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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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网络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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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给自己定了条“清规戒律”---只准自己在星期五发送博文,完了就开始享受周末的悠闲。今儿正赶上四月一日,便想借着愚人节“装疯卖傻”一回。

 

 

小时候看电影,时常常看见旧社会的茶馆酒楼都挂着“莫谈国事”的字样。据说那是因为国民党政府执行白色恐怖,谈论国事要被杀头。89年冬天,我来到了一个名叫米国的国家,据说那里提倡“言论自由”,不会有杀头的危险。后来又有了互联网,每个人都可以随便上网开博、写博,自由度更大了。于是春心萌动,在米国的“万纤网”开博,玩得还算开心(关于我对“自由”的认识过程,请参见本人拙文《找寻自由》)。

 

前些天“万纤网”上有位女子写了博文一篇,专门谈论国家与个人尊严的关系问题。虽然我觉得该文的论证方法值得商榷,但我还是能理解博主想表达的本意---华裔在美国的地位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地位基本同步……一个人或一个种族要以自己的行为来挣得尊重,而不是取决于他们来自哪个国家……想不到,一位我素来钦佩的网友撰写《评米国人XX的所谓中国人尊严论》一文,对上述博文进行了严厉批驳。

 

这就让我处于两难境地---被批判的女子是我素来钦佩的网友,“心直口快、敢做敢为”(为了叙述方便,我简称她为“米国女人”);而批判她文章的男子也是我向来钦佩的网友,知识渊博,学富五车,尤其对于中国儒家学说颇有研究(由于他一直在等候适当时机回国报效祖国,为了叙述上的便利简称他为“中国男人”)。对于上述两人的好些博文,我常常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也常常在他们的博文底下留言表示自己由衷的赞美与钦佩。所以,面对他们两人之间的火爆激战,我不敢言语,生怕伤了网友之间的和气。

 

但旁人看不下去了,有的说“天生我才必有用,何苦与一个说了几句心里话的小女子纠缠不清?有的说“大家观点差距很大,还是降低火气,慢慢沟通为好”。本来么,网友之间进行心平气和的讨论或辩论也实属正常、无伤大雅。但“中国男人”还是不依不饶---“我一般是对事不对人的,但对三种人例外,就是极左派、极右派和骑墙派。对这三种人,适当的打一打他们的嚣张气焰,还是必要的,可以帮助对方多少找回一点GPS的基本功能,对社群气氛也是一个振作……”这样一来,我便更加不敢声张,生怕出面劝架反倒成了“骑墙派”。

 

 

“中国男人”针对上述网友留言写到---我知道你入了加拿大籍……不过既然如此,是不是对我们中国人的事情可以不那么过分无知的过分热心?” 接着又提出质疑--主动改变国籍的人可能仍然在一定程度上眷恋故国,但对故国的事还有多少发言的资格可言呢?”

 

我向来不敢冒然询问他人的国籍,尤其是女人。但据说这位“米国女人”也有个毛病,经常会给他人博客底下留言写一些类似的话语--如果你觉得在美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为什么不回中国?如果你觉得中国好,为什么还呆在美国?甚至动不动就说人家“说爱中国,中国好,支持中国,却又呆在美国不肯走”;甚至质问他人,你“觉得被美国人仇恨鄙视,干嘛还在美国呆着呢?”......这种言论实质上也是在变相地干涉他人自由迁居的权利。

 

在我看来,与言论自由一样,选择在哪个地方居住,选择加入哪个国家的国籍是世界人权宣言所保障的个人自由。很多华裔选择出国或改变国籍都有其个人原因--为了旅游的方便、为了工作的便利(不是公民就无法进入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为了享受该国公民才能享受的退休福利或医疗福利等等。总之,国籍的变更不代表他们对祖国的情感有任何变化,更不能因此而剥夺他们对祖国关爱与议论的自由权利。

 

六十多年之前,周恩来总理曾在印度尼西亚对华裔变更国籍表示了充分的理解与尊重--“你们入了当地国籍回中国,就像出嫁的女儿回娘家一样”,随时“欢迎你们回娘家嘛”(详情请看我本人劣作《漫谈生命共同体内的批判式思维》一文第三部分)。

 

退一万步说,即便这位“米国女人”已经加入米国国籍,难道出了嫁就没有“资格”关心谈论“娘家”事情了?再退一万步说,假如她不是批评“娘家”,而是赞美“娘家”呢,是否还有“资格”呢?在中国的新闻媒体上经常看到各国人士对中国事务的赞扬或批评。比如八旬老人杨振宁不仅娶了二八华女为妻,还时常对中国的事情“说三道四”。为什么美国老男人有议论中国事情的“资格”,而米国小女子就没有“资格”了呢?

