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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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便必欢呼——我的九十年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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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签证到期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约翰福音》16:23-24

“现在你们要站住,看耶和华在你们眼前要行一件大事。”(《撒母耳记上》12:16 

根据移民法,1984630日是我的访问学者签证(J-1)到期之日。始自19832月,Bowman Gray医学院几位教授,外科和病理科的两位系主任,还有院长,先后致函美国移民局,吁请延长我的签证有效期,因为我在风湿病研究中已取得一些成果,若我因签证到期而返回中国,势必要中断未完成的实验安排。此事甚至牵动了在首都华盛顿,源自北卡州(NC)的一位国会议员及两位参议员。他们也专函美国移民局为我延长签证说话。顺便提及:美国公民身份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即USCIS,于2002年取代了INS

早在1981年,佑安在上海就申请护照来美。我们曾想,若她母子能经香港来美国看看,然后和我在签证到期时一同返国,则此生足矣!因为在国内时,我们能去苏州一游已是难得的奢侈享受。

孰料向公安局呈上申请书后,足足等了六个月,佑安收到的通知是申请护照被拒,也不说明为什么被拒;但公安局经办干部对佑安说半年以后,可以再来申请

我和佑安母子远隔重洋,彼此望眼欲穿。为护照事,佑安连续申请了两次,苦候两年,却两次被拒。我们渴求的心情,受到重挫。但是,我们可以向神呼求。因为主耶稣告诉我们:“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马可福音》11:24)。主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马可福音》9:24)。

19835月,佑安不愿放弃这最后的一次机会,毅然第三次向公安局呈上护照申请。就这样,她前后静候了三年,奇事终于出现!

19841月,她母子的护照终于批下来了!她兴高采烈,大喜过望,到位于上海的美领馆排队申请签证,谁能料到迎来的却是当头一棒——“拒签”!美领馆官员对佑安说:“你丈夫在美国的签证还有五个月就到期。他应按时回国;或在美国改换签证成为‘永久居留’。但按目前情况,我们不能给你签证去美国”。

我表妹的丈夫是美国的移民律师。19835月,他从洛杉矶打电话给我说,凡持J-1签证的访问学者,在美国工作三年后,必须回国服务两年,才可以再申请来美。以我为例,除非中国政府豁免我回国两年的规定,我就可以在美申请永久居留,但中国政府怎么可能应我之求而对我开恩呢?因此,即使他是移民律师,对我也爱莫能助。但他十分执着地要我去找一位在旧金山有名有姓的移民大律师,或许此人有良策能帮我。我表妹夫慎重地告诉我,不要再去麻烦首都华盛顿的政界人士,尽管他们可以写信给美国移民局支持我延长签证,他们也不能就此更改移民法。

表妹夫对我讲话的结论是,一、我的J-I签证“不可能”转成“永久居留”:二、我不但必须要找到一位律师承办我这身份转换,而且我一定要在1984630日前办妥这件“不可能”的事。

表妹夫对我的忠告,观点吊诡,似是而非,却又似非而是。我像大海捞针一样,必须找到一位愿意承办我这案例的律师,时间十分紧迫。我立刻打电话给旧金山的那位大律师,他告诉我“无法效劳,深以为歉”两句话。我又试了另外几位律师,没有一人愿意接办我的J-I签证案例,因为中国政府“不可能”豁免我回国两年的规定。

 

圣经告诉我,“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腓立比书》4:6),“因为他行过奇妙的事”(《诗篇》98:1)。除了恳切地求告天上的神,母亲和我别无依靠。这刻不容缓,我迫切需要的移民律师究竟在哪里呢?

19835月初,和表妹夫通话之后,我从“世界日报”着手寻找我急需的律师。翻来翻去,不知何故,在有几个版面的移民律师广告中,独有赖仁礼的名字吸引了我。我以为这是一位华人男律师。拨了电话号码,却是一位美国女士接的电话;她说:“我就是律师”。她的全名是Romney Wright(罗姆妮?瑞特),在首都华盛顿执业。不知谁给她起了一个这么好的中文名字,既“仁”又“礼”。

我把我的紧急困境向她倾诉后,她十分爽朗地告诉我,她非常愿意承办我这改换J-1签证者的非移民身份案例。

我很快把有关资料以及在美国发表的研究文章等寄给她后,他告诉我当务之急要办的事有:一、她要向华盛顿有关方面确认我的J-1签证是否必须受回国两年的限制;二、她要我提供美国知名的肿瘤专家、教授姓名,因为她要首先请他们评审我发表的论文,然后再请他们致函移民局(INS),积极支持我转换J-1的非移民身份,使我能作为对美国有贡献的学者或特殊人才,留在美国。

