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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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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信” 之罪

在世上最最傷人的,可能莫過於對人好心的"曲解”或”拒絕”。

對人不相信,情有可原,因為人本來就是"善變”不可靠的,而且人極其自私、自以為是。所以,人的所行所言,考慮別人不多,對別人益處更少。但是,不相信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的神,以及祂藉聖經所説的話;拒絕祂的存在;曲解和藐視祂接著祂愛子賜給世人的拯救之恩,藐視祂的憐憫和良善,這不能不説是人最大的罪。

為了使人認識祂、瞭解祂的恩典,這位獨一的真神賜給人兩種"恩典”,也稱是兩種"啟示”:"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

人的"不信”之罪也主要表現在這兩個方面:不承認這位真神的存在;拒絕接受祂賜的救恩。

第一:不承認真神的存在

人不相信宇宙萬物和生命是由獨一真神創造的,即使祂藉著聖經啟示自己,人硬著頸項不相信,不承認祂是獨一的真神。

神造整個宇宙:大自然、空氣,以及地上萬物和生命,是給地上所有人享受的,無論人是否相信祂。這是神的"普遍啟示”或”普遍恩典”,是神賜給世上每一個人的。世人每天享受著陽光雨露、自然美景、以及不花錢的空氣等。

普遍啟示是神賜給所有人的恩典,不管人是否承認祂的存在或者願意接受與否。馬太福音5章45節説: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神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憐憫祂所造的人,另一方面,藉著受造的宇宙以及其中的萬物,讓人曉得祂的存在。

神的創造是可見的客觀事實,無論宇宙有規律有次序地運轉,還是生命的細胞結構。然而,人心剛硬、故意拒絕,寧可跪拜人手所造的不能説、不能聽、不能看、不能走的偶像,也要否認這位真神的存在。

大衛在詩篇19章1至6節中描述神的創造。他説:”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祂的量帶通遍天下,它的言語傳到地極。神在其間為太陽安設帳幕。太陽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歡然奔路。祂從天這邊出來,繞到天那邊,沒有一物被隱藏不得它的熱氣。

保羅在羅馬書1章19節至20節中説道:”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哲學家康得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説:有兩件事我越是思考越發敬畏,一個是我頭上的星空,另一個是我心中的道德律。其實,每一個人如果仔細思考的話,豈不都會發出這樣的"感慨”,不是嗎?

而人膽大包天,竟然魅著良心、睜眼說瞎話,説沒有神,一方面天天享受著神的創造,另一方面卻拒絕承認神的存在。這種知恩不報、藐視神的忘恩行為,豈不是很嚴重的"罪”嗎?

第二,拒絕接受神的拯救

神希望人藉著祂賜的”普遍啟示”使人曉得祂的存在,知道祂就是那位永恆全能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的真神。

但是,活在罪中的人僅僅承認神的存在是不夠的。罪已經使人與神的永恆斷開了怎麼辦? "罪的工價乃是死”,表示人的結局不衹是肉體歸於塵土,而靈魂也要永遠滅亡。難道神衹是希望人活在普遍恩典裡嗎?也就是在地上的幾十年嗎?那神造人還有什麼意義呢?

然而,神的心意並非如此。神希望祂所造的人恢復跟祂的關係。可是,神是聖潔的,罪人是骯髒的,人無法享受與神同在的美好。當人犯罪後,神對祂所造的人充滿了憐憫,不衹是讓人繼續享受祂賜的"普遍恩典”,使人可以活在地上,同時,祂也為人設定了"拯救”的計畫,就是"特殊恩典”。

自從亞當夏娃犯罪後,儘管人類繼續不斷地犯罪,甚至變本加厲,但神並沒有放棄對世人的拯救。為了使人可以恢復與神的關係,祂差祂的獨生愛子耶穌、成為人的樣式來到地上,讓人從耶穌身上瞭解到祂的真實存在,祂的屬性和祂的心意,可以靠著"認罪悔改信耶穌”,從罪和死亡中得到拯救,享受與神同在的福氣。

然而,令神憤怒的是,神的兒子在兩千多年前親自以人的形象來到地上,傳道三年半,受盡人的侮辱、嫉妒、污衊等,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甘願用自己生命買贖並拯救世人,......然而,人不但不相信,反而有很多人把神的"特殊恩典”看作非常"廉價”,或是給人"洗腦”,或想要從人口袋裡"掏錢”等。

唐崇榮牧師在一次佈道時曾舉過這樣例子,説:”一個人到別人家作客,主人招待他各樣飲料他都不要,主人後來覺得奇怪為什麼客人不喝。主人問:「你不是很疲倦、很口渴嗎?」客人說:「我不是因為不喜歡這些飲料,而是因為我想你可能放毒在飲料裡,要毒死我。」主人聽見這句話,大發脾氣,「你給我滾!因為你不信我」。客人來到這裡,做主人的給他水、茶、咖啡、可樂、七喜、啤酒,什麼都想給對方喝,動機是好的。做主人的對客人有愛心,客人卻說:「你這是要下毒來毒死我」,因為他不相信這個人。對這主人來說,客人要不要喝,這是客人的自由,但客人把他的好意當作是有意要害死他,這種動機就是一種罪惡。

希伯來書2章3 節説:”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把神的善意和真心當作惡意和謊言,世上還有什麼事比這種行為更可惡、可恨、不可饒恕的呢!

