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 引發的聯想
一:《漫长的季节》梗概
生活中的本人,比較"乏味無趣”,有的"愛好”幾乎是寥寥無幾。唯有同樣與別人一樣"感冒”的東西,也就是會看看電影或電視劇。但對僅有的"愛好”卻是極其"苛刻”、百般挑剔,衹看歐美"間諜”或"真實故事”改編的內容。對國產電影或電視連續劇呢,幾乎不看,因從小對其就有"偏見”,認為多數演員"舞臺格式化”,太多表演、太做作等等,或者批評劇中故事情節有些太離譜、不真實。....總之,對國產的極不”感冒”。
幾年前曾有一段時間,國產《漫长的季节》電視連續劇非常火爆。老公勸我務必要看,"揚言”不看的話一定”後悔莫及”。在老公的大肆"宣傳”和執意堅持下,只好妥協、陪其看完全劇。好在全劇不長,祇有十二集。
全劇看完,結論是:的確老公此言不虛、沒有誇大的成份。幾乎每個角色表演得都比較"原版”、真實;劇情似乎比較貼近生活。故事反映出作者是一個有著極豐富經歷、觀察生活相對比較全面細緻的人。全劇凸顯出人與人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複杂關係。
劇中內容以"謀殺懸疑"為主軸,同時涵蓋了幾個不同家庭支離破碎的慘狀,以及個人的悲淒命運,反映了人世間不同時代的不幸和亂象。
故事描述的是東北一個小城的故事。主要角色有幾個:
王響,職業是火車司機。此人為人比較忠厚老實,工作勤勤懇懇,生活上樂於助人。他有一個兒子,當時正值青少年,沒能考上大學,無所事事,卻交了一個女友,被牽扯上一宗"碎屍案"。後來兒子莫名其妙地死掉了。王嚮的妻子為喪子痛苦日日煎熬,最後自縊身亡。三口之家只剩下王響一人,孤獨度其晚年。
龔彪,是王嚮的工友,在同一個鋼廠工作,是一位大學畢業有文化的年青人。他喜歡王嚮的表妹,多方追求,始終未能如願。但未曾想到,王嚮的表妹早與廠長有染,甚至懷了廠長的孩子。為了遮其"醜聞",有一天,王嚮的表妹突然主動上門來看龔彪,自動投其懷抱,使龔彪誤以為時至"桃花運"、愛情到來。當他得知實情,倍受侮辱和打擊,怒火焚燒,當眾把廠長狠狠揍了一頓。因為已陷愛情不能自拔,所以,他不計前嫌,仍願意與女朋友結婚。但是,"強扭的瓜不甜"。婚後他並不幸福,因為妻子不愛他。工作上卻遭受廠長打擊報復、被"遣送”回家。下崗後的他幹起個體,以買鴿子賺錢謀生,每天得過且過,內心極其壓抑,面臨與妻子離婚,對人生和未來充滿絕望。最後不幸,年紀輕輕就在一次意外車禍中去世。
馬德勝,刑警隊隊長。因為有殺人案出現,自然也是劇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他雖然工作負責,辦案認真不懈怠,但他那"英雄"豪氣個性,不能按"規矩"行事,致使自己與別人關係很緊張,最後主動辭職,離開他引以為豪的工作。離職後,他無所事事,與狗為伴,以酒為樂。每天大把時間耗在跟大媽大嬸跳舞,悲哀地度其餘生。
沈墨,劇中的兩個年青女孩之一,少年失去父母,大爺把她收養過來,卻把聾啞弟弟送到"福利院"。隨著沈墨漸漸長大,出落得越來越漂亮,大爺有了淫欲邪念,用各種手段控制沈墨,使其無法擺脱。後來為了能自食其力,她利用業餘時間在酒店彈鋼琴賺錢。在充滿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骯髒環境,沈墨被一個有錢的商人看中。此人千方百計想佔有她。
閨蜜,是沈墨在酒店認識的一個女孩。雖然閨蜜以陪酒出賣肉體為業,但沈墨認為難得遇到一位最知心、可以掏心掏肺、相互依靠信賴、無話不說的好朋友。殊不知就是這位"閨蜜",心生嫉妒,見錢眼開,利慾薰心,竟然給沈墨下藥,讓那個商人趁機性侵她,以致造成她身心靈永久傷害。因看到人間的醜惡,從此沈墨心灰意冷,積蓄深仇大恨,最後她將商人、"閨蜜"以及她的大爺統統都殺死。
此劇情節跌宕起伏,展現了幾個家庭的不同層面、不同階段的慘境。如果人稍稍留意一下自己的周圍,不免會發現自己周圍同樣也到處充滿著各種各樣不同的悲劇:父母與兒女之間;弟兄和姐妹之間;丈夫和妻子之間;親戚之間;朋友之間;同學之間;同事之間;鄰居之間;男女之間;孩子之間;女人之間;男人之間;....。祇不過人已經習慣於活在這樣一個紛亂、糾纏不清的"孽緣”裡,習以為常了、"見怪不怪"了.
