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畅:投票权,究竟应该人人平等,还是与社会责任挂钩?
舒畅:投票权,究竟应该人人平等,还是与社会责任挂钩?
最近,一位加拿大企业界人士提出了一项大胆的建议:现代民主国家是否应该重新思考“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
他的观点是,一个国家公民的投票权,不应该完全相同,而应该与其承担的社会责任相联系。一个人为国家缴纳的税收越多、创造的财富越多、承担的公共责任越大,因此可以享有更大的政治影响力;而长期依赖社会福利、几乎不承担公共财政责任的人,投票权是否应该适当减少,甚至受到一定限制。
历史上的情况是:18世纪至19世纪初,英国、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都曾实行限制投票权制度,只有拥有一定财产并缴纳一定税赋的公民才拥有投票权。英国1832年《改革法案》之前,大多数工人没有选举权;美国建国初期,许多州也规定只有拥有一定财产的白人男性才能投票。比利时更曾于1893年至1921年实行过著名的“复数投票权”制度,每位公民至少拥有一票,而受过高等教育、拥有较多财产或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人,还可以获得两票甚至三票。这是现代民主史上最接近“贡献越大、票数越多”的一次制度实验。
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和民主思想的兴起,当时西方社会的主体文化、宗教和价值观具有较高的一致性,社会普遍认为,政治权利应建立在公民身份平等之上,而不应建立在财富和社会地位之上。因此,欧美各国陆续取消了财产资格限制和复数投票制度,逐步建立起今天“一人一票、票票平等”的现代民主普选制度。
然而,今天的欧洲,却正在发生一些过去几十年从未出现过的新变化。西欧一些国家在过去多年里持续接纳大量移民,而越来越多的研究和现实案例开始引发新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第一,新移民在宗教信仰、家庭观念、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与当地社会存在较大差异,多年的实践表明,部分群体融入当地社会仍然面临较大挑战。
**第二,不同群体的人口增长速度存在差异,长期来看可能改变一个国家的人口结构,进而影响选民结构。**如果一个国家的人口结构持续发生变化,那么按照民主选举原则,未来国家领导层、立法机构、司法机构以及地方政府的组成,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从而进一步影响国家的发展方向。
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在移民政策上的分歧,同样反映了这一问题。近年来,两党围绕边境管理、非法移民以及移民政策展开激烈争论。特朗普总统重新执政后,采取了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边境管理措施,包括加强边境执法、打击非法移民、推动遣返非法居留人员以及收紧部分移民政策。
然而,即使采取这些措施,人口结构已经发生变化的地区,其长期影响仍然会继续存在,只是发展速度可能有所减缓。从长期来看,如果人口结构持续演变,一些今天仍属于少数的移民群体,未来完全有可能成为当地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成为多数。这种趋势一旦形成,再想逆转将十分困难。换句话说,即使今天完全关起国门,停止未来所有移民,也未必能够彻底改变已经形成的人口结构变化趋势。
我并不是主张今天就应当改变“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而是认为,当一个国家的人口结构、社会结构和国家认同发生重大变化时,民主制度如何既坚持政治平等,又维护国家的长远利益,已经成为值得认真思考的新课题。
除此之外,我也一直在思考:除了继续坚持“一人一票”的传统制度之外,未来是否还存在其他更加合理的制度设计,既能够维护民主原则,又能够兼顾国家的长期稳定与整体利益?这或许是未来民主制度发展过程中,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