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权不受约束:当“比较优势”遇上不受制衡的国家力量
一个月前我在阿妞不牛文下留言时帖过一段话,经阿妞点拨,才知这段话主体部分表达的正是200多年前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的“比较优势(Comparative Advantage)”观点。有意思的是,我随后进一步查了下,发现这段话的前提部分则属于所谓现代“经济学”中的“制度决定生产力”范畴,其中最具影响力的人是1993年诺贝尔经济奖得主Douglass Cecil North。此人居然将其作为一门学科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新制度经济学?)来研究。短短的一段留言,居然跟古今两个“经济学”大佬的理论不谋而合。所以说,大佬想到的,草民也能想到。这也是我一向鄙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原因之一(见旧文:https://blog.creaders.net/u/9707/202410/499721.html)。
经济学讨论比较优势,默认的前提是各国都是规则遵守者:尊重契约、边界稳定、贸易以互利为目的。但一旦一个国家的权力不受国内制度约束,这个前提就会彻底崩塌。问题已不再是“能不能互补分工”,而是“这个国家强大之后会拿力量做什么”。
中共体制的根本特征,不是“发展中国家”,而是权力高度集中、缺乏外部与内部制衡。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实力的增强不会自动转化为公共福祉或国际合作能力,而更可能被用于三类用途:对内维稳、对外扩张、对叙事的强制输出。“厉害了我的国”、“虽远必诛”、“反日仇美”、“湾湾回家吧”、“双赢就是中国赢两次”等长期官方叙事,并不是民间自发情绪,而是政权合法性不足时,对外敌意被系统性放大的结果。
在民主法治国家,军事与科技力量受到多重约束:议会监督、司法审查、媒体曝光、选民问责。成本与收益会被反复计算,战争是极端、代价高昂、需要正当性的行为。而在中共体制下,决策高度黑箱化,错误决策的成本可以被转嫁给民众,对外冒险反而可能成为转移内部矛盾的工具。这正是为什么外界真正担心的从来不是“中国人民富裕”,而是一个不受约束的强权国家在获得技术、资本和产业能力之后的行为模式。
武汉病毒溯源问题、国际规则选择性遵守、技术获取中的强制手段、对周边国家的军事与经济胁迫,这些都不是“偶发事件”,而是同一制度逻辑的不同表现形式:权力不对规则负责,规则只对弱者有效。在这种情况下,继续进行深度经贸与科技合作,等同于帮助一个潜在的规则破坏者积累能力,这在战略上是不可接受的。
美国等民主国家在中共垮台前收缩合作,并不是反对“比较优势”,而是承认一个更残酷的现实:当制度无法约束国家力量时,比较优势会被转化为地缘政治工具,而不是互利贸易的基础。廉价制造能力可以变成供应链武器,技术合作可以转化为军事用途,市场准入可以变成政治勒索。归根结底,问题从来不是“中国强不强”,而是“谁在控制这个强大国家、用什么规则、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没有民主法治,没有权力制衡,一个国家越强大,对外世界的风险就越大。在这种前提下,限制或切断合作不是敌意,而是一种理性、自保式的选择。
因此,真正的出路不在于压制中国的经济潜力,而在于改变决定这种潜力走向的制度前提。只有在中共垮台之后,一个走向真正民主与法治的中华联邦或中华邦联,才能被世界重新接纳为可信的合作伙伴。在权力受到制衡、规则对政府同样有效、国际承诺具有可预期约束力的制度保障下,中国的劳动与制造优势才能不再被视为风险来源,而成为全球分工体系中的稳定一环。唯有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国才能真正实现比较优势的最大化,与其他国家形成可持续的双赢合作,并以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身份,切实贡献于整个人类文明的长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