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説:”我是復活,我是生命”
耶穌説的七個"我是...” (五)
耶穌説:”我是復活,我是生命”
聖經經文:
耶穌對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麼?”(約翰福音11章25至26節)
經文背景:聖經約翰福音裡記載了一個家庭,他們有三姐弟:馬大,瑪利亞和弟弟拉撒路,他們都很愛耶穌。
有一天弟弟拉撒路病得很重,他的兩姊妹馬大和馬利亞打發人告訴耶穌,説:"你所愛的人病了”,希望耶穌過來醫治她們的弟弟。而耶穌回話説:”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之後並未立刻前往,而是在原處多待了兩天。
等主耶穌到時,拉撒路死了已埋葬四天了。馬大見到耶穌就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 這時主耶穌對她説:”你兄弟必然復活....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參見約翰福音11章1至45節)
主耶穌説這話的意義是什麼?
一:祂就是"復活”
"復活”,在聖經裡指兩方面:靈魂和身體。主耶穌是神,生命由祂而來。祂透過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從墳墓裡走出來,一方面證明祂有掌管死亡的權柄,另一方面表明,衹希望人得到祂的生命,死亡並不是人的生命終點。
聖經説:"罪的工價乃是死”。其中"死”字不單指的是"肉體”,更重要指著”靈魂”而言:肉體會病老朽壞會死,並歸於塵土;靈魂與神的關係斷開,失去神永恆生命的供應。
而主耶穌説祂是”復活”,就是針對靈魂和身體而言的兩個方面。
第一:死在罪中的”靈魂”復活
聖經創世紀開篇記載神創造宇宙萬物,然後開始造人。
聖經説:”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章7至9節;16至17節)
然後,”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 (創世記2章18節和22節) 我們知道,這個女人就是夏娃,亞當的妻子。
可悲的是,亞當夏娃沒有遵行神的吩咐,卻聼了撒旦的謊言、得罪神、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因他們的悖逆,罪成了人類的咒詛、靈魂墮入與神分離的境地、關係完全斷開:不得再見神;被罪捆綁、犯罪沒有知覺;對屬靈的事無反應、沒興趣。人失去了生命的源頭,猶如死人一般。
然而,因著神的憐憫,祂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來到世上,要把信祂兒子的人從這種景況下解救出來,使其死了的靈魂活過來。
主耶穌説:”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翰福音5章21至28節)
經文中講到,父神有能力使死人復活,祂的兒子主耶穌也有同樣的能力。上面經文中的”死人”,指的是那些靈魂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即,不信耶穌的人。
所以,保羅對信徒説:”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以弗所書2章1至7節)
人犯罪後、離棄了賜生命活水的神,人的良心隨之墮落、剛硬、對罪感覺遲鈍,甚至毫無知覺。即使犯罪有不安和愧疚,但卻沒有抵禦或反抗能力,靈魂被轄制就如死了一般,不敏感、沒有反應,以致人活在黑暗裡卻不曉得。例如,撒謊、憤怒、貪心、邪念等,人既沒有自我反省能力,也無法控制自己犯罪。人的靈魂墮落在罪中、被罪奴役,以致不能不犯罪,也不得不犯罪。
為此,保羅曾描述説:”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參見羅馬書7章15至20節)
聖經説:"罪的工價乃是死”,表明犯罪是要付代價的。死是罪的”果”,罪是死的"因”。神在造人時早已預知未來一切會發生的事,但祂沒有任憑人死亡,而是在創世已先就規劃好了拯救人的藍圖。時候到了,祂便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成為肉身來到世上,代替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將所有信祂的人從罪的捆綁以及死亡的權勢下解脫出來,賜他們永生,死亡不再威脅到他們。
雖然不信耶穌的人的靈魂是死的、活在必死的罪中。但是,衹要人誠懇在神面前認罪悔改,願意接受耶穌的赦罪之恩,人的靈魂立刻會被"甦醒”、與神的永恆生命連接。當肉體死亡後,人的靈魂便離開身體、歸入神那裡,永遠與祂同在。
2.死了的”身體”復活
聖經説:”.....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翰福音5章29節)
