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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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伯甲骨文——征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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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俄乌、巴以、美伊之战,也因为世界足球杯,应景多贴有关战争的古字,供读者消夏。

足球电视转播盈利和奥运会相去不远,一粒足球面对有四百个分项目的大型赛事魅力丝毫不减,因为项目本身丰富和深刻的内涵。11人的团队在不同的位置上都有做英雄发光的机会,而他们之间的配合同样是赢得进球的保证,个人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完美契合,队员的爆发力、耐力、速度和技巧,包括队员下意识里的心心相映和牺牲精神都是夺冠的充分必要条件,赛事是生理和心理的巅峰体验,哪怕只有一块短板的队伍都只能半途而废。和战争很相似,共同的信仰信念,统帅的高瞻远瞩,军队的认知契合,行动配合无间,武器装备改进,外加天地人(政治、外交等)的因素,都是战事或碾压式取胜,或峰回路转的节点。之所以体育和战争这么相似,是因为体育发明的本身就是原始丛林缠斗的文明出口,是战争成员入场的前戏,是人间百样竞争甚至恶斗的健康娱乐形式,更何况,奥林匹克马拉松直接源于千年前的波希战争。

军队官兵

队帅师旅官兵敌寇

远古冷兵器时代,军人所使用的武器,代表其在军中的级别与地位:仪仗中的帝王手持钺,显示皇权的威仪;拿着大斧作战的是首领或者王;前线作战的士兵用斧;高级将领身边的警卫叫“士”,用小钺。而在西方,斧头是船上专用的。人的等级、地位、之能靠物化外在体现,军队多靠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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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軍)jūn

【牛伯】“军”的本义是会意以车环绕包围之意,以车自围扎营,四千人为一军,古代军队最大的编制单位。引申为充军。特指宋代的一种行政区划分。有组织的群众集体(劳动大军)。 

【解析】由“车”和半环包围字符“勹”(音旬,声旁)形声构成,声旁和形旁符号会意“以车环绕包围,以车自围扎营”。这个字出现得比较晚,大规模军车作战条件,特别是游牧民族恰是以这种移动式的安营扎寨,步步为营,实现对农耕城郭的洗劫,在农耕与游牧民族的贫富差距没有达到一定程度之前,不会有这样大规模作战的军队,因为游牧民族的财富是从寡到多一点点从农耕民族那里贸易和抢劫来的,军需靠经济,扩军是漫长的过程。就造字而言,军解为形声造字,但其实所选的声旁也同样有形的内涵,并且和形旁间的互动会意。如此简单巧妙地造字是靠几千年的时间打磨出来,绝难替代。

就军队规模而言,公元前4世纪马其顿王国(罗马)腓力二世(亚历山大之父)时期步兵方阵1536人,骑兵团1500至1800人,一个征服性的军队有炮兵、工兵负责进攻和攻城的开路、围城、架桥,有勤务部队,还有参谋、秘书长、文书、测量员、战争史学家,以及专家和科研人员。是具有作战和创新能力的大型组织,腓力是世界上最早的职业军队之一的创建者。更早的公元前6世纪波斯帝国的大流士时期军队编制以一万人的师为本,波斯人的御林军一万人率领200多艘船的舰队和七万陆军,波斯和希腊东西文化碰撞中融合并各自成长出今天迥异的文明(波希之战是欧亚最大战争之起源)。回到公元前一世纪,凯萨以主力兵团5至6万人的兵力攻下了800多个城市,征服了300个部落,对敌3百万人,杀敌1百万人。到了19世纪普鲁士国王威廉时代,常备军37万,预备军12万6,民兵16万。军队数量不能决定一切,军队纪律、训练、士气,以及以为头脑清醒的统帅,让整体统一意志和行动。

◆“军队的”、“军事的”英语翻译是military,来自法语militaire(军事),来自拉丁语mīlitāris(士兵的,军人的),来自mīles(士兵)。军队以有多少士兵定义规模,迎战“双方都将胜败押在上帝的天平上,但上帝发现双方的热情和信仰等价齐观,于是就让他们用军事力量决定这一切”(丘吉尔)。军队一词的源头在罗马的拉丁语和法语,8世纪的法兰克王配平曾征服过许多桀骜不逊的民族,他重军队的质量而非数量,去世后查理曼大帝为继任。

