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阔海

注册日期:2008-11-13
访问总量:1845486次

menu网络日志正文menu

梅岗城的通病与恶之平庸


发表时间:+-

最近读To Kill a Mockingbird(中国译为:《杀死一只知更鸟》),其中的人物Atticus Finch(阿提克斯·芬奇)说过这样的话:

“... I hope and pray I can get Jem and Scott through it without bitterness, and most of all, without catching Maycomb's usual disease. Why reasonable people go stark raving mad when anything involves a Negro comes up, is something I don't pretend to understand...“ (“……我希望并祈祷杰姆和斯科特能够心无积怨地度过难关,最重要的是,他们能够不染上梅岗城的通病。明理的人为什么一碰到黑人的问题就变为彻底的癫狂,我对此一无所知……”

这里面写的Maycomb(梅岗城)是小说中虚构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小地方。从第一人称斯科特的视角看来:这个小城的居民大多数都是好人;从她父亲Atticus Finch看来,都是reasonable(明理)的人。

然而,当她父亲成为一个黑人的辩护律师之后,Maycomb's usual disease (梅岗城的通病)大爆发了:镇上几乎所有的白人都自觉不自觉地依据种族(肤色)站队,丝毫不考虑真相,根本不把涉案的黑人与白人当作一样的人来看待,并且对斯科特一家进行各种辱骂、恐吓、乃至霸凌。

明理应该包含基本的同理心(或共情能力)吧。那么,平时表现得有同理心的人,碰到某个特殊问题,比如种族问题,突然就丧失了同理心,失去了理智,这种“梅岗城的通病”究竟是为什么?

斯科特的父亲,身为律师的阿提克斯承认自己对这种病的原因一无所知。

在我看来,阿伦特的“恶之平庸”恰恰回答了阿提克斯的问题。

恶之平庸(The Banality of Evil )是20世纪著名的政治哲学概念之一,作者是德裔美国思想家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 1906-1975)。

我简单的对“恶之平庸”的理解是:平庸之人出于平庸的动机可以犯下大奸大恶之罪行。

阿伦特是在她著名的《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份关于恶之平庸的报告》(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中提出这一看法的。二战后在耶路撒冷被公审的纳粹官员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 1906-1962) 是她产生这一看法的重要原因。

二战后,全世界都在反省德国纳粹党的反人类罪行,特别是臭名昭著的“犹太大屠杀计划”。阿道夫·艾希曼就是参与该计划的重要人物。而他的自我辩护是:我只是“奉命行事”。

阿伦特的思考从这里开始:

她觉得:阿道夫·艾希曼是一个平庸的人,有着平庸的动机,比如升官。在这样平庸的动机驱使下,他放弃了思考,丧失了基本的善恶判断,积极参与了屠杀成千上万犹太人的计划。

艾希曼之罪大恶极是事实。艾希曼之平庸,特别是在思想层次上的平庸也是事实。可见:大奸大恶未必一定出自大奸大恶之人;无思想的庸人也可以犯下大奸大恶之罪行。

恶或许肇始于大奸大恶之野心家(如希特勒、墨索里尼、斯大林、毛贼东,川普,等等),然而那样的人总是少数。恶要成为大恶,要能影响到很多人,必然要许多支持大奸大恶之庸人,如艾希曼、前苏联政府的各级官僚、中共的各级官僚,川普政府的官员、美国ICE组织成员,美国支持川普的选民,等等。

中国古人说的: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任何大恶行,有权势的“上”作为”始作俑者“的罪责难逃。然而平庸的”下“,其为虎作伥之恶就可以不追究?并且,上之恶一定比下之恶更甚么?

因此,阿伦特”恶之平庸“在在指出了每一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即便你无权无势,不是首恶,即便你只是一个基层官吏,甚至普通民众, 你依然要坚持独立的思考和基本的善恶判断,并且在关键时刻坚守它们。

“奉命行事“不能成为个人参与恶行(或为恶)的挡箭牌。

如果我们考虑到:古今中外,任何社会的主要人群都是庸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国家,缺乏独立思考与人格的庸众从来都是社会的多数。那么,我们必须承认:”恶之平庸“是人类社会长期的、普遍的现象。

现成的例子:今日美国,重罪犯川普主政,政府官员之平庸无脑触目惊心。尽管如此,他们却可以出于平庸的升官发财之动机而成为川普对美国实施法西斯化改造的爪牙。他们明目张胆的为虎作伥凸显了美国社会的种种弊端,又一次证实了阿伦特”恶之平庸“的理论。

或许将来有一天,川普及其党羽会被法律清算。然而,除了川普的官员们,把他两次送进白宫的数千万美国人呢?那些ICE分子、川粉或玛嘎党人呢?无思想的、平庸的川粉们用手中的选票把川普两次送进了白宫。无思想的、平庸的ICE分子帮助川普政府执行恶政、推广恶行。他们不是首恶(川普等人是),但是他们对于川普主政时期的恶政与恶行就没有责任?

