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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各種審判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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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各種審判 01

導論

(唐崇榮牧師 2021年7月04日)

 

審判、畏懼與改變

真神所行的真正的審判,誰能擔當得住呢?當主顯現的時候,誰能站立得住呢?真正瞭解這句話的人,知道審判這件事是很可怕的,因有了警戒,產生非常機動性生活上的改變。這不是在宗教中想像空無一物的神話,而是實際與上帝有一個相對性存在的關係,在互動上有應盡的責任,因敬畏上帝產生行為上的果子。真實的上帝執行真正的審判的時候,人會產生懼怕、敬畏與改善的動力。我們沒有辦法因為動機上的敬畏改變我們的生活,我們要恐懼顫驚來到上帝面前,因上帝的審判產生的畏懼而有改變。

摩西寫下最古老的人生之詩──詩篇九十篇,比大衛所寫的詩早五百年,「有誰按你當受的敬畏懼怕你,照你公義審判有所覺悟,過一個該有的公義生活呢?」(參:詩90:11)盼望上帝藉著這項真理帶給你我生命的改變,成為我們活在上帝面前的一大動力。


上帝不僅是有公義、有真理的上帝,上帝乃是公義的本體、真理的本體,這不是本質上與上帝迥然有別的被造者所能想像的。上帝就是那聖者、那義者,祂不是有聖潔、有公義而已。使徒行傳第七章,司提反說:「那義者到你們中間來,你們竟然殺死他」(徒7:52),表示人多麼痛恨上帝,不敬畏上帝,袒護犯罪的自己,抗拒上帝干涉我們的生命,這就是我們因不敬畏上帝所產生的態度。上帝不但有公義、有聖潔,祂是那聖者、那義者。本體與客體不同的地方,在於追求真理的人,應當降服於公義的上帝,作為降服於上帝權威之下的敬拜者。當上帝的公義發出光來,我們從祂的審判得著警惕、光照與改正,也得到上帝的悅納。

聖經第一次將「審判」與「公義」這兩個字結合再一起,是在創世記第十八章二十五節,「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上帝是人類的創造者、啟示者、審判者,祂賜福人、啟示人、警戒人。聖經提地的主是上帝,天的主也是上帝,聖經每次提到天地的主,就是指上帝;聖經提到世界的王,是指魔鬼。新約聖經提到世界的王,那不是指上帝,而是指魔鬼,牠曾經領受上帝給牠暫時的權柄,管理全世界的人。約翰一書告訴我們全世界都臥在撒但的手下,世界的王非法統治、佔領、掌管犯罪的人類,魔鬼因而被稱為世界的王,牠用牠的能力使世界混亂,誘導人誤用自由、背叛上帝,上帝許可牠這麼做,上帝卻掌管牠,連牠都要受上帝的審判。

最後的審判

終極的權柄在上帝的手中,現在時間還沒到,上帝許可撒但用牠管制的權柄,引誘人恣意犯罪,但人終極要受上帝最後的審判。從創世以來,人一犯罪,就可能領受上帝的審判,但這些審判不是最後終極的審判,最後的審判一旦來臨,人永遠不能上訴。從聖經的創世記到啟示錄,神的審判是神自己做的工作,從暫時的審判、有限的審判、不斷的審判,到最後的審判,之間經歷的時期很長,我們無法正確算出它的年日,但上帝許可撒但在這段期間管治、慫恿人犯罪抵擋上帝,基督再來的時候,要用祂最後的審判,審判人在時空之下所犯的罪,當上帝最後的審判來臨的時候,時空來到終點,基督用他的大能把宇宙所有犯罪的事情解決了,把義人帶進永恆的國度,把惡人丟進火湖。當你想到這件事,你會越想越害怕,最大的位格──創造者、人類的主宰,用祂終極的權柄審判罪惡,人無法逃避與上訴這終結性的算帳。

五大唯獨上帝能做的工作

審判是上帝至高權柄與威榮的表現,這審判的原則是以祂的公義成為審判的基礎。上帝所做的五大工作:第一、創造,第二、救贖,第三、護理(成全),第四、啟示,第五、審判,這五大工作是只有上帝才能做的工作。世界的宗教無法明白這些真理,我們乃是藉由上帝的啟示之工,明白上帝的創造之工、救贖之工、護理之工,並在最後明白上帝的審判之工。我們不是從世界的宗教經典來看上帝的審判之工。真理的上帝創造可能明白真理的人類,透過上帝的啟示,使人藉由悟性明白真理。上帝的啟示把源頭所要釋放出來的信息告訴我們,上帝的創造、救贖、成全、審判都是從上帝的啟示顯明出來。

