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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康德“先天知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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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哲学在西方哲学史上被认为是一道分水岭,尤其是关于“先天知识”(a priori knowledge)的理论,被誉为理性主义的巅峰之作。康德还自诩他的思想体系是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他用自创的“先天知识”论证人类能够获得必然的、普遍的知识,从而奠定了理性知识的基石;他对洛克和休谟等经验论者进行了有力的批判,挽救了理性。但是,在经验日益丰富、语言分析愈发深入的今天,康德之说已难以成立。


一,人类知识无法具有“必然性、普遍性”


康德以数学和自然科学为例,断言其中的知识具有“必然性、普遍性”,但不可能来自于经验;因为经验“没有告诉我们它不能是别的样子”(即指没有必然性),“经验永远不赋予自己的判断一真正的或严格的普遍性”,接着他指出“这种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是一种先天知识的可靠标志”(注一),知识的必然性、普遍性只能来源于先天知识。


人们可以发现,康德的论证有两条路径。一是由人类知识的必然性、普遍性来论证先天知识的存在;二是由先天知识的“可靠标志”来论证人类知识具有必然性、普遍性。疑似同义反复。


那么,人类知识是否具有必然性、普遍性呢?康德举出实例来论证。他写道:“在人类知识中确实有诸如此类必然的,在严格意义上普遍的,从而纯粹的先天判断”,他举了两个例子,一是“数学的所有命题”,二是“一切变化都必然有其原因”(注二)。


数学命题是必然的、普遍的纯粹先天判断吗?例如,1加1等于2这一命题是“必然的、普遍的纯粹先天判断”吗?很遗憾,这一命题是人为的,是人们约定俗成的结果。


1889年,意大利的数学家皮亚诺提出五条公理对自然数加以定义,得到人们的认可,于是人们约定俗成地用“自然数”(非负整数)指称0、1、2、3、4……这一系列数字。按照皮亚诺的定义,在自然数集中的每一个数字为前一个数字加上1(不是加上0·5)。所以1+1=2,只是约定俗成的定义的一个具体实例,这实例对于定义而言,当然是“必然的”,“普遍的”,也就是说,只要约定俗成的定义不变,那么这一命题也在任何时候都必定不会变,所以,如果说“1加1等于2”这一判断有“必然性和普遍性”,那是出自人为的定义,而不是出自“先天知识”。


“一切变化都必然有其原因”这一命题是“必然的、普遍的纯粹先天判断”吗?


康德解释说,“一个原因的概念如此明显地包含着一种与结果相联结的必然性和一种规则的严格普遍性的概念。”他的意思是说,该判断中的“变化”必定有结果,因为原因与结果的联结包含着“必然性和普遍性”,所以“变化”也必定有原因,这一命题成立。他认为这种“必然性和普遍性”不可能出自经验(因为经验总是偶然的、不确定的),故只能出自先天知识,所以该判断属于先天判断。这种解释能够成立吗?


原因与结果这两个概念是如何建立起来的?首先,人们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其中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然后,从这大量的经验中,人们经过反复回忆、联想、比较,发现有许多现象表明事物之间存在着某种相同的关系——某一事物或现象的出现会导致另一个事物或现象的出现。例如满天乌云的出现接着就是狂风暴雨,寒冬袭来河水结冰,吃了有毒蘑菇将会致死,吃了不洁食物会肚泻,秧苗缺水会枯死,暴饮暴食会致病,等等。在大量类似这种情况之中,每一对前后相继出现的事物或现象之间的关系,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前一事物的出现导致后一个事物的出现,人们把这种共同点用语词来标志,用“原因”标志前一事物及现象,用“结果”标志后一种事物及现象。原因与结果这一对概念,是专门用来指称这种相互关系的,这种关系决定了这两个概念配对地、互为前提地联结在一起,没有无原因的结果,也没有无结果的原因。人们可以说,发生的事情必有原因,同时也可以说,发生的事情必有结果。原因与结果这一对相互联结的概念就是这样被约定俗成地确定了,也确定了二者之间的联结是必然的、普遍的,或者说,人在创造这两个语词之时,已经把“必然性和普遍性”注入或蕴含其中了。可见,“原因与结果相联结”的必然性来自于语言结构,是语言约定下的必然的语义联系,非所谓“先天知识”(“先天理性形式”)。


