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给嗓音和贫穷的初恋
因为会一点画,被校刊主编看中,雇我给校刊画插图。是我的爱好,又能赚几个零花钱,何乐而不为?没啥谦虚的,欣然接受。
但是,未曾料到,插图没画几幅,酬劳还没拿到,很不幸,初恋就俘虏了我。
和我一起编辑校刊的是一个中文系的男生,也是学生会主席。初次见面,印象深刻,成熟稳重趋近于大叔级别,不由得感叹,不愧是学生会干部,是一块当官的料,崇拜之心悄然萌芽了。
再次见面,一手好字顿时让我倾到,心不禁怦然一跳。
第三次见面,是在学校图书馆楼前的宣传墙上,共同画一幅大型宣传画。这小子,不仅字写得好,画也不赖,是一个人才。
就这样,一见动心,二见倾心,三见就想交心了!此子的才气完全迷住了我的心。而我又不是普通女孩子,毅然决定女追男。我不想错过了如此优秀的男孩子,更不想眼睁睁看着他成为别人的男朋友。
此时,刚好是大一下学期。我是行动派,做事一向果断。宣传画完成后,打听到我的老乡和他一个班。于是托他去做红娘。
女追男隔层纱,何况,外观上,我还占点上锋,一点没费周折,学生会主席屈驾成了我的初恋男友。
但是,又一个未曾料到,只约会了三次,我就决定和他分手。
原因奇葩又简单,但在情理之中。
我实在听不惯他的嗓音,太苍桑,太沙哑。偶尔听听不觉啥,可一直听就觉得太压抑,太没有年轻人该有的活波劲儿和青春的气息,整个人就一大叔。我担心,如果自己和他处下去,很快不变成老太婆,也会化为中年妇女。
一辈子的事,生物学上某个点不习惯,不喜欢,绝对不能将就和凑合。此子甚是优秀,但本姑娘无福消受,只能长痛不如短痛,趁彼此还没陷得太深,早日分手才能把伤害降到最低。
还有,三次约会,了解到,他家是纯粹的农民,四兄弟,家境贫寒,只能供他一个人上学。由此,他告诉我,将来他有责任和义务照顾下面三个弟弟。
我自认能力很有限,境界也不高,无法履行“长嫂如母”的大任,还是趁早“退位让贤”比较好。
一旦主意定了,就立即找红娘去传话,找了个不伤彼此的理由,干干脆脆地和他分了手,分得一干二净,半点也不拖泥带水。
我不去给校刊画插图了。小小有点心痛,因为,外快没了。这应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怎么讲,大错在我,付出一点代价是应该的。
后来,老乡告诉我,因为我,他拒绝了高中女同学对他一两年的追求。可我不以为然,追求他一两年,他都不为所动,谁信呢?高中女同学那么执着地追求他,能介意他和别的女生刚开始便就结束的昙花之恋而不继续追求他?
当然,他生我的气,我完全理解,只是别把和我不相干的事情扯进来责怪我就行。
是我追的他。但是,并没有因此,交往了,觉得不合适,就不能提出分手的道理。相反,当机立断,快刀斩乱麻,尽早分手才是对双方最负责任的做法。
事实证明,我的眼光没错。毕业后,此子分到了省委组织部。后来听说下放到县里锻练。再后来就完全没有了消息。不过,大概率他官运亨通应该是无疑的。
祝福他,祝福他老婆不但喜欢听他的烟枪嗓子,更是做到了大仁大义,尽到了“长嫂如母”的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