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虎被捕与中国舆论和维权空间的进一步压缩
2月初,一则消息震动中国传媒圈和舆论场。著名调查记者刘虎和其同事巫英蛟被警方逮捕,罪名为“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刘虎长期报道官员腐败、官商勾结等涉及官员的新闻和相关深度调查,在媒体行业内知名度颇高。
刘虎长期报道官员丑闻而仍能自由,很大程度在于其注意避免触及官方“政治红线”。刘虎并非政治抗争者,也不是反体制人士。刘虎虽然报道过不少官员腐败丑闻,但一般避免对体制的直接批判,不触及敏感政治议题,报道中就事论事,矛头只对准具体的官员个人。刘虎在政商和媒体界也人脉广泛,与官方保持着沟通渠道,这也让他能长期游离于红线边缘却仍能相对安全。
之前许多年,刘虎曾长期被现体制允许和容忍进行调查报道。虽然刘虎也曾被官员报复而一度入狱,也曾遭受过一些威胁骚扰,但都化险为夷、平安渡过。而本次逮捕则与之前不同,根据拘捕罪名和当下社会背景,恐怕并非只是个别官员报复,而是体制发力下的打击。
相对于刘虎上次被拘捕时被指控的“诽谤”罪名,本次的“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都较之更重,其中“非法经营罪”也是对待异见人士的“口袋罪”。这两个罪名也都偏于公检法公诉,而非诽谤罪那样主要由具体受害对象控告。
而更根本反映刘虎本次被拘较之前处境恶化的,是政治、社会、舆论环境可见的显著恶化。刘虎活跃时期是2000年代后期至2010年代。那些年中国的舆论环境较为宽松,法治也较真实。只要没有鲜明的颠覆政权、对抗政治体制,而只是就具体案件和官员进行报道、批评、诉讼,仍然有相当的自由空间。那时做相关调查报道的记者,最多面对所控诉官员个人或其所在地方政府的报复,而并不会被中国整个体制全面迫害。有时一些敢言、深入险地的媒体人,还会得到官方表彰。
但到了2010年代中后期,中国舆论环境和法治环境都逐渐恶化,而这是由于政治体制更加极权所导致的。这时对官员提出控诉、报道负面事件、与政府打官司、公开表达异见,就逐渐不被官方所容忍。因为对于执政的中共而言,这些都是挑战统治权威、危害稳定、不利于政治安全的行为。即便不直接挑战政权、颠覆体制,也仍然会被打压。
正是这样背景下,许多新闻媒体从曾经独立报道新闻、敢于批判,变成听从指令,如“南方系”整体的“被招安”,就是舆论风向改变的例子和结果之一。中国独立媒体人的生存也越发艰难,不少知名媒体人如柴静、王志安等出走海外。还有一些则从积极发声到沉默。这些人都曾经在体制容忍红线内“带着镣铐跳舞”,但后来上峰对温和的批评都不再容忍。
不仅媒体人感受到了日益严酷的寒冬,以前活跃的维权人士、法律人士、社会活动者也都经历了相似的环境变化和个人悲剧。曾经,“民告官”在内个体维权、公益维权活动,是得到容忍甚至鼓励的。
如著名公共活动人士郝劲松,曾通过诉讼方式迫使当时的铁道部放弃春节期间火车票涨价政策。郝劲松活跃于公共舆论场和法律界,通过若干次公益诉讼和坚持不懈的舆论发声,推动了对消费者权益法律的规范、做了许多有利于公共利益的事。当时郝劲松还获得检察院、法院、官方媒体的表彰,接受过央视采访。
但到了2010年代中期,郝劲松就备感压力而难以再进行公益维权活动,逐渐淡出大众视野。2019年,郝劲松被家乡山西的警方逮捕,最终以寻衅滋事和诈骗被判处九年徒刑。其在狱中还遭到殴打和羞辱等虐待。而这些罪名及涉及的案件,都是其多年前参与维权并曾获肯定的所涉事件,官方显然是“秋后算账”式的追诉和惩罚。
而另一同样曾被同情和鼓励、得到正面结果、促成劳教制度废除的维权人士唐慧,在2023年也遭遇类似“秋后算账”式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以上这些只是较知名人士和案例。而与之相似、曾经在舆论宽松、法治较公平时得以伸张正义、促进公益,而如今不得不噤声、出走、锒铛入狱的,还有许多。在专门记录公民维权和政府迫害的“维权网”和“民生观察”等网站有许多相关案例记录。
