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腐败
在中国墙内,关于腐败的讨论话题,经常有五毛出现,并屡屡以印度、菲律宾等民主国家的腐败为由,宣扬民主无用论。这确实有部分是事实,民主国家腐败的占多数,但这又是个故意为之的歪曲话术,这次就来理清一下当今各国腐败的原因和历史因素。
一、清廉指数。
先去透明国际官网(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TI)查了下2024年的各国腐败感知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CPI,和通胀的简称重名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清廉指数,发现许多明显的特点,可以做区分。
1、CPI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透明国际自己是不做调查的,而是把多家国际机构的调查数据进行统一处理、标准化、加权,最终得到一个0-100的分数,数据来源一共由13种,至少要使用3个来源才能计入,通常每个国家使用6-12项。全部的13个来源、调查对象、评估内容如下:
世界银行的腐败控制指标(Control of Corruption),对象是全球治理专家、商业领袖、分析师,内容为公共权力滥用程度、贿赂普遍性、行政部门能否独立办案、政府采购腐败,这是世界银行最系统、最稳定的治理指标之一;
《经济学人》智库(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EIU)的国家风险服务(Country Risk Service),对象是国家风险分析师,内容为政府腐败、公务员是否需要“灰色费用”、高层政治贪污、国家机构是否受利益集团操控,这是国际投资者最常引用的政治风险评级;
HIS环球透视的全球洞察-国家风险评级(Global Insight-Country Risk Ratings),对象是企业投资分析师,内容为政府贪腐、法规是否“按需解释”、招标许可腐败、高层是否对企业“强制收费”,这个类似于EIU,但更加偏重商业投资风险;
瑞士IMD商学院的IMD竞争力年鉴(IMD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对象是企业高官,内容为公务员是否廉洁、私人贿赂、政府效率、监管是否被利益集团劫持,这个数据与企业经营体验最为相关;
世界正义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WJP)的法治指数(Rule of Law Index),对象是公民+法律专家,内容为滥权、行政机关腐败、司法腐败、公共服务腐败、警察腐败,这个数据是最接近“普通民众体验”的来源;
德国贝塔斯曼基金会的转型指数(Bertelsmann Stiftung Transformation Index,BTI),对象是区域专家学者,内容为公共权力滥用、贪污普遍性、国家反腐制度有效性、政治任命VS专业任命,这个数据注重“政治转型国家”,如东南亚、拉美;
非洲开发银行的调查(African Development Bank CPIA),内容为机构透明度、公共部门问责、行政腐败、财政腐败,只适用于非洲国家;
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的国家绩效评估(Country Performance Assessment,CPIA),内容为预算透明度、官僚体系腐败、私营部门行为风险(是否“被迫”在腐败环境中运作),只适用于部分亚洲国家;
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转型中的国家/世界自由度(Nations in Transit/Freedom in the World),对象是领域内的专家、研究院,内容为政治权力滥用、司法腐败、媒体监督能力、权贵网络影响力,主要覆盖东欧、中亚,也包括很多发展中国家;
PRS机构(Political Risk Services)的国际国家风险指南(International Country Risk Guide),对象是投资风险分析师,内容为政治贪腐、行政腐败、收钱办事、特权/关系网络,是银行、基金最常用的风险评分;
瑞典哥德堡大学的民主的种类调查(Varieties of Democracy,V-Dem),对象是数百位国家专家(瑞典有这么多专家?),内容为行政腐败、立法腐败、司法腐败、国防部门腐败、社会服务腐败,是学界最精确的“制度型腐败评估”;
亚洲政治经济风险咨询的调查(Political Economy Risk Consultancy Survey,PERC),对象是亚洲跨国企业高管,内容为企业实际遇到的贿赂、公务员是否要“打点”、执照和税务腐败,重点是东亚及东南亚;
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WEF)的高管意见调查(Executive Opinion Survey),对象是全球企业家,内容为官员腐败、企业实际遇到的灰色费用、国家治理效率、“关系优先”VS“规则优先”,这项调查人数非常多,对CPI影响很大。
这些机构调查时,一般是问卷,问一些主观评价的问题,比如:你认为该国政府贪污普遍吗?公务员办事要不要“给钱”?政治人物滥权严重吗?司法能不能摆平?招标是否公平?
计算过程是将各来源统一转为0-100,因为各来源原本是使用不同尺度的,比如0-6,1-7,0-10等,然后再平均,但会排除掉明显偏离的错误值,做均值校正,做置信区间处理,最终得出国家的年度CPI分数。
因为这些调查都是主观问卷,透明国际自己直接承认,CPI反映的是感知腐败,而不是实际的腐败程度,透明国际并没有把信息管制度作为负面项,CPI统计时并没有计入这点。这就造成了一些偏差,比如司法越是独立的国家,更容易曝光腐败,CPI分数反而更低,韩国总统全被查,意大利的部长们每年一堆案,以色列总理被审,法国总统也有收黑钱案,别人一看,哇这么多案子,你们腐败严重,真实情况可能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透明、自由、司法独立,才查得出来;而像中国、越南、老挝,因为政府捂盖子捂得很紧,看不到多少腐败曝光,CPI并不会很低,如果媒体不报道,法院不独立,民众不发声,专家就很难感知到腐败,特别以中国来说,对外资和对民企用的套路也是不一样的,“外宾们”的感知是会偏离实际情况很多很多的。也就是说,CPI衡量的不是监督实际发生的强度,而是外界“认为该国权力收到约束的印象”,CPI并不能区分“真正干净”和“捂住不让你看到”,且CPI的对象以专家与商界为主,普通民众并不参与,这又会再次将偏差加大。简单来说,就是司法独立的国家,监督阻力小的,CPI分数可以作为重要的参考,而对于专制、信息管制的国家,CPI都是虚高的,五毛们就不要再拿中国排名76(一共180个国家),算中上水平,给中共遮羞了。
但世界上也没有其他更靠谱的清廉指数,CPI统计的多机构、多来源,是最国际化、资料最完整的,长期趋势是比较有价值的,比如要是一个国家连续10年CPI上升或下降,代表制度有重大变化,这个指数与经济表现的国际研究高度相关,如CPI高,则往往伴随着投资更多、GDP增长更快,CPI低则伴随着资本外流、政府效率差。
2、CPI分数怎么分级。
透明国际的CPI分数并没有官方的分层登记表,但是学界与治理研究领域常把CPI分数按“治理质量”与“腐败风险”分成几个典型区间,网上有一个不知道谁给出的分层方式,如下:
80-100分,属于极度清廉,世界顶级治理,代表国家有丹麦、新西兰、芬兰、挪威、新加坡(这个专制国度后文会专门分析),特点为政治献金透明度极高,行政程序近乎无腐败,司法独立极强,官员资产申报制度成熟,媒体自由度极高,公职体系专业化、任期制,普通人几乎一生都不会遇到需要“塞红包”才能办事的情况,高层腐败存在,但被抓到概率极高,金额有限。比如北欧就有真实案例,部长收5000美元礼物就被迫辞职;
70-79分,属于高清廉,发达民主国家的正常水平,代表国家有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英国,特点为腐败较少,但并非没有,大型政治丑闻仍会发生,高层被调查是正常现象,日常生活基本没有小额腐败,政治献金常是主要灰色地带,可能存在政治献金丑闻,但不会存在“系统性买官卖官”。现实典型有,日本的“东京第检特搜部”,专门抓大政治案;
60-69分,属于中等清廉,透明、但腐败仍有规模,代表国家美国、法国、以色列、韩国,特点为小额腐败少,但政治-商业网络强,利益集团影响力大,大型政治案仍会定期爆发,监管与媒体自由度高,使腐败“被看到”,不是很干净,但是腐败能够被查、被曝光,现实典型就是美国的游说、利益集团影响巨大,但金钱流动透明、司法可追究,法国萨科齐、希拉克都有案子,韩国更是每届总统卸任后都要被查;
50-59,属于中等偏腐败,代表国家马来西亚、东欧、希腊、匈牙利,特点为小额传统腐败较少,高层腐败仍大量存在,权力寻租普遍,案件曝光有限,且无法有效治理系统性腐败,企业行贿相对常见,你在办事过程中不一定需要行贿,但“关系”通常占很大比重;
30-49分,属于高腐败,发展中国家典型水平,代表国家中国、印度、越南、印尼、泰国、巴西、土耳其,特点为系统性腐败,大小金额混杂,优质资源由权贵掌控,司法独立弱,媒体受限,政商合流明显,大额腐败常态化,小额腐败仍然存在,且信息管制国家CPI分数还会虚高,这一档是“政治腐败+经济寻租”的典型交叉区间;
20-29分,属于极高腐败,弱国、威权国、内部控制失败,代表国家俄罗斯、伊朗、巴基斯坦,特点为国家机器被强力集团垄断,公共领域存在“系统性乱收费”,官员利用权力直接敛财,军方、情报机构大量寻租,大部分资源掌握在少数拍戏手中,法律体系形同虚设,我觉得中国实际上应该是这一档;
0-19分,属于极端腐败,失败国家,代表国家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缅甸、朝鲜、阿富汗,特点为国家基本无法运作,每个环节都要行贿,腐败是生存方式,公共服务几乎不存在,黑帮、军阀、宗派把国家切割。
3、2024年CPI的排名归纳。
为此我将这180个国家录入表格,想看看苏系国家/共产主义国家的表现,结果不出所料,基本上和军阀独裁、伊斯兰三分腐败天下了(还有个非马社会主义,这块没深入研究),且在腐败的程度上,苏系成绩最为“光辉卓著”。
偏正面的也是有的(请对照上文的分数分层):波罗的海三国就不错,爱沙尼亚76分排13位,立陶宛63分排32位、拉脱维亚59分排38位,虽然是前苏联加盟国,但这三个国家的国民从未忘记过对苏联的刻骨仇恨,属于苏系国家中被洗脑最浅的国家,走出共产主义的毒害泥潭也最快;斯洛文尼亚60分排36位,虽然是前南联盟国家,但最靠西,西边是意大利,北边是奥地利,离文明近,回归文明快一些也正常;捷克56分排46位,波兰53分排53位,这哥俩都靠近德国(虽然是东德),在东欧剧变后,这两国的改革都算好一些的,没那么腐败了;格鲁吉亚53分排53位,这个国家近十年应该是进行了有成效的改革,十年前那可是腐败透顶,难道是2003年玫瑰革命的持续影响力?
接下来是各种腐败同行了,最优秀的是马来西亚50分排57,大马是参加九三阅兵最廉洁的国家,但也仅仅是刚刚摆脱搞腐败的分数层级;接下来是斯洛伐克49分、亚美尼亚47分、克罗地亚47分,都曾经是列宁式政权,前面两个也参加了九三阅兵;黑山46分、罗马尼亚46分、贝宁45分,前两个是列宁式政权,贝宁在1976年-1989年走了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秉承的马列主义意识形态;科索沃44分、保加利亚43分、中国43分、摩尔多瓦43分、阿尔巴尼亚43分,全是(曾经是)列宁式政权;古巴41分,卡斯特罗一己之力,牛,也参加了九三阅兵;匈牙利41分,前苏联卫星国;哈萨克斯坦、越南40分,参加九三阅兵,北马其顿40分;印度38分,三哥是非常特殊的存在,之前想研究腐败问题,被三哥给弄卡壳了,后文需要大书特书;马尔代夫38分、印尼37分、塞尔维亚35分,九三阅兵都来了;乌克兰35分,奇怪了以前乌克兰比俄罗斯都腐败,2024年居然反超了俄罗斯,是战争的原因么;尼泊尔34分、白俄罗斯33分、老挝33分、蒙古33分,九三阅兵,中国的“老朋友们”之一,波黑33分;菲律宾33分,作为另一个民主国家腐败的典型,也是需要详细掰扯的;接下来也都是阅兵的“老朋友”,乌兹别克斯坦32分,巴基斯坦27分,吉尔吉斯斯坦25分,刚果23分,伊朗23分,阿塞拜疆22分,俄罗斯22分,柬埔寨21分,津巴布韦21分,塔吉克斯坦19分,土库曼斯坦17分,缅甸16分,朝鲜15分;最后加几个虽然没来参加阅兵,但也是“正义联盟”自己人的,阿富汗17分,苏丹15分,也门13分,叙利亚12分,委内瑞拉10分,南苏丹8分,知道这个南苏丹(或者记错了是苏丹)是因为华为公然伪造邮件想抢中兴订单,被当地官员抓包了。
可以看到,跟中国为伍的都是些什么货色了吧,一个人的朋友全都是黑社会、流氓、犯罪分子,大家觉得这个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西欧中排倒数第一的是西班牙56分(把意大利、希腊算称南欧),虽然不知道西班牙是怎么达成这个成就的,但有个有意思的点,共产党在西班牙是参政地位,不是非法也不是边缘。另外智利63分、南非41分、哥伦比亚39分、巴西34分,他们国家的共产党也都是参政地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研究共产党参政给这些国家带来了什么影响,并不一定是负面作用,毕竟从清廉指数上看,智利还是不错的。
可以这么说,民主国家确实有很多腐败的,但是专制国家的腐败率是百分之百,唯一的例外是新加坡(其实也并没有例外)。
二、美国的腐败和反腐机制。
首先当然还是先介绍世界老大美国。美国虽然在清廉指数上不是最好的,65分的水平只能算是中上,但是排他前面的只有德、日、英、法四个大国(不过这四个国家人口加一起才跟美国差不多),对于大国来说,美国自然是最接近的学习对象。
1、美国的反腐机制。
1.1、法律与制度框架。
美国的反腐机制是非常完善的,在法律与制度框架层面,有三大类法律:
反贿赂与公职人员廉洁法。《联邦贿赂法》(Federal Bribery Statute,18 U.S.C.201),禁止向联邦官员行贿或受贿,《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 1977),禁止美国公司在海外行贿,也是全球反腐基准法,《政府道德法》(Ethics in Government Act, 1978),要求高级官员财产申报、设立独立检察官制度。这些是针对明面上的腐败的;
竞选资金与游说监管。《联邦选举竞选法》(FECA,1971),持续修订,规范竞选资金来源和使用;《两党竞选改革法》(Bipartisan Campaign Reform Act, 2002),限制“软钱”,强化披露制度,游说披露法(Lobbying Disclosure Act, 1995),要求游说活动登记与透明。这些是针对未来可能的隐藏腐败的;
《举报人保护法》(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 1989)。保护联邦雇员揭发腐败、滥权,各州也有类似的举报人保护机制。
1.1.1、举报人保护机制。
美国这个举报人保护机制非常值得说道说道。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告密总归是不受欢迎的,这是出于人类对自己的隐私权天然的感情,但如果将所有的告密都一棍子打死,并把这个道德观念扩展到公权力范围,这就让人觉得不对劲了,但如果不对举报人进行保护,虽然被他举报的公权力相关人员因腐败落马、入狱,民众会对此事件大加赞扬,但是此举报人如果还想继续在原来的圈子混,就会比较麻烦了。
所以美国的举报机制,是强制性隐藏举报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的。光这快联邦层面就有三套主要法律,一个是上面说的《举报人保护法》,保护联邦文职人员,一个是《举报人保护强化法案》(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Enhancement Act,WPEA,2012),扩大保护范围,一个是《情报界举报人保护法》(Intelligence Community 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ICWPA,1998),保护情报机构内部的人,CIA、NSA、FBI。
在实现身份隐藏,采用三段式切断身份链,举报人→内部监察官办公室OIG→案件调查组→最终报告。第一步,举报人可以选择匿名提交或者实名但要求身份保密,即便实名,OIG也不能把名字告诉调查人员,除非举报人同意(一般这都是需要举报人配合调查吧),第二步,OIC在移交材料时进行脱敏处理,把名字删掉,职位模糊化,文档自动过滤掉能指向具体人的语句,第三步,向国会或白宫提交的案件材料中,举报人永久不出现,所有可识别讯息全部删除,最终呈现在台面上的,是一个纯案件,而不是一个人。反馈到真实世界,情报机构内部对举报人保护可以做到这个地步:举报人身份永远不写入文档、名字只被2-3个合规人员掌握、案件调查组都不知道举报人是谁、上报总统的文件是完全匿名的,甚至在某些案件里,举报人自己也不知道调查进展。
此外,美国也知道一个事实,最危险的并不是政府曝光举报人,而是内部人找线索“推断”举报人,所以保护机制又加上了反报复法(Anti-retaliation provisions),如果主管、同事、上级对举报人进行调离岗位、降薪、排挤、不给晋升、暗中打压,那都属于违法,举报人可以要求恢复岗位、获得惩罚性补偿金、强制调到更安全的单位,且这个“报复行为”的审理,不是部门内部处理,而是交给外部,比如MSPB(Merit Systems Protection Board)或联邦法院。结果就是如果某个官员泄露举报人身份,自己会被先坐牢或被革职,也就是说美国司法部的态度是这样的,“你可以怀疑是谁举报,但你不能采取任何动作,一旦采取,你就违法”,看到这里,应该能了解到,美国人为了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设置了多么细节的措施了吧,而这仅仅是众多措施中的一个。