”行善的”,指的是那些相信和接受耶穌救恩,並願意按照神的話去行的人;”作惡的”是指那些聽了福音拒絕接受,或者嘴上説信,實際卻不遵行神話的人。所以,主耶穌再來時,”行善的”和”作惡的”都會復活,但在時間和次序上,以及所受的報應卻不相同。
其實,人的身體衹是靈魂的一個"載體”而已,會朽壞、會生病、會衰老,會死亡。身體歸入塵土時,靈魂便離開,有神生命的人,靈魂就去了主耶穌那裡-天堂;沒有神生命的,就去了與神隔絕的地方-地獄。
保羅說 :"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 ;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哥林多前書 15章42至50節)
人起初按照神的形象被造時很完美,但因著亞當夏娃犯罪墮落,咒詛臨到,人的肉體會衰老、死亡、腐爛,不能承受神的國。當主耶穌再來時,祂會賜屬於祂的"羊”一個永恆、像祂一樣榮耀的身體。聖經中提到的”屬靈身體”,就像耶穌復活後的身體一樣,可以被觸摸、可以吃喝,但卻不受時空限制。這個新的、不朽壞的身體,將不再有眼淚、悲哀、疼痛等。
保羅説:”....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馬書8章11節)
從聖經得知,每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裡面都有"聖靈”(神的靈或神的生命),這不但是將來得天上基業的憑據,也是主耶穌再來使人得到像祂一樣榮耀身體的保證。
所以,當馬大的弟弟拉撒路死了四天後,主耶穌對馬大說了下面這段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11章25到26節)
這是主耶穌向世人的宣告:凡活著的時候信祂的人,就有聖靈進入、得到神永遠的生命。靈魂得救,其身體也必復活、永遠不死。
保羅勸告信徒説:”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參見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13至14節)
信徒不但靈魂已經得救,當主耶穌再來時,身體也完全得贖,朽壞的身體將復活改變、成為永不衰殘的榮耀身體。如保羅所説:”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若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哥林多前書15章51至53節)
二:祂就是"生命”
這句話簡單地解釋就是,"生命”在主耶穌基督的裡面。祂是神,是宇宙萬物和生命的創造者,是生命的源頭。人從土被造的肉體生命,並非真正的生命,因為會朽壞會死亡;而真正的生命乃是神的生命,是永恆不死的生命。
聖經説:”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1章1至4節)
”....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是從祂而來,我們也為了祂而活;我們也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而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而有的。” (哥林多前書8章6節)
”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 (歌羅西書1章16節)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一書5章9至12節)
當神造的第一個人亞當時,祂就"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 參見創世記2章7節) 。
在神創造的萬物中,人是最珍貴的,因為祂將自己的生命吹入人的裡面,而且人又是照著祂的形象造的。但動物不同,牠們雖然同人一樣,也是神用泥土造的,但動物沒有神的形象,也沒有神賜的靈。
聖經説:”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道書3章11節)這就是為什麼人活著不是吃飯睡覺等死,而人會探索和渴望永恆、尋求永生,內心時常會有空虛感,有尋找神的意識。
神説:”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翰福音6章63節) 因為:”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申命記8章3節)
聖經説:”....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因此,主耶穌就是"生命”的本質,生命源於祂。
主耶穌來到世間是要解決人類的兩大問題:一是"罪”,二是"死亡”。"罪”導致"死亡”;而"死亡”是"犯罪”該承擔的後果。
然而,"人為什麼會犯罪、以致於不得不死?” ;"犯了罪的人,有可能不死嗎?”
1.人為什麼會犯罪、以致於不得不死?
