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五千年,吃人五千年
2026-10-1
暑假的时候去了一趟东大,逛国家博物馆、逛考古博物馆、逛军事博物馆、逛抗日战争博物馆,都颇有感触。正如在《三千年未变的人性之恶》一文中所说:
。。。。几千年的历史仿佛连成了一条线。武器不断更新,制度不断更替,理论不断完善,王朝兴亡循环往复,而人性的考验,却始终没有结束。。。。衡量一个文明高度的,也许不是它拥有多少杀人的利器,而是在拥有这些利器之后,是否依然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并尽一切可能避免战争。三千年前殷墟祭祀坑中的白骨,与今天军事博物馆里的钢铁洪流,相隔的是文明的形式,而并非完全不同的人性。三千年过去了,人类创造武器的能力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克制暴力、尊重生命的课题,却依然没有完成。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传承有序,尤其近年来考古事业日新月异,一日千里,不但可以补正史之不足,而且还可以扬子孙之志气。以前没有文字的地方,现在有了;以前不知道的历史,现在挖出来了。以前只知道上下五千年,现在看起来,不止一万年,连三万年五万年都有可能,就连文明之外的事情,也越来越清楚。

尤为可贵的是,考古学的发展,让人想起了鲁迅,和鲁迅所说的,四千年吃人的履历。过去读《狂人日记》,总觉得那不过是一个文学上的比喻,说的是礼教,说的是宗法制度,说的是人与人之间彼此吞噬的社会关系。可是现在考古发掘出来的材料,告诉我们早在距今数千年的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就已经发现了孤立人头、无头尸体以及带有暴力伤害痕迹的人骨。在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甚至更早的遗址中,就发现过非正常死亡、砍头以及其他暴力处置留下的骨骼。这些材料,不能简单证明当时存在普遍的食人现象,但是从考古学的角度说,鲁迅所谓中国吃人的文化,则确实可以找到一些,文学之外的远古回声。
根据考古博物馆提供的材料,到了商代,我们伟大的祖国,人牲和人殉就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当惊人的高度。数量之多,规模之大,祭祀技术之成熟,实在是触目惊心,叹为观止。

例如,仅仅在殷墟发现的甲骨文中,涉及人祭的甲骨就有相当数量,相关卜辞更是成批出现;而考古发现的人牲和人殉的遗存,仅殷墟一地,便以千百计,有统计认为数量超过4000人。

在商代殷墟的祭祀坑中,成批的人牲被杀戮、斩首、肢解,用来祭祀祖先和神灵。其中相当一部分,很可能来自战争的俘虏;甲骨卜辞中,也频繁出现羌作为人牲来源的记录。更值得注意的是,从甲骨文和考古材料来看,商代的人牲制度已经相当成熟。抓什么人,杀多少人,什么时候杀,杀给哪一位祖先或神灵,都可以成为占卜的问题。也就是说,在殷商人的宗教世界里,人已经不仅仅是人,也是一种可以被计算、被分类、被处置的资源。正如易华研究员在《青铜之路:上古西东文化交流概说》中所说:
假如青铜器没有发明,我怀疑杀人殉葬的有这么大的规模;因为人们那个时候有了青铜刀,砍人容易,结果杀人就如杀一头猪或一头羊一样;杀人殉葬也就是人类发明了利器以后也发明了自己杀自己。
所以当我们惊叹于后母戊鼎、四羊方尊精湛工艺得时候,却很容易忘记,这些青铜礼器所代表的,并不只是高超的技术和王权的威严,它们同时也是那个祭祀体系的一部分。青铜器越精美,礼制越复杂,并不意味着社会就越温柔,而是恰恰相反。后世得中国人祭祀祖先用的是三牲,而在殷商时代也把人包括进了祭祀体系,用得相当熟练。所以当中华文明进入青铜时代以后,不但发展出了高度复杂的礼器、文字和占卜体系,还发展出了相当成熟的人牲制度。即便是后来进入到所谓郁郁乎文哉的周朝,人牲和人殉的制度也并没有突然消失。例如《墨子·节葬下》说:
若送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墨翟的意思很明确:死人下葬,还要杀活人陪葬。天子多的时候杀几百,少的时候也有几十;将军、大夫多的时候几十,少的时候也有几个人。当然,《墨子》成书于战国时代,对古代厚葬和殉葬制度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批判色彩,因此不能简单把其中数字全部当成精确的统计。但是这些考古材料至少证明了一件事:直到春秋战国时期,人殉仍然没有完全消失。只是后来,在相当长的历史过程中,真人陪葬逐渐减少,陶俑开始越来越多地承担起事死如事生的替代功能。以至于当孔子看到陶俑,还留下了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著名话语。这句话后来被反复引用,却也很有意思:在一个曾经真的用活人殉葬的世界里,用泥土和木头做一个替身,究竟算是文明的倒退,还是文明的进步?秦始皇陵的兵马俑当然有其复杂的政治、宗教和丧葬背景。但如果只从一个非常朴素的角度看,死人不再需要带着一群活人下去,当然就是一种进步。至于儒家后来如何解释,秦始皇陵又如何解释,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而到了汉以后,人牲、人殉虽然逐渐退出主流,杀戮却从来没有退出历史。人头从祭坛转到了战场,首级从祭品变成了军功。战争中的斩首、献俘、献首,如探囊取物,也不断被写进史书和诗歌。至于刘邦分一杯羹的故事,更是把这种时代的残酷推到了近乎荒诞的程度:项羽以烹杀刘邦之父相威胁,刘邦竟回答得分我一杯。这当然不是食人习俗的证据,却足以说明,在那个世界里,人的身体和生命,以至于亲爹老子,时时也都可以被当作权力斗争中的筹码。不过,既然商周以降的人牲、人殉和杀戮,多见于中原,那么到了西南和边塞的蛮夷之地,事情则出现了另一种风格。例如在云南省博物馆收藏的滇文化青铜器,西汉杀人祭柱场面的贮贝器,就是一个非常直观的例子。