美国人对政府的敌意如此的直接明了,甚至对于举报人这种本质上其实也是“告密者”的行为,他们也用另一个词来描述,吹哨人(whistleblower),也就是美国人在牵涉到限制政府的事件时,一律立场优先,为了让对公权力的监督,不被任何人掐死。对普通人那叫告密,对政府那就不算而是吹哨,是制度运行需要的第三只耳朵,是在制度缝隙中插入安全保险丝的正义者。
1.2、执法与监督机构,司法独立。
美国在执法与监督机构层面,设计方式是分散多元,美国没有一个像香港ICAC的集中统一的“反腐委员会”,而是通过多个独立机构共同作用:
司法系统。司法部DOJ,主导反腐败刑事案件,包括贿赂、敲诈、洗钱;联邦调查局FBI,设有专门的公共腐败调查部门,常年打击政商勾结;特别检察官(Special Counsel),针对涉及总统或高官的敏感案件,可以设立独立调查,如水门事件的特别检察官,2017-2019年的通俄们特别检察官穆勒;
国会。国会伦理委员会(House/Senate Ethics Committees),监督议员行为,国会有强大的调查权,可以举行公开听证会;
行政部门内部监督。政府道德办公室(Office of Government Ethics,OGE),负责行政部门官员的利益冲突调查、财产申报监管;监察长制度(Inspectors General,IG),几乎每个联邦部门(如国防、财政、国务院)都有独立监察长,负责内部审计和反腐调查,直接向国会报告;政府问责局(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GAO),国会下属的审计机构,监督政府开支和效率;
地方与州层面。各州设有司法部长、州审计署、州道德委员会,地方检察官(DA) 在州一级起诉腐败官员很常见。
司法独立。法官终身任职(联邦层面),不易受政治干预。美国历史上有多起审理高层官员的腐败案件,如伊利诺伊州州长布拉戈耶维奇因贪腐入狱。
1.3、信息公开与透明制度。
美国在信息公开与透明制度层面,有:
信息自由法(FOIA,1966)。任何公民或媒体可申请查阅政府文件,除非涉及国家安全的机密;
联邦选举委员会FEC。公开候选人的竞选捐款与支出,数据库可查询;
政府财产申报制度。联邦高官必须申报收入、投资、财产,避免利益冲突。
1.4、媒体监督。
媒体与调查新闻,美国有强大的调查记者传统,水门事件就是《华盛顿邮报》记者揭发引发的。媒体是反腐的重要力量。
美国的反腐机制几乎完美的符合台湾段的总结,美国的反腐是“司法部+FBI+国会+监察长+独立审计+媒体+公众诉讼”的组合拳,三权分立,任何一方滥权都有可能被另一方揭发,高透明度,强大的舆论和公民社会,还经常在重大丑闻后推动制度改革补上漏洞。
2、美国的腐败案例。
2.1、ABSCAM案。
诸多典型案件里,有一件ABSCAM案(1978-1980)非常有趣,我在搜索相关信息时,边看边笑,太逗了。这个案件是FBI“钓鱼执法”抓获多名国会议员受贿的,此案将人性贪婪的一面展现的淋漓尽致。FBI原本为了侦破一起伪造艺术品的诈骗案,让线人假扮阿拉伯富豪顾问,探寻是否有人愿意接受“黑钱交易”,结果误中副车,平时道貌岸然的议员们纷纷主动上门拿“移民保护”、“赌场执照”、“政治影响力”,要求换取现金,FBI意识到,他们不是在诱惑一个清白的人,而是推开一扇早已虚掩的门,于是行动改为侦办政治腐败。之后便出现了美国反腐史上的经典画面:议员一边接过现金,一边保证“我会帮你搞定移民问题”,最终7名联邦众议员,1名联邦参议员,多名州政客、律师、政府官员自行入网,还被摄像机拍的清清楚楚,所有被告都以FBI“钓鱼执法”为由提出entrapment辩护,但很可惜,法官按照两点关键来判断,被告是否原本就准备犯罪?警方是否过度施压或强迫?在摄像机面前,被告们的辩护全部可耻的失败了,如录像中许多议员在见面前就表明“我能帮忙,你们能付多少?”,还有些政客主动联系线人要求见面,这不是被迫受贿而是主动索贿,警方提供机会≠诱惑犯罪。此案录像公开后,公众极为震惊,就像被一盆冷水迎头泼醒,此案也极大推动了后来《政府道德改革法》的出台(感觉这个影响度不亚于《屠场》推动食品安全)。不过这种执法方式还是让美国司法部意识到,不能无限地“设计陷阱”,如果执法者倾向于“诱导”而不是“揭露”,可能反过来破坏法治。虽然美国现在还允许这种行动,但非常严格,现在对这种行为一般称为廉洁性测试(Integrity Test),不过这个案件之后,美国的政客们应该长记性、变聪明了,一些明显的套路估计是不会再上当了,政客们脑海里估计响起这句话:“人与人最基本的信任去那里了?”这个鲜活的案例,足以驳斥一些脑子不清楚的反贼那可笑的认知了:“中国人就是喜欢腐败”,腐败与否,只与监管力度直接相关,不管哪国人、哪个人种,基本人性都是一样的。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政客受贿是隐蔽犯罪,对于一个大国来说,反腐难度天然比小国高,美国这么成体系的反腐机制,但至今清廉指数仍然是中上水平。不过对于中国来说,这已经足够值得学习了,不能根治腐败,但只要能减少腐败,就是进步,对于中国民众来说,如果告诉他们中国的清廉程度能达到美国的水平,他们肯定满意。
2.2、9千美元螺丝和史密斯专员。
在中国国内,各类五毛粉红攻击美国时,这是热度最高的词,只要有自由派提到中国腐败的话题,总有五毛闻着味就来了,然后扔下一句,美国的史密斯专员/一袋螺丝9千美元,接着就像阿Q一样自觉获得了胜利,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先说螺丝类的高价采购,9千美元的螺丝,是真实案例,来自1980年代五角大楼丑闻(Pentagon Scandals)的审计案,涉案物件包括37美元的铁钉、435美元的锤子、640美元的马桶盖(最为著名)、9000多美元的“螺栓组件”(并不是普通螺丝),来源都是1983-1986年国防部总审计署GAO和陆军审计机构揭露的采购漏洞。
原因或者说明面上的原因是军工承包商把研发费、测试费、专用模具费、专线生产费,全部摊到小批量零件上,当时军用设备的零件往往要满足极端安全标准、需要特殊材料、单独开模单独生产、一次只生产几十个,结果一个5000美元的研发/测试流程,被摊到了1个零件上,就变成了9千美元的螺栓。
当时军方采购系统是成本加成制,承包商在这种合同模式下,报销全部成本,再加固定利润(比如10%),承包商当然没有任何动力降本增效了,结果一个军营采购合同可以把“清洁费、运输费、安全审查、仓储费用”都摊到了杯子上,最后杯子看起来比镀了钛都贵。
按理说在这种规则下,高价还是有理由可以糊弄过去的,但是GAO仍然认为这是系统性浪费,甚至有承包商利用规则钻空子,最终多家承包商被罚款、被禁止参与国防项目,国会重写大量采购法规,1986年通过了《Packard Commission》改革,建立了国防合同审计局DCAA强化审计。
这种漏洞事件并没有“坏人”逍遥法外,而是被完全公开、上新闻、进国会调查、制度被彻底修改。1990年代后,美国进行了全面改革,大量采用商业现货,推行竞争性投标,采购流程数字化,重大项目必须接受多层审计,今天基本上看不到这类奇葩的高价事件了。
为什么五毛们特别喜欢传播这类事情呢,断章取义只说几个点,数字看起来足够夸张,又确实是真实案例,读者难以查证,可以制造美国腐败黑洞的幻觉。但从不说完整事件和后续:那是40年前的事,经过审计后被公开处理了,之后制度改革了,现在不允许这样采购。实际上中国现在的官员们玩得更花,就一个建筑工程,总包、二包、三包,到最后的包工头带农民工施工队,最终项目经费的百分之几能到干活的人手里?
再说史密斯专员,这个梗越传越广,以至于不了解情况的普通民众都觉得就是这么回事,民国有耿专员(注意哦,不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只能是中华民国,腐败的只能是国民党,中共那是不存在腐败的,即使中共都允许那么多反腐电视剧上映)。来源于电视剧《为了一句话》里韩县长的一番话:“你不拿,我怎么拿?我不拿,耿专员怎么拿?耿专员不拿,你我怎么进步?”这就是专员梗,转移到美国身上,由于史密斯是个大众名,跟德国的汉斯差不多,于是就变成了美国的史密斯专员梗,代之美国的“老爷们”。
这里要多说一句,这部电视剧改编自作家刘震云的茅盾文学奖作品《一句顶一万句》,故事背景是河南延津20世纪30年代,映射民国那个时代,不过刘震云出生于1958年,这部作品是单纯的民国时期留下来的口口相传,还是中共时期的,就很难判断了,依我的经验来看,小时候被《红岩魂》等电视剧及相关宣传文章毒害的时候(至今还记得江姐被竹签戳指甲还是扎手指来着),看到里面那些关于国民党、美国的狠毒刑讯手段,当时幼小的心灵被狠狠震撼了,对国民党、美国那是真的恨得牙齿痒痒的,后来才知道真正狠毒的部分都来自中共折磨自己人,把中共的酷刑直接安到了国民党、美国头上,恐怕书中这个耿专员也同时是国民党员和共产党员吧。
扯完这个梗的来龙去脉,再来说本主,美国的史密斯专员,来自于阿富汗美军,阿富汗这种腐败天堂(说温床都觉得是美化阿富汗了),美军在当地有没有腐败我不做判断,近墨者黑这个基本道理还是要尊重一下的。
2008年美国国会成立了SIGAR,叫做阿富汗重建特别监察长,专门监督美国对阿富汗的重建开支(数百亿美元级别,国防部下属有个阿富汗工商业和稳定特别行动小组TFBSO,这是花钱的大头),有好几任,最著名的是John F. Sopko,这位爷的职责就是查浪费、查欺诈、出专项调查,把问题通报国会、推动问责,历次报告把许多失败项目、可疑合同、管理混乱、物资流失等都赤裸裸地写进了报告里,比如花8600万美元训练阿富汗警犬,项目失败;花4300万美元建造天然气加气站,但从未使用过;花3亿美元建造房屋和学校,但也从未使用过;某些培训项目和农业援助项目支出效率极低,花费数十万美元,却没成果,购置牲畜、农具、设备的成本远高于市场价;天价买山羊,有项目从国外引入少量改良品种山羊,台面上的目的是为了发展高端羊绒产业,最后损失数十万至数百万美元不等;各类项目执行混乱、账目不清,承包商虚报成本等等。至于国内究竟是将这位监察长还是将涉嫌与军方勾结的监察人员又或是TFBSO的负责人泛化成了史密斯专员就不得而知了。以中国的经验和阿富汗的腐败现状来看,美军身处阿富汗,天高皇帝远,加上在阿富汗入乡随俗,不被腐蚀可能吗?
SIGAR的报告是这些荒诞案例在媒体与公众间流传的重要来源,什么阿富汗买山羊、买豪华加油站、买家具买别墅等等故事,基本就是来自SIGAR的曝光或国会听证会记录。
但美国这些腐败案例,都是美国自己把自己的蠢事摆在桌面上,让全国骂,好推动制度强行纠错,骂这些腐败也是美国人自己先骂,中国这些五毛可悲之处就在于,当中国人指责中共腐败且从不真正反腐的时候,他们觉得只要指出美国也有腐败(完全不提及美国会在每一次腐败曝光后,就会推动制度改革弥补漏洞),那中国就不腐败了或者中国腐败就是正确的了,完全不用反腐。这种丧失基础逻辑的诡辩在国内已经成为主流了,比如华为的HIGO。
3、政治献金制度。
美国的政治献金制度一直被五毛称为美国政治腐败的铁证,是犹太人或资本家统治美国的依据,这类观点影响太过巨大、广泛,不得不详细介绍一番。
从根源上来说,一个政党要维持运营,必须要有资金来源,不然成员喝西北风吗,而政党又不会从事生产(成员个人从事生产但绝无可能将自己的钱全部拿出来供政党运营用),那就必须得去募资,但吃人嘴软、拿人手段这种最基础的道理就在那里,给政党献金的各方,不可能无偿献金,一定有利益方面的企图。也就是说从广义的本质上来看,政党接受政治献金,都可以归为腐败或者说利益交换,但要用腐败的名义一竿子打死,那就不会存在政党了,全体解散,不改行那就饿死吧。在现实中,拿钱办事那是最基本的人性,是不可违反的人间公理,也是政治运转的基本动力,无法被消灭,也不能被消灭,但牵涉到公权力必须被限制。细化来说就是:消灭政治献金不可能,只能限制政治献金的可交换范围、透明化、多层监督、把权力实体圈在笼子里。
这只能按照量变和质变来区分了,超过一定的度,则是腐败,而在这个程度之下,则被视为合法,而如何才能限制在量变的程度,这就需要许多额外规则了。
3.1、美国对政治献金的监管。
美国政治献金受到及其严密的监管、严格的透明度要求、以及司法系统的强力制衡。
美国将政治献金分为五层,每一层都有严格限制,如下表:
监管机构包括联邦选举委员会FEC、税务局IRS、司法部(负责刑事掉擦汗)、联邦法院(可推翻献金条例)、媒体(实时监督所有捐款来源)。
美国设计管理政治献金机制的底层逻辑是:只要透明,公众能监督,司法能介入,献金就不是腐败,或者说可以不被认为是“违法”的腐败,一旦腐败真的发生,可以立刻追查。为此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匿名大额捐款、不能使用现金、不能代表外国势力捐款(FARA 法案)、不得向官员“捐款换项目”、某个企业捐过多,媒体马上可以曝光、若被认为是捐赠者向政治人物行贿,会立刻被检方起诉。
3.2、美国政治献金捐献者分类和捐献目的。
但前面说过,政治献金本质还是一种利益交换,所以即使美国监管再多,这也是合法但不纯净的。既然能交换到的利益不能是“直接腐败”,那是什么呢?笼统来说是一种“可控的影响力交易”。
美国的捐赠者大致分为四类:企业及行业组织,富人、大基金,工会,普通小额捐款人,前面两类负责绝大部分的资金,这四类人的意图如下:
企业/行业组织,不能通过献金直接购买政策,但可以购买“听得见的声音”,不是“我给你钱,你帮我办事”,而是“我给你钱,你必须听我的诉求并认真考虑”,美国政治学特地将这种关系命名为“Access,not agreement,获得接近权,而非直接换政府决定”,展开来讲,企业具体的收益有:拥有“游说权”的窗口,捐了钱,议员愿意见你,你可以解释为什么某法案会影响你的行业,议员可以不同意,但必须听你说;合法的影响政策设计细节,对于某个法案,企业可以通过参与讨论减少对自身的伤害;影响监管执行力度的“软方向”,说直白点,监管部门先去查别的行业、给我更长的过渡期、对我执法时的解释更加灵活;
大富豪、基金,这类图的是意识形态方向,他们捐钱不是为了赚钱,是为了塑造国家未来的方向,如果说企业是图眼前的金钱利益,那这类大佬是图长远的其他利益,或者意图成圣。如科氏兄弟给共和党捐钱,是为了反税收、反环保监管,索罗斯给民主党捐钱是为了司法改革、移民、人权议题。这些属于单纯的政治投资,图的不是个人金钱利益,那肯定就不涉嫌腐败了;
工会,图的是劳动者利益最大化,这一般都是倾向于支持民主党,目的很直接:工资上涨、更严格的劳动保护、医疗保险、公共部门预算,这反而和企业一样,属于利益集团参与民主过程(在这个语境下,工人集团也是利益集团);
小额捐款人,这是真正的捐钱不图回报的群体,他们支持政党就像支持球队、支持宗教,图的是个情绪和价值认同,自然也不涉嫌腐败,这部分捐款主要用于基层动员。
这些捐赠者们得到的是政策接触权、参与立法过程、影响议程优先级、合法的保护行业利益(在强制性的透明与监管下)、合法的影响意识形态方向,具体来说诸如听证会名额、议员愿意听你讲10分钟、政策细节被加入你的意见、不会把你的行业列为优先执法对象,换来的是“优先权”,但得不到违法豁免、政府合同、土地批文、警察法院的偏向、行政特权,这些直接权力都被美国的监管体系给圈住了,换不来“豁免权”。形象来说美国政治献金买的是你愿不愿意听我说话,而这类间接利益的获得对系统本身不构成致命伤。关于这个程度,政治学有个区分术语叫做“State Capture国家被利益集团占领”VS“Policy Capture政策被影响”,美国属于后者。
可以认为美国政党是一个政治创业公司,这个公司需要资金来维持以下运作:租办公室、竞选广告、竞选团队薪资、民调、法律团队、拉票活动、地区办事处运作、支付数据分析团队,且美国竞选是全球最烧钱的体系,因此必须依赖社会募资。
3.3、美国政治献金,不献会怎么样。
美国的政治献金是“正向增益”,不是“负向惩罚”,不用担心既然捐钱能换到影响力,反过来会不会因为不捐钱就被打压?美国政治体制的大量机制专门避免被打压,比如监管机构是独立的,无论是SEC、DOJ、EPA还是IRS,这些机构的经费来源受国会多方制衡(对国会负责而不是对总统负责),关键岗位任期固定不能随便撤换,法律规定不能因政治立场调整执法优先级,打压不捐钱的企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一个政党敢“清算”政治对手的企业,媒体会立马头版报道,对手政党也会立刻供给,民众会认为你滥用权力,司法也会介入,这个政治风险远大于收益,没人敢干。现实中美国许多大公司是两个党都捐,他们不是支持政治理念,而是确保政策沟通渠道通畅。企业要被列为优先执法对象,前提是企业得违法,而不是政治站队,一般来说政治献金影响的执法顺序是不在明面上的执法顺序之内的,一般来说执法排序是:犯罪规模、公共危害、资源分配、法律优先级、民众投诉、监管目标。
3.4、企业有没有可能通过长期多方政治献金统治美国。
我们继续深入探讨,如果企业一直两党都捐,会不会长期积累影响力,最终操纵国家?这就是国内“美国实际被资本家或者大财团统治”的一个论据。
这又得从源头说起,美国建国者的核心理念是:任何力量(包括政府本身、企业、军队、宗教),都不能拥有统治权,因此将美国的权力分散在诸多机构里,比如总统、参议院、众议员、联邦法院、州政府、地方政府、众多独立监管机构、媒体、选票等,不管是企业还是政府还是其他,都不可能控制全部机构,这在结构设计上就做不到;
加上政治献金完全透明,一旦出现“政商勾结模式”的苗头,马上就会引发调查与媒体风暴;
监管执法权在独立机构,不在政党手里,企业想操纵政府,这几十层的制度防火墙跟天堑比也差不了多少;
美国还有反垄断,这个法是真的能对企业进行生死判决,要是企业能控制政权,怎么会允许政府拆分自己;
而且美国的企业并不是一个统一体,是彼此竞争的对手,内部竞争太激烈了,根本就形成不了统一的资本阶级;
最后,美国企业永远没有“暴力权”,有个政治学铁律,拥有枪的人才能统治国家,没有枪的人不可能统治国家,从这点看,企业这种成为不了国家暴力垄断者的事物,怎么可能统治国家呢?
