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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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坂杀人事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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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文学作品选之十五


D坂杀人事件(5)


江户川乱步



在我讲述这段话期间,明智小五郎脸上究竟会有怎样的表情呢?我原本预期他在听到一半时,脸上多少会露出一些异样的神色,或者开口打断我。然而,让我惊讶的是,他的脸上竟然毫无波澜。虽然他平时就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但这未免也太镇定了吧。他自始至终只是像往常一样抓挠着乱蓬蓬的头发,一言不发。我一边想着这人究竟能厚颜无耻到什么地步,一边把话题推进到了最后的关键点上。


“你一定会反问我:‘那么,凶手究竟是从哪里进去,又是从哪里逃掉的呢?’的确,如果不把这一点弄明白,其他的事情就算查得再透彻也无济于事。但遗憾的是,这一点也被我查出来了。从那天晚上调查的结果来看,表面上看起来完全没有凶手逃走的痕迹。然而,既然房间里发生了谋杀案,凶手就不可能没有出入过。因此,我只能认为刑警的调查存在着某些疏漏。警方在这上面似乎也大伤脑筋,但不幸的是,他们到底还是棋差一招,输给了我这一介书生。


哎呀,其实也不过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是这样想的,既然警方已经做了如此严密的调查,大概是绝不可能再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了。如果真是这样,凶手是不是通过某种即使落入别人眼中也绝不会被怀疑是凶手的方法走过去的呢?这样的话,哪怕当时有人亲眼看见他走过去,也压根没当一回事,应该是这样吧? 换句话说,他利用了人类注意力的盲点--就像我们的眼睛存在盲点一样,注意力也同样存在盲点--就像魔术师在观众眼前轻而易举地藏起巨大的物件一样,把自己的身影给藏了起来。于是,我把目光投向了那家与二手书店隔了一栋房子的名叫旭屋的荞麦面馆。”


二手书店的右边并排开着钟表店和点心店,左边并排开着袜子店和荞麦面馆。


“我专门跑去那里,询问在案发当晚八点左右,有没有人去借用过厕所。那家旭屋荞麦面馆你也是知道的吧,从店堂开始有一条泥地一直通向后门,而厕所正好就在那扇后门旁边。因此,只要假装借用厕所,顺便从后门溜出去,然后再折返回来,简直是易如反掌。既然那个冰淇淋贩子是在巷子出口的拐角处摆摊,所以凶手从旭屋荞麦面馆的后门出入是绝不可能被看见的--而且,因为是家荞麦面馆,进去借用厕所这种举动才显得极其自然。一打听才知道,那天晚上荞麦面馆的老板娘恰好不在,只有老板一个人在店堂里照看,这可真是个千载难逢的绝佳机会。老兄,这难道不是一个好得令人拍案叫绝的构思吗?


而且,果不其然,正好在那个时段,有一个客人来借用了厕所。只是,非常遗憾的是,旭屋店的老板对那个男人的长相、身材以及衣服的条纹花色完全想不起来了。我立刻通过那位记者朋友把这件事转告给了小林刑警。虽说那刑警后来似乎也亲自去那家荞麦面馆调查了一番,可除此以外,好像依旧什么也没能查出来。”


我故意稍微停顿了一下,留出空当来让明智发言。站在他的立场上,到了这个地步,无论如何都应该分辩一两句了吧。可是,他却依然如故地抓挠着头发,一派气定神闲。我不得不把之前出于敬意而采用的间接询问改成了开门见山的直接质问。


“老兄,明智君,你明白我的意思吧。铁证如山,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你。实不相瞒,直到现在,我在内心深处无论如何都不愿怀疑你。可事到如今,既然证据已经如此齐全,那我也实在是无能为力了。


我原本还怀疑那栋长屋的住户里会不会有人拥有一件粗条纹的夏季和服,于是费尽心思去调查了一番,结果一个人也没有。不过,这也难怪。毕竟哪怕同样是粗条纹的夏季和服,会穿那种能跟那扇障子门的木格子完全吻合的花哨扎眼款式的人,终究还是极罕见的啊。况且,无论是制造假指纹的诡计,还是借用厕所的花招,都设计得如此巧妙,如果不是像你这样的犯罪学者,常人根本就使不出来。再者,最可疑的是,你明明自称和被害者老板娘是青梅竹马的发小,可那天晚上对老板娘的身世进行盘查时,你在旁边听着,竟然一字都没有提起。