 

再退一万步说,假如加入米国国籍的华裔女子没有“资格”在米国谈论中国的事情,那么移居米国的“中国男人”是否有“资格”在米国谈论米国的事情呢?我看到好些出国之后继续保持中国国籍的男男女女都在“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地谈论各国事务,好像没有看见有人出来质疑他们议论他国事情的“资格”啊!假如有人质疑他人在网络上自由言论的“资格”,那么谁又授权于他质疑别人“资格”的“资格”呢?

 

对不起,我的文字有点儿绕口令!其实,以上之言全是我在正话反说。我真正想说的是--居住在米国的米国女男完全有资格对中国的事情评头论足;旅居国外的中国男女也完全有资格对世界各国的事情说三道四。但是,这又让想起大陆有位作家提出的奇谈怪论--“身在海外的人不配谈论国事”。这下可好,“中国男人”与“米国女人”不要争论不休,该干嘛干嘛去!按照上述作家的意思,无论你们持有何种国籍,一旦移居海外就都没有“资格”谈论中国的事情……

 

(引自 http://blog.creaders.net/dmgy/user_blog_diary.php?did=56545

 

过去是“莫谈国事”,现在成了“某谈他国之事”!放眼全球二百多个国家与地区,真不知道哪个国家还曾有此种论调?这种“资格论”不仅企图剥夺移居海外的华裔对中国事务的话语权,连同他们已经出生或还未出生的、一旦出生就自动享有外国公民身份的子子孙孙对中国事务的话语权也要全都剥夺了。真是罪过啊!

 

据说,某国要实行上网实名制,已遭来本国国民的激烈反对。可按照上述“资格论”,海外华裔的中文网站还须刊登醒目告示---“莫谈他国之事”;网民申请开博之时,不仅要提供具有官方法律效力的国籍证明,还要提供本人指纹;网民登录时不仅要输入用户名字与密码,还要进行指纹扫描以验明正身;网民点发送博文或留言之后,网站安检扫描系统还需对文字进行全方位扫描,并核对用户国籍--因为博主网民只能谈论自己所属国家的事务……哪个网站真的实行上述举措,离“关门大吉”大概也为时不晚了吧!

 

 

细心的读者或许已经注意到,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涉及辩论双方的具体论点。我所讨论的只是网络言论的“资格”。实际上,在网上自由发表言论的“资格”岂是他人所能轻易剥夺的吗?我真正关心并想深入探讨的是网络上的学术氛围与风气,是网友之间互相交流的的语气和态度,也就是所谓的“网络礼仪”。前面所举例子只是引向主题的论据而已。

 

按照百度的解释“礼仪是在人际交往中,以一定的、约定俗成的程序方式来表现的律己敬人的过程,涉及穿着、交往、沟通、情商等内容。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一个人内在修养和素质的外在表现。从交际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人际交往中适用的一种艺术、一种交际方式或交际方法,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示人以尊重、友好的习惯做法.。从传播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在人际交往中进行相互沟通的技巧”。网络上的人际交往看不到、听不见、摸不着。但通过每个人的行文、用词、语气,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到各自的礼仪风范。

 

“万纤网”上出现“资格论”绝非偶然。长久以来,“万纤网”上的“网络礼仪”就很不正常。比如,某些人常常带着一种明显的优越感,动辄给他人冠以“右派/左派/极左派/极右派/骑墙派/汉奸/卖国贼”之类的“头衔”;比如,有人盛气凌人地质疑其他网友发表言论的“资格”;还有人甚至在留言中写到“XX典型的上海小男人中最缺乏没脊梁骨的那一类。这上海人是怎么搞的,我是没法理解,简直是天生的汉奸胚子……

 

这种随意给他人“穿靴戴帽”风气像是病毒,四处扩散、变异恶化---从政治划分蔓延到了地区划分。假如一方可以随意称对方为“汉奸/卖国贼”,那么对方也就可以寻找你的“罪名”,比如“爱国贼/害国贼/良民/党民/忠民/愤青”等等…… 其结果是“帽子工厂”越开越大,海外华裔被搞得四分五裂。一时间,“万纤网”上“帽子”漫天飞、棍子到处打,真是搅得飞沙走石、天昏地暗。

