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铭】法语解(12)知法无知,无知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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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无知,无知知要。
自性随缘起用,万法自然显现。禅者明心见性,证悟涅槃妙心,心明万法与真如不一不异,故知“法本法无法,无法法亦法。”(注)此无法之法,不存有见,亦不存无见,不落有无两端,而无取获之知见。知法无知,实为妙心涅槃之实相也。
实相无相,般若真知鉴照万物,则知世间万物本无自性,缘起是假有,性空是本质,故知万法性空,即为无知知要。
知要,非从外知。佛法关乎生死慧命,“知要”须从自心流出,得以自证,此乃万法契合自性本体的表现。
慧能《示智常偈》云:
不见一法存无见,
大似浮云遮日面。
不知一法守空知,
还如太虚生闪电。
......
汝当一念自知非,
自己灵光常显现。
若以无知无见为是,则失去见性之捷径。能于自性显现万法之时,不存无见,不守空知,乃悟道见性之真谛也!
注:《释迦牟尼佛传法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