人具有中介性的危機

人之所以為人,因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人高於動物,人不是動物,人的潛在能幾乎是無限的。人像上帝,這是聖經非常偉大的描寫。人在靈性、德性、法性上的發揮,這些都是人的特權,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像樣式造的,人當盡的責任也就更大。上帝賦予人的自由帶有危機性的責任,人在恆暫之間、善惡之間、光暗之間、靈物之間被造,我們是有身體與靈魂的中介性活物。上帝製造有自由背叛他、有他形像樣式的人。人被造在靈肉、恆暫的中介性之中,因為這個危機性,我們肩負一個很大的責任,我們有一天要受上帝的審判。人的存在是一種很獨特的危機性存在,要向上帝交帳,承受永遠的審判。上帝按祂的公義審判,我們所領受的恩典不是我們本當領受的,而是上帝白白賜給我們的,即便濫用自由、放縱情慾,最終仍要向上帝負責。

聖經中第一次的審判

聖經第一次的審判,一定是在人身上,因為神不審判動物,神不審判物質,神不審判世界,上帝審判按祂形像樣式被造而犯罪的人,上帝審判的是人。上帝第一次審判人,是怎樣審判呢?亞當夏娃背叛上帝,誤用神的形像樣式抵擋上帝,上帝看這兩個人抵擋他、背叛他,上帝把他們從伊甸園趕出去,無分於與上帝之間的融洽與合一。上帝造了人,人違背上帝,被上帝趕出伊甸園,這是上帝第一次用祂公義的本性與聖潔的權柄審判人。始祖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園後,人因為犯罪,與神隔絕、與人不和。亞當自從被趕出伊甸園至今,世界在混亂與爭鬥之中,在不公義之中執行人間的法律,各樣的事都參雜破壞的影子,罪惡的形像在我們之中。如果上帝沒有應許,人就毫無盼望的根據。盼望是人的生命中很重要的一環。我們不是談在人的文化中有盼望,而是談透過上帝的應許真正可以達到的事實。人可以盼望上帝的應許。人自從離開上帝之後,還有盼望嗎?有,這盼望唯有在基督裡。上帝在始祖亞當夏娃犯罪後,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伊甸園的門,人活在充滿痛苦、悽慘、分裂、罪惡、咒詛的世界,該怎麼辦呢?你只能等候上帝所應許的,在新約所成全的。

從上帝的應許得著真實的盼望

這將來的審判要等世界末日才完成的,父交給子審判的權柄。回教徒如果真正有上帝的靈重生他的生命、光照他的悟性,使他重新感受到真理的可信度,他就會成為基督徒。我們有一個工人非常忠心看管博物館的東西,他就是這樣歸主的回教徒。當他看到聖經寫到上帝要把最後審判的權柄交給他的兒子耶穌,而不是交給穆罕默德,他思想這彌賽亞是誰。他在教會聽過這彌賽亞就是基督,他覺悟到真正能審判人的是上帝,耶穌是上帝。他從那一天開始渴慕做基督徒。他回教的妻子一定要跟他離婚,他很痛苦,他問我該怎麼辦。我對他說:「如果他真的登記離婚,你不可以再娶;當離婚真正通過,你可以再娶。」後來上帝為他預備一個基督徒的妻子,孩子現在已經八歲了。
  

上帝最後的審判是藉著基督施行。上帝的審判是公義的、嚴肅的,人沒有再上訴的機會。「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羅3:4)


人用自己的想像力去想可怕的審判所能帶給人最大災禍的可能是什麼。上帝是義的本身、聖的本身,祂責備人的時候就顯出祂的公義與神聖,祂怎樣審判與刑罰是另一件事。當上帝的審判沒有來到的時候,當上帝的刑罰沒有來到的時候,上帝給我們公義與神聖的啟示,警戒你、提醒你,使你產生懼怕。審判來到的時候,警戒功用的時期已經結束,可能就是滅絕、巨大的刑罰以及我們想像不到的痛苦,那時人已經沒有悔改的機會了。願上帝賜福我們在這段時間,持守應許,產生盼望。上帝給人最大的應許,就是永生。亞當犯罪之後,神人隔絕,人在伊甸園外面,上帝在祂的國度裏,安設基路伯為把守的審判官,他的手拿著輪轉不停的火焰的劍,不准人回到上帝的面前。聖經告訴我們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給我們的恩賜,就是永生。信靠基督的人,就不因律法滅亡,我們要在審判以前,趕緊來到基督面前,願祂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得以回到上帝的面前。

(未經講員審閱─葉)



聖經的各種審判02

第二個審判的例子:該隱在全地漂流 

(唐崇榮牧師 2021年7月11日)


為什麼這個時代缺乏審判的信息?


