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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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 鲁国最高大法官的普通法(先例法)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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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作《春秋》,基本上都是普通法体系的先例与判例之集大成。

东方法制传统,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成文法的体系,大秦律,大明律,就是严刑峻法,各种斩,斩,斩,都是法家的传统,都是有罪推定。

但是相对于应用于普通老百姓的有罪推定成文法体系;孔子通过《春秋》,建立了一套普通法体系的双轨制,以先例和判例为准则,适用无罪推定,应用于士大夫以上阶层,所以说刑不上大夫,就是这个意思,严刑峻法法家那一套只适用于老百姓,不适应于士大夫以上阶层;士大夫阶层适用的是孔子通过《春秋》建立的普通法系的先例规则,和判例规则。

周朝从文王演《周易》,到孔子作《春秋》, 推广的都是高级的文明的灵活的充满活力的普通法,先例法和惯例法;直到秦朝以他野蛮粗暴的法家大秦律,不但用于普通百姓,而且商鞅无差别的将大秦律用于士大夫阶层,导致贵族阶层的崩溃,法律双轨制彻底失效,结果变成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

失去了普通法的屏障,士大夫阶层失去了千百年积累下来的各种先例与判例的权力,周天子与诸侯士大夫共有天下的封建制,因为大秦律的无差别推广而土崩瓦解,秦灭六国,六国灭秦,苛深严酷的大秦律看起来遮天蔽日,立竿见影,高效快速,但是结果只是保证了相互之间的N次毁灭而已。

《春秋》微言大义,用一个个活的判例和活的先例来应用于不同的人不同的事情上面,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从不一言堂,从不一刀切,也不搞动辄得咎;凡事都是就事论事,也是实事求是,尊重先例,尊重判例,尊重约定俗成,更加尊重条约,尊重他人,信守承诺,从来不霸王硬上弓。

孔子作为鲁国的最高大法官,奠定的是一个东方普通法系的文明基础,特征是井然有序的传承,有形无形的约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受规则的约束,都有完整受保护的自由。

一种内外有别,贵贱有分的法律双轨制,

平等吗?不平等;文明吗,真的很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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