沆瀣同瓯:一只永乐雕漆大碗的身份之谜
2026-8-28
清徐珂《清稗类钞》中有一则《李芗甫藏髹漆椀》,记载清代官员李秉铨收藏过一件极为珍贵的雕漆大碗:
临川李芗甫观察秉铨尝于京师琉璃厂肆购一髹漆椀,面径七寸有奇,口底坦平,四周作连环方胜纹,雕镂工细,作深赤色,椀底镌沆瀣同瓯四字,正书阳文,浓金填抹,古色缤纷,乃明永乐朝果园供御漆物也。李极宝贵之,不轻示人。及官粤西,桂抚为成果亭中丞格,思以汉玉盘易之而不可得,乃集同官为诗歌以纪之。
一只直径七寸有余的深赤色雕漆大碗,四周雕连环方胜纹,工细而古艳。李秉铨在北京琉璃厂一家古玩店购得之后,珍爱异常,不轻易示人。后来他到广西任职,当时的广西巡抚成果格,号果亭,竟愿意以一件汉玉盘交换,仍被李芗甫拒绝。换不得,便邀集同僚作诗纪念。
这是一则颇有清代文人趣味的收藏掌故,但真正值得玩味的,却是这只碗的身份是怎样一步步被确定下来的。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清稗类钞》说得十分明确:乃明永乐朝果园供御漆物也。但如果继续往前追这条文献,会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况周颐在《餐樱庑随笔》一书中曾完整引用清人倪鸿(云癯)在《桐阴清话》中的记载:
顾云美(苓)撰《河东君传》,有云:宣德之铜,果园厂之髹器。按:果园漆器,明永乐时制。《桐阴清话》云:临川李芗甫观察(秉铨)在京师琉璃厂,购得髹漆木碗一进,面径七寸有奇,底口坦平,周身作连环方胜纹,雕镂工细,作深赤色。碗底有‘沆瀣同瓯’四字,正书阳文,浓金填抹,古色缤纷,系明代贡珍无疑。成果亭中丞思以汉玉盘易之,不可得。同人赋诗歌以宠异之。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桐阴清话》原来的判断只是:系明代贡珍无疑。它并没有说永乐,也没有说果园厂。果园漆器,明永乐时制,是况周颐在引用《河东君传》之后所作的考订。到了徐珂《清稗类钞》,这个判断又进一步被写成:明永乐朝果园供御漆物。因此,这只碗的文献身份实际上经历了一个逐步具体化的过程:明代贡珍 → 永乐果园漆器 → 永乐朝果园供御漆物。
这条变化本身就很有意思。它说明我们今天所熟悉的永乐果园厂漆碗这一身份,并非一开始就存在于最早的记载中,而是在后来的鉴藏文献中逐渐被确定下来。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况周颐和徐珂的判断就是错误的。恰恰相反,况周颐很可能是根据明代文献中果园厂之髹器的传统记载,再结合当时的鉴藏知识,对《桐阴清话》所记器物进行了进一步断代。只是从考据的角度来说,最好把器物本身的原始信息和后人的鉴定意见分开。
这件漆碗最奇特的地方,莫过于碗底的四个字:沆瀣同瓯。而且《桐阴清话》、《餐樱庑随笔》和《清稗类钞》对这一点的记载基本一致:正书阳文,浓金填抹。
这四个字显然不是通常所见的大明永乐年制六字款。传世永乐宫廷雕漆器中,最具辨识度的标识之一,是以细针划刻的大明永乐年制款。这种针划款往往纤细隐约,与后来较为醒目的刀刻填金款有明显区别。但是,这里恰恰不能反过来推论:没有大明永乐年制,所以沆瀣同瓯一定是后人加刻。因为《清稗类钞》只记载碗底有沆瀣同瓯,并没有说碗底没有其他款识。