◆“军队”的英语翻译为army,借用盎格鲁诺曼语或古法语armee(军队),来自拉丁文armāre(武装起来),arma(工具,武器),来自原始印欧语h?er-(加入,合并在一起)。军队和其它人群的区别就是用武器武装起来,汉字“军”字里的车就是远古最重要的军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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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帥)shuài

【牛伯】“帅”的本义是带领信众,拂拭神龛之扉。又解是双手捧帛给神献礼巾。还有解是手持杖牵引另一个人手,表示训导。引申为佩巾。假借为率领。由此又引申为率先。特指军队的最高首领(元帅)。又引申指表率,楷模(《汉书·循吏传序》:“相国萧、曹以宽厚清净为天下帅”)。统领,率领(《左传·隐公元年》:“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还指英俊,潇洒(“这个男子长得真帅”)。“帅”“率”同源。

【解析】金文、战国字由“巾”(配巾)和“尋”(长度单位)会意构成,“尋象伸展两臂测量长约八尺的器物之形”(魏励《常用汉字源流字典》),所以他解为大配巾。一面巨大的配巾使率领、帅气的造字同源。佩巾为与神灵沟通时所用,使用佩巾者必为群落首领,假借为率领,符合发音,逻辑圆通。发明具有凝聚力的旗帜可能受到佩巾的启发,大旗激励、引领一支有共同认知(信仰信念)的队伍,旗下站着的一定是这支队伍的最高统帅。队列前的旗帜不仅为精神象征,也有引领大队人马的实际作用,今天的导游带队都要用旗子呢。

军人作战的信心从哪里来?来自共同的利益和信念,来自对统帅能力的绝对信任。凯撒就是这样一位西方历史上著名的征服者,具有个人魅力,外表英俊高大,耐力、智力、体力、武艺和自制力超群,他同时也是位是一个学者、艺术家、实干家,杀伐决断的同时也宽宏大度。他深谙人性,做事谨遵第一性原则,分清目的和手段,对流氓贿赂,对中产免债,对知识界则用艺术和科学,使人心凝聚。作为军队的灵魂他赢得士兵的敬重,因为只要有他在,战争就不会失败。在军队,他关心士兵福利,严明纪律,具有超越时代的智慧,其政治改革的基础在于权威秩序和纪律。

作为西方历史上的统帅,亚历山大伟大之处在于他能跳出时局,把希腊人与野蛮人联合为一体,以实现和平代替战争。实践上他为践行消弭人类之间的仇恨,这位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学生从精神的高度入手开西方世界接受东方的神权帝国和君主崇拜观念的先河,实现其师爷柏拉图《理想国》以“正义”为基础的统一国,以灵魂治国,使人们去完成不可能的工作,这种物质和精神的进取心让古希腊成为西方文明的典范。卓越的军事统帅,往往也是伟大的政治家,因为懂得赢得战争的伟人一定懂得如何赢得和平。当代的丘吉尔懂得赢得二战,更算准二战以后的格局对和平的威胁,他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评委慕强,慕的是作品中多年后可见的强),明白战后被他的选民抛弃是大众对英国未来的选择。

◆统帅的英语commander-in-chief,其中command是命令、指令的意思,来自古法语comander(指挥官),来自拉丁语commendare(命令,恳求),来自com-(同)+ mandare(命令,交付,承诺),来自mandō(我指令,命令)。将帅是部队的大脑,他的意志通过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和士气高涨的部队贯彻执行。就个人素质而言,统帅对自己的能力认知和其雄心是否匹配是赢得战争的最大保障,成功突破自己能力的天花板让战争赢得既定的走向既保证胜利也保全士兵;但如果其实没有其自认以为的军事天才,那么雄心就沦落为异想天开的狂妄。深谙自己的行与不行,是领袖的头等个人素养(比如刘邦、刘备),它是下达命令的底气和士兵绝对信任的源头,因为跟着帅,能赢。

