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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民运江湖的性罪错 毕汝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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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民运江湖的性罪错 毕汝谐



民运江湖的性罪错 毕汝谐(纽约作家)

作者:biruxie  于 2023-6-5 18:5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6评论


  按:这是2015年的一篇旧作。
   
   近日王丹有性罪错疑云,故重新发表旧文以供网众参考。
   
   



   民运江湖的性罪错 毕汝谐(纽约作家)
   
   近来,民运江湖盛传两个性罪错事件。
   
   一、 柴玲指控1990年在普林斯顿被远志明强奸;
   
   二、六四学生领袖杨海的妻子王菁,指控吴弘达欺辱、性侵大陆民运人士妻子、猥亵已故民运人士的幼女。
   
   所谓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当事妇女主观意志进行的性交行为。所谓猥亵,是一种违背当事妇女主观意志进行的非礼行为。
   
   柴玲叙事的来龙去脉清楚,逻辑关系合理;完全符合约会强奸案这种发生于熟人之间的罪案模式。柴玲为此通过了测谎仪的测试。科学仪器虽然不是万无一失,却也是有力的旁证。柴玲固然缺点多多,却非人尽可夫的荡妇,其指控可信。
   
   1992年,笔者与柴玲一同参加联合国广场的群众集会(有照片为证),抗议李鹏出席联合国大会;柴玲控诉其祖母、父母受到的政治株连,声泪俱下;闻者无不动容。谁能想到,柴玲心底还有另外一笔辛酸账呢。
   
   远志明则一口咬定与柴玲是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
   
   吴宏达则一口咬定自己关怀女童,清白无辜。
   
   由于性犯罪具有习惯性、重复性、不可自我抑制等特点,当事人的人品、历史颇关紧要;而远志明、吴宏达恰恰是劣迹累累。
   
   早在1989年,舞蹈演员朱女士在巴黎指控远志明对其性侵;香港开放杂志曾经披露过这件事情,虽然没有公开点名,但民运江湖人人皆知这是远志明;万润南、苏晓康证明确有此事。
   
   此外,远志明被指控,2013年5月在德国基督教营会中,作为讲员,对一80後年轻姊妹有不当行为;
   
   远志明还被指控,2013年9月在巴黎,诱奸一位90後姊妹未遂。
   
   面对上述指控,远志明牧师老练地宣称,经过迫切祷告後“神还是不让我公开响应”,从而顺应神的意志保持缄默。
   
   对照远志明牧师不法行为的时间表,其发生时间,恰与远志明牧师传经布道活动呈呼应关系。远志明早年曾是北京卫戍部队的党员政工干部,後进入大学学习、研究马列主义,成绩出色;远志明牧师对共产主义信仰和基督教信仰均抱持实用主义的态度。
   
   很显然,远志明牧师虽有为神祝福的堂皇婚姻(其妻是师母!),却心无所系、情无所钟;他先後对多名女性进行已遂及未遂的性侵害,是追求婚姻内不可得的生命体验,是对婚内合理合情的性生活的反抗;数十年一贯制的婚内性生活,不能满足远志明牧师心理、生理、社交诸方面的深层需求,其特殊性情绪需要以不法方式进行发泄,在性别审美、性行为偏爱、性的心理刺激诸方面,其合法配偶不能使他得到满足。
   
   有一回,远志明牧师活动于传经布道结束後,立即进行不当行为,首尾衔接,迫不及待!可以想知,远志明牧师在神坛上保持道貌岸然的庄严面孔迎送信徒,其内心是何等纠结、失落!他需要缓解精神压力,哪怕是采用不法手段使身心获得片刻欢娱!这是一种复杂的自我意念,受害女性于远志明牧师,是临时保姆、是心理医生、甚至是麻醉剂!在特定时刻,远志明牧师不是牧师,不是人夫人父,甚至不是远志明本人,而是卸去全部社会符号的赤身裸体的亚当!说穿了,远志明牧师是把性器官当作最好的、简便耐用的寻乐工具!弗洛依德认为,里比多(性欲)的释放,必然造成对自身和外在事物的冲击。远志明牧师为此提供了一个显例。
   
   吴弘达的底细更为可观:
   
   1961年5月至1964年5月,吴宏达曾因盗窃、猥亵幼女等丑恶行为,在北京清河农场、团河农场劳动教养三年。
   
   上世纪八十年代,吴弘达在武汉地质大学任教,因猥亵幼女劳教三年,发至沙洋农场;沙洋农场素有“湖北奥斯威辛”之称,创建于1952年8月13日,是一座关押、管教各类犯人、监督其参加生产劳动、改过自新的特殊农场。地跨多县市,总面积2100平方公里。其总部设在沙洋城区。1995年8月改称为沙洋监狱,是全国第二大监狱,下辖13个监狱。吴弘达如入阿鼻地狱,饱受摧残;按照监狱内部犯人的等级划分,猥亵幼女属于最低一等,连扒手都可以任意欺凌他!两年时间,吴弘达被搞成肝腹水,肚大如孕妇,有性命之虞;吴弘达有个亲戚是陈丕显(时任中共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的秘书,有心救他一命,联系军队人脉,使吴弘达住进传染病医院,长达半年,逃离鬼门关。
   