可以联想一下“上”与“下”这两个概念,有上必有下,有下必有上,人观察事物所处的位置时,在思考“什么在什么之上”的同时必定也想到“什么在什么之下”。“上”与“下”的联结是“必然的和普遍的”,但这不是出自“先天知识”,而是人在创造着两个语词时已经把这种“必然性和普遍性”注入或蕴含其中了。


由上可见,“1+1=2”这类数学命题,或者“一切变化都有其原因”这类命题,其隐含的“必然性和普遍性”与“先天知识”无关,而是人为的结果,是语言结构本身的逻辑联系使然。康德的“先天知识”论,把语言的逻辑关系误当为先验的理性结构。


自古至今,人类已有的知识都经历过补充、质疑、修改、否定,这是事实。譬如:牛顿力学曾被视为“理性法则”,后被爱因斯坦相对论所颠覆。再譬如,欧几里得几何中的“平行公设”曾被视为先验真理,后来诞生了非欧几何。事实证明,人类知识不可能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


这是为什么?至少,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人类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而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类生命史也是有限的,相对于康德所说的那个“物自体”——那个无限的存在,有限的人类无法把无限存在的所有事物作为经验对象。人类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惊人的感觉经验,但有限的生命只能积累有限的知识。因而,每当出现新的感觉经验(这是永远可能发生的情况),且可能与已有知识不相符合时,就会出现对已有知识的补充、质疑、修改、批评和否定等等。人类获得知识的过程可以说是无限的,任何知识都不是永远不变、正确无误的。


二是,人的一生都在谋求生存和发展,但是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源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竞争也就不可避免。知识、思想、理论都是竞争的工具、手段,是人与自然的竞争、人与人的竞争之工具手段。人的思维,起于经验,行于语言,成于竞争。思想之所依成立,是因为它在竞争中有效,能说服他人、组织共识、指导行动。作为人的工具、手段的知识或思想,当然是因人而异,不可能是“必然的、普遍的”。


三是,正如波普尔所言,人类的知识不能“证实”而只能“证伪”。唯一正确的真理是不存在的。马克思主义自诩为真理,据说他们的理论是“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这是无稽之谈,试问如何证明是“正确的反映”?那就必须把你的理论与“客观存在”作一番比较才能定论,可是那个“客观存在”是什么?没有人知道,所以根本无法比较,也无法“证实”你的理论是“正确的反映”。


一切知识来自于经验,这就决定了知识不可能具有必然性、普遍性,康德所言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出自于语言的结构,“先天知识”只是一个杜撰的多余的术语而已。


二,不存在所谓的“先天综合判断”


康德把判断区分为分析判断、综合判断及先天综合判断(注三),在谈到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区别时,他是从“概念之间的关系”来论述的(即谓词B概念是否属于主词A概念)。那么问题首先在于概念(语词),如果在使用语词(概念)之时,违背了语词的、约定俗成的、确定的意义,则判断就不能成立。


譬如,康德所说的“一切物体都有其重量”这一综合判断,是不能成立的。什么是“重量”?物体的重量指的是重力作用在其身上的力,简言之,重量是力,而“力”是“物体之间”相互作用时产生的。“物体”与“物体之间”完全是两码事;更何况,物体不可能在任何时候都有重量,在自由落体过程中,物体没有重量,即“失重”现象,航天飞机里的宇宙员就处在这种状态。所以,该判断不能成立。在分析“概念之间的关系”之前,连概念的意义尚未明白,或违背了约定俗成的意义,那么不管是分析判断还是综合判断,都无法成立,对于无法成立的判断区分其“分析”还是“综合”,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一例子凸显出“概念”(语言)的重要性。概念是人类知识中的基本单位,判断是由概念组成的,对于人类知识的可靠性及有效性来说,“概念”比“区分判断类型”更为重要。


