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步思

注册日期:2015-09-19
访问总量:3854196次

menu网络日志正文menu

<诗15: 1-5>


发表时间:+-

【诗15: 1-5】【(大卫的诗。)耶和华啊,谁能寄居祢的帐幕?谁能住在祢的圣山?……。】诗篇第十五篇是大卫的诗,本诗的背景是大卫将约柜从俄别以东的家中抬至大卫城里时所写的。在撒母耳记下记载,大卫【欢欢喜喜地将神的约柜从俄别以东家中抬到大卫的城里。】(撒下6:12)【众人将耶和华的约柜请进去,安放在所预备的地方,就是在大卫所搭的帐幕里。大卫在耶和华面前献燔祭和平安祭。】(撒下16:17)大卫此举标志着会幕崇拜重新恢复,在这样一个神圣而庄严的时刻,大卫想到,谁配到帐幕中来敬拜神,亲近神呢?于是大卫问神:【耶和华啊,谁能寄居祢的帐幕?谁能住在祢的圣山?】“帐幕”和“圣山”都代表与神同在的地方。当时大卫已经将约柜运到耶路撒冷,放他在大卫城搭建了一个“帐幕”里 (撒下6:16-17),大卫城所在的锡安山也被称为“圣山”(2:6)。“寄居”和“住”是指进入圣殿与神同在。大卫一生渴望敬拜神,在他写这首诗的时候就想到神的百姓也要来会幕中敬拜神。那么谁才能寄居神的帐幕?谁能住在神的圣山?神喜悦怎样的人来敬拜祂?大卫就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就是行为正直、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他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他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大卫在此清楚的指明了与神同在人必须要有的品格,他首先说到“就是行为正直、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行为正直”,就是行为纯全,从不扭曲是非,公正刚直。“作事公义”,就是公正,不偏私,就是按照神的原则来做事。“心里说实话”,就是心里诚实,没有诡诈,没有谎言。这样的人必得神的喜爱。“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就是不说毁谤人的话,不恶待他的朋友,也不伤害邻里。“他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就是厌恶那些作恶的人,即使他们在社会上很有地位。但是对于敬畏神的人,他却尊敬有加,这种人是靠神,行神眼中看为正的事。“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他行事公义,也持守信用,一但发了誓一定做到,即使自己吃了亏,还是照做。“他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放债是他从别人身上得利,受贿赂是人送利益给他。无论是主动的,或被动的得不该得的利益,他都不为所动。因他寻求的不是自己的益处,而是不害无辜。

大卫在此列举了神的百姓应该拥有的品格,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诚实话,舌头不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不随伙毁谤邻里,藐视匪类,尊重敬畏主之人,发了誓吃亏不改,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这就是能与耶和华同住的人,必须要有的品格。而大卫自己就是具有这样品格的人,在他离世后不久,他儿子所罗门对耶和华说﹕【你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王上 3:6)一个儿子能如此为父亲作见证,可见这见证是真实的,不是作给外人看的。而且所罗门是对神说的,就不能有丝毫的夸大和虚假。最后大卫说:【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这是全篇的结论,“行这些事的人”,不但可以住在神的圣山,且获神的保护和照顾,所以“必永不动摇”。大卫的这篇诗虽然很短,但在这短短的5节经文里,他清楚地向我们指明了与神同在人,必须要有的品格。所以我们从大卫的诗,以及大卫的美好品格中知道神对我们的要求。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有像大卫那样的品格,这样我们就能与神同住!阿们!

www.biblestudy-xbss.com  圣经分卷分章注解  霞步思 


浏览(68)
thumb_up(0)
评论(0)
  • 当前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