既然神造了人,為什麼人會死? 神不是按照祂的形象造的人嗎,為什麼允許人死? 人可能不死嗎?其實,答案都寫在聖經裡。
從聖經我們瞭解到,神先造天地萬物、後造人,然後將人放在极美且豐盛的伊甸園裡。神告訴亞當那裡面有各種各樣的果子,他們都可以享受,唯有一棵樹上的果子例外,否則後果很嚴重。
神對亞當説:”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章16至17節)
所有愛兒女的父母都一樣,既有實質上的愛和關心,也有對兒女的囑咐和教育。既然人都如此,造我們的神比為人父母的豈不更是知道如何愛祂所造的人嗎?神不但為亞當夏娃提供了最好的生存條件,但同時告訴他們什麼事不可以做,甚至警告説,如果不聽,後果不堪設想。
遺憾的是,亞當夏娃沒有聼神的話,更沒有正確使用神所賜的"自由意志”,卻在遇到撒旦誘惑時,選擇了違背神的命令、信從了撒旦的謊言、吃了神不允許吃的"禁果”。
聖經記載了人犯罪的過程,聖經説:”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 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創世記3章1至6節)
當神賜人"自由意志”時,祂知道是有"風險”的,也就是説神知道人會犯罪,因為祂無所不知。然而,神并沒有把人造成一個必須聼祂指令的"機器人”、剝奪人選擇的"自由”。為什麼? 這是神的愛!
就如我們生兒育女,會不會預測到孩子長大會受不好的影響、變壞、不聽話悖逆呢? 難道我們知道會發生,為此就要把他們锁在家裡、不讓他們出門嗎? 如果是這樣,那還是愛嗎?我們做父母不也會告訴兒女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不是嗎?何況我們的神是全能全知的,祂的智慧遠超過人,祂豈不更知道未來會發生的事情嗎?
亞當夏娃悖逆後,"罪”破壞了與賜生命的神的關係,"死亡”進入世界、延續到整個人類:人的肉體不但必死,其靈魂也因與賜生命的神隔絕而迷失、偏離正路。
神雖然知道人會犯罪,但因著祂的憐憫、沒有滅絕人類,反而要對世人進行拯救。所以在創世已先,祂就計畫了拯救人類的藍圖,藉著先知逐漸向世人展現出來,直到主耶穌的到來、替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祂救恩的救恩計畫成就。
不得不承認,神的憐憫實在是遠遠大過祂的公義! 否則的話,今天世上沒有一個人可以生存,不是嗎?
2.犯了罪的人,有可能不死嗎?
"罪”有諸多形式,所以,每個人對"罪”都有些概念。但是,少有人知道,人最大的罪,並非是觸犯過法之罪,殺人放火,乃是抵擋神、拒絕承認神。一個國家的臣民悖逆國王,毫無疑問一定要判死罪的。通常人看重的是肉體的死亡,因為這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所以,就肉體而言,世上沒有人願意死或者想死,卻又是無法避免的事實是,人的肉體必死不可,其中主要原因,就是人犯罪之後承受的後果。其實,肉體衹是靈魂的承載體,肉體死亡,它就離開身體,去了該去的地方:有神的生命屬於神圈中羊的,就歸到神那裡,否則就去了與神永遠隔絕的地方。
所以,即使人將肉體照顧得再細心、活得再"精緻”、再長,都逃脫不了必死的結局。
保羅説:"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6章23節)
人如何被拯救而不死呢? 有可能嗎?上述經文中的下半句說得很清楚。那麼,既然神把人看得如此寶貴,為什麼神允許人死?