更重要的是,沆瀣同瓯被记作阳文,并且浓金填抹。如果这一记载准确,那么它并不像普通的收藏家姓名、斋号那样简单。它究竟是器物制作时就有的吉语?是宫廷赏赐以后留下的特殊题识?还是后来的收藏者重新加工?仅凭现存文献,都无法确定。所以,比较严谨的说法应该是:沆瀣同瓯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永乐年款,但它究竟与器物同时制作,还是后世加刻,目前没有足够证据可以判断。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最早的文献从来没有提出后刻这一说。无论是倪鸿《桐阴清话》,还是况周颐《餐樱庑随笔》,都只是把这四个字作为器物原有特征记载下来;徐珂也没有对此提出怀疑。因此,与其武断地说它是后人喧宾夺主,不如把它保留为一个真正的谜。
永乐时期的果园厂,是明代宫廷漆器制作的重要机构。永乐、宣德两朝,也是中国雕漆工艺发展的高峰时期。这一时期的宫廷雕漆器,以漆层厚实、雕刻精细、纹饰繁密而著称。连环方胜纹又是中国传统吉祥纹样之一,用在宫廷漆器上并不突兀。


李芗甫所藏这件器物具有几个非常明确的特征:面径七寸有奇;髹漆木胎;口底坦平;周身连环方胜纹;深赤色;雕镂工细;碗底有沆瀣同瓯四字;正书阳文;浓金填抹。如果况周颐和徐珂的断代可靠,那么这确实是一件相当标准的明代早期宫廷雕漆器。但问题在于:清代的人究竟凭什么确定它是永乐果园厂器?是另有已经失传的永乐针划款?还是根据器物的造型、纹饰、漆色和雕工判断?抑或是当时还有其他我们今天已经不知道的传承信息?如今尚未见其下落,这些问题恐怕很难回答。
这件漆碗后来去了哪里?目前能够确定的,只是它曾经真实存在于清代官员李秉铨的收藏中,并且因为广西巡抚格愿以汉玉盘交换,而成为文人圈中的一段佳话。《桐阴清话》记载此事,况周颐后来加以引用,徐珂又收入《清稗类钞》。此后,它便从我们能够看到的文献中消失了。它可能一直留在李氏后人手中,也可能在晚清、民国的社会变局中流散;可能进入其他私人收藏,也可能早已流往海外。甚至还有一种可能:它今天仍然存在,只是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名字。如果一件明代雕漆器脱离了原来的收藏传承,现代图录或许只会把它登记为:明早期 剔红连环方胜纹大碗。而不会知道它曾经是:李芗甫旧藏。更不会知道,它的碗底曾有:沆瀣同瓯。更不会知道,清代广西巡抚格曾经愿意拿汉玉盘来交换。一旦经历过修复、髹补、脱漆,甚至底部文字损毁,这些历史信息就可能全部消失。
所以,这只漆碗最重要的识别线索,未必是永乐二字,反而可能是那四个看似普通、实际上极为特殊的字:沆瀣同瓯。
沆瀣同瓯一旦真实存在于一件七寸有余、深赤色、连环方胜纹的明代雕漆大碗底部,那么它几乎可以成为这件器物最独特的指纹。也正因为如此,这四个字不应该在没有实物的情况下被轻率地解释为后世藏家所加。它可能是永乐时代留下的特殊题识,也可能是后世收藏者赋予古器的新身份。在器物重新出现之前,没有人能够真正回答这个问题。
而这也正是《李芗甫藏髹漆椀》最有意思的地方:我们今天追寻的,不只是一只永乐漆碗,而是一件曾经有明确主人、有明确故事、有明确文字,却最终从历史视野中消失的古物。它究竟毁于战乱,藏于深宅,还是早已换了一个名字,静静躺在某座博物馆或海外私人收藏的库房里?

或许,真正有一天,它重新出现的时候,最先让人认出它的,并不是大明永乐年制,而恰恰是碗底那四个已经被文献保存了一百多年的字:沆瀣同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