实际上,康德提出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出于另一目的,即为了在此基础上提出先天综合判断。他认为分析判断没能增加知识,综合判断依据经验,而经验不具备必然性和普遍性。于是,康德提出另一种判断——先天综合判断(注四),他举例说“凡是发生的事情都有其原因”就是先天综合判断。该判断与上文提到的“一切变化必然有其原因”相同,并且已经论证“原因与结果相联结”的必然性来自于语言结构,是语言约定下的必然的语义联系,非所谓“先天知识”。


另一个例子是如下判断:“在形体世界的一切变化中,物质的量保持不变”(注五)。他认为“保持不变”不在“物质”概念之中,则该判断不是分析判断,而是综合判断,但是该判断显示出必然性和普遍性(指“在一切变化中”和“保持不变”),它的依据是什么?不可能依据经验,因为经验是偶然的、不确定的,它只能依据先天知识,所以该判断不属于分析判断,也不是综合判断,属于先天综合判断,这才是必然的、普遍的知识。


遗憾的是,后来人们遇到了新的感觉经验,得知该判断是有条件的,即“在封闭系统内”。再者,按照《量子力学》和《狭义相对论》,该判断(即“物质的量保持不变”)应该修改为“能量和质量形成一个守恒量”(至于《量子力学》,在学界内部尚存在争议,不能肯定它是必然的、普遍的知识),可见,康德举出的这一判断,不具备必然性和普遍性。


这个例子恰恰说明了,新的感觉经验推翻了“判断的必然性和普遍性”(不是完全彻底推翻了那个判断),人类文明的历史证明这种“推翻”从未停止过。凭借“先天理性”、“纯粹理性”注入必然性和普遍性的所谓“先天判断”,在新的感觉经验面前都将遭遇质疑、补充、修改、批评等等,从而失去其必然性及普遍性;与此同时,先天知识也就失去了它的标志(必然性、普遍性)而成为子虚乌有的东西。


康德认为人的全部的思辨知识或科学知识都是以先天综合判断为原则而得到的,他写道:“在理性的所有理论科学中都包含着作为原则的先天综合判断”(注六),如果人们听从这种误导,那么人类寻求知识的努力将被引向一条无法达到目的的歧途,那是一条把子虚乌有的“必然性、普遍性”作为目标的歧途,那是一条怂恿人们吹嘘获得必然的、普遍的真理并以此蛊惑民众的邪途。人类寻求知识的努力必须遵循两个原则:理性思维源于语言,思想理论源于经验。


三,空间是一个概念,不是“先天直观形式”


康德写道:“有两种作为先天知识原则的感性直观纯形式,即空间和时间”。他认为,“空间不是事物自身固有的形式”,它不是“本来属于事物的规定或者关系”,“它是仅仅依附于直观形式、从而依附于我们心灵的主观性状”,它“已经先天地蕴涵在心灵中”,“在其中找不到任何属于感觉的东西”,“关于空间的原始表象是一个先天直观,而不是概念”,“空间无非是外感官的一切显象的形式,也就是说,是感性的主观条件”,等等(注七)。康德谈到空间时,用了表象、先天表象、直观、先天直观、直观形式、直观纯形式、主观性状、显象的形式、主观条件,等等。真是眼花缭乱,一头雾水。


我们不能纠缠在这些“康德术语”之中,我们认为,“空间”这个词语是人创造出来的,这一语词标志着一个概念,空间也就是一个概念。这概念被用来指称人对外界存在的认知,空间这一概念,指称人对事物的某种“存在形式”的认知。


事物(及其关系)都必定以某些形式表现其存在,人通过这些存在形式去认知事物,譬如,以大小(体积、重量)的形式、形状的形式、颜色的形式、力的形式、静止的形式、运动的形式,变化的形式,固体的形式、流体的形式,等等。事物存在在那里,它以各种形式表现它的存在,这种种“形式”可以被人感知,由此,人获得有关事物的感觉经验,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抽象出概念。每一种“存在形式”都可以作为研究的领域,譬如,研究颜色的领域,研究流体的领域,研究力的领域,研究物质变化的领域。事物的整体究竟是什么东西,人的有限认知无法完全知道,但事物的“存在形式”则可以被人所感觉、认知。事物的“存在形式”是由事物表现出来的,事物以怎样的形式表现出来,由事物内在的组成、性质以及与其它事物的关系等等决定。离开了存在的事物,也就不再表现出“存在形式”。“空间”就是事物存在的一种形式,所有事物都以“空间”的形式而存在,离开了“所有事物”,人就无法感知“空间”这一表现形式。


“空间”这个语词标志的概念是怎么形成的呢?


