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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仁爱的遗传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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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仁爱的遗传密码

玄野

许多文明与宗教将仁爱提高到一个神圣的层次,这并不合适,这是人对神的僭越。文化界里常见有如下三大困惑:第一,从欲望的角度上评判感情;第二,在感情的境界中臆测灵魂;第三,在灵魂的领域里揣测神明。我们可以说,仁爱是人类灵魂的核心价值,但是升格到神圣层面并不恰当。神明是高于灵魂的主宰力,其属性我们可以猜测,但不能将人类的核心价值理念向上延申。仁爱的成功是晚近几千年的事情,是人对其他竞争者及掠食者的控制力大幅增加,攫取资源利用资源的能力超强之后才发生的事情。之前每个个体的人都面临着其他种群及其他掠食者的威胁,其爱可能仅限于本族群内部,更无法扩展到对其他族群部落以至于其他物种的爱护,也提不到对秩序的崇尚。仁爱是人的属性,不是神的属性。这很像是一个儿童的成长过程,发展到某个阶段时他在父母准备好了的一堆玩具中找到了一个他获得最大快乐的东西,然后他分享给自己的父母,觉得那也是父母的最爱。而仁爱对于神也是一样,这不是神的重要属性,而是神赐予人的一个重要玩具而已。人的基因中可能不会有哪一个基因片段对应着仁爱,但应该有发展仁爱这一理念的基础,这为仁爱提供了可能。其他生物,尤其是哺乳类动物,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哺乳动物可以在缺乏哺育者的情况下可以存活的,仁爱的基因也可能会部分地存在,环境的逼迫可能导致这类基因不表达或者表达不充分。某些鸟类对自己第一眼见到的生命的依赖也值得考虑,鱼类蛙类对后代的保护也是相似的现象。而人所特有的一个因素是文化的影响,文化造成的迭代积累效应极大增强了仁爱的地位,也充实了其内容。更关键的是人类生存能力的强悍为仁爱提供了足够的空间。人类在自然环境中已经拥有了超级优越的地位,他就有资本和能力去为自己的利益考虑得更长远更全面,这也导致仁爱逐渐蔚为大观。

仁爱是仅限于人类社会的理念,在其他生物尤其是所谓真社会动物中并不存在。自美国的昆虫学家在六十年代提出真社会性动物这一概念后,人类社会就相应的变成了伪社会性。这是一个容易造成混淆的提法,蚂蚁蜜蜂等社会性动物的分工是生理层面的,我们与其称之为社会性的生物群体,不如将这个种群的整体当作一个生物来看待。一个真社会性动物的群体因为有了生理层面规定的社会分工,其生活的效率的确很高,但是它具备单点失效这样的缺陷,就是说如果蚁后被杀,那么这个种群就必然消亡。同时蚂蚁中工蚁个体间的互助是生理层面的,而不是如同人类社会这样可选择的。蚂蚁间更重要的关系并非是工蚁个体层面的,而是种群对种群的,而蚂蚁种群间是什么关系呢?除极个别特例之外,基本是你死我活的敌对关系。这种关系的生物若借用以仁爱为核心的社会这一概念来描述,显然是不合适的。人际关系间的仁爱,即不囿于家庭,也不限于种族,更不限于你能意识到的利害关系,而是一种本能本性。这种本性至少在三千年前就已经固化下来,并为各文明先驱明确叙述出来了。仁爱是现代人的核心价值,而把以仁爱为核心价值的社会这一概念用在其他动物身上,而且还要将社会冠以真字再用到蚂蚁蜜蜂身上,显然是混淆视听,造成人们广泛的认知紊乱。所以我常说当代西方看似冲破了近代体系,实质是一种亚稳态理性,其大部分结论看似是文明的创新,实际上大多经不起推敲。

仁爱是人的一个特质,不好笼统地冠以高尚,也非神圣,而是一种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产生的精神理念。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仁爱在人的天赋本性中的根基在哪里,或者说其遗传密码何在。柏拉图的理念论解释仁爱可能比较容易,但是理念论本身的实践可解析性并无法令人满意。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结论说人的最高理性追求是达成所有人的福利。斯宾诺莎从自爱,拓展到对亲人和朋友的爱,然后到所有人。如果我们沿着斯宾诺莎的思路继续拓展的话,那我们应该将高等动物也包括进去,而终极的目标是对秩序的追求与热爱。这又和人的审美联通在一起了。但是这个热衷秩序或者审美的素质来源于人的那种遗传本底呢?生命都有求生的本性,也就是自成的本性,所以要觅食要自保。另一方面,生命也有追求种族延续的本性。这一点我们可以去观摩洄游的三文鱼,就可以深刻理解这个生命本质。那么我们可否推而广之,将自我基因的传承代之以种族延续,进而将种族延续代之以人类兴盛,将人类兴盛代之以生态稳定,将生态稳定代之以自然秩序?当然自然秩序本身就是我们的生存环境,自然秩序的良好不但决定了我们当下的生活前景,也决定了我们所追求的基因传承最终能否实现。你生养了一大批,但是你又把自然环境给毁了,你是传承基因呢,还是让子孙后代享受苦难?当然,我们通过分析与逻辑演绎可以得出结论,仁爱和追求秩序是理性的必然,但是在这些复杂的逻辑之先,人是否有仁爱的本性呢?人是否有直觉的能力,从求生的本能与基因延续的本能直接指向仁爱呢?或者,逻辑本身是否就从自成指向包含一切秩序的全成呢?本身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孟子的告子一篇中曾经记载了性善性恶的辩论,显然老夫子的逻辑太武断了,难以令人信服。反而是老子的“美之为美斯恶已”更更加有逻辑美感。当然,老子此言也蕴含了仁爱与审美的天然一致。

