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安澜:一删成经——纵谈我过眼的形形色色的小说(十)
十 英伦小说,单说《摩尔·弗兰德斯》
为什么用“单”,英伦文学,作品稳定性高,作家实力介乎伯仲,司各特《爱丁堡监狱》,哈代《德伯家的苔丝》,我觉得实力差不多。以世间经,以世时间纬,意象绵密,风雨不透。即使探案小说,《福尔摩斯》《詹姆士·邦德》,还是“一辆小汽车,作案后匆忙之中撞倒了一位十四岁的小姑娘,小姑娘父亲苏格兰场退役上校阿隆·摩根为女报仇”等等,也是如此;甚至拜伦、雪莱、济慈的诗,我也读不出优劣。反正文艺小说,我没觉得有大的起落。反观我自己,被陆大师批质量不稳定。说实话,在这里胡言乱语瞎三话四,实则自己也不明白有几成对或者错。反正我感觉上是如此。
你譬如我先前批沓白先勇笔下没有阳刚之气,有人就还怼我弗识卵,我只好在孔网上又买了一本蓝色封面的《白先勇短篇小说》,《谪仙人》《游园惊梦》,仔细读了读,静静反省了一下,可能我对白先勇有些情绪化了,但你硬要说白先勇台湾第一,那我只能以为是矮子淘里拔旗杆,也只好“哈哈”一笑了之。
因为这个书评写于多年以前,这次复看,觉得修改一下勉强拿得出手。于是偷个懒,修改了一下贴出来。
出外等于偷窃
——读笛福《摩尔·弗兰德斯》
对于摩尔·弗兰德斯母亲一类流落底层者,见惯了粗俗、下流、肮脏、下作等不堪世像,难免会受沾染传染下一代,一代影响一代。如果你在成长过程中能幸运地得到阶层跃升,那么大概率你能摆脱底层的影响,成为一个高等人、一个文明人。而摩尔也曾经努力学好,但人世不靖,贱种总归难结好果子,世事是残酷的,天意由天不由人。
英伦小说,读的不多,司各特《爱丁堡监狱》,狄更斯《双城记》,哈代《德伯家的苔丝》,等有限几个。总的感受文本结构牢固,质量稳定。除了读到苔丝姑娘离家为富农割麦子那一段觉得气息不连贯以外,没有特别的阅读体验。现在写的这本《摩尔·弗兰德斯》,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摩尔·弗兰德斯也非传主的真名。首先,作为无人收留的孤儿,摩尔·弗兰德斯毕生面临改变生存环境的强烈愿望。遗憾的是摩尔·弗兰德斯最终还是走上了跟母亲同样的偷窃之路。说是遗憾,实则意料之中,人难于摆脱先天基因的操弄。书中避讳提自己的真名,这是一部戴了面具的自传体小说。开篇语气语态有《额尔古纳河右岸》相同的口吻。要说摩尔·弗兰德斯是个清白的少女,此无从说起。小说的一开头,先得益于保育院破落小姐的精心看护,在老寄娘死后,摩尔·弗兰德斯赖于生活的保育院面临倒闭,在夹杂畏首畏尾的心态即将流落街头之际,被上层社会好心人家收养。尽管自陈一些小钱被寄娘亲囡黑了去,但找到了好归宿,对于命运来说还算没有薄待她。而且收留她的还是一个经常去保育院看望她的上流社会家庭,虽然以前跟富人家不算亲密,但相熟相知。有了存身之地,对于弃儿出身的摩尔·弗兰德斯来说,同时也得到了关怀,从而有了生活的温暖和活下去的物质条件。
她在这家人家渐渐长大,并且长的花容月貌,于是她开始不安分起来。略施手腕就勾搭了主人家大儿子。她和大儿子偷情,和小儿子洛宾恋爱。面对洛宾的热切追求,她又耍心计,嫁给了洛宾。于是表面看来她的命运风生水起,得大儿子的金钱赔偿,又得小儿子的婚姻保障。从一个被人遗弃的灰姑娘,一步登天走进了上层社会,在她的思维当中,不知此时离她心目中的贵妇人还有多远。
