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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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爱凌不违法,但这事儿看着真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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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爱凌这事儿,吵到现在2026年米兰冬奥会都还没消停。表面上看,大家吵的是她到底算不算“中国人”,参赛资格合不合法;但挖深一点,这其实是中美两国制度撞车、外加政治宣传需求硬挤出来的大戏。说白了,规则上没真违法,但这事儿把好多制度的“缝隙”给暴露得一清二楚,也让人看清了体育怎么被政治当道具使。

先说美国这边,法律护犊子护得死死的。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写得明明白白:在美国出生就是美国人,政府想单方面把你踢出去?门都没有。除非你自己跑去大使馆,当着领事面签字、交钱、等国务院批,程序走完才算真“弃籍”。这玩意儿可不是嘴上说说“我不干了”就完事儿,还得填8854表格,搞不好还得交一笔巨额“退出税”。谷爱凌到现在也没出现在IRS的弃籍名单上,也没谁见过她公开的法律文件。所以按美国法律,她还是妥妥的美国公民。代表中国滑雪?在美国眼里这不自动让你丢国籍,顶多算你“选边站队”而已。

反过来看中国这边,《国籍法》写得也很清楚:不承认双重国籍。你要入中国籍,就得先把外国籍给放弃了。可现实操作呢?大家心知肚明,谷爱凌这事儿明显是“特事特办”。她没按常规流程公开放弃美国籍,中国奥委会却直接给她报了“中国国民”身份,IOC也认了。中国护照有了,国籍变更批了,但那份“放弃美国籍”的证明?谁也没见过。这就很典型了:当宣传需要一个“天才少女为国争光”的故事时,法律条文可以灵活到几乎透明。政治利益>法律刚性,这对比太鲜明了。

再看国际奥委会(IOC),他们的规则其实留了好大一个后门。奥林匹克宪章只要求运动员是“该国国民”,至于你这个“国民”在你们国家法律里到底怎么来的,他们才不管呢。只做形式审查:你国家奥委会出证明、递中国护照副本,OK,过关。细节?不查。执行力度?靠各国自己。这就给国家操作空间了:想包装谁当“自己人”,塞个身份过去就行,IOC睁只眼闭只眼。

说到底,这整件事的核心逻辑就是政治宣传的需要。中国这边把谷爱凌捧成“冰雪公主”“民族骄傲”,各种广告、奖金、流量砸下去;美国那边有些人气得跳脚,骂她“叛徒”“忘恩负义”,副总统都出来说希望美国人代表美国参赛。两边都在用她当符号:一边是“制度优越性展示”,一边是“自由世界被利用”的愤怒点。

但咱们也得说句公道话,谷爱凌本人其实挺鸡贼的,或者说挺会玩规则的。她在美国长大、受教育、住斯坦福,享受那边自由开放的环境和商业机会;在中国比赛、代言、赚钱,拿流量和奖金。两边好处都吃到,中间那句经典的“在美国我是美国人,在中国我是中国人”听起来诗意,实际上就是在制度缝隙里“左右逢源”。她从来不正面回答国籍细节,永远打太极,这也让很多人觉得不爽:你吃着双份红利,总得给个明白交代吧?

从公平竞技的角度,这事儿确实有点扎心。体育本来应该尽量中立,结果运动员身份被政治化操作,规则被国家力量随意“解释”,普通观众的信任感肯定受损。谁还敢说奥运是纯粹的“更高更快更强”?有时候更像是“更高明的宣传”。

我个人看法,在法律技术层面,谷爱凌的参赛资格按现行IOC规则和中国上报材料,挑不出硬伤,很难直接定性“违法”。但政治层面,这完完全全是中美制度差异+宣传需求的产物。美国法律刚性护着她,中国政治灵活用着她,国际规则的模糊地带被玩得飞起。最终受伤的,可能还是“规则就是规则”这份最基本的信任。体育,本该是最干净的战场,结果搞成这样,大家心里都多少有点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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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6)
  • 当前共有6条评论
  • thesunlover

    “说白了,规则上没真违法”,亏你能说出这话,还真得再去好好学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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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sunlover

    “法律条文可以灵活到几乎透明。政治利益>法律刚性,这对比太鲜明了。”

    这不叫“灵活”,这叫知法犯法。比如一个人不经审判就被政府枪毙了,这不能叫“法律条文灵活”,而是政府违法自己制定的法律,严格讲,是中国政府违法了中国人大制定的中国法律。当然了,谁都知道在中国“朕就是法”,“党就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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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sunlover

    中国政府明显是知法犯法(知道她还是美国籍,但仍然给她发中国护照),怎么没违法呀?中国政府是利用权力违反自己定制的国家法律。你居然看不清这点吗?


    美国和奥运会方面确实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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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礼

    根据美国法律,放弃国籍(renounce citizenship)必须去美国驻外领事馆,当面宣誓、填DS-4079/4080/4081等表格、缴费(目前约2350美元)、等国务院批准。完成后,名字会出现在IRS每季度公布的“放弃国籍人员名单”(Federal Register的Quarterly Publication of Individuals Who Have Chosen to Expatriate)上。如果涉及高净值,还可能触发“退出税”(exi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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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礼

    中国国籍法明确不承认双重国籍,加入中国籍必须放弃外国籍。但IOC只看中国奥委会提交的“国民身份”证明(中国护照副本),不查你有没有真弃掉另一国籍。所以她能“特事特办”参赛,但这属于中国执行层面的灰色地带,不是她本人公开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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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礼

    没有公开的放弃程序细节、文件、宣誓记录或IRS名单证据。她在美国法律上仍被视为美国公民(出生公民,受宪法保护,无法单方面剥夺)。所有“她放弃了”的说法,目前都是推测或宣传口径,没有硬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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