生命都有基因传承的本能,人有仁爱,但动物如狮子棕熊等等没有仁爱。区别何在?一种可能,人的文化发展导致了人的预见能力在广度深度方面的无限拓展。人通过长期的试错明白了那种一味追求个人的安全和自我种族的繁衍,其结果正是个人的严重不安全和自我种族灭绝的危险,反而是善与仁爱将成就自我和种族。那么这就是一种通过实践来得出的仁爱结论,其根基是求生的本能和智慧的丰富,加之以实践与历史的佐证。如果这是仁爱的发生过程,那么教化就变成了仁爱的必需阶段,因为世界没有足够的资源让每代人都试错来成就仁爱。但是,从世界各大成功文明的结论看,似乎在这条昂贵的道路之外又有捷径。可能是人的直觉能力,也可能是遗传密码,或者就是道德逻辑本身的必然指向。联合国曾经总结了一个道德黄金律,综合了世界历史上十二个典型文明的箴言,例如犹太教基督教的“爱人如己”,儒教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核心意涵几乎是惊人的相似甚至吻合。那么这里面是否就显示了哪个层次上的必然呢?是自然逻辑的必然还是道德逻辑的必然?当然仁爱的本身是人际间的,人类因为仁爱而繁荣昌盛了,但这对于其他生命并不见得是好事,如今看的确导致了大量灾难。比如武松打虎在当年是头号善行,而同样的事情放在当下则是大恶。实际上又回到那个问题,人到底是不是被神赋予了世界管理者的身份?愚以为依然不行,因为人有管理自然界的利益相关,却没有正确管理的完备能力。当年武松的善是当下的恶,而当下我们所言之凿凿的善在千年以后也会变成恶。所以,谦卑尤其是对神的谦卑是人永恒的善。

西方世界所定位的人神关系很不准确,而人文主义出身中国儒道文化更符合如今我们所公认的逻辑。圣经里的这段话可能人们都比较熟悉,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人把自己的形象投射到神上,并非是希伯来人的独创,而是神权主义下各种文明的一致现象。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批判这种理念,其典型语录如下:如果牛、马或狮子有手,能像人那样绘画或制作雕像,它们也会把神画成牛、马或狮子的模样。当然想象一个神出来并非是因为有手的存在,背后的历程极其复杂。圣经那段叙述中最严重的问题还不在于“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而是在于神造人的目的,是要把人设计成世界的管理者。人的这个定位对西方文化有着深远而长久的影响。迟至二十世纪,西方大量思想家依然有着人对于生物界的超越一个或者几个层次的优越感,往往将情感、道德、认知、文化、语言甚至精神灵魂等视作动物不可能具备的特质,从而西方文化是将人彻底与动物分开。然而,如果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动植物,更加细致地思辨比较人与动物的差异,我们会发现人与动物的差异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人不过是因为有了语言文字等知识与信息载体后导致智慧的积累效应,才使得人脱离出动物界。虎鲸也是社会性的高智慧生命,其与人类差异的根本在于他们一直没有智慧积累的载体。另一个人们发现的现实证据是钓鱼竞赛中将鱼放入鱼篓中比较长时间后再放生,其存活率远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高,最大的原因并非是在鱼篓中缺氧,而是囚禁中的抑郁。在之前人们并不认为鱼甚至高等动物有抑郁这种情绪。以此观之,反而是严重缺乏动植物知识的孟子的话更切近于自然本质: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

在这个层次上我更推崇中国道家的认识,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依据人法地的原则就自然有下一句:“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里的意思不是要草菅人命,而是说作为掌握管理权力的人对被管理的客体不应有好恶的区别,当任由其按自然规律生灭。老子的这一说法是否有悖人性呢?我们逐层分析一下。首先说仁爱是人的本性,失去这一本性,人类这一物种就不可能繁衍到如此庞大的群体,地球可以供养的人口数量就不可能是八十亿,而更可能是八十万。仁爱这一本性不只是对其他人的一种价值取向,大部分人对动植物等生命也会有这种恻隐之心,更进一步人对无生命的东西同样会有仁爱之心,也就是审美情怀。而这种好恶之情的本质就是人对秩序的热爱与追求。如果一个人仁爱待人,爱护生命,又追求美与秩序,那么人们常称之为阳光正面。追求秩序是人类的核心价值理念或取向,但是作为人类境界之上的主宰者那里会否将秩序作为祂的价值取向呢?道家的结论是否定的。也就是说,天地以道运作万物,在运作过程中不会以其临时取向来左右万物的状态,对万物完全没有好恶之心。“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一句的解析需要费些周折。这里并非是说圣人没有自己的价值趋向,因为作为人必然要有喜爱秩序这一趋向。圣人不仁这一句不是指如同天道那样倾向秩序,而是说圣人不能以自己的好恶来左右百姓的生活,而是制定出社会的规范以后就以规范来运作社会,而不是以个人好恶来左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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