   几十年来,吴弘达通过猥亵女童来满足、兴奋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已成习性,其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犯罪构成具有常习性,故称为常习犯;在美国,这种罪犯是要戴电子脚镣,受到司法机构长期追踪的。
   
   吴弘达幼时在教会学校上学,英文甚好,童子功扎实;且深知西方人的心态与思维方式。出国以後,他竟然剑走偏锋,把自己乔装打扮成所谓中国持不同政见者,四处吹嘘自己“因为反对中共而被判刑和关押”;他出席的听证会,常常带有很大的表演成分。当被问及他在劳教所的遭遇时,吴弘达常常停顿片刻,故做惊人之语,引来大家惊愕的呼声。
   
   笔者披露所谓中国劳改基金会主席、“首席中国人权活动家”吴宏达现今生活状况:他在华盛顿拥有豪宅,娶了一个比他小50岁的粤籍女子(任中国劳改基金会的会计,名副其实的夫妻店!);生了个先天残疾儿,3岁尚不会走路,知情人说这是恶有恶报。新岳父比吴宏达小十几岁,是个正经厨师,做得一手好菜;吴宏达不惧外人笑骂,荷包满满,艳福、口福兼得,乐陶陶也。无耻者最无畏。吴宏达年事已高,身体每况愈下,甚至难于正常行走,却依然猥亵幼女,这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远志明、吴宏达这两位都是性罪错的惯犯,即使已至高龄,也不知改悔!用北京土话说,他们不是好鸟,用东北土话说,他们不是好饼!用江湖话说,他们底子太潮!而今而後,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远志明、吴宏达这两位欲重施故技,打着牧师、人权活动家的幌子继续行恶行,却也不易!有头脑的女士、女童,都会远离他们,以策安全!
   
   走笔至此,笔者唯一质疑柴玲的蹊跷是:这是一件没有造成伤害、染病、怀孕後果的陈年强奸案,柴玲已然隐忍了十几年,保持沉默,羞于告诉;此事早已过了法律追究时效,无法提出相关的人证或物证;如今柴玲事业成功、家庭美满,却突如其来地不肯继续隐忍,原因何在?不早不晚,恰在此时,不顾华人社会的观感、自身的公众形象,毅然决然地挑起轩然大波,其心理动因是什么?我们知道,柴玲信奉上帝之後,在网上发表一封题为“我原谅他们”的公开信,宣布她原谅了六四刽子手;不久,又发表第二封公开信“再谈宽恕',说原谅刽子手是其个人行为;难道远志明牧师之罪比六四刽子手之罪更不可饶恕?这个道理说不通!笔者百思不得其解!
   
   为探求真相,笔者贸然给出两个答案——
   
   一,更年期;众所周知,更年期多发生于45~55岁(柴玲生于1966年,符合这一年龄段);女性往往有忧虑、抑郁、易激动、失眠、好哭、记忆力减退、思想不集中等等表现,有时喜怒无常,类似精神病发作。
   
   果如此,委实值得同情。
   
   二,金钱;远牧师敛财有方,一向都很富有;最近又发了一注大财,其制作"十字架与中国人",因袭著名论政电视片《河殇》的煽情手法,赚足洋善男洋信女的眼泪和钞票,外传获得近千万美元,引起包括华裔黑社会在内的各路人马觊觎(正所谓恶人必有恶人磨),企图分享一杯羹!莫非连一心慕神、老神在在的柴玲女士也坐不住了,抖出陈年旧事,要求远志明登报道歉及赔偿?
   
