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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判案护宪, 反华份子吴国光和赵善轩食古不化为党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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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判案护宪, 反华份子吴国光和赵善轩食古不化为党洗地

近日,反华中文媒体炒作去年11月的旧闻报道我党中国香港高院法官李运腾的关于「结束一党专政」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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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撤銷公訴書申請遭法官駁回 案件明年1.22開審 https://www.i-cable.com/%E6%96%B0%E8%81%9E%E8%B3%87%E8%A8%8A/406276/%E6%94%AF%E8%81%AF%E6%9C%83%E9%A1%9B%E8%A6%86%E6%A1%88-%E9%84%92%E5%B9%B8%E5%BD%A4%E6%92%A4%E9%8A%B7%E5%85%AC%E8%A8%B4%E6%9B%B8%E7%94%B3%E8%AB%8B%E9%81%AD%E6%B3%95%E5%AE%98%E9%A7%81%E5%9B%9E

【有線新聞】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政權案,法庭先處理鄒幸彤撤銷公訴書的申請。鄒幸彤質疑律政司沒有定義何謂非法手段,令她無法獲得公平審訊,遭法官駁回申請。

鄒幸彤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控罪指她和支聯會李卓人以及何俊仁,於2020至2021年煽惑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鄒幸彤就公訴書提出多個問題,指控罪沒有列明她使用哪種非法手段, 質疑控罪過於空泛,令她無法準備答辯。

控方指根據中國憲法,沒有任何合法途經可以結束一黨專政根本制度,因此有任何意圖要結束共產黨領導的手段都屬違反憲法。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引述控方開案陳詞,指支聯會以守護民主或六四事件的名義宣揚結束一黨專政等綱領,即使未有具體計劃都可以構成違法。

鄒幸彤再質疑控罪中「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沒有客觀定義,無法對應任何具體行為。李運騰舉例指在全國人大會議上引爆炸彈,導致領導人死亡便能構成結束領導,認為控罪足夠清晰。

鄒幸彤認為領導人身亡不代表結束黨的領導,認為控罪沒有明確界線和範圍,讓控方可以將鼓勵人參觀六四紀念館等任何行為「塞進」控罪框架,質疑無法達到公平審訊。李運騰指,控罪是否站得住腳,與今次申請無關,要留待審訊時根據控方的證據去判斷,決定駁回鄒幸彤申請。

案件原定今年5月開審,法庭先後兩次押後審期,將於明年1月22日展開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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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具体的于法庭的法律交锋请见:https://hkcourtnews.com/%E6%94%AF%E8%81%AF%E6%9C%83%E6%B6%89%E7%85%BD%E5%8B%95%E9%A1%9B%E8%A6%86%E5%9C%8B%E5%AE%B6%E6%94%BF%E6%AC%8A%E6%A1%88%EF%BD%9C%E9%84%92%E5%B9%B8%E5%BD%A4%E7%94%B3%E6%92%A4%E9%8A%B7%E5%85%AC%E8%A8%B4/

在本文的撰写过程中,本大少尽量避免反华反共媒体的X手报道,而刻意尽量采用各线党媒的报道作根本参考以及部分我党宽容的媒体,以正视听,





爱党爱国护宪人士的解释

谭耀宗:叫「结束一党专政」或违宪、不符参选立会资格

2018-03-19

全国人大日前表决通过宪法修正草案,包括在宪法第一条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19日表示,宪法修订后,进一步肯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地位,今后倘有人再叫「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 或已违反宪法及基本法。被问到会否影响参选立法会资格,他说,应交由选举主任考虑。


References:


  • 谭耀宗:叫「结束一党专政」或违宪、不符参选立会资格 https://www.hk01.com/article/169588

  •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257940

  • https://www.stheadline.com/article/1696440/%E8%AD%9A%E8%80%80%E5%AE%97%E7%B5%90%E6%9D%9F%E4%B8%80%E9%BB%A8%E5%B0%88%E6%94%BF%E5%8F%A3%E8%99%9F%E6%88%96%E7%89%B4%E8%A7%B8%E6%86%B2%E6%B3%95%E5%8F%8A%E5%9F%BA%E6%9C%AC%E6%B3%95


反党反华人士的解释

反党反华人士的言论,多数不会出现在党媒,即使出现了,也必然被我党掐头捏尾的歪曲。所以,本大少不得不引用反党反华媒体。

民间人权阵线

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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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欠缺中國歷史認識 剝奪政治權利居心叵測

