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党和国家机关民主法制改革的决议(建议草稿)
欢迎自由转发编辑,无需注明来源。欢迎关注青年读者博客:https://matters.town/@qingnianduzhe 或 https://substack.com/@youthreader 或 https://youthreader.medium.com 或 https://blog.creaders.net/u/37733/ 或 https://qingnianduzhe.wixsite.com/youthreader/blog 或 https://steemit.com/@youthreader 或 https://paragraph.com/@youthreader 欢迎关注青年读者的人事分析:https://matters.town/@youthreader
尽量从上述账号获取最新文章。目前中国国内互联网上出现了名为青年读者的账号。如https://v.douyin.com/ECIUmZhGmPM/
这些账号都不是本账号运营的,并且疑似是最近才改名的。似乎还有人冒充青年读者,请不要相信。本账号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注销,也不会换账号,也不会由其他人代为撰写。青年读者发布的内容都是可评论的,并且这些网络平台大都是可以匿名注册的。如果有任何质疑可以直接评论,也有很多人这样做。青年读者不会、也不可能对背后的小道传闻做过多解释。此外,青年读者引用了大量文章,但并不代表认同这些文章的观点,只认同摘录的部分。
此前文章中我们讨论了当前进行民主法制改革,实现根除保皇党生存空间目标的建议。以下是建议在二十届五中全会上讨论的《关于推进党和国家机关民主法制改革的决议》(建议草稿):
序言
鉴于辛亥革命、反帝反封建革命、国民大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解放生产力革命(改革开放)的胜利果实都被罪行累累之人长期篡夺,
鉴于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恐怖主义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党的理想和生而为人当有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基本权利、以人为本、共同富裕和免予剥削的中国的来临,已被宣布为中国共产党最紧迫之目标,
鉴于有必要促进与各国友好关系的发展,
鉴于当前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
鉴于对民主法制的普遍了解对于这个决议的充分实现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现在会议发布这一决议,以期努力促进对民主和法制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一决议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一、立法和执法的拨乱反正。
(1)细化立法流程,增加惩戒条款,明确立法原则,全面清理目前不符合立法法的法律法规,尽量缩小和减少授权立法范围,同时明确在新的法律尚未通过前,原先的法律法规仍然有效,避免出现法律真空。
(2)因习近平称帝期间的法律修订没有严格按照立法法的流程,经常和现行法律相冲突。从2018年宪法修订起至2025年3月间修订的所有法律,建议人大一律废止,原先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恢复,少数有助于民主法制改革的法律另行修正。
(3)从2012年至2018年初,和2025年3月后修订的法律,是否废止或重新修订应当一事一议,充分考量当时通过的原因和当前的情况。
(4)设立中央拨乱反正工作小组,纠正重大历史与政策偏差、落实平反与善后工作。
二、高度评价干部群众在处置颠覆国家政权案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和牺牲。
通过设立纪念日、纪念地、烈士陵园等措施悼念在处置颠覆国家政权案中牺牲的干部群众。
对于镇压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分子有功的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给予一定褒奖,在提名上予以优先考量。
三、确保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由文官集体领导。
(1)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要由中央委员会的文职人员担任,军职人员列席,实行集体领导,而中央军事委员会包括主席在内全部是军职人员。
(2)改革火箭军防御机制。由中共中央军委形成防御指导思想,交由军队研究详尽的应对方案,最终再由各地值班的火箭军官兵在人工智能系统的辅助下集体决策。该防御机制不能对中国境内的目标发动打击。
(3)明确人民军队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对中国境内的非作战人员采取任何强制行动。
四、明确党和国家领导人换届的年龄限制。
党和国家领导人任期届满后,若满68岁及以上应卸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岗位或转为代理岗位,而67岁及以下则可以继续参选党和国家领导人岗位。
五、研究制定错峰换届制度。
研究制定在任期内合理安排换届频率,避免同一年份在所有党政机关进行集中换届的错峰换届制度。
六、明确领导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区别。
指导精神指思想、价值观、态度。领导权通常是发布指导精神、指导方针的权力,在紧急情况下还有提级管辖的权力,不包括通常的管理权。研究修订人大组织法等和国家治理体系相关的法律,明确领导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区别,明确中国共产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七、全面剥离政法委对司法系统的领导权和管理权,全面剥离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管理权,全面废除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中的请示制度。
八、建议人大开会的地点改为各省轮流或结合线上举行,除保密会议外开放公众旁听。
九、落实清人不清派,禁止政治肃清。
肃清通常缺乏除政治因素外的具体依据或依据较弱,而相关被处罚的对象之间具有明确的政治关系。政治肃清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使得冤案频发,有冤无处申,无法保障辩护权,严重违反宪法中“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规定。
落实清人不清派,禁止政治肃清和处置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分子是不矛盾的。因为一个派系内通常不都是这样的人,即使都是这样的人,也有情节轻重之分。我们要处置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分子,指的是将所有派系内的死硬分子都开除出党,同时又对所有的派系本身予以保留,这就是清人不清派。
十、明确镇压流程。