那么,现在你唯一能指望的就只有不在场证明了。然而,这也没用。你还记得吗?那天晚上在回家的路上,我特意问过你在来白梅轩咖啡馆之前去了哪里。你回答说在附近散步一个小时左右吧。即使真有人看到了你散步的身影,在散步的途中去借用一下荞麦面馆的厕所,也是顺理成章、极容易办到的事。明智君,我说的有什么错吗?怎么样。如果可以的话,我很想听听你的解释。”


诸位读者,当我这样步步紧逼时,那个怪人明智小五郎究竟做了什么呢?你们是否认为他会羞愧得无地自容、低头认罪呢?完全没有,恰恰相反,他采取了一种出乎我意料的举动,惊得我目瞪口呆。他竟然好像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


“哎呀,失礼失礼,我绝不是有意嘲笑你,因为你说得那么一本正经,实在太好笑了。”明智带着些歉意解释道,“你的想法其实相当有意思。能结识象你这样的朋友,我由衷地感到高兴。不过,非常遗憾的是,你的推理未免太浮于外表物质的层面了。就拿我和那个女人的关系来说吧,你有没有从内在的、心理学的角度去调查过,我们究竟是怎样的青梅竹马的关系呢?我以前是否和那个女人有过恋爱关系?又或者我现在是否对她怀恨在心?你难道连这种程度的事情都推察不出来吗?那天晚上我之所以没有说明自己认识她,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办法提供任何有参考价值的线索。我是在还没上小学的时候就和她分开了,此后再无来往。虽说最近偶然相遇,但也只是交谈过两三次罢了。”


“那么,关于指纹的事情,你又该怎么解释呢?”


“你以为自那以后我什么都没做吗?其实我也暗中调查了很久。我几乎每天都在D坂一带转悠。尤其是那家二手书店,我经常去,缠着老板打听各种事情。--当时我也向他坦白了认识老板娘的事,这反而行了方便--就像你通过记者朋友打听警方的动向一样,很多事情我是从二手书店老板那里打听到的。关于那个指纹的事情,我很快就弄明白了。刚开始我也觉得很奇怪,于是专门跑去调查了一下,结果……哈哈,简直就是个笑话。那是因为电灯泡的灯丝早就断了,根本没有人去关过灯。我先前以为是我拧了开关旋钮灯才亮的,那是个误会。当时因为慌乱,我不小心晃动了电灯,结果原本断掉的灯丝凑巧又搭在了一起。开关上当然只有我一个人的指纹。那天晚上,你说是隔着障子门上格子的缝隙看到电灯亮着的吧。如果是这样,灯泡应该是在那之后才坏掉的。毕竟老旧的灯泡哪怕谁也不去碰它,有时候自己也会突然烧断的嘛。至于接下来,关于凶手衣服颜色的问题,这与其由我来解释,倒不如……”


接着,明智在身边的书山里一通翻找,不一会儿,扒拉出了一本破旧的外文书来。


“你读过这本书吗?这是闵斯特伯格写的《心理学与犯罪》。你试着读一读‘错觉’这一章的开头的十行左右,看看会有什么想法。”


在听着他自信满满的论述过程中,我开始渐渐意识到了自己推理的失败。于是我接过那本书,按照他说的读了下去。书上大致写着如下的内容:


过去曾发生过一起汽车犯罪案件。在法庭上,其中一位宣誓证人坚称,涉案的那条道路当时完完全全处于干燥状态,甚至还尘土飞扬;然而,另外一位宣誓证人却作证说由于当时刚下过雨,那条道路分明是一片泥泞。一位证人还声称,涉案的那辆汽车当时正在缓慢行驶;而另一位证人则坚称,自己生平从未见过开得那么快的汽车。此外,前者说那条乡村道路上当时只有两三个人;后者却陈述说,路上有很多男人、女人和小孩等行人来来往往。这两位证人全都是深受人们尊敬的体面绅士,对他们而言,歪曲事实根本得不到任何好处。


等我读完那一段,明智一边继续翻着书页,一边说道:“这可是实际发生过的事情。接下来,你看这儿不是有一章叫作‘证人的记忆’吗?就在这一章的中段,记载了一个事先策划好的实验案例。里面恰好提到了衣服颜色的问题,虽然有些麻烦,但还是请你稍微读读看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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