198436日,赖仁礼律师寄给我一份复印件,原件是华盛顿的一个政府部门通知她,因鲍曼·格雷医学院给我的资助与政府基金无关,我的签证不受“回国两年”的限制。 

1984107日清晨,母亲与我由我们住地温斯顿塞勒姆(Winston-Salem)前去夏洛特(Charlotte),因为赖仁礼律师要从华盛顿飞抵夏洛特,在当地移民局(INS)和我们见面。我深知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日子,但我和母亲不知道移民局会给我怎么样的消息。我在移民局门口迎见这位律师,也是彼此第一次见面。进入移民局大厅,依次排队等候会见移民局官员。

轮到我们时,我站在律师背后,只见她和移民局官员谈话时表情严肃。大约20分钟以后,她对我说:我昨天去过华盛顿的移民局总部。这里的官员告诉我,他们仍在等候移民局总部的最后裁定。我们很有可能要重新申办。这消息如冰水一样,从我头上一直浇到脚底。我跳动的心,好像不跳了;全身的血液似乎也凝固了!我和佑安母子,分开已历四年,律师承办也已一年,我和佑安都已身心交猝。如今却又要从头开始。我心里向我的主呼求:主啊!这可怎么办啊!?

母亲一直坐在大厅最后一排。我焦灼的对母亲说:我们可能还要重新申请办理这事。母亲紧闭双眸,没有说一句话。我们从上午九点来到移民局,滴水未进。下午三时以后,大厅里的人陆续减少,最后只剩下我们三人。我们耐心地继续等待。但我心里既急又乱,不知所措,只觉得这时间过的特别慢,我向神求,“你怜悯我吧!”

下午4:30,幽静的大厅中,我突然听到移民局官员叫我“Dr. Lee!”我和赖仁礼律师快速走到柜台前,只见移民局官员笑脸迎着我。他从柜台后伸过手来与我握手,并说:“向你祝贺!我们刚接到华盛顿来的电话,移民局批准了你转换身份的申请。你在来美国的几年中,为美国的医学研究做了许多贡献。”我和律师万分欣喜,再三致谢。经过一天漫长的焦灼等待,这梦寐以求的移民局裁定,真是一个从天上掉下来的绝大惊喜。我最关心的是佑安母子何时能来,那位官员告诉我“大约再过半年”。我高兴地将这大好消息告诉母亲,母亲说“我从上午进来,一直向神祈求,你说可能还要重新办理,我并未在意。因为我没听见神这么说。最后神听了我们的祷告,何等奇妙”!

我要请赖仁礼律师去吃晚餐,她说:“我飞华盛顿的飞机还有半个小时就要起飞,你快点送我去机场。你们两位好好地去享受一顿晚餐吧!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大好事,应该庆贺!”

我们走出大厅,移民局的门就锁上了。我们顺利地将律师送上登机口,母子二人心中不住地向天父感恩。我们去吃了牛排大餐。回到温斯顿-塞勒姆,立即通过越洋电话,极其兴奋地将这特大好消息告诉了佑安和李浩,并告诉他们,还有半年我们就会在美国团圆了!

那天是我来美四年最快乐、最兴奋的一天。40年,我仍越想越奇妙,世界日报移民律师的广告多如过江之鲫,我怎么就会选中这位赖仁礼律师呢?这种机率,微乎其微!

我的表妹夫以及他介绍的大律师都明确告诉我,除非“回国两年”,我这J-1签证不可能换成移民签证。19841011日,移民局给我的“最后通牒”是,1985年元旦以前,我必须出境【参见附件】。但是我并未出境,更没有“回国两年”,因为华盛顿移民局在1984107日,批准我将J-1签证换成“永久居留”签证的申请【参见附件】!后来赖仁礼律师告诉我,此前她没办过J-1签证转换成“永久居留”签证的案例,我是她经手的第一例,而且一举成功。表妹夫给我的“吊诡”忠告竟然奇迹般地兑现了!

十九天后,即19841026日,移民局正式通知我,“改换身份在经办中”,我可以在鲍曼?格雷医学院继续工作【参见附件】。1985121日,我取得在美国的永久居留身份【参见附件】,1991-1992年,我和佑安以及李浩先后成为美国公民。 

近二十年来,在美的华人访问学者申办J-1转成移民签证已非难事,但是在1984年,却是“不可能”的事,然而我办成了。圣经上说:“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约伯记》42:3)。我反复思考,答案只有一个,因为“我们上帝施恩的手,必帮助一切寻求他的”(以斯拉记8:22)。因为“上帝能照着运行在我们心里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以弗所书3:20)。因为“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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