一、摩西之詩: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

聖經中上帝的憤怒、審判是非常具體、實際,並且經常發生的事情,但為什麼很多基督徒對審判的信息生疏呢?因為這個信息不受人歡迎,有些牧師避而不談審判這件事。這種避而不談是否為神所喜悅呢?人不明白神的威嚴與公義,就不能照上帝所當受的敬畏來敬畏祂。詩篇九十篇是摩西所寫的人生之詩,詩中提到:「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詩90:11)


二:保羅論公義、節制與將來的審判

為什麼很多牧師傳道不敢傳講聖經審判的信息?因為想討好人,專講好領受的真理。但聖經記載保羅在腓力斯與亞基帕王面前,以公義、節制與將來的審判為宣講的主題(參:徒24:25),以致非斯都說:「保羅,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參:徒26:24)很多有學術的人不肯付代價瘋狂去做上帝的工作,沒有什麼正面的事奉,也很少對世界帶來改變。我們需要有學問又肯為主發瘋的傳道人。一個有學問卻不肯為主發瘋的傳道人,不能使人產生生命的奮發與信仰的改變。保羅是改變世界的使徒。很多人不願意傳講審判的真理,以至無法被上帝大大使用。


三、不傳講上帝審判的約爾·歐斯汀

約爾·歐斯汀(Joel Osteen, 1963-)曾說他並不傳講上帝的審判。有數萬人曾經參加他的聚會,但當他的城市發生水災,很多人的家庭受災,美國人慣於優越舒適的生活,這些難民無處可去,就到他的禮拜堂避難,他擋住大門不准難民進入,第二天休士頓的一家報紙登了兩張圖,一篇報導是方舟中挪亞讓人進入避難,另一幅報導是Joel Osteen擋住門口,不准難民進入。這樣的傳道人能使人悔改嗎?人聽了是非常舒適順耳的信息,不覺悟自己在罪惡之中,因而不能接受基督的福音。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忠心的僕人卻不是如此。

第一個審判的例子─始祖被逐出伊甸園(創3)

該隱與亞伯都明白要獻祭。為什麼他們知道要獻祭呢?我們只能從想像中猜想,有可能是亞當夏娃把過去所發生的事告訴了孩子,把他們的宗教經驗傳承給孩子,孩子們從小聽爸爸媽媽講解歷史上所發生的事情,知道父母犯罪之後遭受上帝審判的事情,父母對兒子解釋因為他們違背上帝的命令,上帝的審判就來到了。

上帝問亞當:「你在哪裡?」亞當回答:「我在園中行走,聽見祢的聲音就懼怕。」「為什麼你懼怕?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果子?我不是對你說吃的日子必定死嗎?」上帝問責亞當:「現在我要刑罰你,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上帝問責夏娃:「夏娃,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上帝問責蛇:「蛇,要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世界的苦難是從人的犯罪而來,從撒但的誘惑而來,從人違背上帝的旨意而來。上帝把亞當夏娃逐出伊甸園,人與神的關係決裂,這是第一個聖經記載審判的例子。

第二個審判的例子─該隱在全地漂流(創4)

  

第二個例子,就是當該隱殺死弟弟亞伯的時候,上帝追討他的罪,這是聖經提到審判的第二個例子。

上帝問該隱:「你的兄弟在哪裡?」人不是在單獨存在的個體,而是在人際關係、人神關係中存在並向上帝負責。該隱的回話是一種逃避責任,「我豈是照顧我兄弟的嗎?」人與他的兄弟是有關係的,人對他的兄弟是有責任的。我們兄弟的存活與我們拖不了干係,我們應該照顧兄弟、關愛兄弟。上帝的審判是根據他給的恩典追討人應當盡的責任,「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參:創4:10-12)

我們的博物館有一張該隱流離飄蕩全地的畫作(Cain flying before Jehovah’s Curse, Fernand Cormon),你細細思想這張圖怎樣提聖經的審判,這張圖除了有衰老的該隱走在前頭,後面有他的孩子、媳婦、孫子,整批人勞累得不得了,卻不得停歇,因為上帝說:「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當時世界還沒有發明輪子,所有的孩子、妻子被男子抬起來,形容出那種勞碌的生活寫照。我在一九六九年的時候到法國參觀幾個博物館,看見這張圖畫非常驚奇,我思想聖經創世記第四章描寫神的審判,這張圖將聖經寥寥數句的文字立體化。上帝的審判不是人可以討價還價的,審判來到,誰能抗拒呢?這位畫家熟讀聖經,把聖經的記載化成具體的形象,他畫了整個家族在地上漂流。上帝質問該隱他的兄弟在哪裡,並刑罰他漂流全地,所以該隱幾十年在痛苦中度日。