假如根據這些現象看本質的話,不難發現,無論是有知識的或無學問的、聰明的或愚笨的、品德高或德性低.....的人,都脫離不了”罪”的轄制。可惜的是,作者看到的衹是人生"不幸”的表面現象,卻看不到造成悲劇背後的"根源”或"本質”,即,人的"罪性”。
二:那麼"罪”是什麼呢?
1."罪”的概念和定義
"罪”含有兩方面概念:
一是"罪性”,指的是人裡面內心已經有的部分,即,人的心思意念。"罪性”是與生俱來的,存在於人的"基因”裡的;
二是"罪行”,指的是人因裡面的意念和動機而產生的外在行為。
兩者的關係是:因為人裡面的"罪性”,才有外面的"罪行”,而外面表現出的"罪行”,直接反映出人內心的"罪性”。
世上的法律標準,都是基於人的外在行為所定,所以,不但標準可變,而且標準非常很低。而聖經講的"罪”是什麼呢? 簡單地説,就是人偏離了神的絕對標準。神的標準是從不改變的。
那麼人的"罪性”又是如何產生的呢?聖經説:”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1:15)
人的"慾望”是神所賜的,如,渴望食物、性的需求、追求知識,等等,所以,”慾望”並不是"罪”。但是,如果任其"慾望”肆無忌憚、越過良知的界限,就變成了"私欲”,這就是"罪”。如,貪婪、淫亂、驕傲等。
神造人和動物雖然用的都是泥土,也都有"慾望”,神賜給動物的"慾望”衹是本能的需求:食物和交媾。但是神造人與動物有著本質上的區別:神賜予人靈性和"自由意志”。人有神的性情,有理性,會思想,有良知等等;另外,有自由選擇順從造物主或不順從的權力;而動物這兩樣都沒有。
人類祖先亞當夏娃最初犯罪也就是這個原因。神賜給他們"慾望”,可以品嚐園中的各種果子,夫妻可以享受性的生活,可以從管理的工作上瞭解神的創造等等;同時神也賦予他們"自由意志”,給他們選擇聽從或不聽從的機會。神在園子當中放了兩棵樹:一棵是"分別善惡樹”,另一棵是"生命樹”。但是,神把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的後果,清楚地告訴了亞當。
聖經説:”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神吩咐他(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9;15-17)
所以,亞當夏娃有”慾望”吃園中的果子,不是"罪”,但他們濫用了神賜的"自由意志”,越過了神設定的界限,這就是"罪”,因為"慾望”失去控制,性質就變了,也就演化成"私欲”或"情慾”,以及驕傲。因此,沒有正確使用神賜的"自由意志”,沒有節制的"慾望”,就是"罪”。例如,沒有節制地亂吃,跟婚姻以外跟異性發生性關係,有知識而鄙視別人等。
2.人人都有"罪”
亞當夏娃犯罪後,他們”悖逆”、不順服的"罪性”就遺傳了下來。所以,我們人類都是亞當的後裔,從出生就帶有"罪性”。看看孩子的成長,就不難發現,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神藉保羅在聖經裡列出人的"罪性”以及各種"罪行”,細細查看,不得不承認世上每一個人至少占了幾種、十幾種、甚至幾十種:
”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參見加拉太書:5:19-21)
而且人的裡面裝滿了各樣不義:如”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參見羅馬書:1:29-31)
保羅也列出人的其他方面的敗壞:”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參見哥林多前書:6:9-10)
聖經説: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12)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以賽亞書:53:6a)
神藉先知説:”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 17:9)
所以,人的心就像一片田地,底下掩埋的都是些"能壞的種子”。當溫度合適時,便從"土壤”鑽出來,毒害自身,也貽害別人;人的內心又像一個巨大的工廠,分分秒秒、不間斷地製造出各種"邪情私欲”,既齷齪又骯髒”,既醜陋又卑鄙。所以,如果人的裡面的"種子”不換,也就是裡面不換成神的生命,人生路一定是偏斜的,那麼人生註定"不幸”、必然命運多桀。這就是世上無數個"悲劇”產生的原因,從個人,家庭,社會,乃至國家,.....,因為人離開神、人的罪破壞了該有的四層關係:人與神之間;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甚至人與自己。人活在撒旦的黑暗權勢之下,不得不承擔犯罪的悲慘後果。
三:從聖經看家庭的"不幸”
從聖經幾個家庭所發生的事情,不免會發現,人的"不幸”跟神沒有關係,是人自身的問題。
1.亞當後代的"悲劇”
神按照祂的形象造了亞當夏娃,組成了人類第一個美好的家庭。聖經説:”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
