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決定國家命運 ——從同文同種國家的分體實驗看現代文明發展的底層邏輯
制度決定國家命運
——從同文同種國家的分體實驗看現代文明發展的底層邏輯
人類社會發展史中,最深刻的問題之一,就是為什麼有些國家能夠持續繁榮、不斷進步,最終形成高度發達的現代文明;而另一些國家卻長期貧困、落後、停滯甚至走向衰敗。幾個世紀以來,人們曾經提出過各種解釋:有人認為原因在地理環境,有人認為原因在民族性格,有人認為原因在宗教傳統,有人認為原因 在文化基因,甚至有人把國家發展的差異歸因於所謂「民族優劣」。然而,20世紀以來大量歷史事實,特別是是二戰後的國際社會變化,尤其是那些「同文同種、同源同族,卻因為制度不同而產生完全不同命運」的案例,逐漸推翻了這些傳統解釋和陳腐認知。
最經典的案例莫過於朝鮮與韓國、東德與西德、中國大陸與台灣、日本二戰前後對比,這幾個國家和地區 的對比,構成了人類歷史上極具啟發的制度比較實驗。這些案例最大的意義在於,它們最大限度地排除了民族、語言、文化、歷史等因素的干擾:同一個民族、同一種文化、共同的歷史背景,在不同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下,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卻產生了截然不同的國家形態、經濟水平、社會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質量。
這些歷史事實說明,一個國家的發展,雖然受到地理、文化、資源和國際環境等因素影響,但決定其長期命運的核心變量,是制度!更準確地說,是政治制度決定權力如何運行,是這一政治制度下的經濟制度決定資源如何配置。二者共同決定一個社會是否能夠釋放人的創造力、保護個人權利、鼓勵創新,並形成可持續發展的深層動力。
美國經濟學家達龍·阿西莫格魯和政治學家詹姆斯·羅賓遜在《國家為什麼會失敗》中提出的核心理論,正是對這一歷史規律的系統總結。他們認為,國家之間貧富差距的根本原因,不是文化差異,不是民族差異,也不是地理條件差異,而是制度差異。他們將制度分為「包容性制度」(inclusive institutions)和「攫取性制度」(extractive institutions)。前者保護產權,限制權力,鼓勵競爭和創新,使多數人能夠參與經濟活動;後者則讓少數權力集團控制政治和經濟資源,通過壟斷和壓制維持自身利益,最終導致社會活力下降。
從這一理論出發,20世紀的一系列歷史案例提供了極其有力的驗證。
(一)朝鮮半島是制度決定國家發展軌跡最典型的案例之一。1945年以前,朝鮮半島是一個統一社會,南北居民擁有共同民族身份,共同語言,共同文化傳統,共同歷史記憶。朝鮮人和韓國人之間不存在今天意義上的民族差異。如果民族、文化或歷史傳統決定國家命運,那麼南北雙方在分裂之後應該繼續保持相近的發展水平。然而,現實卻完全相反。
朝鮮戰爭結束以後,朝鮮建立了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制,國家權力高度集中的所謂社會主義。經濟資源主要由國家計劃配置,個人經濟選擇和市場競爭受到嚴格限制。韓國雖然經歷過威權統治階段,經過百姓的抗爭後,最終逐漸完成政治民主化,建立了自由競爭性選舉制度和市場經濟體系以及相對完善的法治環境。實現了制度的深刻變化、轉型。幾十年後的結果令人震撼。韓國從一個貧窮的發展中國家,成長為世界重要工業國家,形成了三星、現代、LG等全球性企業,在半導體、汽車、造船、科技產業領域具有國際競爭力。韓國居民享有高度現代化的生活方式,教育水平、醫療條件、基礎設施均達到發達國家水平。人均GDP位居亞洲前列。