罪的工價乃是死 死後且有審判

沒有審判,人不知道自己的罪惡;沒有悔改,人不知道怎樣得著安息。上帝的審判是憑著祂聖潔公義的本性。當人輕看上帝的恩典,上帝一定要人在他面前負責,這是聖經一向的原則。上帝是公義的,是不可輕慢的,上帝的命令是不可違背的;同時,上帝也給人盼望,當救恩來到的時候,使人可以回到上帝面前。這幾天我們很難過,我們認識的朋友一離開世界,我們不知道自己幾時重病、幾時離開世界。我們在罪惡之中過生活,我們無法用我們錯誤的言論與上帝辯駁。沒有人可靠著自己誇口,若要誇口,只能指著主誇口,「因著祢的恩愛,所以我今天仍在你的恩愛中生活」。人都在審判之下,人人都犯了罪,罪的工價乃是死(參:羅6:23),死後且有審判(參:來9:27)。

上帝藉著良心審判─澳洲殺妻案沉冤得雪

澳洲在七十年前發生一件事情,一個做丈夫的跟太太吵得很厲害,一刀把太太殺死後,越想越怕,走投無路,看到滿地都是血,最後把太太的屍體切成一片片,到後花園挖一個大洞,把她埋葬在土裡,然後把泥土蓋在上面。不久之後,地就生草,他秘密地解決這個問題,賣了這棟房子,搬到另一個地方。附近的鄰居離他們比較遠,沒有人知道這件事。他搬到新的地方,他待人很客氣,周圍的人認為他很好,這個人重新建立家庭,過幾年後他生了幾個孩子,他以為沒有知道這件事。他開一間洗衣店,賺錢供應一家的生活。就這樣過了幾年後,他心裡殺妻子的印象過不去,晚上都好像有人要找他,常常精神恍惚,不知道怎樣解釋。他太太說:「你身體不好嗎?要不要帶你看醫生?」四周的人都覺得他是好人,是好鄰居,七十年前也沒有人仔細調查這件事,只知道一個人的太太不見了。他搬家之後,過了一個好人形像的生活。

有一天,這人的太太睡到一半發現丈夫不見了,怎麼找都找不到她先生。沒想到,到了第二天早上的時候,警察局來了電話,通知她的先生在警察局,警察說:「他來自首,說他曾經殺了一個人」。他的太太不相信,警察要這太太來警局一趟。當這太太到警局時,看見他的丈夫低著頭不要看人,「某某人,你病得很厲害嗎?」他完全不理她的太太。警察說:「他說他曾經殺過他的太太,你不是他唯一的太太,你是他第二個太太。他殺死第一個太太之後,來到這裡,娶了妳,開了店。」「難道我的丈夫是一個殺人犯嗎?」後來她的丈夫大哭起來,「我可以逃避人,但我不能逃避我的良心。我可以欺騙我的鄰居,我不能欺騙我自己。我是一個殺人犯」。「你是一個很好的丈夫。」「不,妳太單純,這十多年來,妳被我欺騙太久,但我沒有辦法欺騙我的良心。有一天當我看妳睡覺的情形,我覺得妳很可憐,妳被我騙得太久,因此我來警局自首。今天我第一次感到我的心有一點平安,因為我自欺欺人的生活沒有辦法繼續下去。雖然人用了幾年的時間找我的妻子沒有果效,又看我再娶妻,全世界都以為沒有事情,只有我沒有辦法遮蓋良心的控告。我只能向警察坦白曾經發生過的事。」

這個太太大哭起來。警察經過調查以後,把這個人關進監牢,他一直流淚,他欺騙別人的生活被揭發了。他後來寫了懺悔錄,「自從我承認我犯的罪,我的良心才沒有陰影與痛苦,我恢復我的健康,我恢復我心裡的平安,我決定在上帝面前悔改」。

我們不要過一個自以為義的生活,真正的義者、聖者不是你、我,而是上帝。願上帝的公義、聖潔在我們的心裡起作用。

今天我們提到聖經第二個審判的例子,我們提到上帝藉著良心審判。我大概會提出十個聖經的例子,之後提到聖經中的八大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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