神把人造得如此高貴,豈會願意人滅亡呢? 聖經說得非常清楚:”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章16節)
神差遣祂的獨生愛子成為人的樣式,來到地上,就是解決人的罪和死亡的問題。因為罪破壞了人與神的關係,與神的生命斷開,所以,主耶穌把自己當作"挽回祭”、甘願死在十字架上,代替全人類的罪,使人藉著祂的死、恢復與神的關係、得到神的生命,就是永生。主耶穌的到來,不但給人類帶來了拯救的希望,使凡是接受和信靠祂的人脫離罪的捆綁;而祂死後第三天復活,給人類帶來了生命復活的盼望,使所有重生得救、有神生命的人,知道自己在主耶穌再來時,身體會復活、全然得贖。
三:沒有主的"生命”,就沒有"復活”
總而言之,沒有主的"生命”,就沒有"復活”。
有主的"生命”,即”聖靈”,人的靈魂才得以"復活”,將來死了的身體也必"復活”、得到一個永不衰殘的新的身體。沒有神的靈在裡面,也就沒有重生得救,就意味著人仍在罪中、被控制在撒旦權勢之下,也就不是神的兒女。沒有神的靈內住印證,不但人的靈魂與神永遠隔絕,肉體也永遠滅亡、在硫磺火湖的地獄裡受永遠的刑罰和煎熬。
所以,主耶穌是賜生命的神,祂是生命的源頭;主耶穌也是使人復活的神,生命在祂裡面。主耶穌的復活,表示死亡不能拘禁祂。祂不但使凡是認罪悔改信祂、接受祂做救主和生命主的人,脫離了罪的轄制,即撒旦的權勢,同時也使信祂的人擺脱了死亡的威脅。有神生命(聖靈)的人,永遠不死;即使身體死了,也必復活得贖。
主耶穌説:”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 祂不只是有權柄使死人復活,祂自己就是復活,因祂自己就是生命。祂對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接下來,主耶穌問了馬大一句話:”你信這話麼?”(約翰福音11章25至26節)
親愛的弟兄姐妹,如果我們衹是承認耶穌是救主,而不相信祂"復活”了、現今坐在父神的右邊替我們代求;不相信祂有能力使人復活,那麼,我們的信仰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保羅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乃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15章14至19節)
所以,我們既然知道主耶穌是復活,是"生命”,我們就要像保羅所說的:”....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 (哥林多前書15章58節) ,持定那真正的生命,讓聖靈在我們的生命裡多結果子、榮耀神。
親愛的弟兄姐妹,你我要切切記住主耶穌説的話。祂説:”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章21至23節)
親愛的朋友,今天主耶穌同樣也在對你説,祂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祂的永遠不死。請問:”你信這話麼”? 如果你不信,不但你在活著的時候靈魂是死的、與神隔絕、人生空虛而沒有目標,而且主耶穌再來時,你死了的身體也會復活,但卻要站在神的白色大寶座前受耶穌的最終審判,那是被拋入地獄裡的永死的審判。
也許你會說:"人人都有一死,我不怕死”。其實,當死亡真正降臨時,沒有人不怕死的,因為你無法避免死亡的恐懼、不曉得自己死後去了哪裡。如果人只相信肉體的存在,世上就不會有很多人給死人點香燒紙了。既然"人死如燈滅”,那麼為什麼活著的人給死人燒香呢?豈不是自欺欺人嗎?
親愛的朋友,如果你想得到神永遠不死的生命,神賜給我們”信”的方式很簡單,不需要你行善積德做好事,衹在神面前做一個誠誠實實的禱告就可以。聖經以弗所書2章8-9節説:”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這是神拯救人的方法,非常公平,不管你是否有地位、有學問、有知識、有錢財;也不管你是年老年少的,是男的女的....。如果你今天願意,或者將來有一天你願意,你一個人這樣在神面前做如下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我聽了關於救恩的福音,雖然我不是明白很多,但我從心裡承認,祢是獨一的真神。我承認我是一個罪人,常常得罪你。感謝祢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並從死裡復活,赦免我的一切不義。現在,我願意敞開心門,誠懇邀請你進入我的生命,做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求祢管理我的一生,帶領我走前面的路,帶領我走這條平安、喜樂的永生道路。我這樣禱告是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如果你做了這樣一個禱告,神的靈就進入你的心裡,你的靈魂就被甦醒”復活”,不但藉著祂的話(聖經),引導你的人生走一條蒙福的道路;當你的肉體歸入塵土,你的靈魂會歸入神的國;即使肉體死了,主耶穌再來時必然復活得生。
朋友,你相信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