请想象一下猎豹抓捕小鹿的情景,猎豹死死盯着小鹿,轻轻地匍匐前进,突然,猎豹一跃而起,撒腿狂奔,小鹿见状立即逃跑,并不断变换方向和速度,猎豹马上调整奔跑的方向和速度……。由此人们观察到,动物依靠感觉能够辨别大小、远近、位置、方向、快慢等等,或者说,动物依靠感觉能够接受有关空间、时间的信息并作出反应,这是出于动物的先天的本能,如果没有这些感觉,动物无法控制捕猎时的动作,以至维持不了生命。就这一点而言,人类与动物是相同的。人类的感觉也能够辨别大小、远近、位置、方向、快慢等等,这是人的感觉本身具备的能力,与动物一样属于本能。


感觉对于人和动物的生存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维持生命的活动中,大多数行为都是经由感觉来调控的。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类创造了语言,用符号来标志这些感觉经验,从中抽象出概念。


大小、距离、长度、位置、方向等等概念,都是人在大量感觉经验中抽象出来的。不但如此,人们还发现它们有共同点,都指向事物的同一种存在形式,人们约定俗成地用“空间”这一词语来指称事物的这种存在形式。所以,空间这个概念是以其他一些概念如大小、距离、长度、位置、方向等等为基础,抽取这些概念的共同点而形成的。于后,人们使用“空间”这个词语(概念)来表达他对于事物的认知。譬如,任何物体的存在都表现为处在空间的某个位置,物体的运动表现为它在空间移动了一段距离后处在了另一个位置。再譬如,任何事物的存在都表现为占有一定的空间,占有的空间有大小之别,占有空间的大小可以用长度、宽度、高度等来比较。再者,在空间概念建立起来以后,对空间的研究就成为一个研究的新领域,就像事物“以流体的形式”存在,对流体的研究成为一个领域那样。


诸如大小、距离、长度、位置、方向等等的概念,是从大量感觉经验中“抽”出其共同点而形成的,而空间这概念是在上述概念的关系中再一次“抽”出其共同点而形成的。前一次“抽象”的结果含有的“属于感觉的东西”比较多,而后一次“抽象”的结果含有的“属于感觉的东西”就难以发现了。不过,通过学习并经常使用,人们能够明白“空间”这概念中含有“属于感觉的东西”。譬如,当人们在买房看房时常常会听到他们说:“这客厅的空间好大喔!”,再譬如人们说“舆论空间被压缩了!”,“这股票没有升值的空间”,等等。


人类的知识中,很多概念都像“空间”那样,经过一次再一次的抽象建立起来,譬如社会这一概念。在氏族、部落、乡村、城镇等等概念的基础上,人们发现这些概念都有共同之处,即都是由聚居在某个地域的许多个体构建而成的群体,这些个体凭借血缘及共同认可的文化、风俗习惯等等连结在一起。于是人们用“社会”这个语词标志这个共同点,建立了“社会”这一概念。


四,感觉经验是有组织的,并非杂多无序


康德承认,感觉是感官被对象所刺激而产生的,可是他却认为感觉是“杂多”的,需要由“形式”来加以整理以后才能有所认知,他所谓的“形式”不是感觉,也与对象的刺激无关,“形式”先天地存在于心灵之中。譬如,空间就是一种“直观形式”。他这样写道:“在显象中,我把与感觉相应的东西称为显象的质料,而把使得显象的杂多能够在某些关系中得到整理的东西称为显象的形式。由于感觉唯有在其中才能得到整理并置于某种形式中的东西,自身不可能又是感觉,所以,虽然一切显象的质料只是后天被给予我们的,但显象的形式却为了显象而必须全部已经先天地蕴涵在心灵中,因而可以与一切感觉分离开来予以考察。”(注八)


那么,人的感觉是“杂多”的吗?人的感觉只是杂多的“质料”而没有“形式”的吗?人的感觉是没有意义的某种“东西”吗?


