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畅:伊斯兰国家为什么走出了截然不同的道路
舒畅:伊斯兰国家为什么走出了截然不同的道路
全球穆斯林人口约 20 亿左右,占世界人口的 24%–25%,是仅次于基督教的第二大宗教。目前,全球大约有 50 多个国家将伊斯兰教作为国教或拥有大多数穆斯林人口。从国家政治制度、建国理念和世俗化程度来看,这些国家可以大致分为四类:
世俗或半世俗型伊斯兰国家
如马来西亚、印尼、摩洛哥、约旦
→ 宗教是文化认同,而非统治工具资源型伊斯兰国家
如文莱、部分海湾国家
→ 富裕主要来自自然资源,而非制度优势神权或意识形态型国家
如伊朗
→ 宗教是政权合法性的核心,改革空间极小极端宗教统治国家
如阿富汗
→ 宗教直接取代国家法律,社会功能严重受限
这些国家的发展水平差异极大。有些国家富裕稳定,民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而有些国家长期战乱,经济落后,妇女地位低下,社会停滞不前。本文将以伊朗、阿富汗、土耳其和马来西亚为例,做一个探索性的分析,试图更深入理解不同伊斯兰国家的发展路径。
一、伊朗:神权政治下的制度性僵化
伊朗是当今世界最典型的神权国家之一。表面上,它有总统、议会和选举制度,但最高权力始终掌握在“最高领袖”和宗教机构手中。宗教不仅是信仰,更是政治合法性的核心来源。
在这种体制下,宪法、法律和民意都必须服从宗教解释。任何改革,只要被认定“不符合伊斯兰原则”,都可能被否决。其结果包括:
女性权利长期受限
言论与思想空间被压缩
青年受教育程度高,却缺乏上升通道
大量国家资源用于意识形态输出和地缘政治,而非改善民生
伊朗并非天生贫穷,但长期的神权内耗导致高通胀、失业和人才外流,形成恶性循环。这是一种披着共和国外衣的宗教统治模式。
二、阿富汗:极端宗教统治下的社会停摆
阿富汗的情况比伊朗更为极端:宗教几乎完全取代国家。塔利班以对伊斯兰的极端解释治理社会,独立于宗教之外的法律体系几乎不存在。宗教解释即法律,且可随人随地而变化。
最严重的问题集中在对妇女的系统性排斥:
女孩无法接受中学及以上教育
女性被禁止从事多数职业
女性几乎被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
这种制度性歧视带来的后果十分残酷:女性无法从医、受教育受限,导致分娩时无法得到基本医疗救助,甚至出现“无人可救”的人道灾难。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制度性悲剧。
当一个社会主动放弃一半人口的教育和就业机会,就不可能拥有经济发展和社会活力。阿富汗的问题,不是“发展缓慢”,而是国家功能几乎陷入停摆。
三、马来西亚:伊斯兰社会中的世俗国家
与伊朗和阿富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同样以伊斯兰教为国教,但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治理路径:
宪法高于宗教,世俗法律主导国家运行
伊斯兰法主要适用于婚姻、继承等个人事务
市场经济开放,对外合作程度高
多族群、多宗教社会迫使政治必须妥协与平衡
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下:
妇女可以接受教育、参与就业
社会保持活力
经济持续发展,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这说明问题不在于信仰伊斯兰,而在于伊斯兰是否凌驾于国家之上。宗教是个人信仰,任何人无权干预;但当宗教凌驾于宪法、法律和个人权利之上,用几百年前的教义治理现代国家,结果往往是:
制度僵化
社会倒退
长期贫穷
四、土耳其:世俗体制下的伊斯兰社会
土耳其的人口中约 99% 是穆斯林,但宪法上并未将伊斯兰教定为国教,国家实行严格的世俗制度。这是土耳其发展的关键原因之一。土耳其同时是北约成员国,经济发展相对稳健,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较高。
土耳其能发展得较好,原因主要包括:
政教分离:宪法明确规定宗教不干预国家事务,政治决策以世俗法律为准
现代教育体系:男女均可平等受教育,高等教育普及率高
市场经济与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外资,参与国际贸易和合作
地缘政治与国家安全保障:作为北约成员,获得安全和制度稳定的外部保障
相比伊朗和阿富汗,土耳其的经验表明,即便是人口高度穆斯林的国家,如果能将宗教置于宪法和法律之下,社会依然可以保持活力、经济可以持续发展。
五、结论:宗教信仰与国家治理
四个国家的对比表明:
宗教是个人信仰,无可非议,也应受到尊重
当宗教凌驾于宪法、法律和个人权利之上,治理现代国家会出现严重问题
伊朗和阿富汗展示了政教合一带来的制度僵化、社会倒退和长期贫穷
马来西亚和土耳其展示了世俗化治理的可能性和优势,即使人口以穆斯林为主,仍能实现社会活力和经济发展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英国、法国和德国等欧洲国家。我个人的观察是,这些国家在未来可能面临伊斯兰化的趋势。如果这种趋势任凭继续发展,未来出现政教合一、一晚就变天的伊朗也并非绝无可能!
作为已经习惯于活在文明社会一员的我们来讲,这是极其可怕和不愿看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