而專制獨裁制度下的朝鮮長期處於政治高壓、社會封閉、經濟困難狀態,工業發展緩慢,對外經濟聯繫有限,百姓生活水平極度貧困,遠低於韓國。飢餓、貧困、死亡成了朝鮮百姓的共同命運。
這一巨大差異最有力地說明:決定南北命運的不是民族,不是文化,也不是人民的勤勞程度。真正改變歷史方向的,是制度選擇。
(二)德國東西分裂的案例同樣具有強烈的解釋力。
二戰以後,德國被分裂為聯邦德國和民主德國。東西德人民擁有完全相同的民族身份,使用同一種語言,繼承共同的文化傳統。德國人的勤奮、紀律、教育傳統,在東西兩邊都存在。
但是,兩種制度塑造了兩種不同的發展結果。
西德建立了議會民主的現代文明制度和市場經濟制度。私人產權得到保護,企業擁有較大自主權,市場競爭推動技術創新,國家通過法治保障經濟秩序。在這種制度環境下,西德迅速恢復經濟,成為歐洲最大的工業強國之一,奔馳、寶馬、大眾、西門子等企業成為世界經濟的重要力量。東德則實行蘇聯模式的計劃經濟和一黨政治體系。雖然東德擁有較好的工業基礎和較高教育水平,但由於經濟決策缺乏市場機制,企業缺少創新動力,資源配置效率低下,最終與西德形成巨大差距。
1989年柏林牆倒塌時,東德居民選擇融入西德,並不是因為他們改變了民族身份,而是因為他們希望生活在另一種制度環境中。這一事實本身,就是對「制度決定發展」的最直接證明。
(三)中國大陸與台灣的比較同樣提供了重要啟示。
1949年前,大陸與台灣屬於同一個中國社會。兩岸人民擁有共同的漢字文化,共同的歷史傳統,共同的民族身份,也受到相似的儒家文化影響。
1949年以後,兩岸走向不同制度道路。台灣逐漸建立市場經濟體系,並在20世紀下半葉開放黨禁報禁,逐漸完成政治民主化:從威權走向憲民主政制度和法治環境,並在社會逐步形成共識。台灣依靠健全的法治環境、開放的市場經濟、教育投資和產業升級,成為亞洲「四小龍」之一。在電子產業尤其是半導體領域取得世界領先地位。如今台灣的人均GDP超過韓國、日本,位居亞洲前茅。有人說台灣跟這個大陸不一樣,台灣甲午戰爭後經歷了日本統治的五十年,如果這是理由,那麼日本經歷了明治維新半個多世紀,怎麼後來又成了一個野蠻的軍國主義國家?這是難以自圓其說的。
大陸則經歷了所謂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通過集權的土地改革、鎮反、四清運動、反右運動、三年大饑荒、文化大革命……國家經濟趨於崩潰,死亡數千萬人,人性淪喪、文化荒蕪……
隨後(1978年)僅僅通過經濟制度改革,開放引入市場機制,正是因為經濟制度發生變化:市場機制擴大,私人經濟空間增加,對外開放加強,資源配置效率提高,通過「低人權優勢」經濟獲就獲得巨大增長,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然而近十三年來,中國共產黨高層開始倒行逆施、政治制度不僅停滯不前,還走回頭路,國有企業進一步加劇壟斷,自由市場遭到不斷地蠶食破壞,於是房地產開始崩潰、失業率高企、消費停滯、私營企業破產、民怨沸騰……中國大陸自身的有限實踐也充分說明:政治制度不改革,拒絕接軌憲政民主法治的現代文明,國家註定走向衰敗!一個社會的發展潛力,與其政治制度能否釋放人的創造力密切相關。
(四)日本二戰前後的變化,則進一步說明制度轉型對於國家文明發展的影響。
日本明治維新以後迅速現代化,但二戰前的日本政治制度存在嚴重缺陷,軍部權力不斷擴大,缺乏有效政治制衡,最終導致軍國主義擴張,並給日本和亞洲帶來巨大災難。日本二戰戰敗後,占領日本的美國軍隊強行在日本植入現代性憲政民主法治制度,在不廢除天皇制度、也不改變日本的傳統文化的前提下,以現代憲政框架重建國家制度。議會民主、法治原則、權力制衡、市場經濟和國際合作成為日本發展的基石。
就這樣,戰後的日本迅速恢復經濟。在20世紀後半葉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創造了著名的「日本奇蹟」。日本人的民族沒有改變,日本文化傳統也沒有消失,但制度環境發生變化以後,日本社會釋放出了巨大的經濟創造力。
