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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节”是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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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节”是人之道

——从孔府的跪姿说起

孔孟把“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说得斩钉截铁,可孔子后裔的衍圣公府,历代新朝一立,爵位几乎都得到了新朝的确认;明清之际,平日把气节挂在嘴边的官绅,也有大批人递职名迎降。面对这一反差,常见的说法有三种:孔孟之道本来就不提倡气节;气节不过是骗人的鬼话;或者反过来,气节是儒家的专利,离了孔孟便无从谈起。这三种说法都下得太快。本文的主张是:孔孟确实讲过气节,但气节属于人,不属于某一家学说;它可敬而不可强求;真正应当向每个人提倡的,是日常的骨气;至于一套气节话语是否真诚,有一条可以操作的检验,就是看谁付了代价,但这条检验的是诚意,不是对错,对错须另有标准。文中批评的对象,是衍圣公这一世袭爵位及其历代的政治行为,而不是孔氏后人的全体。

一、说过与做到

先看文本。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又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子罕》)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告子上》)又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后世讲气节,引的几乎都是这些话。说孔孟不提倡气节,在文本上站不住。

但孔孟的气节是有层次、有条件的。孔子不苛责管仲不死(《宪问》),主张“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孟子说“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又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他们把义放在节之上:节是义在压力下的外在表现,不是目的。为死而死,孔子讥为“匹夫匹妇之为谅”。君臣之间也是对等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离娄下》)先秦儒家的忠是回报式的,是对“道”的忠,不是对某一姓某一帝的无条件效忠。愚忠是后来的产物,宋以后逐渐强化,明清达到顶点。程颐那句“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原是回答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否再嫁,针对的是妇人守节;它后来被推而广之,成了“节”的话语整体收紧的标志,个人的选择就此变成了对人的强制。

二、衍圣公府的归附,不是气节

衍圣公是朝廷册封的世袭爵位,这个封号定于北宋至和二年(1055年),此前有褒成侯、奉圣侯等称号,无一不靠皇帝承认。祭田、免役的特权和属官,全部来自朝廷。据通行的史述,金、元、明、清各朝,衍圣公的爵位都得到了承认。一个靠新朝确认才得以存在的家族,天然缺少拒绝新朝的条件。1644年清军入关,第六十五代衍圣公孔胤植很快上表归附,清廷随即承认其爵位。这里须把史实与修辞分开:史实是上表归附、接受册封;“跪”是我对这一行为的价值判断。

孔家自己的说法不叫气节,叫“守祀”:宗祀不断、圣裔不绝,就算尽了本分。这个说法不能一笔抹杀。保存祭祀、典籍和礼制,本身有真实的文化价值,孔家的后人也可能真诚地相信,宗祀不断比一朝一姓的存亡更重要。问题在于,守祀的文化功能与爵位、田产、特权的利益功能,在孔府的历史上几乎从未分开过,从外部无从分辨孰先孰后。衡量一个人所说的“更高原则”是真是假,最有效的办法,是看它在与利益冲突时是否让人付出了代价;而就通行的史述看,未见有哪一次,他们是为了祀事而舍弃了爵位。即便承认动机真诚,行为的后果依然成立:把家族的延续放在了节之上,属于“身家”那一层,却借了“义”的名义。

但靶子要放准。第一,孔家没有死,本身并不违规。孔子说的是不能为求生而害仁,并没有要求人人赴死。可以指摘的,是他们在历次易代中未见为拒绝新朝付出过代价,同时又接受了“圣人之道”象征的位置。可以不殉,但不能一边享受供养,一边拿气节说事。第二,不能说孔家“一点气节都没有”。孔融是孔子二十世孙,因触怒曹操被杀;靖康之后,孔家南宗随宋室南渡,舍下曲阜祖庭,没有留下接受金人册封。被批评的应当是历代承袭爵位、占有特权的衍圣公府这一支,普通孔姓人不在其内,他们既无田产可保,也无位置可守,用同样的标准苛求他们并不公平。第三,必须承认,面对新的征服者,拒绝的代价并不低,“付得起”是一个相对的量,下文第六节再谈。第四,这个位置本是帝制造出来的:把圣人的后裔册封为礼仪官员,靠皇权供养,再让他们代表圣人之道。新朝需要孔府来证明自己“崇儒重道”,孔府需要新朝来确认爵位,各取所需。孟子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品格不随血统遗传,先祖的荣光也替后人担保不了什么。