随手举个例子:一个人在听一首乐曲。这时他的感觉是什么?他的听觉所感受到的刺激,不只是一连串的声波(质料),还感受到其它一些刺激,譬如音质、音调、节奏(形式),所以他会说“我听到了一首乐曲”。也就是说,外在的刺激包涵着两方面,即“质料”和“形式”,人的听觉接受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也包涵“质料”和“形式”,或者说是“有组织的一连串声音”。不论是外在的刺激还是人的感觉,都是有组织、有结构的一连串“质料”。康德把质料与形式分离开来,是对知觉过程的误读。


当然,婴儿对乐曲不会产生成人那样的感觉,这说明感觉是一种复杂的心理现象。随着人的成长,经过多次的感觉而积累成经验,经过学习而会使用语言,在经验和语言的帮助下,人的感觉会发达、成熟起来,感觉不但能识别刺激的种类(是声?是光?是硬?是软?),感觉还能识别音质、音调、节奏,识别明亮、昏暗、柔和,甚至还能识别欢快的音乐或哀伤的音乐。现代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之一,就是认为心理现象是有整体性、有结构的,不可孤立地看待个别心理现象。更重要的是,还应该看到语言、经验与心理现象之间的相互影响。这种心理现象的复杂性、整体性,对于康德把感觉和经验看成是“杂多的质料”、并与“形式”分离开来的方法,是一个有力的批判。


在上文提到的猎豹捕猎小鹿的情景中,人们可以看到,猎豹不是接受个别刺激而做出反应,它是在用感觉识别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下做出反应,所谓“整体情况”是指各种感觉(质料和形式)的综合,包括大小、距离、方向、速度等方面的感觉。动物的感觉也显现出其整体性、结构性。另外,不可忘记,这一切都离不开猎豹先前获得的经验。人的感觉与动物不同,不但与经验有关,更与语言的使用有关。


康德把感觉说成是杂多的、无意义的“东西”,就显得有点简单粗暴了。


五,理性源于语言,没有什么先天理性形式


康德承认知识必须包括两个要素,即直观和概念,二者缺一不可。我们认为,在感觉经验的基础上经过理性的“加工”而得到知识,这与康德的说法大致相似。但是,他认为“直观”是由“先天直观形式”对杂多的感觉加以整理而得,而“概念”是由“先天理性形式”对杂多的感觉经验加以整理而得。


上文已经评析过所谓的“先天直观形式”(空间),下面将评析所谓的“先天理性形式”。


康德认为人的知性(理性)先天地包含有若干概念(他也称之为范畴),它们就是理性思维的形式,其功能是对“杂多的直观”进行联结、整理、综合、统一。也就是对客体进行思维,从而获得知识。他列出了一些先天的概念(范畴),他列出的范畴包括:量的范畴、质的范畴、关系的范畴(如原因与结果)、模态的范畴,各范畴又包括若干概念,等等。


他写道:“这就是知性先天地包含在自身的所有原始纯粹的综合概念一览表,知性也只是由于这些概念才是一种纯粹的知性,因为知性唯有通过它们才能够就直观的杂多而言理解某种东西,也就是说,思维直观的一个客体。”(注九)


康德一再强调,范畴只是形式,如果没有直观作为基础,就不可能得到知识。他写道:“知性单凭自己不认识任何东西,而只是对知识的材料、对必须通过客体给予它的直观进行联结和整理而已。”