譚耀宗今天向傳媒指叫「結束一黨專政」或違憲、不符參選立會資格,居心叵測,本地土共不但畜意跑出來為主人獻媚,主動亂解主子心意,更欠缺中國歷史的認識。民陣堅決反對譚耀宗的狂妄言論,堅決維護香港市民的政治權利,不容任何形式的政治篩選,建制派必須立即收回言論。

選擇政權乃人民基本權利,本來利用選舉主任剝奪香港市民參選資格,已經嚴重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透過政見褫奪市民參選權、被選權。昨日港獨不能參選、近日自決不能參選,今日譚耀宗竟然率先媚共,自表支持結束一黨專政者不能參選,完全是帶頭敗壞香港的所為。民陣堅決反對任何剝奪政治權利的舉措,對政制有意見,不代表要上綱上線,指控對方牴觸憲法及基本法。《基本法》26條列明香港市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若果尊重基本法,就應該尊重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譚耀宗此言,足見對中國現代史欠缺認識,大言不慚。事實上,連鄧小平也反對一黨專政,他們雖然不同意實行西方的多黨競爭制,但同樣反對中國實行蘇聯的一黨制或一黨專政。文革後,鄧小平吸取血的教訓,要求加強民主黨派監督中國共產黨機制,1989年中共頒布《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1993年人大更把「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寫入了憲法。今天習近平修改憲法,奠定中共大一統地位,實在是政治倒退,亦難怪港人憂慮一國兩制蕩然無存。譚耀宗主動配合中共倒退,若然成事,必定影響香港國際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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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光

吴国光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0%B4%E5%9B%BD%E5%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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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憲法與「一黨專政」的辨析 原载:https://2newcenturynet.blogspot.com/2026/01/blog-post_169.html

日前讀到《德國之聲》中文網的報導,其中引述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Alex Lee)的說法。這位法官似乎認為:「基本上,任何試圖結束一黨專政的行為都被視為違憲」。我不知道該報導是否準確,但作為研究中國政治制度的專家,也是香港永久居民,我認為這種理解和做法對香港法治和中國憲法是嚴重的挑戰與破壞,因此不能不撰文發表自己的看法。

「任何試圖結束一黨專政的行為都被視為違憲」,這個說法的前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將中國政治制度確定為「一黨專政」。這個說法能不能成立呢?這可以從憲法條文的相關規定、「一黨專政」的概念辨析、誰具有釋憲的法律權威等三個方面來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來沒有說中國是「一黨專政」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說,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和序言來做出「任何試圖結束一黨專政的行為都被視為違憲」這一判斷的。那麼,我們先來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相關論述究竟是甚麼樣的。

憲法序言說:「一九四九年,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鬥爭和其他形式的鬥爭以後,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這就是說,中國的國家權力是「人民」所掌握;沒有說是某個「一黨」所掌握。

憲法序言又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我國社會逐步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社會主義制度已經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得到鞏固和發展。」——這就是說,中國的國家政權是「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沒有說是「一黨專政」。

憲法序言還說:「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這裏明確說到「多黨」;沒有說中國是「一黨專政」。

憲法第一條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裏以憲法條文明確規定說中國實行的是「人民民主專政」;沒有說是「一黨專政」。

憲法第二條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這裏以法律條文體現了序言的精神,沒有說一切權力屬於某個「一黨」。

很明顯,持「任何試圖結束一黨專政的行為都被視為違憲」這個說法的人,要麼根本沒有讀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要麼就是在蓄意歪曲乃至憑空捏造憲法內容。這是對憲法的嚴重侮辱和挑戰。在香港存在這樣嚴重而公然的挑戰憲法的行為,挑戰者還掌握公權力和司法公器,這必須得到糾正。

|「一黨專政」的概念辨析政治意涵

上述憲法引文明確說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其中提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人可能會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等同於「一黨專政」,並依據這種理解而做出「任何試圖結束一黨專政的行為都被視為違憲」的結論。這裏就需要對「一黨專政」的概念稍做辨析。

就詞義而言,第一,「領導」和「專政」在法律意義上不是同義詞。據《現代漢語詞典》,「領導」意即「率領並引導」;「專政」則是「佔統治地位的階級對敵對階級實行的強力統治」。這顯然是詞義不同的兩個詞彙。第二,「一」和「多」不是同義詞。上述憲法引文的主語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修飾語,不僅主次分明,而且法律涵義明確在於「多黨」。「多」不是「一」,「多黨」也就絕不是「一黨」——這是很簡單的數學。