继而不久,逍遥日子到头了,命运多舛,与她维持了五年婚姻、也是待他最好的第一任丈夫洛宾因病身亡,稳定的生活失去了男子的依靠,个人命运开始变得颠沛流离。先是嫁了了个布商,破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嫁自己的亲兄弟,得悉这段离谱的不伦婚姻之后痛苦地离开弗吉尼亚的母亲兄弟,自己回转英国,开始是做二奶,走投无路被骗嫁拦路强盗,骗局戳穿转而嫁银行家,银行家不幸破产郁闷而死,“窘迫的时候就是受可怕的引诱的时候,”摩尔·弗兰德斯生活无着被迫出外——书中她把行窃冠于“出外”这个中性的名词,怎么听,总有一股掩耳盗铃的味道。对于贫困折磨、衣食无着,她自白:“但是我的穷苦压倒了一切的念头,我自己挨饿的前途,每天更可怕地出现在我眼前,渐渐硬化了我心肠。”如果说先前还有良知,后来渐偷渐富,却是贪欲作祟,上船容易下船难了。
此书以第一人称叙述,在摩尔平和的语态中,她那狗血的人生细节如清泉般汩汩流淌,说也奇怪,阅读她啰里啰唆一些细节,我却不感到碎舌,也许,对她接二连三的叙述中所吐露的个人经历的好奇掩盖了对女性碎舌的讨厌。在倾听过程中,虽然摩尔?弗兰德斯作为弱者叙事,当然要搏我们洒一掬同情的泪。不过,你不能沉浸在她的叙事中不能自拔,被她单向度叙事牵了鼻子走。我要说,所有文学作品当中的弱者叙事,随着作品的流传,日常天久,他们、她们无意中拥有了千年的话语权,某种来讲这些弱者都不再是弱者了,他们从成书之日起,一直在博取读者的同情心,无数的同情心缕加起来,足以累积起他们翻盘的能量了。我读《摩尔·弗兰德斯》,读出的是一个强势女性的霸道霸气。摩尔·弗兰德斯绝对不是一个任凭别人欺凌的弱势女性。相反,我阅读她那每一个人生时段,总是能感觉出她个人的气场的强烈,而且是出奇的强烈,她始终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不管是和哪一个丈夫或男友,或女性朋友,她始终是占据主导地位的那一个。她的气场,左右时态的发展,引导文本的舒展。在我们老实巴交看来,还好,十八世纪的英国不要户口本,不要身份证,可以随便迁徙,没有什么权力机构来干涉个人自由。摩尔·弗兰德斯一生浪迹天涯,行迹遍及英、法、美,可谓见多识广,老辣老石,这样的女性岂是一般人能拿捏的。
书中叙述摩尔·弗兰德斯接连嫁人,连克几夫,用中国人的思维,这是扫帚星了。对这类女人,还是敬而远之。这使我联想起日本电影吉永小百合演的《天国的车站》,一个女人,碰到了崎岖坎坷的人生,碰到了性格扭曲的丈夫,碰到了油头滑脑渣男骗身,碰到了视女性为玩物的富商,这样的人生,好比昇箩拶璧角,人生霉运如影随形,任如何挣扎也无法摆脱,刚一反抗,就是死局。难怪吉永扮演的女主上绞刑架时出奇的平静。擦好口红问执行官“我漂亮吗”,执行官回答,“你很漂亮”。这样的对话惊心动魄,把历史长河中所有扣动心弦的魂魄都掀了起来,一股脑儿呈现在进行时当中。
相比于《天国车站》吉永饰演的的女主,摩尔这个荡妇混迹社会要比日本女主吃得开得多。这本笛福晚年的重要作品,由短命才子梁遇春首译,不管译名《荡妇传》还是《摩尔·弗兰德斯》,笛福这个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娓娓道来,叙事清晰,文笔流畅,故事情节人物结构立体饱满,个性鲜明。易于阅读。开门见山,不藏不遮,与我此等低智读者有很强的粘合性。不像云山雾罩的《魔山》,上次在网上和人议,我讲《魔山》繁杂冗沉,不好读。对方回答我说,那是你读书没有摸到门道,《魔山》这样具有高度哲学内涵的书,读懂的人很少的。我也只好无语,默默把自己归类为低智力低层阶读者。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版的书都有两大特色,一是繁体字,最早还有竖排版的,对从小看惯简体字的人来说,有点吃力加别扭。二是强烈的意识形态语言的叙事口径。《摩尔?