在約翰福音3章16至18節,聖經向世人宣告説: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約翰福音8章23至24節,主耶穌對跟隨祂的門徒説:”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二:"不信”的原因和後果

詩篇14章1節說道:愚頑人心裡説:沒有神。

1."不信”的原因

神藉著宇宙萬物,使人對祂的存在無可推諉; 藉著祂的獨生愛子親自來到世上,要人白白得到救恩。然而,人就是"不信”,為什麼?

第一:喜歡黑暗

人的天性就是犯罪,抵擋和悖逆神,喜歡活在黑暗中,享受罪中之樂。因為罪使人的靈與神隔絕。耶穌就是"光”,來到世上,照出人內心的黑暗和污穢,人會感覺倍受責備很不舒服。

約翰福音3章19至20節説:”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有一次帶一對新搬來的鄰居夫婦到教會。敬拜完了他們沒有吃飯就匆匆走掉了。

下午那個鄰居的老公來電話,口氣非常憤怒地説:"你不覺得你們教會牧師講道有問題嗎?”

"沒有啊。” 對這突如其來的質問,我有些詫異。

”他的講道讓人很不舒服,禮拜天休息一天,本來應該聽到一些讓人開心的信息。可是你們的講道為什麼指責人? 我當時恨不得鑽到地底下躲起來。我雖然不去教會,但我也是常常在電視上聼講道。那個牧師講道讓人非常開心喜樂,聼他講道的人有成千上萬,你知道嗎?.....”

"你太敏感了吧?” 我説,"其實你們第一次來,我們牧師根本不認識你,他衹是按照聖經講道,是對所有會眾講,怎麼會單指責你呢?我們人本來就是有問題的嘛,.....”

之後,那個鄰居丈夫再也沒到教會,但是太太偶爾還會跟我們去。通過他妻子口中瞭解到丈夫是做生意的,就是喜歡錢,嗜錢如命。

第二:驕傲自大

人的"罪性”,除了追求肉體情慾和眼目情慾外,還有一個,就是"今生的驕傲”。

"驕傲”使人看不見神,原因是人認為誰都不如自己聰明,甚至把自己放在高於神的位置上,自己就是神。

聖經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主耶穌對跟隨祂的人講到"八福”,馬太福音5章3節是"八福”中的第一"福”:”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經文的”虛心的人”,是指那些承認自己對屬靈事一無所知,心靈上需要神,願意認識神、接受神賜的恩典的人。而相反的就是"驕傲”的人,自以為是,覺得自己無所不知,不需要神的引導和拯救。所以,後一種人不會願意臣服在神面前,不承認自己無知,所以,是被神厭棄的。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章18 至21節說道:”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

保羅接著説:”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

在馬太福音18章3 節,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實際上,人對天國的事一點也不瞭解,衹要謙卑像小孩子一樣,承認自己的悖逆,神的拯救願意接受至高獨一真神所說的一切話。

第三:聽從撒旦

人犯罪後就成了撒旦的奴僕,置於牠的掌控之中。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4章3至4節說道:”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

撒旦利用人心的驕傲,弄瞎人裡面的靈眼,人也就看不到神的真光。這就是為什麼人寧可拜偶像也不拜這位獨一真神、活神的緣故.


2."不信”的後果


第一:神"任憑"人

人不"相信”神的存在,人就不懼怕神,不敬畏神,會恣意妄為、無所顧忌地犯罪。因此就必招致後果。在羅馬書1章21節至31節中,保羅在羅馬書用了三次"任憑”。“任憑”的意思,就是“放棄”。

(羅馬書1章21至25節)

保羅説:”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羅馬書1章26至27節)

保羅説:”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羅馬書1章28至31節)

保羅説:”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第二,結局"滅亡”

不相信神説的話,就意味著神説的話是謊話,不可信。聖經説:”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而聖經是神的話,是神默示人寫出來的。如果我們不承認,就表明神是說謊的。

約翰一書5章10節説:”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約翰福音3章16-18節;36節,聖經宣告:”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三:對神兒女的提醒

人類犯罪的起因,主要是因為"不信”神説的話,而"不信”導致的行為有三點:不懼怕神;不尊行神的話;"不忠”於神。從亞當夏娃犯罪過程就看到這三點。

在創世記2章16至17節,記載神造亞當後把他安置在伊甸園,然後吩咐他一條命令,説:”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神的吩咐清晰而嚴厲,表明祂是造人的主,對人有命令的權柄。如果亞當相信神説的話,他一定會敬畏神。當他看到妻子夏娃違反神的命令時,他一定會立刻阻止妻子的行為;如果他全然相信神説的"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句話是真的,他無論如何都會持守,不會任憑妻子的行為,而自己也吃了"禁果”;如果亞當和妻子相信神的話是真的,他們就不會對神"不忠”,而去聽信撒旦的謊言。

