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统赋 ----------------------------许万领,許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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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统赋》☆
紫微逸士: 许 万领
2020年01月02日
主编写于日本横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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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法统者,非徒刑名律令之谓也,乃天人相接之枢机,社稷安危
危之所系,生民休戚之所依。其源远而流长,其体常而用变,其道隐
而彰,其德刚而柔。请试陈之:
第一:原道
夫法统者,非徒三尺之繁文,实乃天命民心之交关,乾坤纲维之
所系。昔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观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因夫妇而
正人伦,别男女而定婚姻。神农民教耕稼以足食,制医药以救死,日
中为市,交易而退,各得其所。黄帝作冕旒以正衣冠,立史官以记言
动,虽刑措未置,而天下已治。盖太古之世,礼即是法,俗即是律,
淳风未散,不令而行。
第二:垂统
有夏传子,家天下,而禹刑始作。殷人尊神,率民以事鬼,而汤
刑益密。周监二代,郁郁乎文!周公吐哺,制礼作乐,经以三百,纬
以三千,曲为之防,事为之制。故孔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
哉!吾从周。”是时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刑赏予夺一于朝廷。五
服之制,辨亲疏也;九刑之设,惩奸慝也。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
礼则入刑,相为表里。此中国法统之奠基也。
第三:变古
春秋之世,王纲解纽,诸侯放恣,大夫专权,陪臣执命。孔子惧,
作春秋,一笔一削,乱臣贼子惧。其褒贬予夺,非恃权力,乃恃道义
也。孟子曰:“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
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者,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立万
世之法统,不在位而操赏罚之权,以空言代行事,此中国道统之始与
法统分而实合也。
秦并天下,改法为律,事皆决于法,不师古,不施仁,二世而亡。
汉兴,除秦苛法,约法三章,然不足以御奸,萧何摭摭秦法,作律九
章。叔孙通起朝仪,绵蕞野外,习之月余,高祖乃知皇帝之贵。至孝
武,表章六经,罢黜百家,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天下学士
靡然乡风。董仲舒引春秋决狱,春秋之为用,于是乎大。自此,儒法
合流,礼刑相济,法统得道统之润,道统假法统而行。
第四:鼎盛
魏晋以降,南北分裂,而礼律未坠。北朝虽以马上得天下,然入
主中原,即慕华风,修律令,立制度。至唐,承隋之旧,损益之,作
唐律疏议。其书,一准乎礼,出入得古今之平,郑注贾疏,引经解律,
蔚为大观。长孙无忌等奉敕撰疏,逐条解释,阐发微义,遂使律学大
明。自是新罗、日本、高昌,皆取以为法,此中国法统之光照四裔也。
宋承唐律,而敕令格式并行,编敕日繁,然以士大夫治天下,刑
以弼教,终宋之世,无暴君酷吏之祸。元兴,入主中夏,而犹存汉法,
至元新格,兼采宋金。明太祖起布衣,惩元季之弊,作大明律,简核
得体体,又制大诰,峻令以惩顽民。清沿明律,参以满俗,大清律例,
至于光绪,犹为世用。
第五:正脉
然法统之传,不在典册,而在人心。何谓正脉?其要有五:
一曰天人相与。自古王者,法天而治,春生秋杀,象四时;左祖
右社,法阴阳。灾异见则惧而修省,祥瑞至则谦而不矜。此法统上通
于天也
二曰民为邦本。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孟子曰:“得天
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历代良法,若汉之轻徭薄赋,唐之均
田租庸调,宋之常平义仓,明之一条鞭,清之永不加赋,皆本于养民。
此法统之下系于民也。
三曰君臣共治。虽曰天子,不独断。三代有谏鼓谤木,秦汉有谏
议大夫,唐有给事中封驳,宋有台谏风闻,明虽废宰相,而六科给事
中犹得封驳。此法统之通于上下也。