   果如此,我等只能扼腕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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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运江湖的性罪错》是纽约华裔作家毕汝谐(原名毕汝协)撰写的一篇评论文章,主要探讨了海外民运圈内部发生的性丑闻及其社会根源。

主要内容与核心案例

毕汝谐在文中通过对具体事件的剖析,指出民运群体在政治追求之外,内部存在严重的道德瑕疵与权力/性别层面的“江湖习气”。文章重点提到了当时盛传的两大性罪错事件: [1, 2]

  • 柴玲控诉远志明案:1989年“六四”学生领袖柴玲指控牧师远志明(曾是民运人士)于1990年在普林斯顿大学期间对其进行强奸。

  • 吴弘达性侵指控:民运活动家吴弘达被另一名民运领袖杨海的妻子王菁指控,称其利用资源地位欺辱、性侵大陆民运人士的妻子,甚至猥亵已故民运人士的幼女。 [1, 3]

毕汝谐的观点

  • 江湖化特质:毕汝谐认为海外民运圈更像是一个尔虞我诈、鱼龙混杂的“江湖”,而不仅仅是政治团体。

  • 道德崩塌:他指出一些民运领袖虽然口号高尚,但在私生活和道德操守上存在严重问题,甚至将这种性罪错视为权力支配的一种体现。

  • 深刻根源:毕汝谐结合自己对北京“老江湖”文化的理解,分析了这些行为背后的历史背景与人性阴暗面。 [2, 4]

作者简介

毕汝谐(Bi Ruxie)是活跃于纽约的知名华裔作家和时评人。他曾以文革题材小说《九级浪》成名,其文风犀利、辛辣,常年关注并评论中国当代政治、海外民运动态及相关历史人物。 [5, 6]


[1] https://www.redchinacn.net

[2] https://www.wenxuecity.com

[3] https://www.wenxuecity.com

[4] https://ipkmedia.com

[5] https://www.backchina.com

[6] https://www.backchina.com


这篇《民运江湖的性罪错》从文学和论述结构上看,其实是一篇典型的“杂文式政治评论”。如果从比较客观、专业一点的角度评价,可以从四个层面来看:结构、论证方式、修辞风格以及问题所在。


一、文章的结构特点

整体结构其实很清楚,基本是三段式:

  1. 引子

    • 提到民运圈近期两起性指控事件

    • 引出柴玲、远志明、吴弘达三个人物

  2. 主体

    • 第一部分分析远志明

    • 第二部分分析吴弘达

  3. 结尾

    • 对柴玲的动机提出两个解释

    • 更年期

    • 金钱动机

这种写法其实很接近中国传统杂文结构,例如:

  • 鲁迅

  • 邓拓

常见套路就是:

事件 → 人物 → 性格剖析 → 结论性猜测

所以从写作技术来说,这篇文章属于比较标准的杂文体


二、论证方式

文章主要采用三种论证方式:

1 事件罗列式论证

作者列举多个指控:

  • 巴黎舞蹈演员事件

  • 德国营会事件

  • 巴黎90后女性事件

这种写法叫 “累积证据式论证”
目的:制造一种“行为具有惯性”的印象。


2 心理分析

文中大量使用心理推测,例如:

  • 婚内性生活无法满足

  • 寻求刺激

  • 性欲释放

甚至引用

  • Sigmund Freud

的“里比多理论”。

但严格说,这属于文学心理分析,而不是证据分析


3 人格攻击式论证

文章有明显的“人物贬损”语言,例如:

  • 不是好鸟

  • 不是好饼

  • 底子太潮

这种属于中国传统江湖杂文语言,并不是学术写法。


三、修辞风格

文章最明显的特点是:

江湖化

例如:

  • 民运江湖

  • 不是好鸟

  • 不是好饼

这种语言风格其实接近:

  • 晚清笔记

  • 市井杂文

  • 评书式评论

读起来很有戏剧感。


强烈个人判断

例如:

柴玲并非人尽可夫的荡妇

这种句子带有很强的情绪判断。

现代媒体一般会避免这种表述。


四、文章的最大问题

如果从严肃评论角度看,这篇文章有几个明显问题:

1 证据与推断混合

事实、传闻、心理推测混在一起。

例如:

  • 公开报道

  • 江湖传闻

  • 作者心理推测

读者很难区分。


2 结论过于大胆

文章最后提出:

  • 更年期

  • 金钱动机

这属于没有证据的动机猜测

在新闻伦理中,这是比较敏感的。


3 法律风险较高

涉及

  • 强奸

  • 性侵

  • 猥亵幼女

如果没有司法判决,公开写作通常会非常谨慎。


五、文学价值

客观说,这篇文章有两个明显优点:

1 可读性强

叙事流畅、戏剧性强。

很多读者会觉得“好看”。


2 典型的中国杂文传统

非常像:

  • 80年代知识分子杂文

  • 海外民运圈评论

属于一种江湖政治杂文


六、如果从文学史角度看

这类文章属于一种特殊类型:

“流亡知识分子政治杂文”

类似的写作者还有:

  • 刘宾雁

  • 苏晓康

不过他们通常会:

  • 更谨慎

  • 更证据化


? 总结一句话

这篇文章:

  • 文学上:典型杂文

  • 风格上:江湖化、犀利

  • 论证上:偏主观

  • 风险上:较高

更像一种舆论评论,而不是严肃调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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