假设一个美国企业想成长为怪物,他们需要至少冲破5重天花板:反垄断法,只要太大,马上就会被调查;股东利益,企业不能无限烧钱搞政治,否则股东会愤怒,资本市场会给予处罚,CEO会被换掉;竞争对手的制衡,任何行业都会有对立方强烈阻止你变大;公众态度,美国人天生对巨大权力警惕,美国人连政府都不愿意他做大,怎么可能允许企业做大到统治国家?政党轮替会自动破坏企业长期计划。
不过这些解释对于那些阴谋论爱好者估计还是说不通的,他们可以继续狡辩,因为这些资本家掌握钱啊,政府这个暴力机构为了钱就是要在私底下听资本家的。你要说为何政府不直接把资本家给杀了分财产,当一回共产党,他们又说这些政府和资本家极为默契的共同抵制共产主义,政府宁愿当资本家的奴才也不愿意利用手中的刀当主人,看来他们也知道走共产主义就大家都没钱啊,可是走共产主义的国家,政府领导那可是真正的人上人,不仅可以决定别人的财产还可以决定别人的生命,我是不相信能有几个人可以抵制的住这种诱惑的。
大企业涉政这个话题下,有韩国财阀展示,企业未必不能“统治”国家,而政治献金是否符合腐败定义,印度也给出了反面教材,政治献金就是赤裸裸的腐败,这些留到后文再写吧。
4、美国选举的资金支出来源和烧钱的合理性。
选举资金主要分为政府承担和政党自付两个部分。
政府要承担一些支出,但范围非常窄,与候选人竞选无关,而是确保选举本身能运作,主要负责以下方面:投票站建设、运行、工作人员工资,选票制作,点票系统,安全、秩序维护,州级选举管理机构的日常运行,少部分情况下会补贴候选人,这些事民主程序的费用,不是候选人竞选的费用,就像是政府给你一个跑道,但是参赛者需要自己准备跑鞋、教练、广告和训练营。
历史上美国政府确实有一种资助候选人的制度,叫做总统竞选公共资助制度(Public Financing),虽然还有效,但几乎没人会用了,算是已经被彻底淘汰了。原因也很简单明了,钱比较少,一接受政府的钱就必须遵守严格的支出上限,根本不足以应对现代选举的天价广告费,比如2008年奥巴马拒绝接受政府补助,因为补助只有8400万美元,但他最终筹到了7.5亿美元。国会竞选、州长竞选、地方竞选也都是同样的模式,越大级别的选举,烧起钱来就越像银河爆炸。例外还是有的,目前还有一些州实行公共资助州长/州议会竞选,如缅因州、亚利桑那州、康涅狄格州,但是影响力非常有限。
美国竞选开销的真正大头全部由候选人、政党自行承担:广告费(电视、社交媒体、线下广告),竞选团队薪资,咨询公司、数据公司费用,竞选集会成本,民意调查、舆情调查费用,州级投票动员组织,律师团队开支,旅行与安保(非总统/副总统身份)。
或许还有一些硬嘴鸭子供给美国竞选这种烧钱模式是浪费钱,是败家子,正好证明了美帝国主义的腐败和不可救药,对此只能呵呵了。真以为这些烧的钱是真正的拿打火机点着烧没了?这些钱流通到了给竞选提供商品、服务的各方手里,如果把这类经济行为定义为毫无价值,那在这种逻辑下,任何一种聚会,比如奥运会、世界杯也都是浪费钱,花钱去看比赛的都是钱了多浪费,人就应该996之后任何活动都不要有,只需要一日三餐,衣服也不用买,反正旧衣服还能穿买新衣服就是浪费,这样最省钱最好,至于工作生产出来的商品卖给谁,不需要知道,我生产了这么多说明我牛逼我经济好,我勤俭节约还是说明我牛逼不浪费。
竞选烧的都是政党募来的钱(并不是你的税钱),别人金主愿意把钱捐出来给社会货币多加一次流通,顺带刺激经济,你叽歪什么,要金主们把钱无偿捐给你让你去花才不算浪费吗,正常人应该想的是如何去赚这些竞选花掉的钱。
三、韩国,财阀。
韩国的腐败其实不太想写,除了军政府时期全斗焕涉案金额较大,民选时代的总统们那点金额实在是不够看,韩国经济很发达,总统才搞那么点钱,卸任了还得进监狱,这总统除了享受下有严格时间限制的权力快感(而且是被阉割了非常多的),还能有啥好处?
韩国这节就谈财阀吧,美国一节里提到的设想,如果企业通过多头政治献金下注,话语权和能量越来越大,会不会演变成资本家幕后统治国家的格局,美国企业由于现实中的种种制衡做不到这点,但韩国财阀却离这个目标很相似了。
韩国是财阀统治有一定的真实基础,不过硬要说财阀是韩国的实际统治者还是有些夸大。韩国经济长期被三星、现代、SK、LG四大财阀统治,前10大集团约占GDP60%以上,三星一家就占20%,GDP剩余的40%扣去政府部门、住户部门的自住房虚拟租金等等,剩不了多少了,且剩余的诸多小企业,估计也是靠大企业们给订单生存(娱乐、体育等估计直接就是被大企业控股了,属于大企业的一部分)。
不过韩国毕竟是民选,政客权力来自于选票而不是财阀,选票选谁是财阀控制不了的。但政客竞选要资金的,这些资金就得来自于大企业的政治献金,而韩国大企业就那么几家,形成不了美国充分竞争的场景,使得财阀与政治关系紧密、互相依赖、互相拯救,金大中、李明博、文在寅都特赦过三星老板。财阀们决定不了总统是谁,但谁当总统对他们来说区别也不大,他们只需要影响经济政策让自己世世代代赚钱,不需要操心国防啊、外交啊之类的国家事务。
就业方面,财阀加上“依附”的企业,掌握了韩国就业市场,动辄就能影响到数百万家庭,真真正正的形成了大而不能倒、不能监管的格局,说是韩国由政府和财阀双头统治也不过分。
现实中,媒体还是极度自由的,可以随意曝光财阀丑闻、政客丑闻;监察院超级强大,总统都可以抓;工会也可以让企业瘫痪。这些因素使得财阀虽然能统治韩国经济,但不能侵害民众的基本人权。
虽然财阀统治经济的现状,造成青年阶层痛苦、社会阶级固化、创业困难、就业结构畸形等等一系列问题,并带来了生育率超低的“灭绝式”祸患,但表面上,还是能凑合着过,就是给人特别拧巴的感觉,总感觉这样不好,哪里不好也能说出来,但要说这些不好是非法的、是邪恶的,那也说不上,至于要怎么改变,更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真要强行拆分财阀,经济估计就会被重创,会给民众带来更迅速更直接的痛苦,但不改,就会持续痛苦下去,直到后代凋零。
韩国左翼前总统卢武铉曾经试图削弱财阀绑定结构,结果直接失败,国会反对、财阀购买媒体舆论批判、经济一度下滑、本人被政治反扑,没啥大效果,卸任后,涉嫌受贿遭遇调查,与卢任总统时打造的清廉形象落差太大,跳崖自杀了。这个血淋淋的教训,其他韩国政客们也都看到了,费这劲干嘛呢,吃力不讨好,而且现实中也达不成目标。
不过邻居过的再不好,也比我们好得多,就不操心韩国未来能不能改革财阀了,日本的经验可以借鉴。
四、北欧,瑞典。
作为北欧代表性的国家,瑞典反腐制度非常有代表性,丹麦、挪威、芬兰的反腐机制与瑞典都极为相似,就只介绍瑞典吧。
瑞典有几个非常明显的特点:
第一个是极端透明社会,1766年瑞典就有公众文件公开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新闻与政府公开法,规定公民可以随时查看政府公务邮件,可以查看官员的工资、报销,甚至可以查某个公务员的绩效评分,日常开会记录必须公开,即使你想查首相的费用收据,只要写封邮件就行。没有行政不变,不需要律师,也不需要理由,这种透明不是口头上、纸面上的,而是真的会被人查,多年下来,瑞典人把查政府开支当作喝咖啡一样自然,已经成了他们的民族性了,这种氛围下,腐败想做大做强是不可能的,太显眼了。
第二个是权力碎片化,部长不能指挥事务性机关,如司法部不能指挥警方办案,教育部不能指挥国家考试机构,财政部不能下令税务局查某人,部长只能制定政策,完全不能碰执行层面的操作,你想让某个机构按你的意思办,根本就没有渠道。
第三个还是来自于第一点的透明度,瑞典的公共采购极其公开,且民众非常喜欢举报,北欧这些人不喜欢私密、关起门来做决定的文化,这是因为当海盗那时候养成的习惯吗?瑞典的公共采购公开到这个程度,每个采购项目必须在中央招标网上公布,合同细节、投标文件都必须可被社会查看,公民可以匿名举报并自动触发掉擦汗,加上北欧国家人口少、城市小,使得你办公室买了太贵的咖啡机,隔壁超市老板都会知道是谁批准的。
第四个是媒体,跟美国媒体喜欢找热点搞大新闻不一样,瑞典的媒体喜欢更靠近大众的新闻,比如社区议员挪用1800瑞典克朗买桌布,卫生局长把公务车拿去度假,某市议员给自己多报销了午餐开支,这种琐事级别的新闻在当地可以上头条,大腐败不可能存在,小腐败也会报到让你后悔生在瑞典。
这几个因素加一起,造成了这么个现象。瑞典历史上的那些震动全国的腐败案,规模小到让人觉得荒诞的地步。典型案例有:
Toblerone Affair托布勒巧克力事件,瑞典副首相Mona Sahlin 用公务卡买了巧克力、尿布、香烟、私家杂货,总计不过几百美元的价值,此案直接毁了她的政治生涯,永远与Toblerone绑定了;市政府采购买了贵价酒,官员辞职,舆论持续数周;公务车被用来载家庭成员,被官方严厉谴责+退出政坛。这些个鸡毛蒜皮的事件,在大多数国家甚至连违规都算不上,但在瑞典,在北欧,后果就会如此严重,坐牢那肯定够不上,但是对于官员来说,政治生涯终结也是一个巨大的惩罚。
在瑞典在北欧,官员都没机会将腐败做大到够得上坐牢的级别,任何一点小苗头就噶了,这些小苗头是否是腐败都不好界定(当然是以其他国家标准来看)。这种依赖高度同质的小社会模式,大国用脚趾头想估计都觉得跟自己无关,做不到,想学现实条件限制学不了。
不过北欧本国没有大经济腐败案,但他们的跨国企业在海外有,这些企业去外国特别是腐败深重的外国时,入乡随俗做的很好,大案巨案都有好几个,充分向全世界证明,什么样的土壤就只能结什么样的果实,北欧人在本国恪守清廉,但出国之后什么腐败招式都是一学就会,不腐败我生意做不下去啊,没办法,你要么去行贿拿到订单,要么坚持原则失去市场,谁都知道怎么选。比如TeliaSonera(瑞典+芬兰)在乌兹别克的3.3亿美元行贿案,最终CEO下台;Vattenfall(瑞典)在德国核电产业的利益输送,这是典型的跨国能源勾结;全球最大的化肥公司Yara(挪威)在利比亚、印度的数千万美元行贿案,这是本国主动起诉自身的案例。另外有一些不是经济腐败但也被北欧自己定义为腐败的事件,这里就不提了,看过之后你只会说,这也叫腐败?
五、反腐成功的地区和国家。
1、香港。
香港的廉政公署ICAC实在是太有名了,尽管很多人都非常熟悉,并不需要我再重复,但作为研究各国各地腐败,特别是反腐成功的案例,不写香港肯定少那么点意思。
最早知道香港的腐败还是《金钱帝国》这部电影,梁家辉饰演的乐哥那个嚣张劲实在太深入人心了,后面又把香港这个题材的电影都找出来看了一遍,狄龙的、刘德华的、李子雄的,四大探长几乎都感觉快成正面人物了……
70年代以前,香港腐败横行,至于为什么腐败,都没必要深究,一个地区从落后开始走向蓬勃发展,不是民主社会,法治又没跟上,不腐败才是怪事,警队也好,政府部门也好,医院也好,消防也好,反正都是要给钱才办事,狄龙演的那部电影里面有个场景,他把香港商界头面人物请来开会,这些商界大佬们纷纷表示,腐败没啥大不了的,早习惯了,就当多交的税吧,办事也方便,大概是这么个意思,接着狄龙一顿义正言辞的驳斥巴拉巴拉。一个腐败程度高的社会,这种全民认可腐败是非常正常的,民众会形成这么一种“交易”观念:我出钱-你帮我办事,不卡我办事,也是一种公平。
警队在香港的腐败成果中那么“耀眼”,据说因为他们在平息中共的六七暴动(这个事件对香港影响太大了,四大地产商就是在这期间奠定超级富豪基础的)立下大功,居功自傲这是人之常情嘛。虽说时任港督在平息六七暴动后进行全方位检讨社会政策的时候,意识到了贪污问题的严重性,在原有的摆设“反贪污部”、《防止贪污条例》之外,又加了个《防止贿赂条例》,看这名字就知道效果肯定不咋滴,再说戴麟趾依靠警队平乱,受到表彰获得连任,对警队下不去狠手,也不是不能理解。
戴麟趾任满返英后,麦理浩接任,继续未完成的反贪大业,依靠生效的《防止贿赂条例》,警队反贪污部开始调查外籍总警司葛柏,从1971年磨蹭到1973年,葛柏欣欣然携款飞往英国,引起香港民意大哗,香港市民相继集会、示威。
随后,麦理浩于1974年2月设立ICAC,继续想方设法抓葛柏,葛柏最终还是没躲过坐牢,不过贪污的钱倒是保住了绝大部分。
ICAC是专职搞廉政的,这种专门治贪腐的机构是世界上第一份,将调查、预防、教育三合为一,ICAC是全球第一个完整综合反腐模型,也是第一个真正脱离警察系统的反贪机构,拥有独立逮捕权、搜查权和侦查权,至今全世界也只有香港和澳门有这种独立的反腐机构,这并不是世界主流,当年香港出此决招,是因为原本要充当反贪执行部门的警队全体沦陷了,不得不绕开。
这种独立于警务系统之外的反贪机构,权力确实大的有些离谱,效率也高,在1977年10月把警队逼的集会示威,导致警廉冲突。警察全体造反,麦理浩决定让步,发布了一项局部特赦令,1977年1月1日前犯的贪污罪行,一律不予追究,仅此一次下不为例。之后警队不满情绪被平息,这个特赦令还是有争议,我个人是很赞成这种一次性“交易”的,很多时候还是需要兼顾现实考量,不能百分百追求正义,再说了,特赦前,四大探长不都成功跑路了,对于高层的那些贪官来说,在一个未完全封闭的地区,跑路并不难。
但是ICAC权力这么大,ICAC要是也腐败了怎么办?于是麦理浩又设立了一个独立运作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用来监察ICAC,虽说至今运行没出什么大问题,但总给人一种俄罗斯套娃无限循环的感觉,B监督A,C监督B,D监督C……感觉还是西方、北欧那种正常的司法、执法更好,香港还是当特例借鉴经验,不一定要全盘照抄,台湾、新加坡类似的廉政机构都没有独立的逮捕权。
深入思考下,香港能采用ICAC这么强大到有可能失控的反腐机构,一定原因在于香港当时并不是民主社会,港督是老大,整体社会又有英国背书。
而在一个民主的多党制国家中,如果出现ICAC如此强大的独立执法机关,很有可能被怀疑会变成执政党打击在野党的工具,接着真的变成这种工具,使得国家走向一党制集权,这个风险有点恐怖,不能为了一时的便利,创造出这种权力怪物,上一个拥有这样整套权力的机构,最有名的好像是克格勃,这么一想,其实中国现在也有自己的ICAC,国安部就是,只不过这个类似权力的机构从不反腐,专门用来抓异议人士,效果那当然是杠杠滴。
总结来说,香港反腐的一些思路和具体手法可以借鉴,但是中国要反腐,最好不要学香港设立一个像ICAC权力这么独立的机构,这玩意威力太大,为民主国家所不容。
这个政治上的致命风险,是为何其他许多国家都效仿香港ICAC建立了类似的廉政机构,但权力都有各种限制的原因,比如台湾的廉政署只有一个调查权;跟调查权配套的技侦能力也被限制,比如监听、卧底等需要向警政单位申请;没有逮捕权;隶属于法务部没有独立地位;没有强制申报、严格资产审查、冷冻财产的权力;无法单独起诉,需要检察官,这一套限制下来,这些类ICAC机构对公务体系震慑力自然有限。
最后说一点题外话,虽然有世界上比较好的清廉度,但对香港我并无多大推崇,即使是97年前的香港。原因在于以前看到的鸽子笼住宿条件,直接击穿了我的朴素价值观,我无论如何也无法说服自己,一个底层民众只能居住在鸽子笼的社会,且据估计有数十万人,香港一共才几百万人?这样的地方能好到哪去?香港面积并不小,前四大富豪永远是雷打不动的那四位,几十万民众却只有一张单人床的居住环境……97以前的香港比中共好没什么争议,但是离真正的好恐怕距离还非常遥远,怪不得之前写宏观指标里的幸福指数的时候,香港幸福指数不高。或许香港只有法治,没有民主是根源因素吧,另一个和香港一样不被我推崇的是新加坡。对于这两个地方,是承认比中国好,但是不羡慕不推崇,也不认为有多大的模仿学习价值,放着更好的精华不去学,学这两个糟粕中的较好者意义不大。
2、台湾。
台湾的腐败也是一样,国民党当年在大陆怎么腐败的,撤到台湾估计本性是不会改的,威权统治下,经济不好时,那就少贪点,经济发展的时候,那就规模化贪。
虽说有蒋介石、蒋经国两代自身清廉的领导人,但处于维持统治的需要,对于自己的核心支持者的贪污,整肃是很难下得去手的,蒋经国还经常公开念叨“作官要清廉,若爱钱就不要从政”这类话语,并在70年代主导过有部分成效的反腐,具体措施有:大规模清查公务员财产、清理地方派系(尤其是地方派阀、黑金)、加强监察院与审计部、明确官员如涉及贪污必须辞职或退出政坛,具体案件也有,比如刘邦友事件后的大规模反黑金,对国民党党营企业腐败的清理,多次撤换派系背景过强的地方高官,但这只是领导指示、政治路线,并不是正式的法律和制度。
台湾的清廉真正走上正确道路实在1987年解严后,社会监督力量壮大,90年代开始政党轮替,执政党必须面对选民和反对党的监督,腐败空间缩小,民众反贪要求不断升高,媒体、司法、监察机关压力增大。
相应的反腐机制也逐渐完善。法制建设这块,1943年的《公务员服务法》、1963年的《贪污治罪条例》继续拿出来用且完整的用,1993年推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强制官员财产申报,反洗钱法规;机构层面,监察员开始着实行使纠弹、审计等监督权,法务部调查局专门侦察贪污案件,2011年成立廉政署;民主监督,多党竞争+新闻自由使得腐败成本被曝光的概率越来越大,社会舆论与民意对政治人物的约束力也越来越强;司法独立,虽然不怎么完美,但是前总统陈水扁因贪腐入狱,显示司法可以对政治人物动真格。
几十年下来,虽然台湾人情社会现象一直存在,跟台商做过生意的应该非常了解,他们做乙方的时候那对甲方的逢迎程度,我甚至怀疑中国大陆制造业的销售们很多做法都是跟他们学的。不过不管怎么说,台湾的廉政指数是一直在增加的,目前在亚洲仅次于香港、日本、新加坡、阿联酋(只差1分,算是差不多)。
综合香港和台湾从腐败到清廉的转变历程,可以看出三个关键点,一个是政治上的放权或决心,一个是强大的社会监督(媒体、公众),一个是完善的机构/机制(法律条文、执法机构,并不一定需要ICAC这种怪物),如果继续扩展,可以认为实现廉政有几个明显的基础要求:制度与法治:健全的法治体系、司法独立(敢查高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治与行政体制:高度透明的政府(预算、合同、政务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权力制衡(议会、审计、监察、政党竞争多重约束),公务员制度专业化(中国民众心心念念的官员财产公开啊);社会与舆论:新闻自由与媒体监督,公民社会活跃(舆论曝光腐败,公众有渠道维权);文化与教育:社会价值观与长期积累,长期教育与价值观强化,使贪腐成为“高风险低收益”行为。