这些“形式”没有内容,就好像是一个空空的、有某种结构的框架,由它去组织、整理杂多的感觉经验而得到知识。而感觉经验是只有“内容”而没有“形式”的、杂乱的一堆东西。


内容与形式这两个词语是人创造出来用以描绘事物及其关系的概念,它们二者是成对地、互为前提地生成的,既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可是康德却把二者分离、孤立起来,这样地使用语言不符合语言本身的逻辑结构,同时还歪曲了实际的认知过程。上文已经论证,感觉既包含“内容”也包含“形式”(来源于外来刺激的内容和形式)。康德在谈到理性的时候,又把经验说成“无形式的内容”,而“先天理性形式”则成为“无内容的形式”。实际上,感觉经验既包含内容也包含形式,形式是由内容表现出来,是由内容决定的(见下文)。


至于说,在未有后天经验之前人的心灵中早已经存在什么“概念”,那是毫无根据的想象。


概念是什么?概念是用语言来指称人对事物的某种认知。动物能识别对象是鹿还是虎,但它们不会使用语言,所以不可能形成概念。人在创造并使用语言的过程中,演化出理性的功能。什么是理性?理性是人类的认知功能,主要指:一是“抽象”的能力,即认知一类事物的共同点;二是创造和使用语言来指称抽象而得的结果,即把此类事物归于同一类,创造并使用语言符号来指称;三是探究概念之间的关系做出更高级的抽象和推理判断。


譬如,“马”这一语词标志一个概念,人观察过大量的马而积累成经验(如果只有一、二次看见马的个体,不可能形成马的概念),从中识别出大量的马的个体具有共同点,譬如体形、食草、奔跑的形象等等,于是就用“马”这一语言符号(先有听觉符号,后有视觉符号)来指称这一类具有共同点的动物。“马”这个概念指称人对所有个体马的某种认知。


所有概念都包含外延和内涵,例如马这个概念,它的外延指所有个体,内涵指所有个体的共同点。外延是概念的内容,内涵是概念的形式即所有个体的相互关系(共同点)。


再如,原因与结果这一对概念,指称人在大量经验中得到的某种认知——事物之间存在同样一种的关系,即一个事物的出现导致另一个事物的出现;人们使用语言来指称对这一种关系的认知,把前一种事物称之为“原因”,把后一种事物称之为“结果”。原因与结果这两个概念(语词),是从大量经验中抽象出来的,这些经验既有“内容”(事物),又有“形式”(事物之间存在相同关系),人们只是用语言来标志对于这些“内容与形式”的认知。显然,这里根本不需要什么“先天理性形式”,它只是杜撰出来的多余的术语而已。


据上所述,必须指出:一,没有语言就没有概念,没有语言也就没有理性;二,概念指称人对事物的认知,包括事物的内容(外延)和事物的形式(内涵),内容和形式都是事物本身的存在状态;三,每一个概念都以经验的长期积累为基础,只凭少量的经验难以获得对一类事物之“共同点”的认知。


康德所谓的先天理性、先天概念从何而来,何时在人类的心灵中存有先天知识?在人类创造并使用语言之前就已经存在于心灵之中?在没有语言的情况下,心灵中就已经有“范畴”或“概念”了吗?岂不是有了语言以后才会在康德的头脑里出现有形的视觉符号?才会出现范畴、概念这类语词?


最后,以下面一段话作为此文的结语——总之,人类的理性是经验加上语言才可能演化而得的认知功能,哲学有两条基本知识,即理性思维源于语言,思想理论源于经验。


注一:康德著《纯粹理性批判》导论第二节。本文摘录的康德的文字,出于《纯粹理性批判》的中译本,由李秋零翻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11年7月出版。


注二:导论第二节。


注三:导论第四节。


注四:导论第四节。


注五:导论第五节。


注六:导论第五节。


注七:第一部、第一部分、第二节。


注八:第一部、第一部分、第一节。


注九:第二部分、第一编、第一卷、第一篇、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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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 当前共有2条评论
  • hare

    我才意识到博主是位老先生,致敬!精神可嘉。范例哲学是第三次掀桌子。批判或推倒它是唯一机会,在世界醒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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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re

    人类的认识史上,只有三次是“掀桌子”级别的。第一次,哥白尼,第二次,康德, ....。好比物理学类似的情况,牛顿,爱因斯坦,和QM. 你的勇气可嘉,虽然是螳臂拦车。简单的说理或举例,已经远远不够了,因为历史已经重复了几个世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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