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共产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劣
唐付民
川普总统近期对“共产主义”的危害,发出了严重警告。我认为,人们应该全面地了解“共产主义”的利弊,否则,支持与反对的双方会始终坚守“各执己见”的对歭状态,自然不利于化解严重的社会矛盾与冲突。
“共产社会主义”主张:消灭地主、资本家,实行财富平等便能消除贫困。然而,自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之前的苏联、南斯拉夫、波兰、东德、罗马尼亚等等,及现存的中国、朝鲜、古巴、越南、委内瑞拉等,没有一个实现了“消除贫困”!然而,它们无一例外地都会(逐步)产生“权贵阶层”及限制“社会自由”!
毫无疑问,实行“共产社会主义制度”,会在一定程度提高部分底层民众的经济地位。然而,它会随之产生三种不利结果:一是,抑制社会生产积极性降低社会财富增长,造成“广泛贫困”。二是,逐渐产生共产权贵阶层或权贵等级,形成“新兴等级社会”。三是,逐步限制社会自由,实行“共产权贵专权政治”。
实行“共产社会主义制度”,让劳动者与非劳动者享有平等的社会财富,听起来非常“正义美好”。但是,会让劳动者(及其家属)感到不合理,也容易催生非劳动(懒症)人群,因此,必然会造成“降低社会财富增长”的严重后果。
在实行“共产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国家),执行社会财富(利益)分配的官员,非常容易利用掌控“庞大的社会资源和利益”去扶持自己的“家庭幸福(或利益群体)”。这种情势的延伸和蔓延,必然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共产权贵家庭(团伙或家族)”。而各个“共产权贵家族(团伙)”的合作与组合,便会构成“共产权贵阶级”而与普通劳动与非劳动群体形成:新兴的等级社会!
在实行“共产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必定会严厉限制“暴露社会不公与政治虚假”的思想言论。并且还会严格限制普通民众的“自由迁徙”,因为普通百姓容易选择相对富裕与自由的社会环境(资本私有社会)。而“共产专制政府”不仅具备控制社会的各种资源与手段,且不会接受普通百姓的“随便(含思想)逃离行为”。因此,任何“共产社会主义制度”都会(且易于)全面:限制社会自由!
毫无疑问,支持和拥护“财富平等或共产社会主义”制度的人士和群体,都是使用极其简单的“逻辑思维”在理解较为复杂的社会事务。既没有严肃的了解(认真对待)人类近代文明“波动起伏”的真实原因,更没有能力去认真解读“扶贫济困共产社会制度”的严重后果(或“正反利弊” )。
全面与客观公正地解读“共产社会主义的利弊”,需要充分借助《多因逻辑学》知识。用“平衡社会主义”替代“共产社会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才能让人类文明步入真正的富裕安康!保持“财产(资本)私有化制度”,鼓励社会自愿救助(友爱互助),实行:充分合理(科学决策)的税收扶困政策等“综合平衡的政策措施”。最重要的是,必须严格限制“懒症人群与共产权贵”的滋生和蔓延,才能让“美好的扶贫济困”理念(愿望)得到善始善终!而简单粗暴(粗糙)的“共产济贫”理念(口号)或政策制度,只会造成社会灾难、社会冲突与社会纷乱!
筒言之,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必须彻底废除偏执或虚假正义的“共产社会主义”及淘汰“民主社会主义”理论与制度(理念与政策)的传播与实践!原因是它:弊大于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