1.神選民的失敗

所以,世上所有人的"罪”,都跟"不信”神、離棄神有關。那麼有人可能會問:神的子民也會犯有"不信”的罪嗎?是的。我們來看看以色列民。

以色列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是神的選民。當年神揀選這樣一個小小的民族成為祂的兒女,並非他們有什麼好,或比別國強大,乃是神的憐憫和主權,也是神持守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當神藉著摩西帶領百姓出埃及時,百姓看過神在埃及地所行的十個神跡,也看到過神將紅海變為幹地使他們經過,卻將後面追赶他們的埃及軍隊傾覆並淹沒在其中。然而,在曠野行走四十年,衹要遇到一點點困難,百姓就哭天嚎地、大肆埋怨,懷疑神賜給他們迦南美地的應許;到了西奈山,神頒佈律法給他們,使他們知道如何行,尤其囑咐他們進入迦南美地該做的事情。遺憾的是,因他們對神的話的"不信”統統沒有遵守,破壞了他們祖先曾與神立的約。其中最惹神發怒的一件事,就是對神的"不忠”,不敬拜救他們出埃及的這位真神,卻去膜拜他們用手造的偶像。

在耶利米書3章20節,神藉先知説:”以色列家,你們向我行詭詐,真像妻子行詭詐,離開他丈夫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

接下來,神藉先知耶利米,指責祂的百姓:不聽、不行、不悔改、不誠實、不憐憫、不忠心、不守約等。

在耶利米書11章4至5節;8節和10節,神對百姓說:”這約,是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脫離鐵爐的那日所吩咐他們的,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神。’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不去行。.....他們轉去效法他們的先祖,不肯聽我的話,犯罪作孽,又隨從別神事奉他,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背了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

希伯來書3章15 至19節,特別說到以色列百姓不能進入安息的原因:”經上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惹他發怒的日子一樣。』那時聽見他話惹他發怒的是誰呢?豈不是跟著摩西從埃及出來的眾人嗎?神四十年之久,又厭煩誰呢?豈不是那些犯罪、屍首倒在曠野的人嗎?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他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嗎?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

2.對現今信徒的提醒

聖經所講的"信”與"不信”,既是一個心靈瞬間轉變的事,同時也是一個持久的延續過程。基督教信仰是一個全備的救恩:靈魂得救、生命得勝、身體得贖。

當人聽到要人悔改的福音時或者之後,神的靈會感動人的心、驅使人轉向神。通常人有三種反應:一種,人口裡説"我信”,心裡誠懇認罪、接受神的救恩;第二種,人口裡也説"我信”,衹是一時衝動,內心並不認為自己是個罪人;第三種,人根本"不信”、硬著心腸、拒絕接受神恩典。

這裡的第二種人是最不容易區別的,他是"真信”還是"假信”呢? 為了證實這種人的"信”是否真實,聖經賜給信徒一個比較好的方法,就是從這個人生命"得勝”過程中,查看是否結出真信心的"果子”來。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7章15至21節告訴門徒如何鑒別真假先知。祂説:”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同時在馬太福音12章33節再次提到説:”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

如果是"真信”的人,一定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因為神的生命在他裡面,而且聖靈一定會在他身上結出果子來,也就是加拉太書5章22 至23節所說的:”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然而,要注意的是,聖靈在基督徒身上不是一下子結出這九個果子,而是隨著時間,藉著神的話和信徒對聖靈的順服而逐漸展現出來的。"果子”就是外在行為,是人可以看得見的。所以,雅各書裡特別提到:"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

如果一個人衹是口裡説自己"信耶穌”,但五年、甚至十年從他的行為上都沒有看到聖靈所結的"果子”,也就是行事為人、人生價值觀等都沒有絲毫改變,這樣的"信”是假的,裡面根本沒有神的生命。沒有神生命的"基督徒”,無論他在人面前表現得如何敬虔,聖經讀了無數遍,也無論捐給教會多少錢,在教會做多少了不起的事工,他都不是真基督徒。

這種人混在教會中,披著宗教外衣,履行宗教儀式,卻從未誠懇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做救主和生命的主,裡面沒有聖靈,其結局與"不信”的人是一樣的。

所以,親愛的弟兄姐妹,如果你我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的話,我們的生命一定會有改變,如果我們非故意犯罪,內心一定會受到聖靈的責備,促使我們儘快悔改,得到神的赦免。

希望我們記住這幾節經文,約翰一書2章3 至6節:”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約翰一書3章6 節説:”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

彼得後書3章18 節提醒説:”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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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如果你還"不信”這位獨一的真神,沒有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你一定活在罪中,而"罪的工價乃是死”,也就意味著你不但活著的時候見不到神,死後也與神永遠隔絕。

朋友,你願意選擇這樣的人生和結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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