刘虎及以上其他案例有着颇为显著的共性。即当事人并未直接对抗体制、未颠覆政权,而主要通过合法与温和方式,试图维护权利和促进公共利益。其针对对象往往也是个别官员和地方政府,而并非整个体制和全体执政者,甚至还是冀望“清官”、“青天”、“法律”为其做主。他们在大约十几年前时都曾活跃,得到官方容忍甚至鼓励和嘉奖。但随着政治和社会环境剧变,他们不仅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报道事件和维护权利,还遭到打击报复,身陷囹圄。
这显著的体现了中国舆论和维权环境的恶化,人们言论自由范围的大幅压缩、权利及维权边界的急剧收窄。其实但凡对公共舆论和司法领域有所了解和涉足,都会感受到近年这样的趋势。而刘虎和巫英蛟的被捕,则意味着日益逼仄的舆论空间进一步被压缩,从糟糕到更糟糕。
正如一段流传甚广的名言所说,“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 最近十多年乃至数十年的中国,大体上正是呈这样的趋势在变化。
独立的媒体和媒体人,新闻和舆论的自由,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非常重要。有人将舆论视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权”,就是看重其监督政府、议论时事、解决问题的多重重要功能。而没有异议的舆论,只是掌权者的肉喇叭、统治阶层的应声虫,不仅没有有益作用,还是有害于国家和人民的。
同样,人们通过法律、传媒、公民组织、社会上各种资源和人际纽带维护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也是一个健康社会运转的基础。而维权渠道被堵塞、人们难以维护自身权利,公共利益更无人关心,就导致人们总是遭受损害、相互提防,社会逐渐溃烂。
前些年的新冠疫情及“清零”政策,之所以引发恶果,很大程度正是在于那时舆论自由已颇受限,大众的诉求、异议的声音不能有效表达,合法途径被阻塞,才发生许多悲剧。近年中国社会死气沉沉,无论“内卷”还是“躺平”,以及网上舆论对立和极化,也都与舆论被限制、维权渠道受阻、人们丧失希望有关。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执政初期,曾引用名言“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鼓励党员发扬民主、敢于发表异见。可后来,政策逐渐变成了“不许妄议中央”,要“党媒姓党”,还向高校和媒体下发“七不讲”通知,不许讲新闻自由、反对司法独立。这显著的忘了初心,也有始无终。
执政者对待舆论和法治,如何做是利国利民,如何做是误国害民,道理和是非是清晰的。但执政的中共为了政权稳定,为了一己之私,不惜封杀舆论、禁制维权,对活跃的媒体人和维权人士横加迫害。从删帖、限流、封号、禁言,到“喝茶”、传讯、拘捕、判刑,编织成密集的禁言网络。而司法独立成为禁忌、律师辩护空间越来越小、媒体和公众监督渐行渐远的恶劣法治环境,人们也越发难以维护权利自由。舆论的压抑和司法的黑暗也相辅相成、互相影响,恶性循环。
刘虎等揭露黑暗的媒体人、为法治斗争的人权捍卫者,其丧失新闻自由和人身自由,又被司法迫害,恶劣的大环境下难以挣脱而恐将长期在牢狱中的境遇,正是当今中国舆论和法治双重恶化及相互影响的写照。
虽然刘虎等人的名字尚未被国内互联网完全禁制,也有法律人士探望和奔走,其个案还有一些希望,其个人命运或有转机。但从大环境看,中国的舆论和维权环境进一步恶化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更多缺乏知名度、资源和人脉稀薄的人,平民大众和弱势群体,无法得到刘虎案这样的关注和声援,在舆论和司法环境恶化下,将更求助无门、面对绝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