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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下令杀人,杀人者偿命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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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责任(1989年六四清场开枪),主要归邓小平。 这不是“集体决策”这种模糊鬼话能洗掉的,从各方一手材料拼起来,邓就是最终拍板、下令的人。核心证据链:

  1. 赵紫阳回忆录(《改革历程》/《囚徒》)最直接
    赵明确说,最终杀人的命令(戒严和武力清场),只有邓小平能下
    5月17日在邓家开的那个关键会议上,邓直接把常委和杨尚昆叫来,拍板决定戒严、调军队进京。赵紫阳当场反对,说自己不能当“动员军队镇压学生的总书记”,后来拒绝出席宣布戒严的大会。赵的记录很清楚:没有邓点头,这事根本走不到开枪那一步。

  2. 李鹏日记(《关键时刻》)侧面坐实
    李鹏虽然拼命把自己包装成“忠诚执行者”,但也承认5月17日邓家会议是转折点,邓做了最终决定。
    李鹏还记录邓指示要“准备流点血”,但要控制规模。这等于把定调和大方向的责任推给了邓。李鹏自己是强硬派,积极推动,但最终决定权不在他。

  3. 杨尚昆的角色
    杨当时是军委副主席,实际负责调动军队和执行戒严令。他是军事执行层的关键操盘手,但重大动作都要向邓汇报、得到邓同意。杨没有独立拍板开枪的权力,他是邓的执行工具。

  4. 邓小平自己的表态
    6月9日接见戒严部队时,邓公开高度肯定军队行动,定性为“反革命暴乱”,说“不开枪不行”。这等于事后亲自背书,把责任扛了一部分。

邓家人的“集体负责”是什么意思?邓林等子女后来只敢说“这是领导人的集体决定,不能归到哪一个人头上”。这在我看来就是典型的推卸和保形象。他们知道把“开枪杀人”单独钉在邓头上,会把邓永远钉死在历史耻辱柱上,所以拼命用“集体”两个字稀释责任,同时强调“必要代价”“保住了改革开放”。但权力结构摆在那:邓当时虽然名义退休,却是中央军委主席,军队只听他的。赵、李、杨的材料都指向邓是核心决策者。没有他,事情不会走到这个地步。我的结论:最终责任最大、最该承担的是邓小平。
李鹏是积极推动者和执行者,杨尚昆是军事操盘手,但拍板下令的人是邓。中共高层最爱玩“集体负责”这套,就是为了不让任何一个人单独背最大锅,尤其邓这种“总设计师”级别的人物。
邓自己从未后悔,家人也只敢模糊处理,这说明他们心里清楚这事的重量。历史责任是跑不掉的:邓是六四清场开枪的最终决策者和责任人。其他都是配合或执行的角色。
杀人者,邓小平是也;杀人者,当偿命乎!
虽骨灰撒入江河,历史不会忘记他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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