弗兰德斯》的出版说明是这样的:本书是十八世纪英国著名小说家笛福的重要长篇小说之一,主要内容描写一个清白的少女,怎样因为环境的逼迫而堕落成为荡妇,终于作了小偷被送到新门监狱的悲惨故事。从摩尔?弗兰德斯的一生遭遇中,可以看出当时英国社会上有产阶级的欺侮女性、荒淫无耻、凶恶险诈、胡作非为,盗贼流氓遍于城乡,司法惨酷黑暗。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阴森可怖的图画。这部现实主义的作品多方面地生动地反映了十八世纪初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精神面貌。
人民文化出版社编辑部
1957年12月
上世纪五十年代,引导读者阅读作品,似乎一定要从阶级立场、资本主义黑暗面来总结作品的思想及其艺术成果。一定要给资产阶级按个腐朽没落的罪名,凸现社会主义的优越、社会主义道路的准确。可是,现在在资本主义领事馆排队拿签证最多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上等人。打谁的脸呢。而当时似乎不这样评判不足于衡量一部作品的价值。也是一个时代的荒唐。受意识形态思想的干扰,对文学作品教条式的解读,违背了艺术的普遍规律。现在回头看,有点滑稽加好笑。我家隔壁老太公早在1990年,躺在床上的老人用他一生的智慧、一生的感悟目光如炬地洞穿了社会的质变,他经常对我们小辈哀叹:“社会主义换只颜色哉。”事过境迁,社会的红与黑就混沌莫辨了,早时为渊驱鱼,很多翻译作品的导读千篇一律都抨击资产阶级的黑暗没落,世像惨烈,以便凸显出类似摩尔?弗兰德斯作为底层在社会里是如何的冷漠和痛苦,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境遇是如何的悲惨。
读者往往对传主怀有美好的感情,甚至于慷慨地把女性传主个个看成是圣女贞德。然而事实上看完全书,我也没看到摩尔·弗兰德斯对哪位男性有过发自内心的真爱,有的只是情欲,有的只是婚姻交易,“根据我的经验,不久我就懂得一个道理:世事改变了,就连结婚也不例外。结婚是为了互相利用,为了共同的利益,为了作生意,爱情是没有多大关系或者根本没关系的。”笛福在描写的时候用了第一人称——“我”。“我”在自我述说的时候拼命洗白自己,但我在字里行间却怎么也没品出柏舟贞德的烈女味来。无一不是为了满足情欲,无一不是为了满足贪欲,不择手段达到对生存环境的依附。反而对她迷恋的几位男子,没一个耍滑头,个个对她真心真意,蛮上路个。少女时的情人洛宾的哥哥知道她要嫁自己弟弟以后,赔钱补偿,后来又拒绝她的求欢,“可是他的道德心还没有完全丧失,他绝不肯同一个他弟弟正式求过婚的女人同床。”而那个布商破产以后也“让我去抢夺债主们的钱来维持生活”,告诉她“假使很久没有我的消息,你就随便嫁人。”
她的一生,跌宕起伏,公平地说,老天对她是眷顾的,她虽然是个惯偷,但她偷窃神出鬼没,狡猾诡诈,“即使我碰到难关,也能巧妙地逃脱出来,……可是我在做一件事情之前,总是很小心地考虑一下,我逃走的时候,也比他们镇静得多。”因为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法庭也拿他无可奈何。两百年前,惨酷黑暗、腐朽没落的英国司法制度在抓到摩尔·弗兰德斯以后,经过三次开庭,才判有罪,经过监狱牧师的求情,使她和绞刑架擦肩而过。也幸亏英国的资本主义有一块流徙之地(美国),象摩尔·弗兰德斯这类罪犯可以通过流放而获自由。最后的结局,几经挣扎,叶落归根,重回英国,终老一生。