以上這四大案例證明,一個國家的發展並不是由民族或文化預先決定的。同一個民族可以因為制度不同走向完全不同的道路;不同民族也可以因為建立相似的現代制度而取得成功。如果說朝鮮、德國、中國大陸與台灣、日本從正面證明了制度差異可以改變同一文明內部的發展軌跡,那麼世界其他地區的發展經驗,則進一步證明制度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意義。
非洲的博茨瓦納也是一個典型案例。
許多非洲國家長期陷入貧困、腐敗和政治動盪,一些傳統理論因此認為非洲的問題來自文化、民族或殖民歷史。然而博茨瓦納的發展經驗證明,這種解釋並不成立。博茨瓦納獨立以後,建立了相對穩定的民主制度,加強法治建設,保護私人產權,並較好管理國家資源。雖然它沒有歐洲的工業傳統,也沒有東亞的文化背景,但它成為非洲治理較成功、經濟表現較好的國家之一。
加納同樣說明,制度改革能夠改變國家發展軌跡。加納經歷長期政治變化後,逐步建立競爭性選舉制度,加強民主治理,在西非國家中保持較好的經濟發展表現。
拉丁美洲的哥斯達黎加、烏拉圭和智利,也提供了類似證明。
哥斯達黎加沒有龐大的資源,也沒有歐洲國家的歷史條件,但它長期堅持民主制度,重視教育和公共治理,成為拉美政治穩定和生活水平較高的國家。
烏拉圭擁有南美傳統文化背景,卻通過長期民主實踐、法治建設和社會制度完善,成為拉美最發達國家之一。
智利雖然經歷過政治動盪,但恢復民主以後,逐步建立較穩定的市場經濟體系和制度環境,長期保持拉美較高的發展水平。
這些國家最大的共同點,並不是民族相同,也不是文化相同,更不是宗教相同,而是建立了相對穩定的現代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
因此,現代世界的發展經驗越來越清楚地表明:文化可以影響社會價值觀,歷史可以影響國家路徑,地理可以影響發展條件,但它們都不是決定國家長期命運的根本因素。真正決定國家發展的,是制度創造的激勵結構。個社會如果保護個人權利,保障產權安全,限制權力濫用,鼓勵自由競爭,允許思想創新,那麼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的人,都能夠創造繁榮。反之,一個社會如果權力缺乏約束,產權缺乏保障,創新受到壓制,即使擁有悠久文明、豐富資源和勤勞人民,也可能陷入停滯。因此,從20世紀大量歷史經驗中可以得出一個深刻結論:決定一個國家命運的,不是它屬於哪個民族,不是它擁有怎樣的傳統文化,不是它過去擁有怎樣的輝煌歷史,而是它建立了怎樣的制度。
現代文明的核心,不在於某一種族、某一種文化的優越,而在於一種能夠尊重人的尊嚴、保護人的權利、釋放人的創造力、約束權力運行的制度體系。國家的未來,最終取決於制度,而不是血統;取決於規則,而不是傳統;取決於現代治理能力,而不是歷史榮耀。
這正是阿西莫格魯和羅賓遜《國家為什麼會失敗》留給世界最重要的啟示:國家興衰的根本密碼,不在人民是誰,而在他們生活在什麼樣的制度之中。
當然,必須承認今日普世的憲政法治民主制度也不是適配所有的國家,不是在所有國家都能取得成功。畢竟,當今世界上各個國家、民族存在着不同的差異,雖然法治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是人類一萬多年來最偉大的結晶,是人類世界迄今為止最好的共識,但是每一個民族、國家在實踐過程中存在這樣那樣的齟齬、不適也是可以理解的,他們完全可以在不斷加深認識、採用更適配的政策、步驟,在不斷糾錯、矯正過程中進一步完善、提高文明的層級。