 

在我看来,上网开博的都是成年人,我坚信每个人在网上写博或留言时都认为自己是正确无误的。哪里会因为他人的“穿靴戴帽”就轻易改变自己的立场与观点呢?究竟是否正确只能依靠历史与事实来鉴定,而不能任凭其他人的个人立场或观点。再说,网友只是在网络上自由发表他们的个人看法与观点,我们总不能以言论来定罪吧?网络不是法庭,网民无权给他人的言论定性、定罪。况且,在我看来“汉奸/卖国贼”可是重罪啊!

 

由于个人的特殊经历,我非常反感按人们的出身分成“红五类”或“黑七类”;非常反感随意给他人“冠以”某某派的说法与做法;非常反感将大陆人再分为上海人或北京人;城里人或乡下人;非常反感按照国籍将海外华裔再分为不同种类;也非常反感动不动就说“如果你觉得中国好,为什么还待在国外”……

 

记得“万维网”上的网友“心安为家”曾经讲述了一个很生动的例子“女儿很喜欢去中国。大三整年在北京过的。国内的叔叔阿姨都喜欢说:干脆回来定居吧。她总是笑笑不答。我问了:有这个打算吗?她说:hell no. 这里有太多不平等--城里人和民工,有钱人和穷人,当官的和老百姓,男人和女人。女人整个被物化了……

(引自 http://blog.creaders.net/xibeizhangsan/user_blog_diary.php?did=57705

 

大陆的经济状况还比较落后,尚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等级划分,这也是历史原因,情有可原。假如华人出国之后还要随便将他人列为“右派/左派/极左派/极右派/骑墙派/汉奸/卖国贼”等等,还要按照言论观点将他人分成三、六、九等,还要将文革遗风带到海外“发扬光大”,其结果只会将海外的华裔网络社区搞得乌烟瘴气,只会给来到海外的中国男女蒙受耻辱。

 

 

“网络礼仪”问题在很多中文网站上都普遍存在。比如“万维读者网”上很多网友都曾围绕“网络礼仪”提出了一系列的质疑----

 

“星辰的翅膀”在《中国人,美国人,终归都是人》一文底下的留言写到,我“很反感用国籍说事,改不改国籍难道不是很个人的事情吗?难道加入了别国国籍就没有权利评论中国的事了” ?

 

枫苑梦客给我的博文《找寻自由》留言时写到“写手之间要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不必试图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对方,更不能把国内文革时期那一套搬过来,动辄给人冠上一顶大帽子,并诉诸语言暴力。这些人不仅违背了自由的本意,更降低了自己的人格,有话不好好说,如何让人看得起”?

 

春阳在她的博文《我也建议万维对midwestmom进行屏蔽》里写到“万维藏龙卧虎,容纳百川。对于敏感话题,我们可以争论,有理说理。自己的观点讲出来就可以了,至于人家服不服,那是别人的事。毕竟每个人的经历不一样,对事情的看法不同也没什么不对的,但不应该有无聊的人身攻击和恶毒的谩骂”

 

庶人在春阳博文《我也建议万维对midwestmom进行屏蔽》底下留言写到“大家来自中国,或先或后,背景不同,自然有不同的立场,请不要陷入政争的漩涡。西方与东方,美国与中国,孰优孰劣,各执一词,我们本就是一群用假名上网的人,彼此何必认真呢……

 

Easylife在留言写到“可悲的是在这里还有人搞阶级分类,什么极左、极右派等等,更有人拉大旗当虎皮,一派当代中华民族代言人的模样”

 

“两分钱”在《朋友,你的孩子是汉奸吗?》里询问身居海外的华裔--“请预先想好,你要孩子们长大好好做个加拿大(或美国)人呢,还是依旧做个‘中国人’” ?你们就不怕自己的孩子们被人骂作“汉奸”吗?

