然一下舍不得钱起来,就随便挑了火柴棍那样细的戒子,捆在手指上。不久,那根火柴棍就在家里消失得无踪无影了。
    不知道我和我老公是不是极品,但是我相信可能有很多中国夫妻,特别是中年人在生活中缺乏一点浪漫和情调。
    大家每次都会指责那些嫁给白人的女性,什么难听的话都有,但是回过头来想一想,如果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如果有一个像蓝塞那样浪漫的追求者,你会不会心动?哪个女人能抵抗那种浪漫?
    结了婚,成了老夫老妻,油盐酱醋柴成了浪漫的代名词,老公心里想,钱包也给你了,劳力给公司了,剩下的时间也给这个家了,没有什么恶习,没有涩会那么背叛,还要要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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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宛虹1
    绕了一圈,好象是离题万里,还是回过头来讲浪漫吧。
    我在小说的上部里,对美国男人蓝塞追求雪绒的浪漫举动作了很多渲染,随着情节的进展,他的花样一样比一样多,一样比一样惊世骇俗----直到把雪绒追到手为止。
    这是我有意写成这样的,因为我想把这个美国男人的浪漫拿来跟中国男人吴雨在对女人上显出的生涩和木讷做一个强烈对比。
    在写这本书之前,我对男男女女之间的浪漫情怀可以说是早已记忆模糊,所以我还得专门到庞诺书店去买了好几有关浪漫的书拿回来仔细研读。
    像我这样年纪的中国女人,跟先生结婚二十多年了,我们这么多年来对彼此忠诚,我从嫁给他起就吃苦,现在还在吃苦,如果命运是那样安排的话,今后也还是打算陪他一起吃苦,一直把人生走到黄昏日落。
    我的先生跟我结婚到现在,没有送过我一朵花,更没有给我讲过一句谢谢你,我不介意,因为我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也介意,因为看到别人的太太在情人节有花在面前簇拥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遗憾。
    因为我毕竟是女人,年轻的时候是女人,年纪大了,将来老了,也还是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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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宛虹1
    孩子就是一切,是中心,是重心,是命根子,是生活的目的,也是当妈妈的一切甜酸苦辣的源泉。
    在孩子没有离开家的每个时刻,妈妈的心都悬挂在孩子身上,孩子离开家了,不需要我们了,我们才回过头来,四下一看,朋友呢?
    家里还有孩子的朋友就像我当年一样,仍然热情万分,神经紧张地围着他们的宝贝车轱辘似地转悠,节假日时,约上几家也有小孩子的家一起出游,其乐融融。那些我曾经带着女儿去了那么多次的音乐汇报演出,我好怀恋,可是在女儿离开家以后,那里也是不属于我该去的地方,因为别人会用一种诧异的眼神看你:你来这里干什么?是不是在家太无聊了?
    等到我真的很想和那个芝加哥的朋友一起喝咖啡,一起去听音乐会的时候,她已经搬走了,搬到她女儿那个城市了。她女儿刚生了孩子,朋友忙得连电话都没有时间打。
    那么赶快找新的朋友吧?
    新的朋友,孩子离开家的,很多跟老公整天黏在一起,就像我前边说的,去TJ Max都要一起去的,我们是插不进他们的生活的。
    那么,就把自己的老公也拖到电影院吃爆米花或是TJMAX那里去帮着挑衣服吧?可惜老公实在是想要发疯发脾气。
    还有那些你也认为也是很寂寞很需要朋友打发时间的朋友吧,她们有的专注养生防癌,有的痴迷瑜伽锻炼,有的不看电影,有的不喝咖啡,有的舍不得花钱去听音乐会。各人有各人的生活的圈子和底线,你和她们往往是南辕北辙,连找个简单的玩伴都难。
    凄凉的很。
    如果人生再走一遍,我会怎么样走才不至于落到这么落寞的境地呢?
    女人,女人跟男人是不一样的,女人需要倾诉,需要零碎,需要讲东家长李家短,需要抱怨,任何人都不能代替那些,只有sister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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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宛虹1
    事后,两家关系降到冰点。他们对我说,那是“对事不对人。”
    事后,我都一直没有想通这件事,究竟是谁错了?是评审?是我女儿还是朋友他们?
    我当时心灰意冷,不仅是对朋友,对友情,还是对音乐。我女儿在那次打击之后,从此对钢琴兴趣缺缺,最后就放弃了。八年啊!