三、明清之际的大检验

也不能说大批官绅一律“马上跪了”。降的人确实多:北京城破之际,不少官员先降了李自成,后来又降了清。但明清之际同样是殉节与死守相当集中的时期:史可法守扬州,城破殉难;刘宗周在杭州失陷后绝食而死;黄道周兵败被俘,不屈而死;江阴人为抗剃发守城八十一天,主事的典史阎应元官阶极低;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终身不仕新朝。剃发令激起的反抗,比改朝换代本身还要激烈,这说明许多人的底线是“衣冠”,是文化认同,未必是对某一姓皇帝的忠。个人的选择还受性格、消息、群体压力的影响,这里只取可以观察的部分。所以问题应当改成:为什么同一种儒学,既能造就史可法,也容得下钱谦益、洪承畴?

第一,气节是高成本的信号,多数人在暴力面前本来就会屈服。基督教有殉道者,也有大批弃教者;任何意识形态遇到屠城都是如此。检验一种学说,不能只看多数人的表现,而要看少数坚持者是否出自它,能否用它解释自己。史可法、刘宗周都是按儒家伦理选择了死,这一点儒学过得去。

第二,明代的儒学同时是三样东西:道德理想,科举官僚体制的意识形态,士绅阶层的身份资格。对多数人来说,读经首先是通往功名、免役、田产的通道,“气节”是这套话语里最高的赞词,却没有任何制度替它兜底。话说得最漂亮的人,往往正是靠这套体制吃饭最深的人;换朝只是换一批衙门,跪下去的成本反而最低。顾炎武、黄宗羲批评的正是这种风气:平时高谈心性,临事无人担责。

第三,儒学自身留有退路。“亡国”与“亡天下”之分,管仲不死,经与权,这些说法的本意是要人分清君与道,可一到利益面前,它们就成了最方便的借口。可见对气节的收编并非纯粹外部的扭曲,儒学自己留下了可被收编的空隙;但空隙要变成通道,还须制度:科举把身份系于功名,册封把爵位系于皇权,廷杖与诏狱把尊严系于君恩。

有人说崇祯朝对士大夫廷杖、诏狱,猜忌刻薄,难怪人不肯殉他。这可以解释一部分人,但不是全部。黄道周在崇祯朝受过廷杖、下过诏狱,刘宗周被崇祯革过职,两人最后都为明朝殉了。同样的对待,有人降清,有人赴死。个案只能证明君主的刻薄不是唯一的原因,证明不了它不是原因之一;在群体层面,长期的不信任确实可能削弱了忠诚。但它至多是一个体面的说法,替具体的个人开脱不了什么。

这里有一个真正的问题:怎么说都有理。史可法的死可以用儒学解释,钱谦益的降也可以;孔家的归附可以用“守祀”解释,孔融的死也可以用“义”解释。一套能事后解释一切行为的话语,等于没有约束力。要避免这一点,必须有事前的检验:这个“更高的东西”,究竟是要求你付出代价,还是恰好总在替你省下代价?史可法、黄道周所说的道,让他们送了命;孔家所说的祀,与爵位、田产始终同在。同样自称“高于节”,成色可辨。

但这条检验的性质须说清。付了代价,只能证明一个人的诚意是真的,不能证明他所守的东西是对的:为坏事业殉身的狂热者,付的代价同样真实,却不因此可敬。所以代价是气节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完整的判断至少有三问:其一,原则是事前就有,还是利益到手之后才临时造出;其二,在原则与利益冲突时,是否真的付了代价;其三,所守之物本身是否正当,即是否以伤害无辜为代价。前两问检验诚意,第三问检验内容。本文所说“看谁付了代价”,指的是前两问中最容易观察的那一项。

还须分清两个命题。作为规范,儒家对士的要求并不含糊,大批人做不到,驳倒不了规范。作为经验主张,“儒学能造就有气节的士人”,则需要比较才能判断。同一套教育既产生了殉节者,也产生了大批迎降者,说明信奉儒学并不足以保证临事不失守;但这本身未必比别处更糟,基督教同样有大批弃教者。要判断儒学的塑造力究竟如何,须问:在利益与原则冲突时,这套学说是否提高了人们坚持原则的概率?这要拿宋元之际的崖山与南宋遗民、明初的方孝孺来与明清之际对照,还要有整体的比例,本文没有做这项研究,也就不下断语。能说的只是:儒学有实在的内容,也有可以被检验的失败。