六、新加坡,清廉外衣下的合法腐败。
前文提到,我不推崇的两个清廉国家/地区,一个是香港,一个是新加坡。虽然97以前的香港并不是民主社会,但他背后是老牌民主国家英国,虽然有地产商瓜分财富,但比中国那还是要好不少的(就不提鸽子笼了)。而新加坡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专制国家,但这个国家却达成了人均GDP世界前列、清廉指数世界前列的成就,这种特例的存在会被许多五毛拿来当论据,专制一样可以很好,新加坡的人均收入和清廉指数就摆在那里,很有说服力。
在这里推荐大家去youtube看一下骄阳夜话那期新加坡的视频,他以在新加坡工作的经历,揭露了很多不为外界了解的真相。本文主要谈腐败,不过度扩展。
1、新加坡的反腐特点。
新加坡的反腐与民主国家不太一样,有以下特点:
高新+极高的选拔门槛,新加坡可以说是“高薪养廉”的代表(这也为许多人认可高薪养廉这种狗屁是有用的制度提供了现实支撑),新加坡的官员年薪是毫无疑问的世界第一,总理、部长、常任秘书的薪资是美国的4-5倍(粗略计算),同时配上极为严重的腐败惩罚措施,刑期长,罚款力度大,所有非法资产要被完全追缴,一旦定罪,政治生命立即终结,无再起的可能,这使得一般的腐败成为亏本买卖。新加坡的腐败案件,绝大多数都是金额极小但处罚极重(这个表象又成为国内一群剥皮实草拥趸的现实支撑)。
内部反腐机构CPIB,这个机构前身是英国殖民政府于1952年设立的,是亚洲区首家反贪机构,拥有的权力极大,但不如香港ICAC,直属于总理公署,可以调查所有官员,理论上经过总统(新加坡的虚位元首)认可甚至可以调查总理(现实中当然不可能)。
公职规模极小,新加坡的行政体系是东亚最低冗员国家之一。巨型国企透明度极高,治理结构完全公司化,董事会独立、财报透明、风险管理比多数发达国家更严格。
虽然媒体自由度低,新加坡塑造了公众对腐败容忍度极低的政治文化(注重政治,而不是公理),一个区议员乱花几万新币都能成为全国舆论大事件,政府虽然对公众议论政治严加遏制,但对于反腐范围的舆论却不反对,这并不是舆论自由的结果,而是政府主动塑造、允许甚至可以维护的“单一舆论窗口”。
新加坡是单一执政党,无内部竞争,不存在派系寻租,这个渠道的腐败没有存在的基础,官僚体系专业化,考量的是技术官僚,没有派系官僚。。虽然说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一党专制不腐败按理说是不可能的,但他们采用了另一个方式。
从表面来看,新加坡反腐并不依靠香港和台湾的反腐三要素,显露出的特征是单中心+内部净化,不是制度化的制衡,而在于领导层的自律。
这么一看,新加坡虽然很特殊,是专制国家,但清廉却是实实在在的成功了,是不是可以证明威权也能不腐败呢?学界有观点认为,新加坡这种模式只能证明极小国家+高度集权+非寻租型精英+极高透明度+极强惩罚机制=可以短暂维持清廉,是不可复制、不可推广、包含高度结构性风险的模式这种看法,虽然不推崇新加坡模式,但还是承认其确实清廉。
2、我为什么说新加坡是“合法腐败”。
全球专家都承认新加坡清廉,我可不这么认为,新加坡才是真正的“合法腐败”国家,类似于50-70年代的委内瑞拉,只不过委内瑞拉是明着腐败,新加坡则用“合法”伪装,伪装的很好,但从性质上来看,仍然是民主和专制的巨大鸿沟般的区别,委内瑞拉谁都有机会当官去腐败,新加坡则由一小蕞家庭垄断了这个权力,也正因为阶层垄断,新加坡才能被认定为是合法腐败而不是合法高薪。
从基本人性上来讲,你挑选精英治理国家,精英能拿到什么好处?为什么给你卖命干活?必须要高额的收入才行,但这不足以限制腐败,实际上新加坡能靠“高薪+严罚”抑制住明面上的腐败,靠的是“国小+隐藏的腐败”。
2.1、新加坡官员的兼职。
骄阳夜话提到新加坡的官员们能者多劳,纷纷身兼多职,且担任职位从高到低都有且行业跨度极大,目的就是为了拿多份工资。但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新加坡明文规定政府官员只能拿一份工资,且薪酬机制是一个机械化的公示,如部长薪酬取本国顶尖企业高管薪资中位数的相应百分比再乘绩效系数,是公开、机械、可预测的,不能凭权势定价,看起来身兼多职可以用对齐政策、内部协调、培养全局意识来解释,但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
新加坡公开允许的合法工资,可以拿部长薪水+议员津贴两项,其他各类职位也有相应的收入(非工资,金额可能不高,比如会议费之类的小钱),但还有两个重要的职位,一个是挂某些GLC、stat-board董事会,大多数董事费不公开,不受议会薪资方案约束,可能非常高,一个是挂Temasek、GIC理事会,这个最不透明,最关键,也可能金额最高。这就是新加坡政府为这类精英们额外开辟的收入来源,还是合法的(灰区),但这些董事会津贴、理事会收入、绩效奖励、会议费、任何额外补贴,金额有多少,官方永远不公布,也不允许被议论,光一个淡马锡,资产净值就有4340亿新加坡元,再加上GIC,1万亿以上那是妥妥的。
以上种种,可以合理推断,新加坡政府是花大钱让统治阶层过上贪腐国家的统治阶层的生活,与美国这类用制度硬性限制官员取得高收入是完全不同的,新加坡的官员收入和腐败国家官员收入一个等级,而真正的清廉国家官员收入远低于他们,这就是合法腐败,或者叫合法化的内部利益输送。
2.2、新加坡官员的准入。
我认为新加坡是合法腐败,另一个更关键的原因,则在于这些职位被统治阶层包圆了,除了那少部分家庭,旁人不得进入。如果人人都可以凭能力进政府拿高收入,那也只能说新加坡就是有钱,民众就是非常大方,就是舍得给官员发高薪,你有能耐你也去争取当官,没啥眼红和批判的。可现实是只有少部分家庭才有这个资格,这不是腐败是什么?
相比委内瑞拉,新加坡这种模式更加可恶,委内瑞拉是赤裸裸的抢、分、贪,新加坡则把抢和分,包装成“高薪养廉”、“精英治理”、“防止贪污的必要激励”,并以完美的法律外衣遮掩。新加坡不是一个干净的国家,是一个把所有肮脏部分都隐藏得极其干净的国家,这反而是一种光鲜威权之下最精致、最不被察觉、最难攻破的腐败结构。
而新加坡民众处于专制统治之下,自然也会有类似中国这种专制国家民众的特有的麻木感和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如:钱并没有直接从民众口袋里拿走,只是被垄断分配了(新加坡政府有大量税收外收入),民众甚至认为:“政府给公务员高薪,是避免他们去贪”,却看不到所有年轻人都被排除在这条收入路径之外,即使看到了也会觉得某某某确实有本事,我好羡慕啊,可惜我没那么厉害;虽然部长收入极高,但写在了法律里,自动脱离了“腐败”一词的定性,久而久之民众也就习惯了;媒体没有自由且早被驯服,在新加坡可以讨论腐败,但讨论“合法腐败”相当于在中世纪讨论教会该不该掌握土地;新加坡经济很好,加上政府出色的伪装技术,让人直接忽略了这个扭曲的制度,这点委内瑞拉当年要是好好学一学,也不至于被查韦斯抢了江山。
新加坡政府相关部门有很多,GIC政府投资公司、淡马锡Temasek、GLC政府关联公司、statutory boards法定机构、DBS(星展银行)、交易所SGX等,这些机构的领导层的任命,有一条资格线,由极小圈层的垄断,这些少数家庭,将自己的子女送去上学,精心培养,毕业后再参加工作,其中才能闪光者得到提拔,并被委以重任,不是这个极小圈子出身的,没有被考核的机会,更遑论任命了,可以认为这个小圈子,就是新加坡的贵族阶层,而贵族与平民那是不能通婚的,现实中,新加坡的不同阶层通婚现象都极少。换句话说,新加坡国企尽管是政治任命,但政府知道企业需要专业人士去掌舵,要尊重经济规律,所以他们任命的也确实是专业人士,但只能是他们自家后代中的专业人士,在这点上,新加坡也伪装的很好,他们避免显眼的血缘垄断,把姓氏继承换成教育继承、社会网络继承、婚姻继承(同阶层)、身份继承(父亲是律师,儿子耳濡目染也学了律师专业,并在父亲指导下工作多少多少年之类的),骄阳夜话说过一个新加坡的事例,某某某被任命某个职位后,当地人的评价是,他的父亲是谁,他的母亲是谁,他的老婆是谁,就不提这个某某某是什么大学毕业、什么专业,这些高层职位的任命,实质是怎么一回事,新加坡本地人门清的很。
3、新加坡的舆论管制。
再说新加坡的舆论管制,新加坡的媒体不是民主的监督体制,也不是公民社会的力量,而是国家工程。可以这么看待,新加坡将舆论空间分成绿、黄、红三个区域。绿灯可通行,政府允许你骂,甚至鼓励你骂,国家机关也有实际行动,允许报纸报道,公众“有权愤怒”,也就是腐败这块,如议员滥用经费、某官员违规报销、GLC某个中层管理者贪污、地方议会财务不透明,这是意识形态允许的发泄阀,是一块专门为国家形象服务的小绿地;黄灯可通行,可讨论但不可扩散,如小规模政策批评、公共服务不足、地方政府效率、中产阶层焦虑,这些可以聊,但不能越界成系统性批判;红灯禁止通行,是绝对禁区,如批评人民行动党垄断政治,质疑司法独立,质疑媒体独立,质疑选区划分,讨论真正的高层利益冲突,讨论淡马锡、政府投资公司人事与资金监督机制,质疑国家的权力结构,揭露“隐形贵族阶层”,这些触碰到统治根基的议题,立刻收紧、删帖、封杀、法律介入、媒体沉默。
为什么反腐舆论被允许?因为它服务于三个国家目标:维持政权的正当性,新加坡没有民选,自然从这块找不到合法性来源,他们只能说,我们清廉,所以你们信任我们(中共喜欢说的是,历史上人民选择了我们、我们发展了经济,就是只字不能提民主),允许民众参与反腐舆论,等于国家在向公众展示政府不容腐败的形象,这是宣传的一部分,并不是自由的副产品;
或许李光耀认为,低层官员如果连小钱都要捞,注定成不了大事,就该狠揍,所以让公众盯着小额贪污、小权滥用、低层失职,这叫做“防止体系内部人滥权的低层净化机制”。但新加坡绝不允许公众盯着顶层任命机制、家族式阶层循环、GLC资源垄断、国有投资权力结构,可以帮政府清除一些成不了大事的不肖子弟,已经爬上高层的都是巨大合法收入不需要明着去腐败,同时禁止公众参与此类话题;
4、新加坡如何灵活运用腐败进行选择性执法。
让腐败案件成为“权力整顿”的合法化工具,其实不仅仅是腐败案件,只要是违法行为都行,比如骄阳夜话视频里提及的李光耀以“15岁偷骑邻居车后还回”的“未经允许骑别人的车即为偷车”违法行为干掉了反对派(这个案例具体出处找不到,骄阳夜话是新加坡听当地人说的或许有民间演绎成分。但李光耀用一些旧案、小案、边缘案、模糊事件,指控反对派成员违法,自动失去竞选资格是大量存在的,这些被统称为选举资格剥夺工具箱)。但新加坡在腐败这个范围内用此招数更加得心应手,因为政府故意设置了许多灰色地带,边界非常模糊,这个边界不由法律决定,由权力解释,前面提到的多份兼职、多份津贴、GLC董事会费用不公开、国投资金流动不完全透明等等都是,当你是系统宠儿的时候,你的灰区可以被解释为规则允许、程序合规、制度安排,如果你越界了,那就可以解释为不当利益、内部纪律违规,当某个官员真正的越界即政治越界时,不是腐败,而是通过言论、站队、争权等表现出独立性,即被认为越界,让政府决定收拾的时候,可以指控其为腐败,再借公众舆论之手,名正言顺地拿下他。另外还有一种腐败中的越界,比如过度利用人脉帮忙但金额很小甚至没有涉及金钱,这种被爆出来基本就要被收拾了,统治者觉得你的行为让公众看起来像是腐败也不行。
新加坡这个政治越界的选择性执法是非常厉害的,中共都是师从新加坡,但由于现实原因,达不到新加坡既当了婊子又立住了牌坊的成功程度,活干得又细又密,让你挑不出程序上的毛病,中共做事还是太糙了。
5、专制社会带来的社会创造力归零。
最后再提一下专制社会的创造能力,虽然这个话题放在本文中不合适,但还是忍不住先写出来,将来整理时再移到政治体制文里头去。我始终认为专制的国家是没有创造力的,中共如此,新加坡也是如此,但新加坡发达的经济误导了我许久,业界的半导体封装设备龙头ASM因为总部在新加坡使得我一直以为这是新加坡的公司,而ASMI仅仅只是控股股东,这次特地去查了一下,发现ASM实际还是荷兰的跨国公司(总部新加坡,在香港上市,控股股东是荷兰ASMI),而目前新加坡自己的高科技产业,实际上根本不高端,每一个站在行业技术前沿的,压根就不是一个高科技原创国。如Silicon Box,只是一个封装工厂,封装第一重要的是设备,ASM、应用材料还有一些日企才是核心供应商,其次是人才,可惜封装厂大都聘请的是国际人才,是资本堆出来的工艺; SSMC也不算,毕竟是28nm以上的晶圆厂,在成熟制成里都算不上前列;UMS Holdings也不算,虽然是半导体设备零部件制造,但在行业内并不领先;创新科技也算不上,就跟七彩虹做显卡一样(牛逼的是做GPU的英伟达),声卡的核心也是在于那块音频芯片(Cirrus Logic/AKM/ESS)。
新加坡的核心经济结构是金融+房地产+外企总部,这种结构不能指望产生工业文明巅峰级企业,他们的人才大量集中在金融、管理、政府、医药、服务业,这也是政治封闭→资源垄断→机会不平等→精英利益固化→创新被体制挤干的自然结果,新加坡如此,中国如此,一切专制国家都如此,无一例外。
骄阳夜话总结的非常到位,新加坡就是一个充满了儒家糟粕文化的国家。而在中国,中共早就把儒家的糟粕吸收进自己的党文化了,反对中共就自然反对了这些儒家糟粕文化。无论怎么说,新加坡现在比中国好得多,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也好的多,这个国家实在是太特殊了,特殊的地理位置,国小民寡,政府管的过来,只是一个没有民主,只有统治者恩赐的“法治”的国家,始终让人无法忽视风险,不过只要地理位置的优势不改变,新加坡政府是能保持高收入继续这种模式很久的,对于中国人来说,能移民去新加坡成为新加坡合法公民自然是求之不得,但对于自由派人士来说,新加坡肯定不是自己的理想国度。
七、老朋友们。
1、柬埔寨。
柬埔寨是一个高度集中的家族式统治体系,洪森家族。
柬埔寨的大部分经济命脉长期被这个家族控制,如军队、警察、海关、土地局、自然资源部、国会、党务系统、媒体等,洪森家族在不同权力节点担任领导,有研究者称之为网络化君权+家族型盗贼统治(network monarchy+ family kleptocracy),腐败方式一点也不遮掩,直接制度化收费,坐上位置就有了收入来源,权力就等于金钱。
柬埔寨的反腐制度有模有样的,有反腐委员会ACU、反腐法2010、公职人员资产申报制度、国家审计署,不过呢,柬埔寨还是学共产党(学中共青出于蓝的柬共闹得天怒人怨,那就收着点学,治学利于稳固统治的那些就行了),这些都归柬埔寨人民党CPP直接控制,没有任何独立性,也是党指挥一切。
像ACU设置的很像香港的ICAC,有调查权、可逮捕、可秘密监听、可直接向法院移交案件,可是ACU由洪森(当前为洪马内)直接任命,只查在野党与不听话的商人,绝不触碰洪森家族,也就是同样的权力设计,柬埔寨的ACU就变成了一个克格勃式的统治工具,专门用来打击政治对手、整顿不服从的地方势力、收编经济资源,2017年柬埔寨的最大反对党都被司法解散了,党首Kem Sokha被判的还是“叛国罪”,牛逼吧。这也是我不推崇ICAC模式的原因根源,民主社会不允许这么牛逼的存在,如果存在,那就一定不是民主社会,且牛逼的方向只会演变成克格勃、国安部。
柬埔寨还有中国古老的传统,想当官得花钱买(向汉灵帝学的?现代社会学汉灵帝,就算不是东施效颦,最多也就是个刻舟求剑),那当了官之后为了回本,自然要大捞特捞。
上文提到的官员资产申报制度也是学的中共和越南的混合版本(越南是学的中共),向党内申报,从此被党掌握把柄,如果不服从,那就按申报册查。
2023年后,洪森交棒洪马内,洪森家族继续统治柬埔寨,搞得跟朝鲜世袭一样。不过柬埔寨还有个真正的备胎(以前算原胎):国王,虽然王室没有任何政治权力,也不敢有任何意见(这是当前最合适的做法),但国王是靠血脉传承而来的,洪森家族即便可以废黜国王,却也无法取而代之自己称王。洪森家族这么搞下去,真搞到普通民族强烈不满抗议的时候,阈值一被突破,王室的作用或许就会重新体现。
由于王室的存在(王室成员并不重要,王室因为历史而具备的天然凝聚力重要),柬埔寨反腐(其实是更深层的民主化,整个国家走向正轨)的希望看起来比缅甸要大一些。
2、老挝。
老挝是现存的四个共产党执政国家之一(朝鲜已经不算了,金太阳可比马克思伟大多了),看到共产党这三个字,就能知道这个国家是什么货色,腐败当然是必不可少的。
腐败原因自然是老一套了,党管一切,腐败不需要秘密运作,权力直接打包出售。
地方腐败也如出一辙,中央给了地方一些权力,如土地审批权、矿区开发许可、木材运输通行权、外资招商代理权、电力项目审批,是不是非常像中共?那自然是,中央用中央的方式发财,地方用地方的方式发财。
官员掌控一切。
反腐机制也基本上是越南那套,什么国家反腐委员会SIA(这点面子工程中共至今也不肯做),资产申报制度(党内申报),上下级互查制度,内部党纪委员会。反腐的目的也跟越南一样(越南学的中共),只用于内部整肃。司法这块,法院判决不公开、不透明、被指示、党内核心人物免查。老挝由于经济太差,跟世界联系太少,信息管控又严格,他们的信息透明度透明国际都找不到足够数据……
3、越南。
共产党四兄弟之一,很多地方都学的中共,然后老挝、柬埔寨再学越南。
根源自然是党掌握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自然带来绝对的腐败。
有着和中国(中国有地域区别,发达地区日常性腐败较少)、缅甸一样的日常性腐败,这叫润滑费文化,金额小但是覆盖面广。
资源型腐败,跟土地有关的,学习中共玩房地产,那自然金额就大了,参考中国的就能感受越南这块腐败是什么情况,感同身受嘛。另一个是国企,腐败自然是一样一样的,管理层寻租、贱卖国资、项目回扣等等。
越南的反腐机制有点特色,核心是中央反腐指导委员会,由总书记亲自挂帅,能够指挥公安部、检察院,让各部委配合调查,重大案件必须上交中央处理,主要针对的是中高层干部,政治气味非常浓厚,不透明,经常呈现清理派系的意味,阮富仲时代尤其强化。
还有个监察总署,虽然是制度化反腐的主体,但没什么效果。
真正的反腐力量在公安部经济安全局,负责经济犯罪、贪腐、私分国资、洗钱、严重案件,但得听党中央的,那不用说了,就一个政治斗争工具,知乎上有介绍越南政治斗争的,公安部是其中最亮眼的仔,现任总书记苏林就是出身于此,这是克格勃的贝利亚当上了总书记?