◆英俊,帅气handsome,相当于hand + -some,最初意思是“易于处理或使用”,因此是“合适的”和“恰当的、聪明的”(16 世纪中叶),从而产生了后来的可欣赏感(16 世纪后期)。词源指向把事情干得(hand是手,手用来做事)漂亮,凡事都干得干净漂亮。“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帅”的引申含义远不是一个领军的官位摆设,而是命运女神眷顾的主人。“帅”不仅仅是军人的铮铮铁骨,外交家的长袖善舞,政治家的高瞻远瞩,还有谦逊有礼的高贵品格,腹有诗书的风度翩翩,琴棋书画的仙风道骨,征服天堂的雄才伟略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在其著作《展望二十一世纪》中评价人类历史上最有远见、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两位政治人物,一位是开创罗马帝国的恺撒大帝,另一位便是创建大汉文明的汉高祖刘邦。他们的共同之处是都从平民崛起、统一大业、后世深远

姓氏恺撒“Caesar”成为了后世罗马君主的头衔,词汇演变为了德语的“Kaiser”(皇帝,君主)与俄语的“沙皇” царь(发音 tsar)。元老院给凯撒的继任者养子屋大维一个半神性的尊号:奥古斯都,意思为神圣,他同样是位伟人,用联姻和经济等手段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成功地摆平埃及,让地中海真正的变成罗马的内湖,征服的地盘比凯撒还要大。靠军事独裁的力量(禁卫军)维持住罗马人的和平,使中西欧拉丁化,基督教开始生根。他以政治家的眼光和帝国总经理的手段保护了罗马的内在和平和安全的疆界,把复杂民族变成一个单纯的罗马国家。但后人评价他和凯撒比是伟人和天才之别,是历史留给今天的大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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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兵)bīng

【牛伯】“兵”的本义是兵器;装备这种兵器的叫“兵”。引申是军事(《孙子兵法》:“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而老子曰:“夫兵者,不详之器”)。兵/士/卒:兵器之兵/车战的士兵/徒步作战的士兵。

【解析】甲骨文造字由双“手”(个别“廾”)持战斧“斤”会意构成斧,持斧作战者为兵。甲骨文成熟期的三千多年前,文字对兵种已经有严格的区分:“兵/士/卒:兵器之兵/车战的士兵/徒步作战的士兵”。公元前10~7世纪的亚述帝国(在今伊拉克境内)靠冷兵器征服西亚、北非,已经有多兵种:战车兵、骑兵、重装和轻装步兵、攻城兵、工兵。在西方,公元前4世纪亚历山大时代有平射加农炮和曲射的榴弹炮,投射土块和标枪,多兵种包括工兵、勤务兵和多类文员,甚至科研人员,以便征服后的占领运作。两千年前的凯萨的军改革就是增加骑兵炮兵和工兵,成就了他的帝国。欧洲的大航海时代催生出强大的海军,资源、通道、海岸线都是兵家必争,获取资源和管控殖民地。现代人又把军事竞争扩展到天空,甚至外太空。 

军队是国家机器,士兵是执行指令的工具,但这个工具必须首先是人,人的素质和个性会影响战争胜负,士兵的忠诚度会改变战局。作为4世纪的欧洲强者哥特人,能南下纵穿欧洲是因为他们不但体格健壮扛打经造、宁愿战死、手段恐怖、高度忠诚。他们曾在罗马当过雇佣兵,所以铁制兵器普及,且战法娴熟。他们虽然进攻凶猛,却尚未掌握攻城利器,而且他们擅长的游击战被罗马人用各个击破的方法破局,最后和罗马人分城墙而治。后来因为罗马人扣押的哥特人质团结一心暗中助力,“最后哥特人的饥饿和罗马人的安宁一同结束。哥特人已经不再是流浪无一的难民,而是占领了北方地区自立的王者”。(写到这里正值挪威球队因为哈兰德风头正劲,北欧身体素质优异,爆发力拉满的同时善于忍耐,难在他们善于反思和学习,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个民族的优点,佐证千年前的战例)。