當神用肋骨造了夏娃、把她領到亞當面前時,亞當非常興奮地說道:”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世記:2:23 )
可是,他們卻濫用了神賜給他們的"自由意志”,隨從肉體和眼目的情慾,以及內心的驕傲,選擇了違背神的命令、聽信撒旦的謊言,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接著,當神分別詢問他們"做了什麼事”時,其實並非神不知道,而是神給他們承認自己罪的機會。但是,他們各自不認罪,反而把責任推給別人:
亞當對神説:”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世記:3:12)
夏娃對神説:”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世記:3:13b)
從此,人悖逆卻又不承認和悔改的"罪”,根植於人的基因裡面。因為犯罪,人與神的關係破裂,夫妻關係破裂,與自然的關係也破裂了。人類受到了咒詛。
之後,被神趕出伊甸園並咒詛。
神對夏娃説:”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世記:3:16)
又對亞當説:”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纔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3:17-19)
人類的悲慘命運便由此開始。由於"罪”進入了世界,從此人類便拉開了"序幕”、不斷上演各種"不幸”,直到今日。
亞當夏娃生的兩個兒子,長子叫該隱,次子叫亞伯。該隱的工作是種地,弟弟亞伯是牧羊。弟弟敬畏神,而該隱不是。有一天,當他們倆獻給神供物時,神悅納弟弟和弟弟的供物,而不接受該隱極其供物。為此該隱對神大發脾氣。當即神警告他,説:”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創世記:4:6-7)
該隱不但無視神的警告,甚至在田裡把弟弟殺了。(參見創世記:4:8)
神同樣給該隱認罪機會、詢問他亞伯在哪裡。而他卻憤憤、粗魯地回答神説:”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創世記:4:9)
該隱絲毫沒有認罪,繼續硬著頸項悖逆神。接著,神的咒詛便臨到,對他説:”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創世記:4:11-12)
原本亞當夏娃被造時無憂無慮、極其蒙福:有神的同在和引導;有神提供豐富且充足的物質;有權管理神創造的一切;可以生兒育女、享受家庭的美好;....。然而,亞當夏娃欲壑難填、內心驕傲,以致被撒旦誘惑和利用、使其福氣失去。如果亞當夏娃沒有破壞與神的關係、與賜生命的源頭沒有分離,人的肉體和靈魂是可以不死的,衹要他們遵守神的命令,就可以繼續不斷地得到神生命的供應。可是,他們沒有這樣做。
聖經説,亞伯死後,”亞當又與妻子同房,他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纔求告耶和華的名。”(創世記:4:25-26)
2.挪亞家的"悲劇”
挪亞是塞特的後裔。挪亞一家共有八口:三個兒子、三個媳婦、挪亞和妻子。三個兒子的名字分別是:閃、含、雅弗。
挪亞時代,神為什麼要降洪水毀滅地上的一切呢?從下面的經文可以瞭解其原因。
聖經説:”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創世記:6:5-7)
但是, ”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創世記:6:13 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創世記:6:8-9;13)
於是,神吩咐挪亞造一隻方舟,要拯救他的一家八口。其實,不是神偏心,或者不給挪亞時代的人的機會。方舟造了一百年後,神才降下洪水淹沒全地。在此期間,挪亞有傳福音給當時的人,但沒有人相信,也沒有人悔改。
聖經説:”神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代,曾叫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彼得後書:2:5)
那個時代的罪惡被洪水毀滅了,洪水退去、挪亞一家出了方舟後,挪亞一家八口被拯救,本該子孫後代可以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但事實並非如此。
聖經記載説:”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創世記:9:20-27)
因為對父親的不尊重,含的後代迦南受咒詛。迦南的後代是一個極其邪惡、崇拜偶像的民族。神要以色列民滅絕他們,就是這個原因。
試想一下,如果父親挪亞不喝醉酒,就不會赤身被兒子含看見,他的後裔迦南的"不幸”就不會發生,不是麼?