在宪法中有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这一规定明确了,对于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是需要镇压的。即使对宪法的镇压规定做限缩性解释,对于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情节恶劣的,也是宪法规定必须开除出党的。这主要就是指性质较为恶劣的黑社会、暴恐或反复颠覆国家政权的有组织犯罪,尤其是勾结外国颠覆国家政权的有组织犯罪。
镇压应当明确采用包围、喊话、到时间再采取强制行动的模式。即对于需要镇压的人员,先公布或通知其明确的判断标准(包围)。其中正在犯罪的,应当先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但在审判前也应当暂时释放。对于社会危险性较低的人员,则不得先行采取强制行动,而是给予其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和通过事后表现出罪的机会(喊话)。等到时间了,仍不悔改的,则一律采取强制行动。这样一方面给予了其充分的辩护和考量时间,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将投机或被蒙蔽的人和死硬犯罪分子相区分。即充分保障了辩护权,又避免了诬告陷害和肃清,落实宪法中:“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的规定。
十一、优先修订刑事诉讼法、刑法和反有组织犯罪法。
优先修订刑事诉讼法、刑法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将刑事案件处置的首要重点转向及时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突出实质性评价原则,降低公民参与刑事相关法律修订及立法的门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规定。
明确人工智能技术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进入刑事诉讼的实体程序或程序性裁断。明确除军事法院外,其他专门法院不具有刑事案件的管辖权。
加强执法改革,形成多套有力且互补的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明确所有刑事立案的案件都要移送法院审理,加强刑事执法一致性,明确将涉嫌故意犯罪的特大安全案件归由国家安全部门和人大政协检察院等进行调查。
鼓励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军队保卫部门和地方执法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
十二、科学统筹立法进度,确保改革过程的安全可控。
十三、落实宪法审判公开的规定。
全面落实宪法审判公开的规定,保障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传诉讼材料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权利。
十四、加强犯罪追索。
加强犯罪追索,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力度,并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尽量纳入民事考量。
十五、明确民间慈善等行为的安全边界。
严防打着慈善旗号勾结外国开展各种犯罪活动腐蚀染指党委的情况。明确民间慈善以自愿为第一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强制慈善。严防存量财富以非法制化的方式进行大规模转移。
十六、在意识形态上,标注、移除歌颂皇帝的历史叙事,推崇反帝叙事。
对歌颂皇帝的历史叙事进行标注和移除。例如党政机关不能再以秦始皇这种嬴政自夸的封号对其进行称呼,而应当直接称呼为嬴政。类似地,对清朝的第四位皇帝只能称呼弘历或爱新觉罗弘历,而不能再以清高宗或乾隆帝的名义进行称呼,因为这些尊号都带有一定的褒义,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绝不能为皇帝歌功颂德。相关的知名旅游景点,都可以作为世界文化遗产,进行相关的标注说明,以教育后人。正确区分歌颂皇帝的标志符号和艺术作品、实用器件。在移除歌颂皇帝的历史叙事的同时,尽可能避免对当地的经济带来影响,不能扩张到其他方面,尤其是儒家文化。绝不能让标注、移除歌颂皇帝的历史叙事演变为对中华文化的否定。
复刊《新青年》和《炎黄春秋》。
十七、加强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指的是确保信息的自由和安全流动。严重危害信息安全的事件包括大规模的篡改、歪曲、捏造或者清除历史记录以及严重危害言论自由。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几次重大的颠覆国家政权的事件,全部都和严重危害信息安全有关。
明确编造虚假信息和其他不当言论的执法标准,对转发评论等互动量以万计的造谣予以警惕,善用区块链技术,保障言论自由,加强信息披露,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加强数据中心的保护。多管齐下,加强信息安全。
明确公民个人对宪法修正、制度优化或国家治理模式提出主张与批评,只要不包含刑法意义的虚假信息,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参与政治的权利,不构成犯罪。组织采取公开、合法且实名化的表达方式,并披露是否与外国存在重大资助情形,不构成犯罪。
积极研究应对当前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的兴起对维护信息安全带来的挑战。研究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生育调节改为生育核验,从生育源头避免未来出现机器人冒充人类落户的情况。
十八、加强死亡永久登记制度。
明确任何人的死亡记录都不能以任何理由被清除。相关的死亡信息也不能被限流。如果这人是个犯罪分子,那么将其情况公之于众,有助于教育后人。哪怕是秦侩的墓现在还留着。伪满洲国的皇宫也仍然留着教育后人。如果不是犯罪分子,那么就更没有理由清除其死亡记录了。宪法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和死亡信息有关的内容尽量采用易于长期保存的载体进行储存。鼓励民间自发的死亡信息储存。大力推广生态友好型土葬。
推广生存认证体系。完善死因监测系统。加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
十九、拓宽公众直接参政议政的渠道,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
研究制定民意调查法,定期举行二选一或三选一的民意调查以拓宽公众直接参政议政的渠道。研究设立歪曲法律罪,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让人人都参与到民主法制建设上来。
设立在三年内完成全国所有党政机关定期举行面向所涉人群满意度调查的改革目标。
二十、收入分配改革。
公开中国人民银行HANK模型在居民收入分配上的调控目标,确保在五年内达到合理水平。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改为农业生产合作社或者农业生产队。
二十一、逐步增加差额选举比例。
从党内基层组织选举开始增加差额选举的比例,在五年内逐步推广至人大代表与国家机关选举,全面取消等额选举。
二十二、保护地方文化、方言,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二十三、研究修订游行集会示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