生存方式决定性格和行为,“匈奴人的格言和土耳其一样:尝试了两次,第三次转身就跑”,战利品和逃跑是必须。比较之下,古罗马对逃兵役者没收他们的财产,取消公民资格,甚至死刑。至今都有在二战间西方曾逃兵役政要的传闻。最后,游牧民族的贫乏和农耕民族的繁荣融合为历史上的新的起点,哥特人共享罗马文明,中国有五胡乱华和元朝的建立,基因融合惠及后人的智力和体力。

◆英语“兵”的翻译为soldier,来自古法语soudier或soudeour(雇佣兵),来自中世纪拉丁语sellarius(有薪水的士兵),来自晚期拉丁语(AD 200–600年)solidus,一种硬币,字面意思就是“可以领取 solidus 的人”,古罗马共和国实行募兵制,领月薪的职业军人为 soldarius,雇佣兵来自平民,从后来的记载贵族们交钱免兵役来看,当时的富人已经如此。《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了公元5世纪英国人模仿罗马人招募海外雇佣兵,但却因门户大开而招来蛮族的船队的侵扰。对比中国的兵源,一直遵循兵役制度,它是古代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各家出兵保卫国家是民众的责任和义务。兵役制度是政治制度的一部分,钱穆曾经在他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详述各朝代的兵役制度。旧时中国民间有“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说法;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也有“许多人将服兵役视为耻辱,以充当志愿者(南军士兵三分之二是役期一年的志愿者)的方式逃避征兵,也有利用豁免条款的抵制服役”,这影响到南方总统的战略——消极防御,他们输在源头。兵役政策影响面超乎寻常想象。

◆民兵的英语militia源自拉丁语mīlitia(军队、军事力量/服务),源自mīles(士兵)。亦兵亦农,古今中外到处都是,比正规军队的历史要久远得多。招募来的民兵有报酬,古老的公民民兵制度变成了一个具有佣兵精神的职业性军队。公元1世纪,罗马人为避免兵役,花钱雇佣奴隶、黑人和罪犯。到了6世纪,拜占庭军队多由异族雇佣兵所组成,忠诚度低。官兵的忠诚度也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罗马城多次被出卖易手,150万人口被消灭只剩下500个男人都不到,雇佣兵从选项成为必然。雇佣兵的趋势是从公元前1世纪的凯撒时代开启的,军人由宣誓效忠共和国到忠于将领,凯撒的辉煌对罗马后世的影响深远,正面和负面的。屋大维时期为对抗野蛮人的进犯征兵时按照年龄和比例抽签,逃兵役者没收财产、取消公民资格未能奏效,即使动用死刑依然效果不佳,民众对战争的态度左右着将帅的凶吉。

◆兵法的英语为art of war(战争艺术),或者 military strategy and tactics(军事策略和战术)。兵无常势,由兵引申出“兵”和“兵法”的概念,造字和用字都简洁、通透。精炼文字的智慧在于以最少的符号求得最大交流信息,以最小的代价为深入思维铺路。公元前中国的《孙子兵法》是世界最早的兵书,被誉为兵学圣典。兵法的本质是以智力改变既定的体力决定的胜负。这个智力是广义的,战略眼光、战术诡道、装备创新、官兵素质、鼓舞士气、侦察情报、间谍渗透,是对天时地利人和的精巧掌控。以士兵素质为例,人说“兵怂怂一个,将怂怂一窝”,但其实执行命令使用武器的士兵素质对战争胜负一样起到决定性作用。二战时期几万日本侵略军在中国迅速从最北打到南端,和装备精良有关,也和士兵都受到过基础教育有关。相比较,中国军队士兵有大量的文盲,严重影响对战术意图的理解和执行,曾在北京卢沟桥二战纪念馆聆听优秀讲解员对此的感慨,他是抗日军人的后代。有资料显示,二战时日本军人枪击30次可以击中对手,中国军人需要200发子弹才能击中一个人,教育提高对枪械原理的理解,影响使用效率。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发生过一件事:一名士兵捡到并立刻上交了包裹着三支雪茄的一张纸,纸上写着南军将领罗伯特·李的一道秘密指令,其对手北军的麦克莱伦得知李的军事部署后,胸有成竹挥军前去迎敌,此为关键的战役。战局在微妙中骤然反转,假如那个士兵是文盲呢?士兵利用地形和情势有效杀敌并能保全自己是决定占据胜负的关键,美国南北战争中,南军的李将军部队在实现其战略目标的同时,75,000人中有28,000人战死沙场,损兵近半,战略意图推进的执行力锐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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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伯】“敌”的本义是读hua二声,指舔尽。作为简化字读di二声,敌人(分清敌我、仇敌)。引申为对抗、抵抗(所向无敌)。又引申指相当、不相上下(势均力敌、匹敌)。