这件器物1955年出土于昆明晋宁石寨山古墓群,为铜鼓形贮贝器,也是禁止出境展览文物之一。为什么禁止出境,估计不是没有家丑不可外扬的顾虑在内。最令人震撼的,是它的器盖上,铸出了52个人物以及猪、狗等动物。这一次,历史甚至不需要考古学家替它解释太多,两千年前的人,已经把杀人现场直观地铸在了青铜器上。中央是祭柱,旁边是被捆绑的人,周围是主持仪式的贵族,还有鼓乐,是一场完整的仪式。今天我们可以站在博物馆的玻璃柜前,安静地观看它,欣赏它。可是两千年前,现场恐怕并没有这么安静。
如果说这还不够,那么另外的两个证据,一个来自1983年在广州南越王墓出土的岭南重器铜提筒。在铜提筒的纹饰上,可以看到头戴羽饰的武士提着敌人人头的图像。

另一个例子,则是广东省博物馆收藏的一件出土于清远市清新区马头岗的人首柱形青铜饰。这件器物呈长条形,上宽下窄,顶端似人首或半身像,头部有凸起的棱带,额部刻有丫字形纹饰,双耳穿孔:

人首柱形青铜饰是岭南地区颇具特色的一类器物。对于它的具体用途,学界并没有完全一致的意见。但是研究者注意到,在许多历史上存在猎首传统的民族中,把人头置于柱体顶端,是一种颇具特征的仪式性做法。台湾泰雅人曾将猎获的人头置于木柱顶部;邹族也有将人头固定于竹竿上的传统;云南一些地区以及东南亚其他猎首民族,同样可以看到与人头、木柱和祭祀有关的仪式。因此,岭南这种人首柱形器很可能与猎首、祭首活动有关,是某种祭祀标志物的青铜化表现。这种解释并非毫无根据。从古籍《墨子·鲁问》中,就可以找到关于越人猎头和食人的记载:
楚之南,有啖人之国。
《楚辞·招魂》也说:
魂兮归来,南方不可止些。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
按照这些解释,楚国之南的岭南百越地区,曾经存在猎头、祭首甚至食人的习俗。在后来所出的《南州异物志》等书中,也有关于岭南乌浒人猎头食人的诸多记载。在《太平寰宇记》卷一六七《钦州风俗》条,甚至说:
僚子专欲吃人,得一人头,即得多妇。
当然,古代文献中的蛮夷食人,必须谨慎对待。文明中心的人,往往喜欢把边疆民族描述得格外野蛮,成为一种政治正确的文化偏见。所以,不能因为《楚辞》说了一句得人肉以祀,就立刻断定整个岭南百越地区都是食人社会。但是,当古代文献、考古发现以及民族学材料放在一起时,至少可以说明:岭南以及中国南方一些地区,长期存在猎首、祭首以及以人头作为宗教或战争象征的传统。

更有意思的是,从目前考古发现来看,中国境内与猎首有关的遗迹,并不只是出现在所谓蛮荒边疆。从江浙的史前文化,到岭南百越,再到云南及东南亚,猎取敌人的头颅、保存头颅、展示头颅、祭祀头颅,构成了一条相当漫长的文化线索。
所以,从国家博物馆到考古博物馆,再从军事博物馆到抗日战争纪念馆,最大的感受是中华文明五千年,长到足以容纳几乎所有的人类故事。有甲骨文,也有人牲;有青铜礼器,也有杀人祭柱;有周公制礼,也有天子杀殉;有秦始皇兵马俑,也有无数真人陪葬;有中原的祖先祭祀,也有南方的猎头祭首。

当考古学把几千年前那些真实的人骨、人头、祭祀坑和殉葬墓,一件件挖出来并展览在了博物馆里,我们才发现吃人这个词比我们过去理解的和鲁迅所说的还要古老。所以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要想讲得完整,就不能只有尧舜禹汤,也不能只有青铜鼎和万里长城。还应该有那些没有留下名字的人,那些被捆起来的人,被砍下头的人,被埋进墓里的人,被铸在青铜器上的人,以及那些最终连名字都没有留下的人。

古代的吃人,已如前述,自不必多说,二十四史,或多或少也有记载。近代一百多年的吃人,也历历在目,白纸黑字。例如张正隆在《雪白血红》中,就对几十年前国共两党长春围城的杰作,有过描述:
吉林省军区原参谋长刘悌,当时是独八师一团参谋长,他回忆说︰独八师当时就在二道河子执行围困任务。通信员说有个老太太,把饿死的老头的大腿煮吃了,吃了也死了。团长吴子玉是个老军人,说那能有这种事?通信员说,不信我领你去看看。进去一看,锅里还剩条大腿。宋占林(退休前是长春二道河子区城建局环卫科长)回忆说︰我出哨卡前,看到路边一个人两大腿都剔光了。早就听说有吃人肉的,还不大信。那肉是刀剔的,不是狗啃的。那时早见不到狗了,狗已经被人吃光了。1955年,我当区机关党委书记时,有个积极分子想入党,说他那时吃过人肉,于是向党交心,说他那时吃过人肉,那还能入党吗?
文明五千年,盛宴五千年。盛宴桌上,既有文明也有野蛮。只是被端上桌的那些人,永远没有了说话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