越南的派系斗争太过复杂,写多了就偏离反腐话题了。对于共产党国家来说,反腐那是绝对不可能反的,不过通过反腐搞掉政治对手和不听话的人是绝对可以的。要是真反腐了,那我们拼死拼活斗来斗去获得权力图什么?图你限制我不能发财,不能无偿享用社会稀缺资源?
4、古巴。
古巴现在的经济体制是个非常奇怪的玩意,上层仍然维持计划经济叙事,中层小规模有市场化(放松部分限制后,还是不稳定,随时可能变化,放松的原因是因为政府没钱了,要把吃财政饭的人推出去自谋生路,动机和中国的改革是一模一样的,但又担心放多了,自己权力不稳),但真正的经济命脉却是缝隙经济,庞大的非正式市场,比如货币黑市,手机和零件走私,家属从海外寄来的美元,医生、工程师兼职出租车或导游,国企员工把公家的库存流入黑市。
这种经济结构的腐败很难摸准,按理说大头肯定还是权力寻租(但不是权力太大,而是资源太少),但古巴并没有形成缅甸式的制度性、体系性腐败,也不是无序型,因为经济太差了,或许称之为饥荒型官僚腐败,官员们自发在缝隙里啃食资源,呈一种碎片化、分散化、个人化。集团腐败倒也不是没有,军方企业勉强算,卡斯特罗家族就直接控制这块,但这更准确的是权贵经济垄断,比腐败层级更高。
不想深入了解了,共产党国家一个比一个的烂,还都特别喜欢信息管制,任何不好的方面都不愿意被你看到。
5、委内瑞拉。
委内瑞拉是个典型的由富转贫的国家,在国内你能找到大批的为查韦斯辩护的五毛,他们可以将委内瑞拉的贫困化的责任,把查韦斯和马杜罗完全洗白掉,并将责任给推到欧美身上,而且有理有据,牛逼吧。
但是呢,委内瑞拉不管是富还是贫,一直都很腐败,这其中的来龙去脉需要理一下。委内瑞拉曾经是拉美最富有的国家,但同时也是最腐败的国家。
5.1、PDVSA。
要先介绍下委内瑞拉石油公司PDVSA的历史。在1900-1940年代,因为委内瑞拉自己没能力勘探、开采、提炼石油,于是壳牌、英波石油、美国石油公司等蜂拥而入,依靠极低税率、40年起步的特许权,掌控了委内瑞拉石油行业,政府只有买许可证和收税的作用。后来政府觉得太亏了,1943年发布了石油法,要求政府与石油公司五五分成,提高了矿区税收和使用费,外国公司面临是赚100块还是赚50块,理论率要200%还是100%的选择,那自然赚50块咯,意见不大。
这时候委内瑞拉国内出现了一个思想,石油不应该永远被外国公司掌控,随着其他石油国纷纷开始国有化,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让石油价格暴涨,于是在1976年1月1日,委内瑞拉宣布石油工业全面国有化,PDVSA被正式创立,作为国家的石油控股公司,它采用西方石油公司的管理制度,完全照搬了当年壳牌、埃克森的管理架构和技术路线图,它有极强的专业自治权,董事会由技术官僚主导。使得国有化之后的PDVSA效率没降,反而升高,成为世界最专业的国有石油公司之一,仅次于沙特阿美,挪威Statoil。
而由于当时的石油主权浪潮,石油巨头们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等到委内瑞拉也收回石油权益时,纷纷表示委内瑞拉太棒了,比利比亚、阿尔及利亚那些强盗好多了,是世界上对我们最友好的国有化国家之一,当然能够不国有化继续承认我们的私有产权那才是最好的。委内瑞拉采用的方法是:全额补偿、专业谈判团队、尊重原合同、保留外企参与下游业务,是一个成熟民主国家的国有化,不撕裂、不报复、不没收。这些石油巨头们普遍接受、合作,反正钱没少赚,而且将来也照样有的赚,于是撤出了部分上游,留在下游提供技术。
5.2、查韦斯上台之前的委内瑞拉。
在1950-1970的石油黄金时代,委内瑞拉的人均GDP是拉美第一,接近南欧国家,移民那是蜂拥而至,基础设施、教育、社会福利都极好,但是财富极度集中在国营石油高层、商业寡头、政治精英手里,腐败模式就是司空见惯的官商勾结(如进口许可证、石油合约)、巨额贿赂、政党轮替后分赃、垄断商业集团操纵市场,这个时期民众能吃饱,国家也有钱,虽然腐败(算是中度腐败,与墨西哥、阿根廷相当),还算能悠着过日子。
对于国企,其实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政府控股的公司,也可以认为是国企,但并不是只要是国企就一定等价于腐败,这要看政府是否干涉国企的经营和人事任命,干涉+政治指导经营那就一定会腐败(中国、阿根廷、未来的委内瑞拉,包括新加坡都是,只不过前者是违法的腐败,后者是合法腐败),不干涉也未必一定不腐败(这时候的委内瑞拉),要看国企高管和政府是否同流合污,这就又回到政治层面了。
到了80年代,石油价格下跌,石油收益应付不了政府的财政开支,社会福利维持不下去了,通胀爆发,外债爆炸,经济停滞。让老爷们放弃丝毫利益那都是千难万难的,于是政客们为了筹款与寡头捆绑的更紧,公务员们也开始靠贿赂补工资,民众开始受不了了,觉得,这不是民主,这是精英们轮流洗劫国家,贫富差距越来越悬殊,引发了社会撕裂。
这段时期反腐机制不是没有,只不过设计的时候就被设计成了摆设式。比如有审计长办公室CGR,成立于1958年民主转型后,拥有审计权、调查权,但是没有起诉权;监督委员会Congress,理论上可以调查部长和国企高管,实际两党协商不内斗,互相留情,在腐败事业上就是一党;司法部分形式上也是独立的,实际上被两党也就是一党深度绑定了,腐败案基本上不判刑,只是行政处分,比如撤职、强制退休,偶尔罚点小款;舆论和媒体是自由的,揭露腐败非常的有干劲,但曝光之后就没下文了。
这种效果的反腐机制一时半会又改不动(许多愚蠢的既得利益阶层、统治者们非要等革命的屠刀砍到脖子上了才会醒悟),随着石油经济越来越无法维持,动乱也就如期而至了。
5.3、查韦斯时代。
1989年卡拉卡索暴动,政府削补贴导致大规模骚扰,军队开火,造成数百人死亡,跟中共有的一比了,可你一个民主选举的委内瑞拉又没有中共的恐怖威慑力,也没有从小对民众培养什么爱国爱党教育,何况你还不禁止媒体发声,这种做法只会引发更大的反抗,查韦斯应运而起,发动了政变,失败后自首。1993年,总统佩雷斯被指控挪用公款,国企贪腐和预算漏洞暴增,1994年银行系统都出现了连锁崩溃,时任总统赦免了监狱里的查韦斯。
接着查韦斯把自己包装成为反腐、反寡头、反两党体制的“清洁之风”,加上过往的“为民政变”的经历,成功于国际油价最低点的1998年赢得选举,当选为总统。接着就开始他的改革了,他选择的政策居然是共产主义那套,这简直是如何让一个吸食鸦片的人戒毒,然后他拿出了海洛因,嗯,确实鸦片的瘾是戒了。
他采用的方式是,固定物价、配给制、外汇管制,清洗了PDVSA旧寡头,打破商业垄断集团,建立社会福利体系,将石油收入用于各种补贴、免费食品、免费住房、政治忠诚项目,但没有审计、没有监督,PDVSA的预算规模比财政部都大。短期内是削弱了旧有的腐败结构,但是新的腐败结构当然会随着共产主义更大、更牢固的建立起来了。
PDVSA完全被政治任命掌控,媒体被压制,失去监督能力,司法服从总统,失去制衡能力(不过原来也没有这个能力),军方被赋予巨大的经济利益(港口、食物进口、物流仓储、部分油田、外汇配额),成为共犯了,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嘛。
查韦斯赶上了好时候,1999年3月份油价开始回升,2001年9月虽然也跌了一次,但持续时间不长,虽然跌幅较大40%,但比起98年那次从24.8跌到9.75,这次仅仅是从29.43跌至17.68,且2002年2月即开始回升,涨的飞快,之前都是2、30美元,涨到了100+,即使2008年短暂跌到36.61,但也比之前的30以内要高,接着又是快速反弹。一直到查韦斯去世,石油都在高价位。查韦斯手头上可以支配的钱那是比前任们多的多,应付的过来,即使PDVSA的经营能力已经被他毁掉了,本国产业也被他扭曲的不成样子,完全靠油价支撑。
5.4、堕落时代。
但2013年查韦斯去世,美国的页岩油技术突破,油价开始下跌,继任的马杜罗开局就是天崩,8、90年代的低油价、腐败又来了一次,且这次腐败程度比之前高的不止一点半点。2014年5月到2016年1月,油价从115.06跌到了27.88(久违的30以内),委内瑞拉随之崩盘。从2013年的通胀飙升、食品供应紧张、汇率黑市扩大、外汇枯竭,变成14-16年的超市空货架、货币贬值、恶性通胀出现苗头,再到17-19年的世界级恶性通胀,全面坠落,700万人逃离,医疗体系崩溃,PDVSA产能屡创历史新低,军方垄断食品与货运,腐败也成为了制度本身。
5.5、总结。
经过查韦斯和马杜罗这两位“绝世天才”的优秀操作(如此天选之人当然是中共代表中国人民接纳的老朋友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委内瑞拉的腐败变成了如下模样:
PDVSA成为世界级的腐败黑洞。油井产量严重造假;巨额石油被以折扣价卖给“友好国家”(不用猜,正义联盟那些),差价流入私人腰包;采购腐败,同一个零件报价可以差30倍以上;工资体系畸形,高层拿百万美元级贿赂,底层工人只能拿报废机油卖钱谋生;库区石油被大规模倒抽,年损失估计200-300亿美元规模,这家公司成为了私人提款中心。
货币管制+外汇黑市,是全球最赚钱的政治套利系统,委内瑞拉长期实行这种汇率制度,官方1比10,黑市据说可能是官价的50-200倍。这种腐败就太简单了,执政党官员、官员辐射的商人、军队系统、PDVSA内部人,可以拿到官方外汇,那他们按官价买美元,转头再按黑市价卖出,再转头去买美元,能赚多少钱,取决于能拿到多少官方外汇额度。
军队集团化腐败,这块类似于缅甸了。除了正规的腐败之外,还干食物勒索、黄金走私(直接与毒品集团合作,也就是贩毒)、控制边境税、保护非法淘金者的买卖。
还有共产党政权典型的忠诚换资源,发忠诚证,食物分配、关键职务、政府补贴、住房等资源都按忠诚度来划分,比起现在的中国和越南,更加直接,也更加贫穷化。
查、马时代的反腐机制,就是典型的共产党式了,党领导一切,反腐主要用于清洗异己、管控内部派系,至于媒体自由、透明、司法独立这些,那自然是通通没有的。
一个中等腐败国家,如何堕落成极端腐败国家,委内瑞拉是个非常好的例子。想腐败吗?走共产主义道路吧,只要你学会了共产党那套,你的荣华富贵不是梦。
纵观历史,委内瑞拉在查韦斯上台前的腐败非常有资源型国家的特点,政府的收入来源于资源而不是向民众征税,政府对民众依赖性不强,凭借着上帝给的财富,两个党派形成了腐败默契,在腐败这件事上,实际上跟一党制差不多,进而利用这些钱去收买司法部门、监管机构,造成了整个政府机构的集体腐败,媒体可以骂,但体制完全不care,只要油价高,财政能喂饱政治阶层,这部腐败机器就能继续运转,不管民主还是独裁都一样。委内瑞拉历史上的这个腐败,也回答了一个追根究底的场景即:如果一个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三大权力机构全部沆瀣一气、一致腐败(反贪部门自己也贪,监管部门也贪,无论成立什么独立机构也一样贪),但在其他方面却又有自由民主国家的一切特征,那腐败有没有解?答案是无解,原因是腐败的根源来自于基本人性,而民众对腐败的主观承受度只来自于自己的日子过得怎么样,民主国家民众生活水平下降后,会发声用选票争取改善现状,而专制国家民众的主观承受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政府的压制能力。
但民主政府的好处在于,当资源收入下降、政府面对腐败引发的社会问题的时候,它做不到像专制政府一样用暴力压制,它会倒台。委内瑞拉的不幸在于倒台后被共产主义者拉进了真正的深渊,查韦斯运气好,国际油价一直在高位,但这更加不幸,委内瑞拉在查韦斯当政期间形成了经济更恶劣、腐败更牢固的社会结构,等到国际油价再一次降低时,就演变成了现在的绝望处境,因为一旦被共产主义那套统治过几十年(加上马杜罗),想从深渊里爬出来是非常困难的,委内瑞拉如此,古巴如此,沙俄-苏联同样如此。
八、腐败民主国家。
1、印度。
三哥自然要排第一位。
看完美国等的反腐机制,是否觉得只要能做到那几个条件,就可以实现较好的清廉社会?但看到三哥,唉,我之前在研究腐败问题时,发现三哥这些机制好像也都有,但却是最腐败的大国(中国见了都得称三哥才是腐败界的大哥,自己最多跟俄罗斯争第二),把我给整卡壳了,但我不信邪,三哥必定是有一些不同的地方,有违这些机制或者使得这些机制形同虚设没能发挥作用,才会形成如今腐败的现状。
1.1、印度的反腐机制。
先来说三哥对反腐有“正面”作用的机制:
制度法律:《防止腐败法》,(Prevention of Corruption Act,1988),《人民监察法》(Lokpal and Lokayuktas Act,2013),建立了国家级反腐机构Lokpal,可以调查部长和官员;
反腐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Central Vigilance Commission,CVC),独立机构,监督中央政府部门;中央调查局(Cent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CBI),负责重大腐败案件调查,但被批评容易受到政府操控;州一级监察机构Lokayukta,各邦设有类似反腐专员;
司法与信息公开:印度最高法院比较独立,有时会直接介入反腐案件,例如取消腐败的矿业许可证;信息自由法(RTI, Right to Information Act,2005),这是印度反腐的里程碑,公民可以要求查阅政府文件,这点比中国透明度高非常多;