四曰经权相济。经者,常也;权者,变也。周礼冬官亡,补以考
工;汉律未备,济以春秋决狱。唐律疏议,疏以明经;宋刑统,统以
编敕。此法统之变而不失其常也。
五曰华夷之辨。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春秋之
法,内诸夏而外夷狄,然夷狄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北魏孝文,改姓
易服,用夏变夷;元许衡,以夏变夷,而不失华夏之统。此法统之严
其界而宏其量也。
第六:通变
呜呼!法统之在天地间,如元气之周流,如水之在地中,无往而
不在,而又不可执一以求也。当其盛也,礼乐兴,刑措不用,凤凰来
仪;及其衰也,纲纪坏,法网密,而盗贼蜂起。然天不丧斯文,道不
绝于人心,虽经五胡之乱,沙陀之变,蒙古入主,满清代明,而衣冠
礼乐,典章文物,传之不绝。何者?以其有本故也。其本维何?曰人
伦,曰仁义,曰中正而已矣。
晚清大变,三千年未有之局。西学东渐,法理更新。沈家本、伍
廷芳,参酌东西,修订法律,删凌迟,废酷刑,立陪审,设律师,虽
未及施行,而法治之念已根植人心。民国肇建,五权宪法,约法之治,
艰难缔造,然军阀割据,法统屡断,徒存虚名而已。
第七:开新
人民共和国立,扫除旧污,更立法度。五四宪法,开其端绪;八
二宪法,定其规模。改开后,益修典章,民法典成,刑法再修,诉讼
法备,法治政府,日臻完善。公元二零二三年,新立法法颁行,合党
章与宪法为一体,纳道统于法统之中,使中国法统焕然一新。是知法
统之传,如长江大河,虽百折而必东;如泰山乔岳,虽风雨而不移。
第八:观俗
夫法统者,非独朝廷之典册也,亦百姓日用而不知者也。试观乡
饮酒礼,存尊卑之序;祠堂家训,寓教化之方;乡约社学,隐法律之
形。乃至市井交易,相期以信;邻里争讼,先调以和;父慈子孝,兄
友弟恭,夫义妇听,长惠幼顺,皆礼之遗,而法之源也。故曰:观国
之法,当观其野;知民之俗,乃知其法。礼失求野,信哉!
第九:究原
今之论中国法统者,不可不察其体用本末。其体,则五千年相承
之正统,百折不挠之民本,一脉相延之道义也;其用,则因时制宜之
变法,允执厥中之权衡,民胞物与之大同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乃能成其大,行其远,保我子孙黎民,至于万亿斯年。昔孔子删书,
断自唐虞,取其可法者;太史公作记,始自黄帝,明其所自出。今述
法统,上溯羲皇,下逮当代,非徒考古,实以鉴今。诚知所先后,则
几于道矣。
【赞 辞】
猗欤法统,与天同长。羲皇启宇,三代成章。
周公制礼,孔子正纲。秦法汉律,唐典宋详。
明清因革,民国更张。至于今日,益大而光。
其体则常,其用则方。民胞物与,仁义中央。
垂之后世,永远无疆。凡我华胄,敬之勿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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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范九畴,彝伦攸叙。中国法统,天人之枢。
其来有自,其去有归。百王共贯,万民同趋。
政统为经,道统为纬。经纬既织,国祚乃凝。
星移斗转,斯统不移。后有述者,尚鉴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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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全篇分九章,取九数之极。每章立题,递进推阐,章末结义,
章首设引,使脉络贯通。典故皆有据,义理兼采古今,行文力求古雅而
不失流畅,厚重而不失空灵。字斟句酌,反复锤炼,庶几可得法统之真
精神,赋体之正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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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演则】◆
紫微逸士:许 万领
1996.12.23
写于日本东京
◆要谛◆
文明太极 阴阳两仪 相生相克 统一对立
文明性质 东西归类 东阴西阳 集权分治
文明周期 七百三十 阶分四段 兴旺衰微
文明演义 道通天地 螺旋并驱 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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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演则图
作者:许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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