四、气节的基础、条件与好处

气节的基础,是人对自己有一个不可交易的部分。孟子说,一碗饭,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连乞丐都有不肯受辱的底线。康德说,有价格的东西可以被替代,有尊严的东西没有等价物。苏格拉底说,承受不义比做出不义好,因为做了不义,坏掉的是自己。气节的一个根基就是自尊:不愿变成一个自己都瞧不起的人。

气节又是有条件的,但条件要分两种。条件在对象上:什么值得守,为什么而守。为一个昏君殉葬,为一句气话送命,都算不得气节,这种条件是合理的,气节本来就不是逢事必死。条件在价格上:给我多少好处,我就放弃。这一种就不是气节了,底线的意义在于不接受报价,一旦开始还价,它就变成了利益计算。所以气节对“守什么”有条件,对“能不能被买走”无条件。而且这个条件必须在事前就存在;利益到手之后才为自己造出一条“更高原则”的,值得怀疑。

至于好处,先承认一个事实:没有气节的人,在太平年月里常常活得不错,甚至更好。气节的好处有三种,性质各不相同。对自己,是内心完整,一个人不必事后编造理由来说服自己。对他人,是可信:社会上的信任、契约、司法,最终都靠那些不会被买通、不会出卖你的人撑着。对整个社会,是抬高暴政的成本:暴政需要大量的合作者,每一个不肯合作的人都会增加它的代价。哈维尔笔下那个不肯在橱窗里挂标语的菜贩是这个意思,江阴那些无官无爵的人守城八十一天,也是这个意思。这里有一个不太舒服的事实:第三种好处大半归别人,不归本人。个人付出代价,社会得到公共品,这正是气节令人敬重的原因。

由此也要防一个陷阱:若把好处当成理由,就掉进了“以利为条件”。好处一旦成了理由,好处没有了,理由也就没了。内心的完整只能是副产品,不能是动机:一个为了求安宁才守节的人,安宁不再时,节也就守不住了。孟子对梁惠王说“何必曰利”,意思就在这里。气节不靠好处来证明,它证明的是:有些事情不该拿来换好处。

五、气节不可强求

把这些放在一起,可以分出三层。第一层是底线,即义务:不出卖,不作恶,不为活命去害别人,这是可以要求所有人的。第二层是骨气:日常里不肯自贬,这也是可以要求每个人的,因为一般说来付得起。第三层才是气节:极端情境下为道、为国、为主赴死,这是可敬的,但不能强求,做不到也不算失德。

由此,生命比气节重要,是许多人自然的排序;没有气节,不能说这个人没有道德;投降,只要不出卖,无可指责。生存不应被耻辱化。这与孔孟并不冲突,孔子不苛责管仲,孟子说“死伤勇”,都是承认气节在义务之上。真正的错误出在后世:话语越收越紧,把没有殉节的人直接定为失德。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乾隆年间编《贰臣传》,把降清的明臣一一定为不忠,而这些人当初的投降,恰恰是新朝所需要的,事后却拿气节来审判他们。掌权者一面需要圣裔的归附来证明自己的正统,一面又需要臣民守节来维系忠顺,对前者宽,对后者严。强制的气节,往往是权力的工具。

不逼人,并不等于不评价,这里有两条界线。其一是职守。对普通百姓,降了、逃了,谈不上任何谴责;但握有兵权、城守、官印的人,责任是另一回事。守城的将领打开城门,那是失职,不是没有气节。这类要求来自职务,不来自气节,不能用“气节是个人自由”来豁免。其二,“不出卖”的界线在现实中很窄。降了以后替新朝招抚、镇压抵抗者、执行剃发令,就是出卖。洪承畴的问题不只是没有殉死,而是他后来主持招抚江南,这一部分是可以批评的,与气节无关。