 

旅居日本东京的夏子在《学会放松》里提出,有些人“在网上对待愽友写的的文章很不客气,仿佛世人皆醉我独醒,不是平等的交流探讨、换位思考,而是諷刺挖苦,甚至攻击谩骂,恨不得把别人天诛地灭”。

 

海风阵阵的短文《己所欲,勿施于人》更是对人际交往礼仪作出了深刻的论述---“相互尊重是最重要的相处原则,有尊重,有友谊和平,得到他人的尊重;无尊重,无和平和睦,失去他人的尊重……

 

总之,在我看来,维护网站或网友的“网络礼仪”,不能仅仅依靠网管的行政措施;也不能依靠或借助个别人出来“打一打、压一压”其他人的嚣张气焰;而只能依靠网络上绝大多数网民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自觉地遵守“网络礼仪”,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一个高素质、高水平的网站。

 

******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成千上万的国民走出国门。据说美加地区的海外华裔是学历最高、素质最好的。假如如此众多的海外精英生活一个自由的国度,在一个有着充分言论自由的网络上,都无法维持一个良好的“网络礼仪”。真是愧对中国!愧对华裔社会啊!

 

中国上海世博会开幕在即,到处都在注重礼仪的传播与讲授。我们这些海外华裔网民是否也应借此东风,注意一点儿“网络礼仪”呢?

 

最后郑重声明,本文所及人物纯属虚构,但所说现象完全属实。正如我一再所说,本文只是想探讨如何树立良好的网络礼仪,绝对不是针对具体的某人某文。但在论述网络现象时,我无法离开具体的事和具体的人,假如有人说过类似或同样的话语,纯属偶然巧合,千万不要对号入座。假如觉得本文冒犯了他/她,实在不是我的本意,敬请原谅。

 

对于本文荒谬错误之处,欢迎批评指正;对于本人借用愚人节装疯卖傻,也不妨砸砖拍板。不瞒大家,本人后院正需砖板铺地,诸位的“奉献”或许刚好省去我前往Home Depot的劳力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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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思
    庶人,感谢你提供的经验之谈,我一定牢记在心。不过我比你有远见之明,开博至今都是瞒着“政府”,因此也不存在“政府”只准我评,而不准我写。更不需要“坦白从宽”。我倒是为你担忧啊,不是说过发誓“剁手”--周五之前绝不上万维博客。怎么又违反“管制”了?当心!家里“政府”的专政也很严厉噢!哈哈!

    “只评不写”是怕写累了或没有什么题目可写了。你或许注意到我的博客,所有题目几乎都是没有什么新鲜感与实效性的。再说,我的每篇博文大约都要写两、三个星期(当然是几篇博文同时在写)。当然,现在还没到那个地步。假如你看过我“开博于母亲的提示”一文,就知道我开博的起因。当初写给母亲阅读的文章还没全部发完,所以还可以“写”一段时间!谢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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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庶人
    多思,
    本文已创跟帖记录,我就再加上一笔,令记录更加不可打破。在此提出“一点抗议,一点建议”如下:

    一点抗议:你只评不写对大家不公,我们翘首以待,别让我们累断了脖子。是不是政府只批准你评论,不准你写作?

    一点建议:长期向政府隐瞒终不是法子。你在网坛如此活跃,被发现了要坐大牢。不如向政府主动坦白交代,越早交代,越易得到宽大处理。这是我作为过来人的经验,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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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思
    吾丁兄,就我个人看来,有时候你确实对“中国总体评价太低”。比如,你说“从政治的角度来看,中国根本就不入流(可能停留在2000年前意大利的水准)”。坦白地说,我对历史了解非常肤浅,无法判断你这句话是否合乎事实。我当然也不会因为你过于悲观的论点而“咒骂”你!但这样的说法恐怕会让很多读者难以接受。

    我的这篇博文引来好些留言,其中一些对我启发很大。比如“两份钱”(twocentsworth)说的很好,他认为博主开博之后只有两种人(自己与读者)---博文的目的是否只对“他人”表达观点呢?还是希望争取“他人”的赞同?如果是后者,那么在技巧上应该有基本要求把?也就是说过分偏激或动不动就给人挂上帽子的争论方式也许会招来相反的效果......

    我觉得,假如你想让他人接受你的观点,那么你就应该注意"技巧",因为过于偏激只“会招来相反的效果”;假如你的目的是只对“他人”表达观点,根本不希望争取“他人”的赞同,那就另当别论!静心恭候你在音乐方面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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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吾丁
    呵呵,我也人到了中年,不象前几年那么愤了,再说,咱又不是“青”了,
    就算是愤,也不敢说自己是愤青了。
    很多问题是说不清楚的,从技术或制造业的观点来看,中国还差很远;从政治的角度来看,中国根本就不入流(可能停留在2000年前意大利的水准)。
    我对中国的态度,根本就不是“爱不爱”的问题,“爱还是不爱”这样的思考档次太低——搞对象啊?