公民社会与媒体:印度媒体高度活跃,经常揭露腐败丑闻;公民运动影响大,比如2011年Anna Hazare领导的反腐绝食运动,迫使政府通过了《Lokpal 法》。
典型案例也有,比如2010年的2G电信频谱丑闻,牵涉到数十亿美元的廉价频谱分配腐败案,2012年的煤炭门丑闻,印度审计署揭露政府不透明分配煤炭资源,损失数百亿美元。
1.2、印度的腐败现状。
印度的腐败现实就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
基层腐败严重,办身份证、过路、入学、警察执法、拿执照、过海关,都有可能要给点好处费;
政商勾结,土地、矿产、工程招标常常被垄断财阀+政客瓜分;
司法腐败,案件积压严重(超过5000万件),拖延审理,部分法官受贿,像印度的媒体很自由,几乎每天都有腐败丑闻被揭露,但是曝光之后呢?没然后了,被印度的司法系统拖延循环给无限拖下去,或者被政客利用法律漏洞、政党关系来逃避惩罚。
1.3、探究印度腐败的原因。
有人说根源是种姓制度,对于现代的国家来说,仅仅以一个传统的因素作为所有不好现象的根源,肯定是片面的,这里试图更全面的探究下印度腐败的原因。
1.3.1、印度独立后的历史。
印度从独立以来的政治体制变化,要更好的分析印度的反腐失败,需要分析政治结构是如何生成“巨大的既得利益网”的。
1947-1967年,是尼赫鲁时代,当时国家建设优先,腐败不被视为致命问题,尼赫鲁本人虽然清廉,但对地方政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量地方政治家依靠分肥式政治巩固支持,当时印度这个多民族国家刚独立,中央需要地方领袖维持稳定,反腐机构弱小,几乎等于零。这个时期,腐败开始扎根,尤其在各邦与地方政府;
1967-1980年,国大党在许多邦失去控制,地方政治势力依靠贪腐、庇护、帮派维持选票,中央没有能力统一规范各邦,反腐完全失效,这段时期腐败爆炸性增长;
1980-1991年,甘地家族回归,加强了中央权力,但也利用权力参与腐败,这个时期腐败从地方扩展到中央,清洗自己的事中央当然不能干;
1991-2004年,印度开始改革,经济自由化,经济增长,同时权力寻租规模化也伴随增长,出现了许多大型腐败案,媒体虽然开始报道,但司法严重拖延;
2004-2014年,这一时期出现印度史上最大型的系统腐败案,这些案件让印度人意识到,政党轮替不会改变腐败,也就是民主和清廉并没有必然联系,这导致公民社会爆发式成长,印度民众决定用自己的力量去抑制腐败,但没啥效果,地方腐败仍然完全不受影响;
2014-至今,莫迪时代,中央反腐强硬,地方腐败依旧。莫迪政府一开始就高举反腐旗帜,打击黑钱、推动数字化金融(减少现金行贿,于是鼓捣出好几次发行新钞),税制改革。现实是残酷的,中央能查中央(也不会全面查,执法机构CBI、ED越来越被批评为政治化,用于打击反对党),但查不了地方,地方政治依旧是“政治家族+商业资本+地方法官”三方共存的李忆往控制。全国层面的腐败有所减少(据说是显著减少),但地方腐败几乎没变。
1.4、该如何分析、思考印度的腐败。
分析、思考印度腐败,不能单纯地将印度当成一个国家来看待,而是要当成一个中央政府+29个半独立国家来看。
1.4.1、印度中央的腐败,政治献金。
我们先看中央层面,1991年以前印度是“计划经济+官僚控制型经济”,是苏联的温和版本,被称为许可之国License Raj(许可证换钱的体制),真是哪哪都有列宁式政权的阴影啊,不过这个体制只影响到中央的腐败,地方不吃这套。
中央的司法独立是明确的,印度的最高法院独立且强大,这使得中央政府是有能力去整治中央的腐败的。莫迪貌似反腐倡廉很卖力,大型采购类腐败是显著减少了,但一是选择性反腐,很少查执政党核心成员;二是“政治献金腐败”却比以前更加严重了。总的来说,印度中央政府腐败依旧,但是通过打击明面腐败,维持隐藏腐败(政治献金)且名义上合法化。三哥们可以恬不知耻的宣称,我们中央早就没腐败了,我们是严厉打击腐败的,比如你看看这个案件、那个案件,还不能证明我们反腐的决心嘛,你说政治献金?之前那个腐败的政治献金制度我们已经废止了,现在的政治献金都是合法的,不是腐败,我们是非常清廉的政府,哦耶。
谈一下印度政治献金为何与美国不同,是事实上的腐败。
印度的政治献金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匿名,没有任何透明度。印度选举债券制度(Electoral Bonds)持续被批评为史上最黑暗的政治资金系统,从2017-2024年,企业可以匿名向任何政党购买选举债券,政党兑现金来源完全不公开,企业可以通过“空壳企业”捐款,外国公司也可能通过关联企业间接捐款,没有上限,没有透明度,没有监管约束,公众、媒体、反对党都无法知道捐款来源,这简直每一项都和美国反着来,搞到后面印度最高法院在2024年正式裁定该制度违宪,原因是“破坏民主透明度,严重损害选民知情权。”
那2024年后印度政治献金腐败的状况就变好了吗?并没有,选举债券制度被废止后,虽然匿名大额捐款被禁止,以往的匿名捐款流向部分被公开,公众总算第一次看到了资金真实流向,但是印度政府华丽丽的转身回到了旧制度“公司捐款+个体捐款”,这旧制度本身也不干净,第一个是上限问题,哪怕是壳公司没有实际经营,也能捐,捐多少都不用披露冬季,也没有企业对政党捐款的行业限制;公开程度仍然不足,虽说规定单笔超过2万卢比的捐款者必须每年公开,2万以下的则不用,那就无限拆弹,仍然可以隐藏钱款来源;裁决之后,出现了新的黑暗管道第三方组织,大量资金开始流向影子基金会、政治咨询公司、友好型非盈利组织NGOs、第三方政治行动组织,这些机构再次以服务费、咨询费、舆论调查费形式,把钱又输送回了政党或竞选团队,牛逼的印度版黑金迂回通路2.0。透明度比选举债全时代要好一些,进步肯定是进步的,但离清廉还差着十万八千里,还是留存太多漏洞了。
印度的政党收钱后,就是赤裸裸的政策买卖(policy for sale),明显的行政倾斜那是层出不穷,比如捐钱的企业获得政府合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执政党利用国家机构打压不给钱的企业,执政党使用税务局/执法机构调查反对党捐赠者(请注意,这招新加坡用的贼溜,中国这个套路就是学的新加坡,我怀疑印度说不定也是学的新加坡),这就导致所谓的政治献金学乖后都会流向执政党,2024年公开数据后,全国捐款总额有80%是给了执政党,多家企业在受政府调查时突然大量捐款,给钱买平安,有些企业捐款后立刻获取政府项目,拿钱办事,这就是明显的系统性政治贿赂了,而由于匿名,无法追责,也无法立案调查,没有监管,没有透明度,腐败那当然是百分百发生,三哥这些狂野操作,跟美国比,美国政治献金买不到的“实质权力”及“周边服务”,三哥全部提供,真是五毒俱全啊。
从印度跟美国的对比来看,政治献金是否是腐败要看监管的效果,要看程度,因为政党生存的现实要求,不能极端的认定政治献金就是腐败,但不透明的政治献金,就是越过腐败那条定义线的制度化渠道,匿名的政治献金,更是腐败的操作工具、遮羞布,而三哥们是为了更好更直接更简单的腐败,故意设计出这种不透明的制度。
1.4.2、印度地方的腐败。
说完了印度中央的腐败,再来说说地方的腐败,印度中央的腐败如果高层真有决心,还是能利用现有的制度、机构,成功整顿的,再说现在除了政治献金这个合法的“真正腐败”,其他腐败现象确实大幅度减少了。但印度地方的腐败短时间却压根看不到解决的希望。
印度的邦政府拥有的权力非常大,警察、教育、医疗、地方官僚、土地、公共工程、绝大部分税收分配,而这些领域都是腐败最多的领域,中央政府控制不了这些。
还是参照香港一节总结的反腐三要素,完善的机构/机制,强大的社会监督(媒体、公众),政治上的放权或决心,你会发现印度地方上这三者一样都不具备或者说都有残缺,很弱。
先说反腐机构这块,主要就是司法独立,各邦首府的高等法院,理论上是独立的,但受邦政府影响巨大,地方法院,那是完全依赖地方政治生态,实际一点都不独立。地方法院的预算、基础设施、警力全都依赖邦政府,法院指挥不了警察,警察只听邦内政部的,警察不配合,法院做不到调查证据、传唤证人、拘捕嫌疑人、执行判决,理论上法院有司法能力,实际没有执行力;理论上法官由司法系统任命,但待遇、调任、实际工作条件掌握在邦政府手里,这导致,想升迁的人要想邦政党示好,政治敏感案件法官不敢碰,地方腐败案件经常被拖延5-10年以上。地方司法是被政治生态包围的“独立”,有名无实;
再说媒体监督这块,印度地方新闻台依附地方政党,大量媒体由地方富豪家族控制,记者要安全就要听地方政客的,最终对地方贪腐曝光很少;
最后说最重要的政治决心,印度地方因为种种原因,比如种姓,比如宗族,比如地方主义,导致印度邦的民主选举并不是西方那种绩效认同,而是一种身份认同,选票主要取决于种姓利益、宗教利益、地域族群、政治家族声望、政党给的福利(免费电、免费粮食),而不是能不能反腐、能不能治理优秀、是不是清廉。
腐败的政客如果掌握地方资源,可以通过送钱、送福利、搞身份政治(种姓、宗教动员)继续赢得选票。很多议员本身带案在身,印度议会里有超过 40% 的议员涉及刑事案件(包括贪污、暴力、选举舞弊等),但依然当选。普通选民在选举时,往往更看重“他能不能帮我修路、给工作、照顾我们种姓”而不是清廉。结果→腐败政客即使被媒体骂,也能稳住票仓。
想要改变印度的腐败现状,需要改变印度各地方的政治生态,但这需要改变地方的选民心态、村寨权力结构、种姓政治、宗族庇护、地方政治家族、地方法院慢和软弱,这些深层社会现实,只能由本邦社会、选民自己改变,而地方政治人物是腐败的最大获益者,家族政治代际延续,宗族网络支持腐败,地方法院、警察又都在他们编制的体系之内,这些地方统治势力不太可能为了反腐改变自己的利益网络,反腐反而会摧毁它,印度地方自我改革的意愿非常之低,比中共都低。
这一番了解下,感觉印度想反腐变成清廉的国度,难度比中国都高了不止一点半点,当然中国现实中也并不乐观,我早就看清中国已经迈入全民腐败时代了。
2、菲律宾。
说完印度,接着说下一个喜欢被五毛拿来反对民主的反面教材,菲律宾。
菲律宾由于当过美国殖民地,被宣称制度方面完全复制的美国,实际上却又穷又腐败,是五毛用来攻击美国制度垃圾的最常用的武器,现实中这当然不是真相,我知道五毛们还会叫,你肯定要说菲律宾不是真民主,反正在你们嘴里,好的就是真民主,不好的就是假民主,你们就是见不得中国好,见不得中国强大,唉。
菲律宾的政治制度,形式上确实是民主制度,但实际上是家族寡头统治(oligarchic democracy),菲律宾总统可以换,议员可以换,党派也可以换,但几十个超级家族永远不会换,这些家族包括,Marcos家族、Aquino家族、Arroyo家族、Dimaporo家族及大量地方政治家族clans,几十年如一日的,他们占据着国会席位、地方首长、地方警察、商业垄断、媒体、土地,人民能换掉总统,换不掉这些政治家族。
原因根子还是从历史上找,美国人统治菲律宾的时候,为了省钱、低成本治理,不愿意帮助当地人建设现代国家机构,而是扶持已有的地主家族作为“地方代理人”,这种结构从1900年代延续到今天,民主制度虽然被建立了,但地方权力并不是现代官僚体系,而是家族势力,这块美国还没大英帝国厚道啊,不过大英帝国当搅屎棍、撒手不管的黑历史也是挺多的,大哥不笑二哥。
当下菲律宾地方政府权力非常大,地方警察听地方首长的话,地方税收很高比例留给地方,地方议会完全由家族控制,地方可以决定媒体的准入,地方黑帮通常由政治家族控制。中央政府非常的弱,尤其在税务、警察、司法执行方面,这种弱中央、强地方家族的模式,腐败自然根深蒂固。
菲律宾的选举到政党,全都不是姓氏化的,选民不是投给政策,而是投给熟悉的家族,投给给予过恩惠的人,投给会送钱、会办事的候选人,投给能保护社区的“老大”,民主选举完全变成了庇护关系(patron-client)。
菲律宾媒体是自由的,但是媒体掌握在几个家族手里,地方媒体也受到地方家族的控制,媒体从业人士也需要依靠地方势力才能生存,媒体能曝光“中央腐败”,但无法触碰“地方家族腐败”,这点和印度类似,但菲律宾的控制更为严密。
司法体系也和印度一样,法律上独立,执行独立不起来,菲律宾宪法虽然明文规定保障司法独立,现实却是:法官大多数与地方政治家族有金钱关系,起诉受地方检察官影响,警察不敢调查强势家族,案件长期拖延,被控者可以轻松撤换证人、买通执法人员。法律写的很好,民主程序也完整,但执行体系被家族势力吃掉了。
按政治学家Paul Hutchcroft的观点,菲律宾的问题不是民主失败,而是民主建立在“前现代家族权力结构”之上。换言之,菲律宾的民主只是外壳,寡头才是里面的核心,这是一个国家现代化不足+家族化结构的失败案例。
按照反腐三要素来看,菲律宾三项都不具备,政治上的放权或决心,类似印度,还多了个弱中央;完善的机构/机制,司法独立有名无实;强大的社会监督(媒体、公众),被腐败势力收编了。绝望。
看到这里的观众,肯定觉得菲律宾的腐败比印度还要严重,反腐难度更大,以清廉指数来看的话,确实是这样,印度38分,菲律宾33分。
3、泰国。
泰国在东南亚诸多腐败国家中,非常的有特点,这个国家没被共产主义祸害过,至今泰王权力还挺大的,又不像印度、菲律宾那样有强大的地方势力,但他的清廉指数得分只有34分,比菲律宾只高1分,那么泰国腐败的原因在哪里呢?