【解析】战国字(啻,声旁)和攴(持器物打击,形旁)形声构成;金文造字有“人”,“啇”为声旁;而字的源头在“啇”,用舌头舔尽。敵、敌不是等义简繁字。字意最终落在敌对上,“他人即地狱”,但正是强敌的段位决定了人的成就高低,英语造词用的是朋友的反义词。解决敌对的方法对文明进步意义重大,敌友融合是多数民族的的不二选项。游牧民族的野性、专横、迷信、浪漫、粗暴最终融入了中原汉人的血液里,也融进了欧洲文明的基因里。狂野、粗暴、浪漫与秩序、高贵、理性共存。对普通人来说躲不开的消耗自己的“敌人”来自亲友,以爱的名义绑架他人,甚至冲突伤人。其本质是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心,无我即无敌。 

敌人改写了人们对自然的认知,公元前5世纪,“被西方史学鼻祖希罗多德称为是‘欧洲诞生时的第一声啼哭’的希波战争,欧洲从地理概念转化为一种文化概念”遇到强敌的希腊城邦,从各自为政转变为团结起来共同抗敌。凯萨曾为消除北方威胁和西征不列颠,共攻下800多个城市,征服300个部落,与3百万敌人交战,杀敌一百万(数据可能被夸大)。8世纪骁勇善战的东罗马帝国皇帝利欧三世从与伊斯兰交战中发现敌人取胜得力于其精神力量,这个力量源于对一神的信仰,这使他们作战出生入死,军队纪律严明,他们对神的虔诚到随时放弃自己的生命。所以利欧改革基督教,发起毁坏偶像运动,禁止崇拜偶像和出卖神符,禁止把宗教当作骗钱的工具,是战争成为推动政治改革的实例。 

历史上曾经的强敌全方位地塑造了今天的我们,从基因到行为,从意志到科技。对敌人的知己知彼到像一个村妇回娘家,左手鸡右手鸭,背着娃,遇到突如其来的暴雨,腋下有伞,脚下有雨鞋,雨中的前方都是坦途。这个知己知彼靠的是知识储备、信息来源、精准预判、军需更新,是智慧的进阶。敌人的贪婪、霸道是推动文明的进步的动力, 在战争中从敌人那里学到的是生命换回的真理。胜利者很清楚只有在文明的通道里,自己的后代才有不被吃掉的保证。在战争上表现为以弱胜强,以智慧战胜野蛮,人类就是这样艰难地走出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

◆“敌人”的英语为enemy,借用古法语enemi(敌人),来自拉丁语inimīcus(敌人),构成:in-(否定词头)+ amīcus(朋友)。造词利用逻辑,朋友的对面是敌人。汉字“敌”是形声。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人们疲于采集渔猎,对付风霜雨雪生老病死,敌人不是主要生存威胁。只有在农业革命生产力提高以后,随着分工和分配的复杂化,阶级的产生使人际矛盾尖锐到你死我活,加上外族对财富的觊觎,于是敌人越来越多,势力越来越大。到了2300年前七大诸侯国人称“战国七雄”时期,为争霸战事纷纷逾百年。欧洲也有个“七国时代”,公元8~9世纪英国在近一百年的时间里征战不休,七个基督教的王国竞相逐鹿,互为敌人,也称为“七国时代”。赢家只有一个,输家都是敌人,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所以对真实的历史有幸存者偏差。丘吉尔说过,如果希特勒赢得了二战,那么世界对他则有另一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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