    后来,我女儿又参加了无数的小提琴比赛,好多次都觉得是裁判不公让她失利,但是,我们从来都没有去抗议过,因为以前被人抗议过,知道那没有什么结果,什么也不会改变,只能是伤自己的孩子和伤别人的孩子。
    好多年以后,我才领悟到,音乐本来就是一种很主观的东西,因为主观,所以就很可怕。它不像数学物理的考试那样有公式和公理,在音乐里边,是没有绝对的公平的,很多时候,都是完全依照品审的主观好恶来决定你的成败,除非你自己是像马友友或是郎朗那个级别的天才,才有可能脱颖而出,超出这些品审的主观意志。正真的天才和神童究竟有多少?像我女儿这样水准的琴童,无非就是比一般的孩子好上那么一点点,他们都是会在那种不公平中受到在各和煎熬,运气好的,就上去了,运气不好的,就等着给给你垫背吧。
    在我女儿考音乐学院的时候,我们在伊斯曼音乐学院琴房外边听好几个学生拉柴科夫斯基,都觉得没有我女儿拉得好,结果,我女儿还是落在备取名单上,听说要是认识那里的教授,是他们的学生的话,可能就不会在备取名单上了。
    音乐,说起来都让我这个当妈妈的心痛。期望太高,付出太多,得到太少,失落得很。
    现在每当我看到身边那些前仆后继推孩子学琴的妈妈,我心里难免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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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宛虹1
    说到失落,在人生中,有的失落是可以找得回来的,有的失落确实永远的失去,会在你今后的生活中留下一个洞,一个永远也填不起来的洞。
    这些失落里边,最惨痛的就是失去朋友。
    在女儿学琴的过程中,让我最痛苦,到至今都无法忘怀的一件事,就是在我女儿参加她生平第一次音乐比赛时发生的。
    那时,我们家和另一家中国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我说的朋友是那种可以事先不打电话就可以冲到他们家里去那种,是那种自己做了什么新菜,也是赶快要端一半到他们家去那种。
    我女儿学钢琴,也是因为他们家孩子学琴的原因,跟的老师都是同一个。
    我早就说过,我女儿弹钢琴只能说是马马虎虎,从来没有哪个钢琴老师说她是个天才,所以,她总是跟在别的中国孩子后边,我们也不指望她很多,她跟小朋友一起凑热闹,我们家长也就把孩子的课排在前后左右,在等孩子学琴的时候我们大人也在一起聊天八卦好玩着呢。
    我女儿刚进初中,到了参加比赛的年龄了,老师的学生都报了名,因为那个比赛虽然不是什么大的,有名的,但是给的奖金非常多,等于是可以让孩子免费去音乐夏令营,所以,所有的学生和家长都非常重视。
    我知道女儿赢的希望几乎是零,因为别的孩子付出的比她多多了,也弹得好多了。
    就在比赛的前一天晚上,我又把我们女儿带到朋友家去玩,朋友的孩子正在练琴,准备明天的比赛,他在弹的曲子是舒伯特的Impromptus第四乐章,他们为了孩子的这个比赛,已经专门找名师指点过了,孩子弹出来的旋律听起来真的是非常优美。当时我真心的为那孩子高兴,觉得那个奖真的是非他莫属。
    在朋友的要求下,我也让我女儿把她准备的曲子弹了,就有那么巧,我女儿也是弹的舒伯特那首曲子,只不过她是弹的第二乐章罢了。
    当时让我有点吃惊的是,我女儿弹到块结束的那些段落的时候,我看到整个钢琴琴身都在震动,我心想,她那小手哪儿来那么大的劲儿,把人家钢琴都要弹破了。
    第二天比赛时,跌破大家的眼镜---我女儿赢了。
    我们是回到家以后才接到通知的,女儿一听,高兴得在地上打滚,她对我说,妈咪,我从小没有拿过一个奖,真是棒极了!我不知道我怎么可能会比那些小朋友弹得好评审会给我那个奖!意思就是说,太阳真的是从西边出来了!
    大概几个钟头过后,我的好朋友就打电话给我了,说她的儿子不可能没有我女儿弹得好,一定是他们评审委员会在记分时把分数算错了,说是要到我家里来看我呢拿回来的记录。
    当时大概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他们夫妻两个到我家来以后,马上把检查我们这里所有的比赛评语和记分,算了又算,结果分数是没有计算错。他们把东西全部在我家复印下来以后就离开了。说是要去找评审和委员会申述和抗议。
    他们走了以后,我女儿就躲在房间里哭,她对我说,妈咪,我好不容易有了点小小的成就,他们为什么还要想把它从我这里拿走?
    第二天,这件事就闹起来了,并且越闹越大,听说他们还写信去了那个钢琴主审评委的学校,又听说那个钢琴评委和委员会坚持自己的裁判,最后,我们女儿总算保住了她的奖项,我那段时间,都快得心脏病了!
    这是美国啊,人与人之间为了一个小小的音乐比赛,为了那么一点点名和利,就像搞起文化大革命了一样,说翻脸就翻脸,比翻书还要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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