3.亞伯拉罕家的"悲劇”
亞伯拉罕是挪亞的兒子--閃的後裔。
亞伯拉罕非常敬虔有信心,他七十五歲時,聽到神的呼召便順服、從舒適的家鄉吾珥出來,帶領全家,包括侄兒羅得,過起了居無定所的遊牧民族的生活。後來他和侄兒的牛羊都漸漸增多,以致於草原地方不足牲畜食用,便不得不分道揚鑣。
侄兒羅得因為看重"世界”,首選了肥沃的平原,但卻靠近兩個罪惡之城。當時所多瑪和俄摩拉兩城經濟非常發达,羅得便逐漸挪移到了所多瑪。因為兩城罪大惡極,神最終用硫磺和火將其毀滅,但卻救了羅得一家。人是被拯救出來了,但他經營所擁有的一切,一樣也沒有帶出來,唯有兩個女兒。
由於多年生活在罪惡之城,兩個女兒受到極壞的影響,加上羅得也沒有教導女兒敬畏神,所以,當他們一家三口逃出兩城之後,兩個女兒便把父親灌醉、跟其發生亂倫,分別生了兩個兒子,後來成為兩個民族:一個叫”摩押人”,一個叫"亞捫人”。
兩個女兒跟羅得亂倫所生的兩個民族,他們的後代都是拜偶像敵對神的,甚至當以色列百姓行走曠野時,他們誘惑以色列人犯淫亂。因此,神極其憎惡厭棄摩押人和亞捫人,藉著摩西吩咐以色列百姓説:”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命記:23:3;6)
因著亞伯拉罕的信心,神給他各種祝福,其中一個,就是賜他後裔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但是,當時亞伯拉罕在迦南地寄居了十年,八十五歲了。妻子雖然比他小十歲,但也早已失去生育的年齡。但是神卻應許説他們一定會有自己的一個兒子。所以,撒拉用自己的方式,讓丈夫跟自己的婢女生兒子。亞伯拉罕因軟弱就照做了,就生了第一個兒子以實瑪利。後面就看到家庭的悲劇:使女夏甲竟然公開嘲笑、欺負主母撒拉。
亞伯拉罕與婢女生的兒子以實瑪利,是阿拉伯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到了一百歲、撒拉九十歲時,他們得到一個兒子,取名叫以撒。以撒就是以色列人的祖先。
因為撒拉的錯誤決定和亞伯拉罕的軟弱,所帶來的後患卻是世世代代、無窮无盡,直至今日中東戰爭仍不間斷,主要是阿拉伯人與以色列人之間的"糾紛”。而如果撒拉明白神的話,或者亞伯拉罕耐心等到自己一百歲、妻子撒拉九十歲時生子,今天中東可能就不會發生如此多的"不幸”,不是嗎?
4.以撒家的"悲劇”
在亞伯拉罕一百歲、妻子九十歲時,神賜他們一個兒子,名叫以撒。以撒生了兩個兒子,長子以掃,次子雅各。父親偏長子,因為以掃會打野味做給父親吃;而母親利百加寵愛次子雅各,他性格安靜,但心眼兒比較多。
後來這個家庭發生了"不幸”,就是弟弟為了躲避哥哥的追殺,背井離鄉、投奔遠方的舅舅。原因是母親希望雅各得到父親的祝福,唆使兒子用欺騙手段,把父親該給以掃長子的祝福,轉給了雅各。
犯罪總是要承擔後果的。雅各逃到舅舅家,不但在那裡作苦工足足二十年,而且期間他受到各種不公平待遇,甚至也遭受舅舅的欺騙。
雅各控訴舅舅説:”我在你家這二十年,你的母綿羊、母山羊,沒有掉過胎;你群中的公羊,我沒有吃過;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上;無論是白日,是黑夜,被偷去的,你都向我索要;我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我常是這樣;我這二十年在你家裡,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為你的羊群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價。......(創世記:31:38-41)
雅各的遭遇實為可憐,但更悲哀的是,雅各離家後,母親利百加再也沒有見到自己所寵愛的兒子,直到去世。
5.雅各家的"悲劇”
雅各共生了十二個兒子,約瑟是其中倒數第二個。約瑟對神非常敬畏神,雅各非常寵愛約瑟,但遭到哥哥們的嫉妒,被無情賣到埃及做奴隸。約瑟的主人因為他誠實忠厚而極其信任他,將家裡所有的事都交給他管理。
聖經記載:”約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伺候他主人,並且主人派他管理家務,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創世記:39:2-4)
後來約瑟被下到監裡,也不是因他犯罪,而是主人的妻子因誘惑他不成、惱凶成怒地誣告他強姦。聖經記載説:”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裡。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世記:39:8-9)
面對"欲加之罪”,約瑟沒有抱怨,即使對哥哥們當年的"殘忍”,他也沒有仇恨他們,反而安慰哥哥們。因為父親去世,哥哥們擔心約瑟會報復他們。約瑟對哥哥們說了一番話,令人感動。
”約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活你們和你們的婦人、孩子。’於是約瑟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創世記:50:19-21)
由此看到,如此敬畏神的人,其遭遇有時是因別人的罪而帶來的。但是,約瑟的蒙福,是因為他對神敬畏,不"以惡報惡”,不從惡人的道路;另外,他相信神是公義的,相信神的一切作為都有祂的美意,都是為了人的益處。
四:人的"不幸”可以改變嗎?