六、骨气:日常里的脊梁

气节是极端情境下的事,骨气是日常里的事。前者赴死,后者只是不肯弯腰:不拍马屁,不说违心的话,不为一点好处做亏心事,被人白眼、丢个机会也认了。两者是连续的。平时没有练过骨气的人,到了关键时刻很难突然有气节。明末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出在平时:官场上言行不一、趋炎附势成了常态,大变故一来,自然一批一批地降。顾炎武讲“行己有耻”,抓的正是日常这一层。所以歌颂气节与提倡骨气,是同一件事的两头,气节是骨气在最高代价下的样子。

但“付得起”不是一个固定的量。在宽松的环境里,说一句真话的代价也许只是一次难堪;在高压的环境里,同样一句话可能牵连全家。所以对骨气的要求必须随代价而定:一个因为怕连累家人而说了违心话的人,并不因此就是没有骨气的人。骨气的提倡不能变成对普通人的另一种隐性压力。当代价被制度系统性地抬高时,该追问的首先是制度,而不是个人。这也意味着,“付得起”不能由旁观者随意裁定,而要看当事人当时的处境。

用这个标准去看衍圣公府,情形并不相同。他们面对的是新的征服者,拒绝的代价未必低,这一点必须承认;但与同时代的普通士人相比,他们拥有最多的资源:田产、特权、声望,以及南宗迁居另立那样的先例,能承受的代价也最大。享受最高的供养与最大的象征资本,就要承担相应的期待,位高者被要求更多,这个原则可以争论,但并不苛刻。对他们的批评,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殉死,而是因为在自己最有条件付出代价的地方,看不到他们付出过什么。

没有气节,不必愧;没有骨气,该愧。这里的“愧”与“自恨”不同。自恨容易滑向自我折磨,常常只是原地打转;孟子讲的是“羞恶之心”,顾炎武讲的是“耻”,它们的力量在羞愧,即知道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脸上过不去,下次才会改。羞耻是往前走的动力。不过羞耻感依赖一个被共同认可的标准,标准崩塌的时代,比如明末官场人人言行不一,羞耻感便不起作用。这也是平时练骨气的意义:它维持的是那个标准本身。

七、气节是人之道

最后回到源头。气节不是孔孟发明的。苏格拉底在《克里托》里宁死不逃,斯多葛派的加图、塞涅卡把不向暴政低头视为德性,早期基督徒宁受酷刑也不向皇帝像献祭,托马斯·莫尔因拒绝宣誓而被处死,这些都是各自独立生长出来的传统,与孔孟没有任何传承关系。它们的根基并不相同:基督徒守的是信仰,苏格拉底守的是城邦的法律与理性的生活,孔孟守的是义与人伦,江阴人守的是衣冠与共同体的认同,很难用“自尊”一词概括。但形式是相通的:在某一点上,拒绝以报价交换某种不可交易之物。形式相通而根基各异,恰好说明它不是任何一家的发明。作为中文里的“气节”这一套话语,它的经典语汇确实大量出自孔孟,后世士人讲气节,引的就是他们;但作为人类现象,它属于人。

孟子自己也无意独占。他在《告子上》里讲完“所欲有甚于生者”之后紧接着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不是上述论断的证据,证据在那些独立的传统里,它只表明孔孟不以此为专利:孔孟的贡献是命名与提醒。帝制的问题是收编,把“人之道”变成“臣之道”,从人人都有的底线,变成对君主的忠顺。如前所述,儒学自己留下了可被收编的空隙,但把空隙变成通道的,是制度。关键在于语言被谁掌握:孔孟的话被帝制掌握之后,气节成了考核忠顺的工具;而在民间和野处,同样的话仍然有人真的拿来赴死。

结语

衍圣公府这块招牌,应当还原成它本来的样子:一个由帝制册封、靠皇权供养的世袭爵位;被空喊了太久的气节话语,也应当接受检验。但不能因此把那些没有官爵、没有田产可保、最后真的送了命的人,一并打成骗子。检验的办法,最可观察的一条是:看谁付了代价,谁没有付;而代价只证明诚意,所守之物是否正当,还须另问。气节值得敬,不可强求;骨气值得提倡,人人该有,而在代价被抬得过高的地方,先要追问的是环境;缺了气节不必自责,缺了骨气该知耻。气节属于人,而不属于任何学派、任何家族、任何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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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心就好444:

    最值得警惕的,是把“气节”变成要求别人的工具。自己不承担代价,却要求别人忠诚、牺牲、赴死,这时气节就已经从德性变成了权力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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