笛福因《鲁滨逊漂流记》而名扬四海(少年时读过,情节却记不得了),个人一生动荡多变,经历丰富,老来才从事小说创作,生活的底蕴造就了他作品的生命力,用胡风的话说“作品达到高度的艺术真实。”笛福在本书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强盗形迹的叙述,特别是两夫妻作为幸运强盗的部分,沾沾自喜的心态,给我很深的印象,就是十八世纪的英国盗贼横行,貌似没有忠奸善恶。摩尔·弗兰德斯用了整整超过三分之一的篇幅来津津乐道于偷窃的过程。对每一起有代表性的偷窃过程不厌其烦地细节描绘,形神逼肖;从一开始的被生计所迫入行,最后反而如鱼得水,越干越有劲,该缩手时不缩手,心理描写的细腻,心态转变过程中的内心矛盾犹豫彷徨,逼真恰当。一个沉沦者的堕落心态淋漓尽致,合情合理,刻划深刻,看似有点累赘其实是最精彩的部分。
上语文课时,老师要求我们把好的句子摘录下来,后来养成了习惯,金句妙用,到了AI时代,就有了“异曲同工”的嫌疑。到底是抄袭还是摘录妙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不管如何,原创的金句、神句是小说的眼。优秀的小说我们还是要把神句排兵布阵地列出来:
“我以为一个能够自食其力,养活自己,不要出去服役的人就可以说是一位贵妇人。她们的意思却是贵族奢华的生活同其他许多我不懂得的事情。”;“所以使我正直的原因,不是我的节操,而是我的骄傲,不是我的道德,而是我的钱”;“根据我的经验,不久我就懂得了一个道理:世事改变了,就连结婚了不例外。结婚是为了相互利用,为了共同的利益,为了作生意,爱情是没有多大关系或者根本没关系的”;“干那些事的人绝不谈那些事,谈那些事的人们绝不做那些事”;“每当诚恳的忏悔随着这类的罪恶而来的时候,对于对方必定产生一种憎恨,起先的感情越是浓厚,那憎恨也就越深”;“贪婪既是万恶之源,所以贪婪也是最坏的陷阱”;“这样我就成了一个正式的小偷了,心肠残酷到不顾一切廉耻同良心的程度,这是我从前绝没有想到的。魔鬼开头用不能抵抗的贫穷推动我干这种坏事,现在却把我带到超乎一般小偷范围之外了”;“天下再没有比被酒和情欲刺激着的人更荒谬,更可厌,更可笑的了,他同时被两个魔鬼抓住,再也不能用理性来管束自己了”;“不知道如何活下去的人怎么会怕死呢?”;“他愿意给其中的一个姑娘一百金镑,只要她离开她的女主人,不出庭来告我。但是那姑娘那么坚决,虽然她是个每年只挣三个金镑左右的女仆,她却拒绝了”;“我忍不住仍要出外,--我现在把做那项生意叫做出外,--正如我贫困的时候,饥饿逼着我出外去找面包一样”。还有许多单独拎出来觉得平常,但在书中语境下却妙语连珠的好句子。
讲真,无论中外,对于摩尔这类无父有母的弃儿来说,空穴来风,凌空踏世,幸得善缘,圆满修世。也算善哉,善哉!有一个观点,一部作品,好的结尾,可以占三成头彩。中国人讲究含蓄隽永意味深长,譬如:“那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中国人喜欢大圆满、大结局,你譬如“孔雀东南飞”,刘兰芝焦桂卿死了也要化成蝴蝶飞赴东南和美之地,缔结秦晋好,永结同心契。男人女人是有命定的夫妻相的,用土话说就是“蒲鞋配草鞋”,一路货,作为偷窃惯犯的摩尔·弗兰德斯最终还是和那个骗婚的兰开夏的强盗丈夫厮守终老,老天成就了一对欢喜冤家。笛福对小人物的挣扎、奋斗、成功的过程描写胸有成竹,正是因为笛福熟悉相似的生存环境,才能如此得心应手。读《摩尔·弗兰德斯》,对照笛福的个人经历,让我再一次领略到小说就是个人心灵的再现和放大或重塑。难怪有人说《摩尔·弗兰德斯》是他最好的小说。
07/11/27初稿
2007-11-30 08:52:24
2026年4月1日
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