再来一个现成的例子:中国的文革(1966-1976)。在这一段中国人被中共极权政权百般蹂躏的历史时期,包括大独裁者毛贼东在内的中共高层官员的恶毋庸置疑。然而,那些底层官员、中共基层党员、普通中国人,等等,他们无思想地盲目参与、执行所谓上级命令或政策的行为呢?他们因平庸而不思考、成为恶之帮凶的责任呢?

我疑心:如果没有大量庸人们出于他们自私、平庸的动机而作出的恶行,邪恶的一小撮人即便为恶,其恶影响到的人群怕也有限。

在小说To Kill a Mockingbird里,梅岗城的通病就是普通人的平庸之恶。

梅岗城的庸人们对斯科特一家的辱骂和恐吓;他们放弃个体对善恶对错的基本判断,自觉不自觉地为所谓的种族集团站队的行为;这种”只讲立场,不论对错“的思路,不就是我们熟悉的川粉、小粉红的基本特征之一?

斯科特一家之被辱骂被恐吓恰恰因为他们鹤立鸡群,他们与庸人们最大的两点不同是:一是他们坚持独立思考对与错、善与恶的问题;二是他们平等对待黑人与白人。而前者是后者的前提。

梅岗城的绝大多数白人在触及黑人的问题上,仿佛感染了集体的疯病,丧失了个体的理性思考能力。他们成了某个乌合之众(白人种族主义者)群体的一员,不顾事实的真相,不顾对错善恶,只在乎自身所属群体的利益(白人至上)。

今日美国川粉也是一样;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对他人(特别是移民、难民、少数族裔人士)丧失了基本的同理心,对真假善恶丧失了判断能力,成为一群乌合之众(玛嘎党人)的一员,只在乎自身所属群体的利益(白人至上、玛嘎党第一)。

共产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中,甚至整个毛贼东专政时期(1949-1976),中国人几乎全体染上了梅岗城的通病。大部分中国人丧失了思考能力,变身乌合之众(所谓”革命群众“)的一员,不顾事实的真相,不顾对错善恶,只在乎自身所属群体的利益(”革命群体“至上)。

文革也好,毛泽东专政时代也罢,没有中共下级官僚和中国底层庸众的“恶之平庸”,中国的共产极权对社会造成的伤害之规模之深度怕达不到今天我们看到的程度。

在恶的问题上,有句话说的好: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大奸大恶之人或许要付“始作俑者”之主要罪责。比如,毛贼东对于文革要付首要责任,理应被鞭尸。然而积极参与文革的革命干部、共产党党员、普通群众的次要责任也应被追究。再比如,川普对于美国的烂污现状应付首要责任,理应被绳之以法。然而他的喽啰们呢,还以ICE分子、MAGA分子呢?一个都不应该被饶恕。

“恶之平庸”的理论揭示了人世间的恶与庸人之间的关系。

庸人之平庸就在于无思想。而无思想本身不是问题,因为无思想的人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庸人们在政治上,以及很多事情上都是墙头草。当社会上有强大的为善的趋势或潮流的时候,庸人们趋之若鹜;当社会上有强大的为恶的思潮时,庸人们也趋之若鹜。

而人类正面临一个黑暗的年代,全球而言,右翼保守思潮大反扑,反民主、反自由的势力大集结,连被视为“灯塔国”,拥有近两百五十年自由民主制度的美国都在走向威权主义(甚至是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无思想的庸人们趋之若鹜地成为川粉、小粉红,成为威权主义、极权主义的拥护者,实在是恶之平庸的典型注脚。

今天,梅岗城的通病(Maycomb's usual disease)已经成为席卷全球的流行病。人类的黑暗时代不知道何时会终结。

有多少人能不染上梅岗城的通病、避免成为恶之平庸的注脚,将决定我们人类在黑暗时代里还将煎熬多久。


浏览(91)
thumb_up(3)
评论(0)
  • 当前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