就歷史而言,中國共產黨的建國綱領就是「廢止一黨專政」。1945年4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大上所做的政治報告中明確提出,把「廢止一黨專政」作為中共的建國綱領(見毛澤東,〈論聯合政府〉,《毛澤東選集》一卷本,頁930-1000,特別是964-967),並明確批駁了那種認為中共建政後會建立「一黨制度」的說法(頁962-963)。

「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和1945年毛澤東代表中國共產黨所提出的「廢止一黨專政」的政治綱領,是相同的說法。將之指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缺乏歷史知識的認知和判斷。

中共七大首次在黨章中將毛澤東思想確立為中國共產黨的指導思想;中國共產黨1960年代以來迄今的歷次版本的黨章都一再確認了這一點。這就是說,中國共產黨從來沒有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是「廢止一黨專政」的結果,更沒有說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本身就在實行「一黨專政」。一邊強調憲法中所寫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一邊又說「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的憲法含義等於「一黨專政」,這是違背毛澤東思想的,也是違背中共黨章的精神的。

就概念而言,如果「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憲法中不等於「一黨專政」,那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也就不等於「一黨專政」。

就政治而言,說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民主專政或無產階級專政等於「一黨專政」,意涵就是:第一,指控中國共產黨在建立政權以後背棄了其初心,把「廢止一黨專政」的建國綱領改變成為建立和實行「一黨專政」的政體;或者是,第二,指控中國共產黨歷史上「廢止一黨專政」的主張在當時就具有違憲的性質,指控「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其所建立的「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是不合法的。

「任何試圖結束一黨專政的行為都被視為違憲」這個說法,前提是上述兩種指控中的任何一種。持這種說法,政治含義就是捍衞「一黨專政」,也就是要捍衞中國共產黨所要求廢止的政治制度。這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所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七十多年有效統治中國大陸的歷史背景下和政治現實中,可能具有「試圖顛覆國家政權」的性質。

|誰具有釋憲的法律權威?

當然,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可能認為他具有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權力。但是,他這種想法是違憲的。

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官們應該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這不是英國,在英國那種制度下最高法院具有釋憲功能。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在香港主權回歸中國二十八年之後,為甚麼居然仍按英國法律思維來行使司法職權呢?希望這只是沒有學習到中國共產黨的與時俱進,法律知識嚴重落伍、脫節與欠缺,而不是刻意挑戰中國全國人大的釋憲權威。

那麼,中國全國人大在過往釋憲時有沒有說過「中國是一黨專政」呢?從來沒有。唯有來自香港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2018年3月曾表示,「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可能已違反憲法及《基本法》」。但是,譚耀宗的說法,除去其可能的違憲含義不說,也不過是個人說法,並不代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而釋憲的權力屬於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並不是屬於哪一個個人。在中國現行制度下,不要說一個人大常委會委員,就是國家主席,也不具有釋憲的權威。

有人可能會說,譚耀宗的說法可能意味着中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某一天會做出「中國現行制度是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憲法解釋,會認為「結束一黨專政」就是顛覆國家政權——這不妨稱之為「全國人大按譚耀宗說法而釋憲的假設」。這種假設意味著某些人自我膨脹到把個人凌駕於國家主權機構之上,這姑且不論;回到本文前述在政治上的辨析,這種假設等於:第一,要求把中國共產黨「廢止一黨專政」的建國綱領變為建立和實行「一黨專政」的政體,這是挑戰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或者是,第二,指控中國共產黨歷史上「廢止一黨專政」的主張是違憲的,指控「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其所建立的「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是不合法的。歸根結底,這都是在試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必定造成憲政危機,如果得逞則就是一場憲政政變。

因此,持「全國人大按譚耀宗說法而釋憲的假設」,意味著為了維護某種違背憲法本意的憲法解釋而不惜否定憲法,根本否定國家政權的合法性,已經涉嫌「試圖顛覆國家政權」。

|結論

綜上所述,結論很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來沒有將中國政治制度確定為「一黨專政」;「任何試圖結束一黨專政的行為都被視為違憲」這個說法不僅不能成立,而且其本身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是違背並抵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從個人行為來說則可以被認為是詆毀並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根據這樣的違憲說法和行為來行使司法權力,是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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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善軒