泰国的腐败集中在两个国家级集团,一个是军方+王室,一个是商业政党(以他信派为代表),这两派都不是“弱势地方头人”,一方控制军队,视自己为国家稳定者、王室的守护者、民选政府的监督者,一方控制经济资源和选票机器,属于中央政治斗争型腐败。
双方具体控制的资源都很了不得,军方这边,控制大量预算正好用来军购中的腐败,拥有巨量土地和国企职位,还能将“国家安全”扩大为政治干预的正当理由,王室控制庞大的王室财产局,泰国宪法中对王室批评违法,监督及其困难,这是一个国家内部的特权集团,具有天然免疫力;他信派是资本家创建的全国性政党,他们可以用政策买票(特别是农民的支持),利用财政政策稳固选票(如他信的30泰铢看病计划),控制行政层面庞大的资源,在上台后对司法、警察、媒体产生影响力,这是一种系统化的政党政治腐败,有点类似意大利的贝卢斯科尼,不过规模更大。
双方这各擅胜场,那自然就要各种斗争了,于是泰国的政变非常频繁,平均约10年就来一次,双方都不能让对方赢,他信派如果长期执政,军方担心失去特权,选择发动政变,而如果军方长期执政,经济就玩不转了,中产阶级们就不满意了,选举又把他信派送回来,就成了这么个死循环:民选派赢→军方政变→新宪法削弱民选权力→再选举→民选派又赢→军方再政变……这种政治模式使得任何长期制度改革都很难持续推进,不仅仅是反腐,司法、官僚现代化都推进不动,腐败不仅没被清除,反而不断被政治化,这两大强者不是没能力反腐,而是不反腐更符合他们的利益。
这么玩,结果就是,泰国的腐败可控但程度非常高,国家运作不至于崩溃,但无法稳定推进工业化,政治不稳定不利于长期投资,中产阶层难以扩大(中产阶层的扩大是公民社会扩张的基础)。按反腐三要素来讲,好像跟泰国关系不大,他们压根就没想过这事,属于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写完泰国,对反腐的信心又增长了,不像写印度、菲律宾那样挫折感十足。
4、印度尼西亚。
写到印尼,不得不感叹,清廉的国度千篇一律,腐败的地区各有千秋。
印尼的腐败既不是菲律宾的乡绅割据,也不是泰国式军方夺权,又不像印度的邦治碎裂,而是资源寡头+军政经营+地方政治买票的网络化共存,非常符合学界对“寡头资本主义”(Oligarchic Capitalism)的描述。
东南亚国家的腐败都需要从历史里找起源,印尼的腐败和反腐要分三个时期:
第一阶段1966-1998年,这段时期是苏哈托(Suharto)的集中式腐败机器,苏哈托统治印尼32年,是一个典型的强国家+军人统治+资源型国家资本主义,腐败那是高度集中的,主要特点如下:
各个部委收取“固定价目表”的贿赂,军队控制石油、木材、土地等关键资源,企业要办事必须付钱,但流程清楚,付款后基本一定能办成(嗯,怪有信誉的,赞一个,不像菲律宾那样办不成),为此有个专有名词来描述这种模式,组织化腐败(Organized corruption),腐败虽然巨大但“可控”;
苏哈托家族是整个腐败网络的中心,其三子三女控制几乎所有赚钱的行业,印尼所有产业都几乎要和他们家族做生意,被估计敛财150亿美元以上;
军队则是腐败的第二中心,军方不仅是武力,更是经济力量,控制着大量国营企业,拥有合法的军事经营体系,在各省份有“军区商业网络”,军官退休后进入企业或政府。要安抚军方又图省事,那就让军方自己去经商去(中国、越南都干过这事),印尼成为了军政商三位一体的寡头体制。
苏哈托这么玩,印尼的GDP增长反而不错,但这个模式国度依赖资源,缺点也很明显:工业化薄弱、腐败压制创新、家族垄断阻止竞争,这种腐败的增长模式类似于俄罗斯的普京,但因时代的原因,要更落后一些,焉知普京后来是无师自通还是借鉴印尼经验呢。
第二阶段1998-2004年,亚洲金融危机导致苏哈托倒台,倒下苏哈托一个大腐败分子,各地成长出无数小腐败分子,以前是苏哈托家族+军队掌握资源,现在每个省、每个市、甚至每个行政区都开始自己玩小腐败系统了,一个巨大的吸血鬼变成了一百万只蚊子,治理难度倍增。
2001年改革给予了地方政府巨大的权力,如土地审批、资源开发许可、地方税收和预算、官员任命权,从此地方首长开始明码标价卖资源,唉,这个场景好熟悉。
因为选举成本高,印尼的又多加了许多额外费用,要花钱买票、要花钱买地方议员、要花钱买党内提名、要花钱买媒体曝光、要花钱买治安保护费,这么高的支出找谁呢?找有钱的寡头呗,选举买票直接制度化了,形成了金钱政治-寡头政治-选举机器的三角结构,菲律宾的类似三角跟印尼的比,像是过家家,印尼这规模更大,覆盖度更加全国化。
第三阶段2004-至今,寡头资本巩固+选举民主维持+腐败进入常态化。腐败太久了,民众又麻木又愤怒,于是崛起了佐科,虽然做了一些改革,但完全无法触动最核心的寡头现状:资源巨头、军人利益集团、政党精英集团、地方政治家族。
印尼的资源又非常丰富,这四大巨头怎么会舍得放手如此轻松的利益呢;印尼国家又太多,17000多个岛屿,中央很难完全控制;印尼军方同样有掀桌子的能量,这块惹不动。
反腐三要素这块,司法独立,印尼也是文本独立,现实不独立。即便2002年设置了最接近香港ICAC级别的反腐败委员会KPK,也有不少案例,但在2019年被削弱,从老虎变成了猫。而司法体系本身就是腐败重灾区;印尼媒体自由度倒是还行,也敢于发声,但影响力还是不足以撼动现实中的腐败结构。且和菲律宾一样,本应该是天然监督者的政治反对派,这两国的政党并不真正竞争,而是互相做政治生意,图的是你好我好民众坏;政治决心这块,佐科前期支持KPK,但当了总统没几年,为了确保政治联盟稳定,屈从于现实(或者他内心挺乐于加入腐败阵营的,也懒得去查他的资产了),放弃了深入反腐,任内多次任命腐败官员进入内阁,比如普拉博沃。印尼政治改革动力看起来还是存在,但不持续。
且菲律宾、印尼这反腐三要素看起来是个死循环,没有政治决心,当政者没有反腐意愿(短暂有过没多久也放弃了),不放权;那司法部门就无法独立,司法部门无法独立,即使有记者曝光腐败,检察院不行动,结果为零,最终还是等于没有社会监督;而没有具备震慑力的社会监督,统治者压根就没有压力去思考是否放权。
那次金融危机,印尼的统治者倒确实是被迫下台放权了,但现任印尼总统普拉博沃采用了卑鄙的手段,用无数华人的生命和财产转移视线,以对华人犯下滔天罪孽为手段,延续了印尼这烂污统治(当然普拉博沃的直接动机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此事目前还是存疑的,但维基百科是直接写普拉博沃有嫌疑但没证据,中国国内则是直接斩钉截铁的宣称与普拉博沃无关,他是清白的,一个俄爹不够,还要再认个印尼爹吗?)。
5、缅甸。
缅甸这种军政府+地方军阀割据的现状,腐败自然是天经地义,对于缅甸,几乎不需要去思考腐败的原因,只需要历数腐败的现状,至于反腐,做梦都不知道是白天做还是晚上做好。
第一大腐败自然是军方系统性腐败,军方不仅是缅甸的权力中心,也是缅甸最大的商业集团,MEHL和MEC两大商业帝国横跨宝石、矿业、燃料、啤酒、消费品、港口、房地产、军工企业、进出口、银行与保险诸多行业,军政府高层及家族实际控制着这些企业,这已经不是几十万几百万的贪腐概念,而是国家本身就成了他们的资源分配权机器。
缅甸的行政腐败自然也不遑多让,从护照到执照,全都有tea money(茶钱),护照办理、企业注册、医疗许可、警察罚款、税务、土地登记、教育系统、基层法院等等,没有茶不办事,茶越香事越顺,通常是几美元到几百美元的级别,但无处不在频率极高。
地方武装当然也要分一杯羹,在他们控制的区域,私设关卡收费、商品走私、资源开采、外贸分成、保护费,还有征税,已经将腐败和政府财政融为一体了。
经典案例如缅甸前领导丹瑞大将,《独裁者手册》里提到,2008年纳尔吉斯飓风灾害后,他控制了外界的粮食援助,然后拿到黑市上去倒卖,至于理论上拥有这些粮食的灾民,一粒粮食也拿不到,被赶回家,回到已经被飓风摧毁的村镇,等待饿死,事后缅甸官方统计死亡人数13.8万人,其他机构估计死亡人数可能高达50万人。这已经超越腐败的境界,恶性程度直追共产主义了。
缅甸的反腐机构(比如审计署、司法部门警察和法院、军方内部监督)不是独立机构,只是配合权力结构的工具,至于反腐,那就是个装饰性的仪式,名义上的反腐是否存在不清楚,实际上一定不存在。
不过缅甸毕竟还有一个昂山素季,曾经有过一点点反腐倾向的做法,也来自于这个时期,当时设立过一个叫做反复委员会ACC的机构,但是设立之初权力就是由军方控制的,毫无疑问,最终变成了政治工具,而不是反腐机关。昂山素季推动过权力下放、透明度法案、行政改革、信息公开、限制军方企业扩张,当然一个都推行不动,昂山素季也在2021年被军事政变推翻。
缅甸这种说他们有腐败、很腐败都不足以描述,而应该这样说,缅甸就是腐败本身,是东南亚最无法治、最不透明、最系统化的腐败集团之一,另一个是柬埔寨。
6、阿根廷。
拉美的国家几乎没有不腐败的,阿根廷是在中国知名度最高的两个拉美国家之一,另一个是巴西,原因嘛因为足球……近年来巴西因为大豆,阿根廷因为米莱,这中国的关注度都有所提升,但大多数民众对此兴趣其实并不大。就阿根廷来说,五毛热衷于米莱一定会失败成为笑柄,部分自由派则宣称米莱才是正确答案(我不了解,所以暂不认同,我对阿根廷了解不够),至今双方仍然是针锋相对各说各有理。
一般来说,民选的国家,如果腐败横行,历史原因都会是重要的因素,探究阿根廷的腐败,同样要翻一翻历史,特别是阿根廷从20世纪初世界前十富国的地位,沦落到如今的地步,落差实在太大。
据说这个时期阿根廷社会,民众上升通道在于人脉和家族,不靠规则,政党薄弱,利益集团强大,农业出口精英(Pampa oligarchy)左右国家预算。到了1930年,军政府第一次推翻了文官政府,但这些军人们貌似还比较要脸,选举照常举行,不过上台喜欢用欺诈选举方式(想起了我们的曹锟,曹大总统直接贿选,更直白),被称为阿根廷臭名昭著的十年,到了1943军人再次政变重建军政府。这种二战结束前的纷乱,实在是没精力去寻根究底了,就仅仅知道有这么回事吧。
1946年,著名的贝隆夫人他老公,胡安-贝隆(Juan Domingo Peron)当选总统,此公参与过1943年军人的四三革命(军事政变),并担任过副总统但于1945年辞职。他上台后将支持他的三个政党整合为一,改为正义党(又称贝隆主义党),在经济方面走的是社会主义路线这一套(贝隆强烈反对共产主义,他称自己的主张介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后来被人称为贝隆主义,不过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出身的人来说,贝隆主义经济上本质是什么一眼可见,1947年颁布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哈哈),大幅扩张国家企业和工会,将许多行业国有化,大规模补贴,任用“忠诚优先、能力其次”的官僚(包括许多右翼军官),控制媒体,使用国企利益作为执政奖励池,他任职时间不过九年,政府-国企-工会这个阿根廷腐败铁三角被牢牢建立,延续至今。
贝隆的施政方针比较复杂多样个人无力评价(经济上走社会主义道路不是什么大罪,那时候全球都流行这套,政治上走共产主义道路那才是罪不可赦,当然贝隆的民粹主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边国有化,一边建立福利,接纳纳粹战犯,却又支持犹太人,宽容同性恋,让卖淫合法化,1955年他跟天主教会发生了冲突(据说是因为离婚合法化),贝隆主义者和反贝隆主义者冲突加剧,他加大了对反对派的迫害力度,然后在9月被军事政变推翻,贝隆本人流亡。
军人发动政变推翻政府,自然是建立军政府,这些丘八们认为贝隆主义是腐败之源,但面对贝隆已经构架好的腐败结构,将军们的选择自然不是还利于民清洁自身,而是将腐败获利的角色变成自己,预算黑箱、军方企业分肥、公共工程大捞特捞那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同时严禁贝隆主义,但贝隆主义早已经在阿根廷深深扎根,信众们在等着他们的领袖归来。
然后军人们来了三次政变,到了1958年又开始选举,1966年再次被军人军事政变推翻,丘八们掌权到1973年后,最后一位革命委员会首脑呼吁选举,3月份的大选结果是正义党的候选人获胜,贝隆回国,支持贝隆的左翼和右翼民众到机场迎接,然后右翼的朝左翼开火,杀了不少人,阿根廷这特么都是群什么样的神经病?同年7月这位总统宣布辞职好给贝隆让位置,重新大选(阿根廷的大选这么的随心所欲吗?),9月,贝隆再次当选总统,向右翼靠拢,左翼自然不干了,又组织了一个反抗组织,阿根廷动乱不休。贝隆次年7月死于任上,其妻伊莎贝尔-贝隆继任总统(不是贝隆夫人,这位女士是贝隆的第三任,贝隆夫人是第二任),继承丈夫遗志继续镇压左翼,没干两年,就被军事政变推翻。
接手的军人还是比较专业的,在79年灭掉了左翼反抗组织,治安恢复。
将军们打仗可以,贪腐也可以无师自通或者有样学样,但治国确实不咋样也学不会(或者压根就没想过去学),换了几位将军后,1982年,孤注一掷的加尔铁里入侵马岛,然后被狠揍一顿,军政府威信扫地,1983年阿根廷恢复民选,民选政府终于不用再担心丘八们政变了。
1983-2001年,第一个当选的是激进党,干了6年,1989年换成了正义党,99年又换了回来。这三位爷(就以正义党的梅内姆做代表吧)面临的局面是:上百家亏损国企(玩社会主义、国有化的都会面临,正常现象),强大的工会,薄弱的司法(军政府互搞了那么久,还能有司法就不错了),高通胀,政治碎片化。梅内姆(89-99在职)采取了和创派祖师贝隆不一样的方针,搞起了私有化,看这个时间段就知道,重复了俄罗斯、乌克兰发生过的事情,许多国企被卖给了关系企业,交易中出现巨额贿赂,中间人制度重新兴起(拉关系、走关系,得有牵线搭桥的嘛),这算是阿根廷第二次系统化腐败浪潮了,仍然是正义党总统弄出来的。
然后乱了几年,到了2003年,正义党内的左派基什内尔上台,卸任后基什内尔夫人接着选举上台,夫妇俩一直干到了2015年,这个时代被称为贝隆主义2.0(这个时代的划分为2001-2020年,不知道是否严谨),看这命名也猜得到腐败方面肯定是再创新花样,由于总统是左派,那当然脱离不了XX路线,所以这对夫妇的腐败被称为“路线腐败”(La ruta del dinero K),特点如下:公共工程被分配给特定企业,司法被任命忠诚派,媒体集团遭政府打压,外汇管制产生巨大寻租空间,洗钱结构通过加勒比、中美银行操作等等,左派建立起来的腐败一般范围更广,也更牢固。基什内尔夫人下台后又有两位总统(后面那位还是正义党),任期各4年,估计对路线腐败毫无触动,所以归到一起了,这个时期的腐败量级那是远超83-01年的。之后就是米莱上台了。
依靠贝隆的铁三角,阿根廷的腐败展现在如下方面:
国家补贴体系,阿根廷整出了上百种补贴,什么能源补贴、交通补贴、农业补贴、汇率补贴、贫困家庭转移支付等等,补贴越多,官僚的权力就会越大,腐败当然也就越自然了;阿根廷工会掌握着医疗系统、养老金、工人保险、江湖关系网,工会领导人是封建式的管理模式,可以算是阿根廷半个国家,这当然也会在自己权力范围内,大肆参与腐败和政治交易了;司法部门这块,任免完全是政治交易,没有独立性,案件审的慢,起诉/不起诉取决于政治风向,拖着拖着政治风向就变了。
贝隆主义从1946年起,就深深的影响了阿根廷,是阿根廷补贴文化的源头,贝隆时代就有人民店家补贴、水费补贴、公共交通补贴、国企大量雇佣、工会福利补贴、进出口许可证(这个领域腐败大有可为),为补贴文化打下了地基;军政府时期不敢动工会,也要靠补贴压制通胀,国企亏损越来越大,补贴也只好随之扩大,军政府虽然推翻了贝隆,但巩固了贝隆式补贴体系;梅内姆时代,虽然搞了私有化,他卖掉国企之后,为了防止价格暴涨,又新增加了许多补贴,对交通私营公司给补贴、对公共事业私营化后的公司给补贴、对弱势群体给补贴、进出口也同样给补贴,以前是国企亏损给国企补贴,变成了政府直接向私人企业付款;基什内尔夫妇时代,回收并扩大了一些国企,补贴更是大规模膨胀,达到了GDP的4-6%,补贴越多,参与设计补贴的自然吃的满嘴流油。
说实话整理阿根廷的补贴,快把我给干宕机了,经济还能这么玩的吗?左派或者说马列信徒总是能整出许多匪夷所思,让人无法理解的操作来,且他们自己也说不出个道理来。这个时期反腐机制实在懒得写了,搞这么复杂,全民参与其中,即使反腐机制有效,他该如何介入?