以利比里亞為例,它就是憲政民主法治制度失敗的經典案例。利比亞建國於19世紀中葉(1847年獨立),其誕生源於美國的「美國殖民協會」(ACS)。當時美國為了解決廢奴後的黑人安置問題,將數萬名自由黑人和解放奴隸運回非洲西海岸。這些被稱為「美裔利比里亞人」(Americo-Liberians)的定居者,在建國時完全複製了美國的整套政治體系:憲法幾乎逐字逐句抄襲美國1787年憲法。政治架構設立了完全相同的總統制、三權分立的政治架構和雙院制國會。
那麼為什麼利比里亞實驗失敗了?其深層原因在哪?主要有如下這四大原因——
(一) 種族與社會結構的「逆向殖民」
美裔利比里亞人的階級壟斷: 從美國返回的自由黑奴(Americo-Liberians)雖然在美國遭受種族歧視,但回到非洲後,卻把自己視為「文明人」,將當地原住民視為「野蠻人」。種族隔離式治理: 僅占總人口不到5%的美裔利比里亞人掌控了國家政權、經濟命脈與選舉權長達一百多年。美式憲法中的「人人平等」被徹底虛置,演變成少數精英壓迫絕大多數原住民的統治。
(二)制度與本土社會脫節(「懸浮」的憲法)
缺乏社會土壤: 美國的憲政體系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私有產權、契約精神和公民社會之上。而利比里亞本土社會長期由部落長老、傳統宗族和習慣法主導,美式憲政制度無法深入基層,只能「懸浮」在首都蒙羅維亞等少數城市。
一黨專制與庇護政治: 儘管名義上是多黨制憲政,但利比里亞長期由「真理殖民黨」(True Whig Party)實行長達上百年的事實上一黨統治,民主選舉淪為家族與利益集團分配資源的場域。
(三)極端的經濟不平等與資源詛咒
國家經濟長期依賴橡膠、鐵礦石等單一資源出口,被少數精英與外國資本(如火石輪胎公司)壟斷。普通大眾未能分享到經濟成果,貧富差距懸殊,社會積怨極深。
(四)暴力反彈與制度瓦解
1980年軍事政變: 土著出身的軍官塞繆爾·多伊(Samuel Doe)發動政變,殘忍處決了美裔精英領導層。制度約束一旦破裂,國家迅速陷入流血循環。
兩次血腥內戰: 1989—2003年間,軍閥混戰(如查爾斯·泰勒)導致約25萬人死亡,國家基本設施被摧毀殆盡,憲政制度徹底淪為廢紙。
利比里亞從目前看是一個典型的失敗個案。但這也不能推斷:未來的利比里亞就一定不會成為一個憲政法治民主的現代國家。也許只是時候未到?
此外,阿富汗、伊拉克等待都存在着植入現代文明卻水土不服、格格不入的嚴重問題。其中有複雜的宗教因素、地理、社會原因,這是另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本文就不展開了。
問題是:
第一,這些不成功的國家樣本,並不能反證政治制度成敗與人種、文化有邏輯上的正相關。只能證明它們各自存在着複雜多樣的失敗因素。
第二,不能因此推論:當今中國大陸不能夠實現民主憲政法治社會!眾所周知,今日中國大陸之所以不能夠實施憲政法治民主制度,原因就在於中共利益特權集團,完全沒有這樣的意願,他們當下只想以高科技極權統治,綁架、奴役一國人民,尤其是壓制、威嚇、抓捕了一國精英。而與中國的文化土壤、種族因素,毫不相干。至於中共的這種以謊言、暴力為殺手鐧的白色恐怖和倒行逆施治理方式,還可以持續「維穩」多久(這是另一個話題了)?
……
總之,任何國家憲政法治民主失敗的個案,都無法得出與如下觀點相反的結論——
國家的未來,最終取決於政治制度,而不是血統;取決於現代性規則、契約,而不是文化、傳統;取決於現代性治理能力,而不是歷史長短、國土大小、人口多寡。國家興衰的底層密碼是:不在人民是誰,而在他們生活在什麼樣的政治制度與經濟制度之中。
此外,綜觀中外古今歷史,我的豹窺是:帶領一個國家走出黑暗的從來不是多數人民——無論是順民、臣民、暴民、殘民、愚民,而是少數目標明確、意願、意志頑強堅韌的精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