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聯會案法官會定中共國一黨專政罪嗎?
自從香港淪陷給所謂國安法,其實香港的事,就已經沒有什麼好幻想的了。淪陷,就是這個意思嘛!說川普見習豬頭就會要求釋放黎智英,川普如今是全人類的過街老鼠,結果只是笑話一個,人家連公開回應都省了,我就看不到什麼新消息了!
還有那裝模作樣的所謂審訊‘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控辯雙方的焦點,竟然落在「結束一黨專政」算不算顛覆國家政權的問題上,哪不是笑死全人類嗎?中共國從政府到共產黨,從來不承認什麼一黨專政的說法,都說自己只是‘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而已。香港支聯會叫‘結束一黨專政’,根本是個虛幻的口號,用來維繫群眾團結在一起搞活動而已。這就好像我號召人類抗議太陽從西邊升起,願意跟我號召集合一起的就跟,不願意的就無須理會。香港本來言論自由,難道香港政府可以控訴我顛覆國家、顛覆地球罪嗎?
法官說七月中會公報裁決,我就不知他如何裁決了。說這是顛覆國家,即是誣衊中共國實行「一黨專政」,定了中共國的罪,此法官該當何罪呢?「一黨專政」如果被認定是事實,哪以後中共國如何面對所有人民、所有外國人類的質問,質問它憑什麼永遠霸佔大陸政權搞這個中共國呢?哪豈不是又觸發中共國到底是不是合法政權的問題嗎?所以照理當然不能這樣判啊!
如果判決說‘結束一黨專政’不是顛覆國家政權,哪控方只能以支聯會其他口號,例如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建設民主中國等等來裁決了。即是‘顛覆國家’罪名不能成立了啦!要判有罪,也只能以雞毛蒜皮的教唆非法集會的罪而已了,以他們早已經被關獄中多時,恐怕早已經坐多了牢,毫無意義了吧!
之所以有這個案件,完全因為有了國安法。未有國安法之前,支聯會年年大規模活動,足足三十二年,在香港特區聲勢浩大地舉行。即是他們的行為一向無罪,被國安法追溯成有罪而已!改變的,不是事實,是做賊心虛的香港政府?中共國政府?重複參加過支聯會集會的人以百萬計,這次如果「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所有數以百萬參與過的人,都可能被香港政府追溯起訴了吧?什麼亂七八糟的司法體系呢?不會令那些還心存僥倖的香港人,更堅決要想辦法離開嗎?
人生苦短,青春被蹉跎,就是人生最大代價了。可惜數以百計的民主派政治犯和被控制不能離開的七千大部分年輕人,還被共產黨這樣迫害著,不死在獄中的。最終還是會虛度人生,共產黨的罪孽,太深重了啦!
交通資訊科技發展太快,全人類倫理道德價值觀跟不上調整步伐,發展成支離破碎的不成體系的紛亂局面,連一向的民主燈塔美國都能夠搞出個爛人總統,搞得天下大亂,是非不分,全人類都無所適從,全人類滿肚子牢騷,卻不知向誰訴說,都活得不痛快了!香港前途,還得等全世界恢復正常,才有眉目了,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日,真磨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