趙善軒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6%99%E5%96%84%E8%BB%92

此君最近制作了一个视频,作为一个专业历史学者,引经据典驳斥我国香港高院法官李运腾的说法:


  • 学习强国:由「高院法官李运腾指「结束一党专政」必违中国宪法,赵紫阳前智囊撰文斥歪曲、捏造」说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NP6XHRYgFo


全篇沿引吴国光的解释,论述了很多中共的历史,也引用了各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文,唯独不完整引用2018宪法首章首条。

吴国光此文漏洞百出,至少至少有几打论断我可轻易以历史和现实驳斥。不过只就其开头几段挑几句,主要是要揭露这些论断的思维方式。


》》但作為研究中國政治制度的專家,也是香港永久居民,我認為這種理解和做法對香港法治和中國憲法是嚴重的挑戰與破壞

我看此专家与过去三十年的强国砖家差不多,咬文嚼字,扭横折曲字面意思。此我党的中国香港高院法官的理解和做法,只不过是我党人大通过的香港国安法凌驾香港所有法例包括基本法的大形势下的一个小小自然技术操作。对香港法治有多严重的挑战和破坏?相比于五年多来我党的香港特区政府在国安法的加持下以此法对香港多层面的拨乱反正,由乱及治的种种大小操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來沒有說中國是「一黨專政」

“一党专政”从来不是一个法律名词,不可能出现在任何国家的法律包括宪法之中。按吴国光的通篇论述,一党专政此词简短,而首章首条就是具体阐述,非要一定要在文字中出现“一党”而且以专政接龙吗?

“一党制”是Layer 1 政治学名词, https://zh.wikipedia.org/zh-hant/%E4%B8%80%E5%85%9A%E5%88%B6。

根据《“按宪法严格对香港实行管治”意味着什么?》(https://siubuding.blogspot.com/2019/10/blog-post_31.html)的对我国宪法的严谨考据,1975年的文革宪法第一章第一条正式规定了专政,第二条规定了一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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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国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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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之前的我国的宪法并无规定一党制。当然,这并无妨碍我国通行我党唯一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并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达到高峰。

1978年版的宪法承文革宪法的沿革。

1982年版,弱化了一党制的表述,把之收埋到第三十六条。韬光养晦隐为上,我党要办和扮改革开放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8年)》 @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AE%AA%E6%B3%95_(2018%E5%B9%B4)

共产党被提到5次,且1次正文中,更是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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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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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在宪法中的关键地位,和确认一党制,都是承文革宪法的沿革。


“一党专政”是 Layer 2政治学名词。 

文革宪法和现行宪法的首章首条,清晰明确地定义了我国是一党专政的国家。谭耀宗和李运腾对我国宪法的理解,无论是在字面,法律意义和实践上,都是100%正确,虽然2018年谭耀宗的表述有点弱势婉转,而李运腾的表述则是逻辑清晰,气势迫人。

稍微不是文盲的人都明白,以四字词为主的成语背后都有典故,无论是历史典故,还是理论典故。这些典故,充分诠释那些成语,而简洁的成语表达了那些典故的意思,意义和意识。

这两位学富五车的学者,还有很多反华反党人士为什么会发鸡盲?为何如是一厢情愿地理解我党法律的条文?

我的分析是:这些反华反党人士,缺乏基本语文水平,作为专业人文学者治学态度不够严谨,在思维方式上舍本逐末,更根本的,是还有相当明显比例的奴才心态。

解放后,我党一向的理论,心态和实践就是,我就是一党专政,你吹咩?

而我党在法律条文上,故意留下模糊空间,方便我党进行与时俱进的随意解释和实践,也留给诠释空间给有奴才心态的反华反党人士在反华反党的过程中不自觉地为党洗地,成为有用的反贼。

而对于现行宪法的首章首条如是清晰的对一党专政的阐述,此番一众反党反华人士这样努力歪曲,还要倒打一耙说李运腾法官歪曲宪法,实在令人叹为观止。唯有“奴性浓”可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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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iubuding 回复 俞先生

    首章首条清晰确立专政与一党。

    只有首版宪法1949-1975,模糊了一党。

    此文已明确提出,不停留在字面和法律意义的分析的层次,更要指出相关事实和思维方式。警告和敬告反华反共人士,不要做我党的有用的反贼。

    这是更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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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俞先生

    共产党的领导和一党专政在中国就是一回事。领导就是专政的委婉说法。就一个词汇狡辩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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