    我被人骂,主要是我对中国总体评价太低。这是关键。
    不是零分!而是分数比较低。
    真话,总是让人不喜欢的。谁爱听真话啊?
    真话很让人烦,所以要挨骂。

    你连接我的文章,没问题。谢谢你。
    关于音乐,我还有一大堆文章,慢慢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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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思
    吾丁兄,稀客!贵客!我非常非常赞赏你的好些文章,比如“浅谈京剧与歌剧”以及“技术的关键不是技术”。我将前者列为我的“浅谈音乐剧”的相关链接,“大片的份量来自何方”一文则以你后者的文字作为结尾。足以证明我对你上述文章的钦佩与赏识!

    可有位好心的网友提醒我说--这位吾丁老弟正在努力地向一名“愤青”转型,所以把他以前的一些与一个“愤青”形象不相符的文章藏了起来。你把那篇《浅谈京剧与歌剧》连接在你的博客里,不知他愿不愿意......

    我不知以上提醒是否属实?但我还是非常喜欢你的上述文章。对于未经许可就将你的《浅谈京剧与歌剧》连接在我的博文底下,深感抱歉!我也不知你是否“正在努力地向一名‘愤青’转型”。但是我非常非常赞成你今天的留言。“情投意合,想法一致,互相赞成,甘之如饴”。反之,“不争论!既然没法沟通,还争论个什么劲儿,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网络上本来就存在无数“道不同不相与谋”的人。你完全不必顾忌他们怎么说你,与此同时,我觉得你也完全没有必要花费很多时间与精力去与他们争辩。你在音乐以及其他方面的思考与造诣足以写出非常精彩的博文。恕我直言!谢谢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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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思
    枫苑梦客,感谢你的支持。前几天阅读了你的“愤青”一文,深受启发。这几天正围绕你的文章进一步的思考。或许会因此而写点文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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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吾丁
    俺要对号入座。

    “XX是典型的上海小男人中最缺乏没脊梁骨的那一类……”
    这就是说的阿拉啊。
    阿拉不是上海人,不知道怎的给俺弄到上海去了……

    现在说正经的!
    说老实话,我真的不喜欢某些中国人,从心眼里不喜欢。
    这事儿是相对的,我不喜欢他们,反过来,他们更不喜欢我。看见我就象看见了毛主席一样,分外眼红,开口就是“操你妈的狗汉奸!”
    嘿嘿,阿拉也习惯了。不过操你妈的帖子实在有碍观瞻,删掉算了。

    我不喜欢他们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他们太愚蠢;
    他们不喜欢我是因为他们觉得他们爱国我不爱国。

    不同意见是无法沟通的!这是一个网络铁则。
    辩论,有三个层次,
    1。情投意合,想法一致,互相赞成,甘之如饴。你说啥我都赞成,你写啥我都爱看。哪怕你骂别人汉奸,你那骂声在我听起来就跟听借东风一样悦耳。
    2。不共戴天,形如仇敌,一见面就是“你这个放弃了中国国籍的汉奸”。
       碰上这类人就完了,一辈子也没法子沟通。
    3。不争论!既然没法沟通,还争论个什么劲儿,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您爱说啥请便,我不开口总可以吧。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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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苑梦客
    来晚了,支持一把。“网络不是法庭,网民无权给他人的言论定性、定罪。”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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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思
    love阳光,从你网名来看就是好孩子一个,再加上“不抽烟、不酗酒、也不爱赌钱”。更是让人羡慕不已!不像那牛北村,自嘲“五毒齐全”;也不像那蛮夷,小学两年级就学会了抽烟。最近你与他们走得近了,可千万要学好,不能像他们那样走歪路噢!我倒是渴望旅游,只是有了家小就不那么自由自在了啊!但愿你能够充分享受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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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ove阳光
    多兄:俺不抽烟,不酗酒,也不爱赌钱。就喜欢旅游。所以美、加的东西两岸,大部份有名的景点,俺都去过。如果你相信人有轮回,下一辈子未必能转世为人,那时你就没机会到处玩了。希望你也能利用机会到处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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