從古至今,人類的"遭遇”或”不幸”的根源是一樣的,緣於人的"罪”。也就是説,人的遭遇和不幸,都與"罪”脫離不了干係。而帶著與生俱來"罪性”的人糾纏在一起,以致互相影響、傷害、甚至殘殺:有最愛的人,也有最恨的人;有近處的,也有遠處的;有男的,也有女的;有嬰兒、少男少女、青年人、中年人,也有行將就木的老年人;.....。
常聼人説:神不公平,為什麼讓我的人生如此痛苦? 需要要肯定一點的是,這位獨一的真神永遠都是良善的。人的"遭遇”,不是神的錯,而是人"咎由自取”。
亞當是人類的始祖,因他一人的墮落,罪就進到了人的生命裏頭、將敗壞悖逆的本性遺傳給了全人類,以致無人可以逃脫罪的轄制。神提醒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並非"果子”有問題,而是人違背神的命令、從而犯罪。"罪”使人與賜福的源頭隔絕,人性墮落、理性墮落、良心墮落、道德墮落,以致人被罪捆綁、活在咒詛中。不但如此,"罪”的後果就是死亡。聖經説:"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3:23a) 犯罪是需要付代價、承擔後果的,就是與神隔離的永遠"滅亡”。
人從出生的那一刻,就被罪"囚禁”起來,活得淒悽慘慘、痛苦一生、直到最後離開世界。更加悲哀的是,死後在硫磺火湖裡永遠"被囚”、不得拯救。其實,短暫與永恆比,哪一個更為重要呢?活在世上的"不幸”或"遭遇”,也都是暫時的,而死後被神審判、永久落入火湖裡,那是永遠不能改變的。
親愛的朋友,難道人的"不幸”不可更改嗎?不是的。聖經説:”在人不能,在神萬事都能”。(參見馬可福音10:27和馬太福音19:26)
但是,朋友,要想改變的前提是,你是否相信這位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的獨一真神? 是否承認自己是個罪人? 是否願意悔改、接受主耶穌的赦免,接受祂做你生命的主? 如果你願意,神的生命就進來,你的”石心”就變成"肉心”;裡面原來"能壞的種子”就變成"不能壞的種子”。裡面有了新的心、新的種子,藉著聖經,就是神的話,以及聖靈的幫助,不但你在世上活著少犯罪,避免"罪”的後果,而且你離開這個世界,會被神接到天家、永遠與祂在一起,免除地獄之苦。朋友,這是你改變"不幸”的唯一出路。
親愛的弟兄姐妹,為什麽我們屬主的人,人生照樣有"不幸”呢?除了我們自己的"罪”,就是不聼神的話,不順從聖靈的帶領所帶來的後果,也有因別人”罪”的牽連帶來的影響。
雖然因著神的恩典,我們在地位上成為"義人”,就是在神眼裡,因著主耶穌的寶血遮蓋、祂在十字架上的替我們的罪而死,將我們從罪的捆綁和死亡的轄制中拯救出來,但是,我們仍活在肉體內,要承認我們的”罪性”還在,時常會"發作”,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每天讀聖經、禱告、被神的話提醒的原因。不但如此,我們還需要體貼聖靈、順服祂的引導,求祂幫助時常對付自己的罪。如果我們偶然而非故意犯罪,就要立刻認罪悔改,神必赦免我們的罪。
如果我們照此行,我們的屬靈生命會越來越長大、成熟,以致於少犯罪或不犯罪。這樣的話,我們不但活在地上,會有一個喜樂蒙福的人生,而且我們將來見神的面時,不至於羞愧、站立不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