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登闻鼓,今朝何处鸣冤?
古有登闻鼓,今朝何处鸣冤?
千年前,古人设立登闻鼓,为冤情上达提供一条特殊的申诉途径。
一面鼓,承载着多少蒙冤者最后的希望。
千年之后,法律制度日益完善,申诉权利有了明确规定。然而,当一个家庭真正走上漫长的申诉之路,才深切体会到:
有申诉权,不等于申诉之路就一定畅通。
司法申诉,有法院、有地址、有法定程序。
可一份份申诉材料递交之后,有时却久久得不到实质回应。不知道材料到了哪里,不知道由谁审查,更不知道何时能够得到答复。
党内申诉,同样面临另一种困境。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有权提出申诉,直至中央。
然而,当一个党员真正希望向中央提出申诉时,却可能连最基本的问题都难以弄清:
向哪个部门递交?寄往哪个地址?由谁接收?谁负责转递?
一个有地址,却可能石沉大海。
一个有权利,却难以找到明确的递交入口。
形式不同,困境何其相似!
古人击鼓鸣冤,未必就能得到公正裁断。
今天依法申诉,也不意味着每一份申诉都必须得到支持。
但是,申诉权既然受到法律和党章的保障,就应当有明确、畅通、可落实的实现途径。
申诉材料不能只是被接收,更应当依法依规进入相应的办理程序。
申诉人需要的,不是保证胜诉的承诺,而是一个能够依法审查、及时告知、明确回应的机制。
有权利,却不知向何处行使;有渠道,却难知申诉进展。这样的困境,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千年过去,我们不再需要击鼓鸣冤,也不应当把公正寄托于某位清官的垂怜。
我们需要的是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让每一项申诉权利都有明确的入口,让每一份依法提出的申诉都能够依照规定得到处理。
古人寻找的是一面能够传达冤情的鼓。
今天,我们寻找的是一条真正畅通的申诉之路。
让权利不止于纸面。
让申诉不止于收件。
让公平正义,不因申诉无门而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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