米莱推出的方案算是对症下药:取消补贴、减少财政赤字、改革工会权力、缩小政府规模、推进司法效率化、货币改革,改革若能成功也能顺带着限制腐败。至于效果如何,说好的有(实现了财政盈余,通胀貌似被控制了,国际观瞻改善),说差的也有(贫困率、失业率、贫富差距上升,随时崩盘,当然这有点危言耸听),但至少目前还在进行时。阿根廷的状况和未来,我是没能力做出预判的,希望米莱能成功吧,这样能多一个正面案例。
7、巴西。
探究阿根廷腐败的宕机,让我对反腐信心大减,勉强写完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了些什么玩意。但当看到巴西后,我才知道我天真了。我已经觉得阿根廷的腐败是最难改的了(民主国家中),不会有比他更难的了,看到巴西,我发现还真的有,这特么简直就是除了暴力革命威慑(还得非常多次)就无解的场景。想了解腐败和反腐,却还得先彻底理清各国的政治制度设计,这又得另开一篇了,本文还是只写腐败相关的,不扩展了。
与大多数的腐败国家不同,巴西的反腐力量相当强大,司法非常独立,还有强势的联邦警察配合,总统都能起诉,把高官们送进监狱也不是什么难事,这在拉美是毫无疑问的最强反腐机构。舆论也很自由,且反腐报道能直接推翻政府联盟。也是民选政府,政府采购透明,开放数据平台,有些地方甚至比欧美更透明。民众能上街,媒体能曝光,政府怕选票,腐败丑闻能打垮政党,怎么看都应该是个非常清廉的国度。但巴西偏偏在政治层面就非腐败不可,随着阿根廷米莱这几年的改革,巴西的清廉指数比阿根廷都低,虽说由于上述的反腐机制,巴西无法成长成体系型统治腐败,但在如此优越的反腐条件下,巴西的腐败程度却极深,政、企、国企、建筑集团等一体化,流水线运作腐败,覆盖面极大,各级政府、国企、地方政治家、企业几乎都参与腐败,金额还特别巨大、周期长、牵涉部门多、跨国影响广,感觉这个国家的腐败比那些铁幕式腐败还难以纠正。
历史上巴西也有段时间是军政府时代,军政府不腐败的基本上没有,加上那阵子南美诸国都搞过国有化,巴西也有不少的国企,后来也随着80年代末那波民主化浪潮,巴西也跟进时代潮流,转为民选。
但巴西1988年立宪的时候,把腐败的根子给埋下去了,主要有两点:
第一点是巴西国会权力比多数总统制国家都要强。没有国会支持,总统根本就无法执政,而奇葩的是,巴西的国会议员选举又是个“雨露均沾”的规则(大多数国家都是选区,赢者通吃,巴西不一样),使得巴西的国会永远有2、30个党,能在两院占到10%以上议席基本上都是第一大党了。
第二点,是当时巴西特别担心独裁,然后过度防卫了,给了被告无限次上诉的权力,加上多级法院,各种程序质疑权,还给了议员豁免权,一旦程序有瑕疵案件就得重头再来,这种规则随便一个案子估计都能审十年。
这两个奇葩规则导致了以下一系列场景:
总统必须用部长职位、国企岗位、预算分配、项目合同等利益,去找各党派拼接一个松散的执政联盟才能行使政府职能,这已经不是可选项了,是必需项。否则总统想通过预算,国会驳回,想改革,立点小法修补修补,国会驳回,想任命部长,也需要联盟支持才做的到,每任总统都必须买通体系才能履职。
在这种情况下,小党们连合并组大党的意愿都没有,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得到部长职位,能否控制一个国企,能否拿到预算回地方派系体系中分配,能否拿投票换利益。
国会权力巨大,每个议员都可以改写预算中的条目,注入自己的小九九。巴西又有大国企,这些国企掌握巨大预算,是腐败与政治交易的天然温床。
巴西的建筑巨头纷纷主动成为“腐败工程学”的发明者,他们不仅在国内和政客合作拿项目,向国企行贿,向国会买票,向媒体施压,还把腐败经验输出到了国外,Odebrecht公司的腐败案遍布拉美,智利、秘鲁、墨西哥都有。
巴西也有印度同样的地方政治家族,市长和议员是地方经济的唯一分配中心。选民依赖地方政客提供福利、修路、食物券,政客依赖地方商业财团资助竞选,选民就跟印度选民态度一致了,只要你能帮到我,腐败就腐败吧,照选。
巴西自民主以后,每个年代都有各自特色的腐败案,90年代由预算侏儒案,国会议员成立小圈子操控预算,将基础设施项目拍卖给企业;卢拉-迪尔玛时代,有Mensalao案,卢拉政府直接向议员发月钱,换取支持,买票政治没有比这更直白的了,有Lava Jato(洗车行动),此案是巴西历史最大、规模全球罕见的腐败漩涡,金额达数百亿美元;到了博索那罗时代,这位总统凭反腐上台,执政后爆出大量新型腐败,比如军人集团掌控国企和关键部委,正赶上疫情,有医疗物资采购腐败、疫苗合同猫腻。
而巴西的反腐体系又强,最高法院SFT可以推翻国会立法,检察官可以查案(总统、部长、议员都可以查),联邦警察能侦办,法官能判刑,媒体能曝光,这个司法流程都没什么阻碍,然后反腐体系每隔几年抓一批人,腐败分子们蛰伏一阵子,接着换一个政府,换批人继续进行伟大且不朽的腐败事业。但SFT大法官是总统任命的,总检察长之类的职位也是政府任命的,政客发现大事不妙要东窗事发被一锅端了,就故意任命一个温和派去当总检察长,缓一缓,至少熬到自己任期到期失去影响力了再被审,被审了也不怕,可以无限上诉,死磕程序合规,先拖着,大家都在腐败,说不定出个热度更高的腐败案,全国就把你这点事给忘了。
巴西的腐败是真把我给整不会了,虽说透明度使得巴西的腐败几乎难以掩盖,巴西人经常调侃:“如果别国像我们这么透明,腐败看起来也差不多。”可他们是光明正大的腐败,不透明是会减少暴露出来的腐败数量,可透明也不能把暴露出来的腐败变成不腐败呀,都是实打实的铁案。
洗车行动。起点是一家位于库里提巴的洗车店,警方在调查一个洗钱网络时,发现其中一条资金流频繁指向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内部人员,然后顺着线索往下挖,挖着挖着把巴西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腐败网络给挖出来了。腐败链条中国人应该非常熟悉,承包商→国企高层→政党财政→总统/议员→国企合同→承包商,完美循环,做事手法也糙的不像话,承包商们串通抬价(熟悉的三家围标),然后国企的董事们(执政党和联盟党任命的)批准合同,承包商把回扣转给政党,政党拿到钱再用于日常开支(竞选、给联盟党派议员好处费、狗阿米议会表决支持)+自己口袋,然后链条信任度建立起来了,承包商继续拿到合同,所有人一起发财。这个案件,从2014年持续到了2021年,超过500人被抓,起诉罪名超过4000项,追回资产约40亿美元。拉美最大建筑公司Odebrecht总裁Marcelo Odebrecht,Petrobras董事Nestor Cervero和Paulo Roberto Costa,前总统卢拉,再加多名议员(参议院和众议院议长都在里头)、州长、部长,全都被抓。
这案子阵仗搞得太大了,然后政治系统联合起来保命了,变成了“立法+行政”VS司法,开战了。国会通过法律限制检察官行动,政治人物利用程序缺陷反诉司法,检察官的调查被以越权为由追责等等。当时的形势反腐过猛,企业高层多人被抓,关键产业大范围停摆,经济倒退、失业增加,司法突然失去了公众压倒性的支持力量。于是STF妥协,最终监察系统被削弱、关键案件被撤销,卢拉刑事定罪被判程序无效(此公后来又选上了了总统……),洗车行动被关闭。
巴西宪法那两点,几乎把巴西的腐败打了个死结,不改宪法就必须强制腐败。而改宪法要议员们投票,选举模式如果议员们觉得不利于腐败,那他们不会同意。反独裁的保护条款,议员们更不会同意改,把自己的护身符改掉怎么可能。任何人当了议员,享受腐败红利的时候,自然而然的也会拥护宪法(这简直跟许多中国人一当官就打官腔一个德性)。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民主制度设计啊。要是巴西跟其他民主腐败国家一样比如以前的委内瑞拉,立法、司法、行政三者官官相护,齐心协力腐败还能理解,可巴西的司法既清廉又独立,却最终是这么个腐败状况,唉。
九、中国。
谈中国的腐败,那估计说上三年都说不完,个人也无力数尽中国的腐败现象。中国是全民腐败,不管是官场还是企业,在社会的任何角落,有权力存在的地方,就存在腐败,不过地域差别很大,发达的地区城市,会少很多花样名目。
有权的就吃拿卡要,没权的就坑蒙拐骗,虽然不是所有人(我甚至想说中国人分两种,正在捞的和没机会捞的),但到处可见。中国的腐败往大了说,某官员被查出上亿现金,点钞机都点坏几十台,又或者某官员涉案几百亿,小学校长都能捞上亿;
中档的更多,小官员比如校长捞几千万,退休后被抓,地方官员也这个级别的捞钱金额落马;
略小的就遍布全国了,大点的企业,不管是高管、工厂厂长、生产经理、采购甚至是仓管、技术员,都能捞数万到上千万不等;
更小的还有,比如北方学校老师你不给她们送红包,那你的孩子就会受到遗弃级别的对待。廉租房退租的时候,来检查是否损坏国家资产的电工,你都也塞两百块,他才会给你签字说房子没有问题,可以退租。还有无数事情不塞条烟你就办不成事。十几年前,我一个同事劝我合谋搞钱时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可惜当时年轻胆小(我绝不标榜自己是正直),再说也搞不到几个钱。;
实在没权的那就坑,老太太修华为手机,能被售后收2700,二手手机都卖不到1000,各地的电脑城更是全国闻名。
最近香港大火,中共官方的腐败就暴露无疑,所有捐赠物资必须给到官方,私人不得自行发放,至于这些物资能有多少发放给受灾民众,天知道。疫情时期就有许多人倒卖救灾物资,这些人你说他们是红色权贵的奴才那太抬举他们了,就是些地方官员或红十字会官员的羽翼,级别可能只是个科级干部。Youtube博主王亚军(就是写那幅“习近平”错别字的西藏题词的作者,可笑的是许多人还把老王随意书写的烂字,言之凿凿的说是今上写的,显示今上的低水平)提到,当年他救灾的时候,遇到的场景和香港一模一样,官方一到场,立即没收所有物资、驱赶义工,不服的赶走,但对香港则更狠,不服的带走再按个黑暴团伙的罪名。老王当年救灾服从官方安排,将物资运到官方仓库,到这步了还得再被盘剥一次,卸货一次收30元,且不允许你自己卸货,磨蹭一下,管事的还要趾高气昂的呼喝和训斥:“你到底捐不捐?”
毛泽东时代一样是极度腐败,但那包含着中国民众无尽的血泪,实在写不下去了。
中国这种全民式的腐败、无底线的腐败,简直是集其他腐败国家的大成,专制国家特有的集权下的系统性寻租+选择性反腐自然是主体,GDP高腐败规模自然极大,透明度几乎没有,高层在捞钱方面作了这么好的榜样,其他人自然是上行下效,但中国的清廉指数居然能有41分,或许是发达地区城市也像新加坡一样,被中共有意培养成国际脸面吧,国际那些机构来调查的时候就让他们主要调查这几个地方,给个好分数,极权信息管制国家的清廉指数看来都得打5折才行。
十、总结。
根据整理的各国信息,有两个方向的归纳。
1、维持政府清廉,需要的因素,大致可以分为四大块。
第一是法治社会建立,包含:
法制健全。有针对各类公职人员、司法官员的反腐法律,贿赂、洗钱、利益冲突等都有专门法律。贪腐有明确量刑标准和追责程序。可以低门槛执行,法律执行不被复杂程序或政治因素阻碍。理论上是这样,但实际上腐败的国家在这方面总会有所缺失;
司法独立。司法不受行政、立法或政治干预,能公正裁判,高官、企业巨头违法也能被调查、被审判。高效,案件能及时立案、审理、判决,拖延不得成为保护腐败的手段。监察体制,独立的司法监察委员会或纪律机构,可以对法官、检察官进行调查,司法自清。腐败的国家做不到这点,司法部门一起贪是很常见的。
第二个是政治与行政体制,包含:
多党制,防止司法或行政系统形成铁板一块,形成权力制衡。议会监督,议员可以直接揭露腐败。但这只是其中一种可能,两党或多党,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权力机构照样会在腐败这个事业上携手精诚合作;
民主选举,民选官员需要对公众负责,腐败会被选票惩罚。同上,当无论选谁都是腐败分子的时候,这点也不生效;
透明度作为制度要求,预算、合同、官员财产公开等,减少暗箱操作空间;
公务员制度化,建立专业的公务员体系,招聘公开、绩效考核、责任明确,减少寻租空间,且公务员工资水平合理,避免低薪高腐,也避免高薪养廉这种合法腐败。越南等国家是前者,新加坡是后者典型代表;
举报人保护制度,美国是标杆,增加监督渠道,这是一个精巧设计的技术补充。
第三个是社会监督,包含:媒体自由可以监督,可以揭露腐败形成舆论压力;公民社会规模大、活跃,公民、非政府组织NGO、协会能举报腐败,参与监督。这个能做到也起不了决定性作用,有社会监督却照常腐败的国家太多了。
最后一个是文化与教育。培养公众的廉洁文化认同、社会契约认知,可以让社会舆论对腐败有高敏感度,防止身份政治、宗教、种姓、地方主义绑架选票,让选民能够真正以清廉和绩效投票。
2、腐败国家如何反腐成功。
前文以香港和台湾作为样本,归纳了反腐成功三要素,即独立权威的机构/机制+强大的社会监督+政治上放权或决心(韩国、台湾的外部压力和国际经济融合也归为这类),这三要素是反腐成功所需要的三个主要动力来源,且政治上放权或决心是其中最关键的点,政府如有能力管制就是不松绑,独立权威的机构/机制就没办法在事实上建立起来,社会监督同样强大不起来或者即使强大了作用也有限(比如印度、巴西),印度甚至从中央政府层面上三要素齐备,在日常反腐的强烈节奏下却仍然保留了政治献金这个腐败大渠道,不过这仍然可以归为印度三要素中的政治上决心不够,印度地方腐败则是三要素一个都没有。这个方向整理了一个表格,如下:
3、腐败阈值。
看着这张表,想起了一个很流行的观点,即威权、专制政府统治下,国家经济一样会发展,而随着经济发展,公民社会意识会产生且规模扩大,反腐声浪越来越大,最终能推动政府反腐,这种观点还经常拿台湾、韩国来背书,这类观点流传更广泛的是,中国经济发展了,中共就会进行政治改革,这真是在做白日梦,发表这种观点并大肆宣扬的人,是何等的无知啊。我一直觉得这种观点有问题,但却没法详细的说出哪里有问题,写这篇文章时搜集了许多信息,我提出一个“腐败阈值”观点。
腐败程度存在一个阈值。如果在阈值之下,则有可能在初具规模的公民社会抗议之下,政府让步,反腐成功,随着反腐成功,经济继续增长,公民社会规模越来越大,进入良性循环。但如果腐败程度在阈值之上,初具规模的公民社会再怎么抗议,也无法迫使政府反腐,而无法反腐,经济增长会减缓甚至停滞,公民社会规模无法继续扩大,三要素中的这一项的力量永远无法继续增强,除非统治阶层开恩出现一个伟人,强制性的进行政治放权,且决心巨大(现实中没有这种人,所有的腐败国家,领导者只会同流合污,对于这个腐败国家而言,一个领导人的力量还是略显不够,即使他拥有所有普通民众的选票也一样),否则这个国家经济就永远停滞在这个阶段了,这个观点是从腐败角度来解释中等收入陷阱的。说的更直接点,腐败程度在阈值之上的,经济永远发展不到能够倒逼政府改革反腐的程度,被锁死了,想反腐,想经济继续发展,必须政治改革先行。
为此我特地去查找了下香港、台湾、韩国在反腐时、反腐后的人均GDP增长率,确保不存在反腐成功后GDP增长停滞的虚拟事件(我在知乎上就见过这种信口雌黄的五毛言论),此三地在反腐成功后,都实现了长期的高速或持续增长,开始反腐的时候,他们远不是发达国家水平,仅仅只是中等收入,正是因为反腐成功,才使得他们一举跨过中等收入陷阱,迈入发达国家行列。
香港1974年ICAC成立为节点,韩国选择1987年民主化为节点,台湾也选择1987解除戒严为节点,如下表:
可见,三地在反腐开始时,离发达国家差距还非常大,在3-6倍之间,反腐之后,发展的更好。中国有一种奇谈怪论,说腐败是经济的润滑剂,妄图把腐败合理化,让中共在国民努力达成的经济增长中抢功劳,香港、韩国、台湾反腐后的经济发展证明,腐败永远是经济发展的阻碍,任何腐败但经济增长的国家,如果没有腐败,他们的经济增长会更快,发展会更好。
如果将腐败类型细分,用这个阈值来衡量,大致可以分为6类:
官僚型腐败,行政部门的中底层拿点“便利钱”,如70年代香港、80年代台湾、7、80年代韩国,印度部分邦等,这类腐败只是附在制度上的寄生虫,只要强力清洗+组织整顿,就能清除;成长期中的发展性腐败,专制时期,政府把资源导向特定产业,如朴正熙时期的韩国,李光耀早期的新加坡,蒋经国时代的台湾,甚至文莱、沙特早期的资源型工业化腐败,这类腐败在工业化完成后,政府转型、法治提升后,能够收缩;政治赞助型腐败,政治人物用小规模好处换票,日本自民党、意大利战后几十年、部分东欧都是如此,由于规模有限且分散,在反腐后还是可以解决。这三类可归为阈值之下的腐败,不会锁死经济发展,本身也能被限制甚至被清除。
政党联盟型腐败,政府不腐败就无法执政,典型就是巴西,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部分撒哈拉国家也属此列;寡头俘获型腐败,阿根廷、俄罗斯、菲律宾属此类;司法瘫痪型腐败,印度,巴西的一部分腐败,阿根廷的一部分腐败都属此类,腐败有人抓,但抓了也没用。这三类可归为阈值之上的腐败,不仅是政府运作的必要方式,吞噬掉了经济增长的增量,直接锁死经济发展,且看不到反腐成功的希望,甚至是死结。
这6类腐败不包括中共这类极权国家,极权国家政治制度不改,连用阈值衡量判断是否可以反腐的资格都没有,非要用阈值衡量,把阈值得分比作试卷考试,那就是阈值满分有多少,他的值就是多少,别的腐败国家阈值得分最多得100分,极权国家得100分是因为总分只有100分。
4、结尾。
起初我只是想了解为什么那么多民主国家都很腐败,而想驳斥五毛的民主一样腐败的论调,需要更加详实的分析,不能啥都不清楚直接把这些腐败国家都归为假民主。
整理了这么多国家,原本觉得民主+法治(监管包含在里面)就可以限制腐败,走向清廉,但不得不说我还是太天真了,这让我非常的沮丧,光阿根廷一节就卡了我三天时间,且最终写出来的也没啥营养。不过还好,阿根廷是否能否反腐成功我并不会强烈关心,更重要的是这些对我的核心观点没有影响,民主不一定清廉,但专制一定腐败(新加坡也不例外)。
腐败的根源是人性,与什么制度关系并不大,不会因为你是民主社会,公众就不起腐败之心,虽说再好的制度也不能让腐败不发生,但终归能限制公权力腐败,有效程度跟制度完善程度相关。至于非政府部门的腐败,比如企业,企业如果腐败,会被市场惩罚,结果就是企业倒闭,最轻也是股东老板们利益受损,股东老板们会坐视别人侵害自己的利益吗?企业因为腐败得到任何结果都很公平,单独的企业腐败一点都不可怕,可怕的是绑定、关联权力。
这篇文章整理的相当良莠不齐,原因在于我自己也没想明白一些民主国家为什么那么腐败,凑出的理由自己都感觉勉强、逻辑上不完全通畅,但由于没有当地生活经验,无法做到感同身受,对当地的历史也没有多深的了解,对历史、文化传承这块没法把握到位,本文我是尽力了。
至于中国该如何反腐,先决条件是中共下台,然后才有资格去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和教训。避免刚出中共的虎穴,又陷入民主腐败国家的狼窝。任何社会问题最终都指向政治体制这个根源,下一篇整理各国政治体制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