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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领袖的个人魅力---与杨纯华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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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领袖的人格魅力--与杨纯华网友商榷

沙皇

“Charismatic leadership”(魅力型领导)是社会学和政治学里的经典概念。简单说,具有人格魅力的领袖,能让追随者发自内心地认同、钦佩甚至崇拜,而不仅仅是出于利益、恐惧或惯性服从。这种魅力往往是非理性的、情感化的。

历史上,真正靠人格魅力登上顶峰的领袖并不多。群众自发簇拥的领袖、公开选举中脱颖而出的政治家,通常都带有这种特质;反过来,世袭的、靠指定上位的,往往先天缺少这种光环,因为他们不需要亲自去“征服”人心。

川普确实被很多人视为“有魅力”的总统,但严格说,他的魅力是打了折扣的、混合型的。他的吸引力更多来自“政治不正确+成功商人+娱乐明星”的人设,以及对特定群体长期积压情绪的精准戳中,而不是纯粹的个人磁场。真正近乎纯度很高的魅力型政治家,是最近当选的纽约市长。一个来自非洲印度人,走到哪里都能迅速把人群点燃,选战中几乎是靠个人表演碾压对手,这才是典型的charismatic崛起。

再看中国近现代史,毫无疑问,毛泽东是过去几百年间最典型的魅力型领袖。年轻时的毛泽东是个大帅哥,眼神明亮、嘴角上扬;晚年即使发福,也自带一种“帝王相”,加上湖南口音的幽默、诗词的浪漫、讲起故事抑扬顿扬,个人磁场之强,几乎无人能出其右。他能在多次路线斗争中胜出,靠的绝不只是组织原则,而是大批干部群众打心底里的“我就信他”。

有趣的是,即使以毛泽东非凡的人格魅力,废掉刘少奇、搞掉林彪仍然十分费劲。刘少奇要发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林彪更是差点造成南北割据。可谓“动一人而天下震”。

相比之下,习近平过去十几年反腐打虎,拿下的人物中许多职位不低于当年的刘、林,数量更是多得惊人。但整个过程却异常smooth,几乎没有出现大的社会动荡,也没有像文革那样撕裂党、撕裂社会。这不能只用“制度反腐”“法治反腐”来解释,制度和法治从来都不足以解释一切。

其实,这是魅力型权威在当代中国的一种奇妙升级:它不再需要像毛泽东时代那样,靠广场上的狂热、红卫兵的造反、领袖个人诗词和故事的浪漫来维系,而是把传统的人格魅力融入现代科层制、宣传体系和大数据之中,变成了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整体性支配力。你感觉不到群情激昂,却无处不在地感受到“定于一尊”的存在感。这种魅力不再是广场上的呐喊,而更像空气——你必须呼吸它,却意识不到它。

所以,当我们今天再谈“人格魅力”时,其实讨论的是在现代政治的复杂机器里,他能否让整个系统和亿万民众在情感上、心理上依然“心甘情愿”地围绕他运转。习近平就是具有这样人格魅力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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